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采煤工艺发生重大变化专项辨识评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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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煤工艺发生重大变化专项辨识评估

普安县楼下镇嘉龙煤矿111901炮采工作面

安全风险专项辨识评估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

2017年8月12日

会议地点:

矿会议室

主持人:

矿长陈维祥

参会人员:

、总工程师江辉、肖道信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王德成、机电副矿长刘庆海、通防副矿长陈佰永、生产技术科长陈丙会、通防科长胡竣玮、机电科邓宇、安全科邓兴调度室主任孙若武、炮采队长吕维峰

风险辨识环节:

采煤工艺重大变化

会议内容:

2017年8月12日,在矿会议室,陈维祥矿长组织五职矿长和生产科、机电科、地测科、矿调度、炮采队等相关业务科室,针对111901工作面采煤工艺由综采工艺改为炮采工艺,开展专项辨识评估,相关内容如下:

1、111901工作面地质构造变化多,煤层厚度变化大,采高不统一,过地质构造带较为频繁。

2、由于上邻近层18#煤层,已被原镇中煤矿开采,存在一定采空积水。

3、111901工作面布置完成时间长,部分巷道变形较大,有支护失效现象。

4、由于各种原因此工作面已回采近30多米,工作支柱失效柱、死柱、卸压柱较多,影响工作面支护力度。

5、由于长期闲置111901工作面刮板运输机、皮带运输机锈蚀严重。

6、111901工作面由于布置完成时间长,地鼓严重,局部通风断面小,风门变形严重,影响通风。

7、由于地质构造变化大,111901运输、回风巷起伏较大,部分地段有积水。

8、111901切眼为斜巷布置,初次来压已结束,旦周期来压较频繁,造成煤壁切顶、片帮支护难度较大。

9、111901工作面刮板运输机推溜时,由于违规作业,造成刮板机槽脱落、断链,造成伤人事故。

10、由于我矿采用综采工艺,新招进炮采队伍对111901炮采面地质条件认识不清,班组配合不好,影响采面支护质量。

具体辨识安全风险共10项,经评估分级,重大安全风险2项,具体详见“采煤工艺重大变化专项辨识重大安全风险清单”(此内容补充到矿井重大安全风险清单);根据辨识评估结果编制作业规程时,需充实防止煤壁片帮、漏顶伤人等安全技术措施,完善割煤、移架、防片帮板收放等操作流程。

采煤工艺重大变化专项辨识重大安全风险清单

序号

项目

风险描述

风险等级

管控措施

分管

负责人

监管

部门

管控

区队

1

违章放炮

放明炮、糊炮、空心炮、动力电源放炮、不装水炮泥、倒掉药卷中的消焰粉、炮眼深度不够、最小抵抗线不符合规定等都会产生放炮明火,引起瓦斯、煤尘爆炸。

重大

1.禁止违章装药和违章放炮。

2.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生技科

安全科

采煤队

2

机头机尾压柱

机头机尾压柱打设不牢,造成机尾拉起,机头拉翻等事故。

重大

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要求打设压柱,压柱必须打设直、牢固。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生技科

安全科

采煤队

3

单体支柱防倒绳

工作面单体支柱未栓防倒绳,造成单体支柱倾倒伤人事故。

一般

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要求对单体液压支柱栓防倒绳。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安全科

采煤队

4

工作面木垛打设

工作面木垛打设不规范,未接顶导致木垛垮塌,顶板下沉。

一般

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要求打设木垛,木垛必须接顶严实,间距符合要求。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生技科

安全科

采煤队

5

超前支护

上下两巷超前支护不足20米,达不到超前压力影响范围要求。

一般

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规定,超前支护长度不得小于20米,20米范围内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8米。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生技科

安全科

采煤队

6

绞接顶梁绞接

绞接顶梁未按要求进行绞接,存在单梁单柱现象。

一般

绞接顶梁必须按规程进行绞接,绞接不到位严禁进行回采作业。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生技科

安全科

采煤队

7

单体柱初撑力

单体支柱在入井前未进行初撑力实验导致入井后初撑力不足。

一般

所有单体支柱入井前,必须按要求做初撑力实验,柱径为100mm的初撑力不得小于90KN,柱径为800mm的不得小于60KN.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生技科

安全科

机电科

采煤队

8

顶板支护

在顶板支护时,未按要求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导致在支护过程中顶板跨落伤人。

重大

放炮后,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生技科

安全科

采煤队

9

片帮处理

处理片帮时人员未按要求的地点站立,造成处理过程中被片帮煤砸伤。

一般

处理片帮时,必须由上向下,由一边到另一边逐步进行。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生技科

