航天智慧科技城公共基础设施一期PPP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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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智慧科技城公共基础设施一期PPP项目

航天智慧科技城公共基础设施一期PPP项目

全过程跟踪审核服务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FZW-2017-003

 

招标人:

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区域合作中心

招标代理人:

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2月

 

航天智慧科技城公共基础设施一期PPP项目

全过程跟踪审核服务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FZW-2017-003

 

招标人:

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区域合作中心(盖章)

招标代理人:

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文件编制日期:

2017年2月6日

 

备案意见:

备案单位:

备案日期:

2017年月日

总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

第三章评标细则.......................................................16

第四章合同条款.......................................................18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26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航天智慧科技城公共基础设施一期PPP项目已由宁波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宁波象保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

整个项目建设包括子项目1和子项目2的建设。

子项目1位于象山县新桥盐场区,南侧为大下线、北侧为规划三路、西侧为规划道路、东侧为沿海南路。

包括子项目1(办公区)和子项目1(厂房区),总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上建筑总共14幢楼。

子项目1(办公区)1#楼为带裙房的高层办公楼(地上20层、地下1层);子项目1(厂房区)2#和3#楼为研发厂房、4#-11#为八幢标准厂房、12#-14#为三幢单层吊车厂房。

子项目2主要包括区域内的经三路、经四路、云涛路、石浦高速新桥连接线地面道路、经七路、纬三十一道、纬三十二道、纬三十三道、纬三十四道、纬二十道十条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排洪渠(河)工程、双礁过渡污水泵站工程、存量临时工程及前期因子项目2土地平整发生的土地一级开发费用等。

子项目1(办公区)建设期3年、子项目1(厂房区)建设期2年、子项目2建设期2年。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区域合作中心,招标代理人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建设期全过程跟踪审核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类型、范围

工程规模:

子项目1为办公区和厂房区,总建筑面积约为万平方米;子项目2为十条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等。

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期全过程跟踪审核服务及竣工财务决算,主要内容包括:

进度款的确认;建设项目内容修改、变更、索赔等事项涉及政府方支付费用的确认;暂定价、暂估价等项目的审核确认;工程结算;工程财务决算;按照委托人要求,配合保税区财务审计领导小组做好相关的工程造价总结汇报等相关工作,完成委托人要求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联的工作等。

工程造价:

总投资约亿元。

招标限价:

最高报价235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1.3须为“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工程造价信用平台”中的企业;

3.1.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工程造价信用平台”上“企业不良行为纪录”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经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人民检察院查询2012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须在2017年3月1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之前,将招标文件中《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并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已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单位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招标代理人处,若投标人逾期未提交的,将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1日至2017年2月27日,每日上午9:

00时-11:

00时,下午13:

30时-16:

30时(北京时间,余同),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验证后留复印件)到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600号太平洋时代中心A座五楼(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登记购买。

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

2017年2月28日16:

00时。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5.投标保证金

金额:

人民币肆万元整。

形式:

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

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建行宁波北仑电厂支行

银行账号:

3300394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7年3月6日16:

00时(以资金到账上述账户时间为准),联系电话:

6(章会计)

6、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16日9时30分,地点:

宁波保税区商务大厦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1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时间:

2017年2月21日至2017年2月27日。

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区域合作中心

联系人:

罗峰

联系电话:

0574--

招标代理人:

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600号太平洋时代中心A幢5楼

联系人:

王晓岗赵军雷梁丽萍

电话:

0574—

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1.宁波保税区(区出口加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0

  2.宁波保税区(区出口加工区)财政局:

4

  3.宁波保税区(区出口加工区)纪工委(监察局):

12388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招标人

名称:

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区域合作中心

联系人:

罗峰

电话:

9

2

招标代理人

名称:

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600号太平洋时代中心A幢5楼

联系人:

王晓岗赵军雷梁丽萍

电话:

9

3

项目名称

航天智慧科技城公共基础设施一期PPP项目全过程跟踪审核服务

4

建设地点

象山县新桥盐场区域

5

项目规模

子项目1建筑总面积约万平方米;子项目2为十条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

6

招标控制限价

最高报价235万元人民币。

超过此最高报价的,其报价无效,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7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8

出资比例

100%

9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0

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期全过程跟踪审核服务及竣工财务决算,主要内容包括:

进度款的确认;建设项目内容修改、变更、索赔等事项涉及政府方支付费用的确认;暂定价、暂估价等项目的审核确认;工程结算;工程财务决算;按照委托人要求,配合保税区财务审计领导小组做好相关的工程造价总结汇报等相关工作,完成委托人要求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联的工作等.