安全科

采煤队

10

防灭火管理

机电设备、油脂等旁未配备消防器材,导致发生外因火灾时不能灭火。

一般

加强隐患排除,按规定配备防灭火器材。

机电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机电科

安全科

采煤队

11

自救器使用

工人未随身携带自救器,导致在灾变发生时不能及时佩戴自救器

一般

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并且熟知自救器使用方法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生技科

安全科

采煤队

12

职业危害防护

工人未随身佩戴防尘口罩,导致产生职业病几率增加。

一般

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随身佩戴防尘口罩。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生技科

安全科

采煤队

13

安全检查

未检查安全保护装置或检查不到位,导致未及时发现警示装置或者安全防护有缺陷,造成人员误入危险区域致伤致死

一般

跟班队长、安全员接班后要检查两巷的安全警示牌,如发现不齐全,必须立即整改,危险区域挂上禁止入内牌板,交接班时要把当班未处理完的隐患交接清楚。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生技科

安全科

采煤队

 

采煤工艺重大变化专项辨识重大安全风险清单

序号

项目

风险描述

风险等级

管控措施

分管

负责人

监管

部门

管控

区队

1

违章放炮

放明炮、糊炮、空心炮、动力电源放炮、不装水炮泥、倒掉药卷中的消焰粉、炮眼深度不够、最小抵抗线不符合规定等都会产生放炮明火,引起瓦斯、煤尘爆炸。

重大

1.禁止违章装药和违章放炮。

2.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生技科

安全科

采煤队

2

机头机尾压住

机头机尾压柱打设不牢,造成机尾拉起,机头拉翻等事故。

重大

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要求打设压柱,压柱必须打设直、牢固。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生技科

安全科

采煤队

3

单体支柱防倒绳

工作面单体支柱未栓防倒绳,造成单体支柱倾倒伤人事故。

一般

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要求对单体液压支柱栓防倒绳。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安全科

采煤队

4

工作面木垛打设

工作面木垛打设不规范,未接顶导致木垛垮塌,顶板下沉。

一般

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要求打设木垛,木垛必须接顶严实,间距符合要求。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生技科

安全科

采煤队

5

超前支护

上下两巷超前支护不足20米,达不到超前压力影响范围要求

一般

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规定,超前支护长度不得小于20米,20米范围内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8米。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生技科

安全科

采煤队

6

绞接顶梁绞接

绞接顶梁未按要求进行绞接,存在单梁单柱现象。

一般

绞接顶梁必须按规程进行绞接,绞接不到位严禁进行回采作业。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生技科

安全科

采煤队

7

单体支柱初撑力

单体支柱在入井前未进行初撑力实验导致入井后初撑力不足。

一般

所有单体支柱入井前,必须按要求做初撑力实验,柱径为100mm的初撑力不得小于90KN,柱径为800mm的不得小于60KN.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生技科

安全科

机电科

采煤队

8

顶板支护

在顶板支护时,未按要求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导致在支护过程中顶板跨落伤人。

重大

放炮后,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生技科

安全科

采煤队

采煤工艺重大变化专项辨识重大安全风险清单

序号

项目

风险描述

事故类型

管控措施

分管

负责人

监管

部门

管控

区队

落实要求

一、采煤

1

初次放顶

初次放顶时,支柱初撑力不符合要求,发生顶板大面积垮落,导致群死群伤。

顶板事故

1.工作面所有支柱要接顶严实,初撑力必须达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18MPa)

2.所有支柱齐全完好,各压力表齐全完好。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生技科

安全科

采煤队

1.专人巡检支架接顶、初撑力、支柱完好情况等是否满足要求;

2.安全科组织人员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初次放顶

初次放顶时,工作面电气设备未进行停电、闭锁,易发生瓦斯超限,造成瓦斯爆炸,导致群死群伤。

瓦斯事故

1.装药前,工作面电器设备必须停电,闭锁;

2.加强设备维修检查,杜绝失爆。

机电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机电科

安全科

机电队

1.保证工作面瓦斯电闭锁装置灵敏可靠;

2.专人现场指挥,专人现场监督检查,工作面未停电,瓦斯电闭锁不正常,禁止装药放炮。

3

初次放顶

强制放顶爆破,采空区有害气体涌出,造成人员中毒或瓦斯爆炸,导致群死群伤。

瓦斯事故

放炮前,必须由专人将人员撤离警戒区域。

严禁将人员撤至回风巷。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生技科

安全科

采煤队

1.采煤队加强对员工培训,提高工人对强制爆破放顶致灾的认识;

2.安全科组织人员现场监督检查,发现警戒区域不符合规定、未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等,禁止放顶爆破。

4

回采

回采过程中,出现切顶或者顶板离层,造成冒顶、片帮,导致群死群伤。

顶板事故

1.按作业规程要求及时回柱;

2.支柱初撑力达到规定要求;

3.推溜过后,及时按规定支设贴帮柱。

4.及时接实顶板,增设木垛。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生技科

安全科

采煤队

1.严格按照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要求支设单体柱;

2.按专项处理措施及时增设特殊支护。

3.安全科组织人员现场动态检查,发现隐患,立即要求停止放炮,进行整改。

5

回采

承压开采过程中,发生突水事故,导致淹井,造成群死群伤。

水灾事故

1.对采场和巷道围岩加固;

2.及时调整设计,采用条带开采或充填开采等回采工艺。

生产副矿长

总工程师

安全副矿长

生产

技术科

安全科

采煤队

1.地测科组织人员加强监测,随时掌握承压水各项参数;

2.安全科组织人员对采场和巷道围岩加固情况现场监督检查。

6

回采

采空区遗煤自然发火,造成一氧化碳中毒、爆炸,导致群死群伤。

火灾事故

1.采用黄泥灌浆防灭火措施;

2.减少向采空区的供氧量,及时封闭通向采空区的巷道。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生技科

安全科

采煤队

1.采煤工作面初采、收尾时,制定专项防火措施;

2.采用束管监测系统加强对采空区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监测;

3.安全科组织人员对黄泥灌浆防灭火情况现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7

过断层

采煤工作面过断层,遇围岩破碎,顶板冒落,导致群死群伤。

顶板

事故

1.提高初撑力,加强顶板支护;

2.设专人观察顶板,出现问题及时停机处理;

3.超前预注浆,加固破碎围岩。

生产副矿长

总工程师

安全副矿长

生产技术科

安全科

采煤队

1.制定有针对性的过断层措施;

2.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作业人员熟练掌握自救、互救等措施;

3.安全科组织人员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8

违章放炮

放明炮、糊炮、空心炮、动力电源放炮、不装水炮泥、倒掉药卷中的消焰粉、炮眼深度不够、最小抵抗线不符合规定等都会产生放炮明火,引起瓦斯、煤尘爆炸。

火灾事故

1.禁止违章装药和违章放炮。

2.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生技科

安全科

采煤队

安全科要组织人员高度关注,来历查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一通三防”

1

构筑风门

风门构筑位置不当,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导致漏风,有毒有害气体积聚,造成群死群伤。

瓦斯事故

1.风门位置应设在顶帮良好的平巷处;

2.风门前后5m内巷道支护完好,无片帮、冒顶等现象,无杂物、积水和淤泥堆积。

通防副总

安全副矿长

通风队

安全科

通风队

1.通风队组织人员按照规定选择风门施工位置,构筑风门;

2.安全科组织人员现场监督检查,对风门设置位置、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整改。

2

施工密闭

施工密闭时,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导致人员缺氧窒息、中毒,造成群死群伤。

瓦斯事故

作业地点必须保持通风良好,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0%,一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0024%,其它气体浓度符合规程相关规定。

通防副总

安全副矿长

通风队

安全科

通风队

1.通风队组织人员按规定巡检;

2.通风科、安全科不定期监督检查,发现未检查作业地点瓦斯、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行为,责令整改。

3

密闭拆除

密闭拆除作业地点风量不足,瓦斯积聚,造成瓦斯爆炸,导致群死群伤。

瓦斯事故

密闭拆除前,局部通风机提前就位,通风正常,且测定瓦斯浓度未超限后,方可按照规定使用专用工具进行密闭拆除。

通防副总安全副矿长

通风队

安全科

通风队

1.拆除前必须检查气体,严禁措施不到位或违反《煤矿安全规程》擅自启封密闭;

2.安全科组织人员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4

瓦斯检查

未有效检查瓦斯浓度,造成瓦斯超限爆炸,导致群死群伤。

瓦斯事故

1.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测定范围;