11

服务期及

质量要求

服务期:

建设期3年,服务期包含建设期、直至整个项目服务结束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误差率控制在±3%及以内

12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须为“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工程造价信用平台”中的企业;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工程造价信用平台”上“企业不良行为纪录”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3、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经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人民检察院查询2012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须在2017年月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之前,将招标文件中《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并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已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单位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招标代理人处,若投标人逾期未提交的,将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4、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3

是否接受联合体

资格申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4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5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6

提出质疑及答疑截止时间

质疑提出时间为2017年2月28日16时前

答疑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日16时前

17

分包

不允许

18

投标文件份数

书面格式(商务标和技术标文件):

各为壹份正本,肆份副本

19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期后90日历天

20

投标保证金

金额:

人民币肆万元整

形式:

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

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建行宁波北仑电厂支行

银行账号:

3300394

提交截止时间:

2017年3月6日16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上述账户时间为准),联系电话:

6(章会计)

2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

2017年3月16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宁波保税区商务大厦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1楼)

22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始时间:

2017年3月16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宁波保税区商务大厦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1楼)

23

报价浮动区间

人民币190万元至235万元(均含本数)

24

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按规定组建

25

是否接受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家

26

履约担保

形式:

履约保函/保证金;担保收件人:

招标人

金额:

合同总价的10%

提交时间:

签订本招标工程合同后10天内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7

中标后须提交的投标文件

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和份数提供投标文件副本

28

投标报价

本项目报价范围为人民币190万元至235万元(均含本数),投标报价超过235万元的其报价无效,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29

其他

各投标人在2017年3月13日16时前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的《查询申请函》原件提交至招标代理人,未提供者将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0

特别约定

本项目无核增核减效益费,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形式向被审计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一旦发现,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向其处以收费额二倍及以上的违约金。

(一)总则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已具备招标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工程项目说明及要求

本工程服务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本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

本招标工程项目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

5、招标范围、工程质量、工期要求及承包方式

本招标工程项目工程质量标准: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项。

6、资金来源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

7、现场踏勘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参加现场踏勘等咨询活动不是强制性的,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但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招标工程项目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并在现场设置足以识别的相应标识,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8、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9、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见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9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

10、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项。

11、为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目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至少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要求的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招标文件

12、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格式)、答疑、修改和澄清文件组成。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13、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15天书面形式直接向招标人提出疑问,同时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发放给投标人,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4、招标文件的修改

投标人对工程情况和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澄清及修改答疑内容以书面形式发放给投标人。

15、本项目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全面充分了解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及要求以及服务评审等工作的基本条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报价,并包含服务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所有费用。

所有投标报价必须以人民币报价,不接受外币报价。

投标报价应该只有一个,而且一经开标,投标报价不得变更。

如果出现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又未声明以哪一报价为主,则将被否决投标。

投标声明应载明在“开标一览表”中,供开标时唱出。

未经唱出的投标声明在评标时不作考虑。

投标报价在中标后及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作无效投标处理。

16、投标工期及质量

投标服务期及质量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条件的要求完成本项目,并承担相应质量缺陷造成的责任。

17、投标保证金缴交和退还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或投标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

17.3.1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付清招标代理人的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用以及本招标项目合同备案后5日内无息退还。

17.3.2其他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本招标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无息退还。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

(2)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中标人不按本须知规定签约的。

(5)以不正当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9、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格式中的所有表格,均可视内容扩展),包括完整地填写投标文件。

中文打字并装订成册。

20、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投标文件主要包括商务标和技术标二部分内容:

一、商务标: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开标一览表

二、技术标(含资格审查资料):

一)服务大纲(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项目概况

2)服务管理班子的组织结构

3)服务人员的作业安排和进场计划

4)投标人项目业绩

5)本项目的实施意见及重点、难点控制

6)服务人员配备情况表

7)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他服务人员的简历、业绩、经历能力及相关证明资料

8)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及交通工具等

9)内控制度

10)其他投标人认为需阐述的内容

二)其他资料(如有时,投标人可按评标细则自行提供)

三)资格证明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相关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

3)“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工程造价信用平台”中企业资料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4)在“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工程造价信用平台”上“企业不良行为纪录”中企业资料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5)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复印件

6)投标保证金收执证明

7)查询申请函

21、投标文件的份数及签署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标明:

“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均需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需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或增删。

如有修改,投标人在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2、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元表示。

投标报价合理范围:

190万元至235万元(均含本数)。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3、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投标文件的包封应密封完好,并在包封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文件的包封上应正确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内容。

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加以标志,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4、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已向招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5、投标截止期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13条规定以书面补充纪要的方式,酌情延迟投标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6、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2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23条的规定密封、标志和提交,并在包封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

28、开标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向招标人提交相关原始证件资料(包括资格审查涉及的原件及评标细则涉及的备查原件),原件资料单独提交,并附上原件清单。

违反本须知第款规定的投标人将被视作自动放弃投标。

违反本须知第款规定的,其资格审查可能不通过或评标时可能不得分。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开标程序:

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主持;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经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签字确认无误,或公证机构当场公证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开启投标文件,宣读其投标报价、质量等与评标有关的其它内容,并做好开标记录;

资格条件评审通过后进入详细评审,评审结束后,公布最终中标结果。

(六)评标

29、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30、评标过程的保密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相关工作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31、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步审查后,作否决投标处理,不得进入详细评标:

投标文件不符合本须知第款规定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

投标文件关键性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投标文件擅自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内容或格式,致使招标文件的原意发生改变而将影响评标的;

投标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或投标文件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大写报价,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32、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对除了投标报价以外的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投标人应作出有利于招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投标人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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