2.各瓦斯检查地点检查次数、浓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

通防副总

安全副矿长

通风队

安全科

通风队

1.通风科按照规程要求编制瓦斯检查巡检路线,通风队严格执行;

2.定期组织与瓦斯检查相关的业务知识培训和实践操作考核;

3.安全科组织人员加强对瓦斯检查的现场监管。

5

巷道贯通

巷道贯通,未及时调整通风系统,造成风流短路,局部瓦斯积聚,引发瓦斯爆炸事故,导致群死群伤。

瓦斯事故

1.巷道贯通前,应先利用临时风门保持原有通风系统不发生变化;

2.按制定的通风系统调整方案调整通风系统;

3.及时监测风量、风速及风压,发现异常及时分析处理。

技术负责人

安全副矿长

通风队

安全科

通风队

1.制定详细的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及措施,并认真贯彻、学习、执行;

2.由矿技术负责人镇调度统一指挥实施调整方案;

3.安全科组织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6

工作面上隅角

上隅角瓦斯超限,引起瓦斯爆炸,导致群死群伤。

瓦斯事故

1.根据回采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合理确定配风量;

2.尽可能减少采空区浮煤;

生产副矿长

通防副总

安全副矿长

生产科

安全科

通风队

1.加强井下通风构筑物管理,确保风流系统稳定;

2.尽量不留顶底煤,支架间浮煤及时清理,合理控制放煤速度;

3.抽采时间,钻孔深度、间距、封孔质量达到设计要求,抽采系统稳定可靠;

4.瓦斯电闭锁灵敏可靠。

7

工作面上隅角瓦斯超限

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排放过程中,易造成瓦斯爆炸事故,导致群死群伤。

瓦斯事故

1.上隅角积聚瓦斯浓度达到2.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2.在排放瓦斯过程中,综采工作面回风巷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0%;

3.采用高压水流喷射上隅角,降低上隅角瓦斯浓度;

通防副总

安全副矿长

安全科

通风队

1.通风队组织人员及时检测瓦斯浓度,并进行数据反馈;

2.安全科组织人员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8

主要通风机监测

安装风机开停传感器、压力计安设未标校,传感器故障,停风未发现,线路布设缺陷,不能自动切换,可能造成气体超限、停风、中毒、窒息。

瓦斯事故

1.主要风机开停、压力传感器要定期标校。

2.线路设置要合理,能够自动切换。

通防副总

安全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机电副总

安全科

机电科

通风队

1.通风队定期检查标校主要风机开停、压力传感器。

2.安全科组织人员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9

主要通风机运行

未按要求观察记录风机异常,未发现风机故障、造成停风。

瓦斯事故

主扇司机不得擅离职守。

通防副总

安全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机电副总

机电科

安全科

通风队

安全科组织人员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0

反风设施

反向风门不得正常使用,行人道风门漏风,不能有效反风,造成风量不足、无风、瓦斯超限。

瓦斯事故

定期维护反风设施及行人道风门。

通防副总

安全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机电副总

机电科

安全科

通风队

1.通风队要定期检查维护反风设施,确保完好可靠。

2.安全科组织人员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1

局部通风机

“三专两闭锁”未进行检查调校,不能自动切换,可能造成瓦斯爆炸、煤尘爆炸。

瓦斯事故

1.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风电闭锁和甲烷电闭锁试验。

2.每天进行一次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试验。

技术负责人

安全副矿长

机电科

安全科

通风队

1.通风队必须按时进行试验,并做好记录。

2.安全科组织人员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2

瓦斯排放

停风区开启局部通风机时,未按措施要求排放瓦斯,造成瓦斯爆炸。

瓦斯事故

排放瓦斯前必须检查瓦斯,按措施进行瓦斯排放。

通防副总

安全副矿长

安全科

通风队

通风科、安全科组织人员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3

可然物及可然气体

1.瓦斯、煤尘爆炸引起火灾。

2.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引起的火灾。

3.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引起的火灾。

火灾事故

1.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

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

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放乱扔。

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必须在专用硐室进行,并必须使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2.注油和漏油的地方,要及时清理干净。

3.对废坑木、不用的油脂等易燃物品清理升井。

4.巷道要采用不燃和难燃性材料支护,进口暖风道、井下机电硐室、主要巷道内皮带运输机和使用液力联轴节的运输机前后两端各5米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通防副总

机电副矿长

机电副总

安全副矿长

机电科

安全科

通风队

机电队

1.通风队要加强瓦斯检查,严禁空班、漏检、假检,通风科高度关注,及时查处。

2.安全科要组织人员高度关注,来历查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4

煤尘爆炸及三要素

1.煤尘具有爆炸性;

2.空气中浮游煤尘具有一定的浓度(30~2000g/m3);

3.存在能点燃煤尘的引爆火源(650~1050℃);引起瓦斯爆炸、煤尘爆炸。

瓦斯事故

火灾事故

1.抑制尘源:

采取煤体注水,合理选择注水参数,减少原生煤尘。

2.降低浮尘:

在采掘机械上安装内外喷雾,在综采支架上安装放煤移架同步喷雾和各运输转载点安装喷嘴,捕获飞扬的煤尘,坚持使用挡尘帘,正常使用喷雾泵,喷雾泵压力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3.消除落尘:

定期冲洗浮煤,冲洗刷白巷道,严格按“一通三防”管理规定执行。

4.综合防尘:

①通风防尘;②湿式作业(包括使用湿式煤电钻,使用水炮泥和喷雾洒水);③净化风流;④转载喷雾。

5.加强瓦斯检查,防止瓦斯积聚,严格火源检查,失爆检查和管理。

通防副总

安全副矿长

安全科

通风队

1.安全科要高度关注,严格井口检身,防止化纤类衣服,烟草、火等物品下井,发现及时查处。

以及井下加强巡查力度和次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通风科要严格执法,严格管理,高度关注,对于不严格按措施执行防尘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并责令改正。

15

防尘喷雾的管理

喷嘴未疏通、不通畅、水压不够、不能正常使用,或疏通维护不到位,喷嘴堵死,喷雾失效,容易造成尘肺病、煤尘爆炸。

煤尘爆炸

火灾事故

使用单位要检查到位,确保能够正常使用。

通防副总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生技科

安全科

机电科

通风队

掘进队

采煤队

机电队

1.通风科要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通风队整改。

2.安全科要组织人员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掘进

1

掘进工作面

瓦斯及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限,导致人员缺氧窒息、瓦斯燃烧或爆炸,造成群死群伤。

瓦斯事故

1.保持掘进工作面双风机双电源供风系统运行正常;

2.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可靠灵敏;

3.掘进工作面迎头必须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掘进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通防副总

安全副矿长

安全科

通风队

1.保证掘进工作面的进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氧气浓度不低于20%,硫化氢浓度不高于0.00066%,一氧化碳浓度不高于0.0024%;

2.保证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氧气浓度不低于18%;

3.开工前对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进行检查,各个瓦斯浓度检查点,每班检查不少于三次;

4.安全检查员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

掘进过断层

掘进过程中遇到特殊地质构造,顶板破碎、沟通导水通道,气体异常涌出,造成工作面片帮冒顶、透水、瓦斯超限或突出事故,导致群死群伤。

顶板

水灾

瓦斯事故

1.坚持有疑必探的原则;

2.超前探放水;

3.超前预注,加固破碎。

安全副矿长

总工程师

通防副总

生产副矿长

安全科

生技科

掘进队

1.制定针对性过地质构造带措施;

2.由安全科、地测科、通风科、生技科组织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落实。

3

锚杆支护

掘进过程中,锚杆支护未达到要求,顶板冒落,造成群死群伤。

顶板事故

1.安装锚杆前必须先对锚杆眼进行清理;

2.检查锚杆眼深度满足设计要求;

3.锚杆必须用机械或力矩扳手拧紧,确保锚杆的托板紧贴巷壁;

4.打设锚杆时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执行,锚杆预紧力,锚固力必须到达设计要求;

5.锚杆、托盘、螺帽、树脂药卷质量符合要求。

安全副矿长

生产副矿长

安全科

生技科

掘进队

1.使用树脂药卷前,要检查其出厂日期,严禁使用过期的树脂药卷;

2.施工过程中随时检查锚杆支护质量,锚固力、扭力、锚杆间排距、角度、外露长度、锚固角度等支护质量指标。

3.生技科、安全科不定期抽查猫王支护质量

4

架棚支护

架棚支护未满足要求,顶板离层,造成冒顶、片帮,导致群死群伤。

顶板事故

1.棚腿间距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帮顶支护背板数量满足要求;

2.无前倾后仰,撑、拉杆齐全,梁端扭距符合要求;

3.帮顶背实背紧,刹杆木楔齐全刹紧。

安全副矿长

生产副矿长

安全科

生技科

掘进队

1.掘进队组织人员每班对施工的巷道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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