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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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江夏区第四中学教职工民主管理工作
制
度
建
设
江夏四中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规程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尊重教职工主人翁地位,充分发挥教职工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依靠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区四中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规程(试行)。
第二条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是坚持工人阶级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教职工是学校的主人,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主力军,学校要充分调动发挥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进我校教育改革和发展。
第三条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主要标志是:
1.政治上充分尊重教职工主人翁地位。
2.制度上切实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
教职工对学校工作实行
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
3.经济待遇上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4.重视和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职工师德、职业道德、文
化、业务素质得到全面提高。
第四条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必须高度重视工会工作,
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学校党、政领导要大力支持校工会依法履行好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及其他各项社会职能,校工会要配合党政做好教职工思想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第二章健全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领导班子
第五条学校党政领导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以及党中央一系列关于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新时期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这一根本原则,并使之贯穿于学校各项工作始终。
第六条学校领导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措施,保障教职工各项合法权益得到真正落实,努力实现学校依靠教职工办学的制度化、规范化。
第七条学校领导要深入第一线,密切联系教职工,倾听群众的要求,集中群众的建议和意见,树立为教职工服务的思想,关心教职工生活,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各项重大决策,能充分体现教职工的意愿,真正代表广大教职工的利益。
第八条学校领导班子要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发挥四中人淡于名利,乐于奉献,严于律己,“勤”当头的主体精神,模范遵守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规定和办法,严格要求,以身作则,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在教职工中树立良好的形象,把四中领导班子建设成一个团结、高效、廉洁、奉献,充满活力强有力的领导班子。
第三章坚持和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
基本形式的教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第九条坚持和完善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教职工民主管理制度,是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的重要途径,学校党政工组织要按教代会工作规程,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教代会工作建设,完善教代会工作的各项制度。
第十条切实加强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民主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党小组长、年级组长、工会小组长联席会议以及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的作用,各专门小组要定期在一定范围内,向教代会代表或联席会议报告活动情况及结果。
第十一条贯彻执行“武汉市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试行)条例”,采取采取有效猎施,切实保障教代会行使下列四项职权:
1.听取和讨论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和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年度考核、评先、晋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学校重要经费使用、基础建设和自筹资金使用方案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和通过学校教职工奖惩、晋升条例、教书育人条例、人事改革内部岗位设置方案、职务聘任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等。
3.审议决定教职工住房分配方案、公费医疗管理方案、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及其他有关教职工集体福利的重要事项。
4.民主评议、监督学校领导琣,在教委领导下,评议学校校级领导是教代会实施民主监督的重要体现。
因此,教代会每年与教委考核干部共同对校领导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每年由校教代会对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第十二条加强提案征集工作,教职工提案是教职工积极性、创造性和智慧的结晶,是教职工在学校当家作主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监督干部的一些重要体现,这是党和国家赋予教职工的民主权力。
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教职工的提案,提案审查专门工作小组要按我校教代会提案征集和处理办法做好工作。
第十三条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加大民主监督的力度。
对涉
及或在校内外有较大影响的事情如借读生收费、临时性收费等都要公开办事程序,向教代会和民管小组通报结果,实行群众监督。
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方字模,如教职工聘用等可采取校领导与教职工本人直接面对面对话会、质询会、谈心会等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形式进行。
第十四条深入开展教代会民主管理评估达标工作,采取有效地措施,促进民主管遵、工作深入和发展。
1、学校党政工都要把民主管理工作作为重要部分写入年度工作计划,每年自查自评一次,等取合格达标或创先。
2、每年组织教代会代表对本校教代会民主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对教代会代表提出的不满意意见及时整改。
3、定期培训教代会代表,不断提高教代会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
4、定期表彰主人翁意识强的优秀教职工,并积极推荐民主意识强的优秀党、政、领导和主人翁意识强的优秀教职工给区以上进行表彰,及时总结、推广他们的经验,树立民主管理的先进典型。
第四章切实关心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关心教职工生活,维护职工的利益,是充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的有效手段。
学校领导必须重视和关心教职工物质、交化生活,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办好事、办实事。
第十六条对我校奖金分配方案和学科竞赛奖励方案、校园建设、改造基建等,要严格按教代会通过的决议实施,在实施过程
中,不断听取广大教职工的意见,根据改革和发展的需要,通过教代会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十七条不断改善教职工生活福利,凡属教职工的合理要
求,经过努力可以实现的事情努力办好,因条件限制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教职工解释,取得教职工的谅解和支持,逐步使住房制度、医疗制度、出勤制度更加完善、合理,不断提高教职工的物质生活水平和健康素质。
第十八条做好教师、全民合同制工人的医疗保险,教职工购买住房贷款等工作,关心离退休救职工生活,切实保障他们应该享受的福利待遇,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第十九条改善教师办公条件和环境,加强办公室的文明建设,定期为教职工进行体检,每年为女教职工进行妇科检查一次,有条件暑假组织教职工外出旅游。
第二十条关心和丰富教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在学校财力困难情况下,力争建成集娱乐、文体于一体的教职工活动中心,利用课余时间开展集体舞、棋、牌、球、长跑各种群众性比赛活动,以增进健康、陶冶情操,满足教职工精神、文化需要。
第五章重视和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发
挥教职工主人翁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十一条全面提高数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充分发挥教职工主人翁作用,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的重要基础和保证。
因此,学校领导必须重视和加强教职工队伍思想道德、科学文化、业务技能素质的提高,以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二条按照我校近三年发展规划的要求,培养教师要有优良的政治思想品德,高尚的师德水准,较高的学识水平,扎实业务能力,较强的教科研能力,健康的身心素质,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治学严谨、严于探索、教书育人并为社会信任赞誉的教师队伍,同时抓好职工队伍建设,做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第二十三条学校领导要关心青年教师的成长,拜师结队,通过老教师的传帮带,将我校严谨治学的好传统继承下来,代代传下去,对他们在入党问题上要加强培养.在业务进修上要大力支持,在工作上要积极帮助,在生活上要尽力关心,使他们能尽早适应工作需要,为江夏教育改革和发展作贡献。
第二十四条学校领导要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激发和开拓广大教职工主人翁积极性和创造性,广大数职工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自觉从严求实,遵章守纪,勤奋工作,无私奉献,敬业爱岗,厚积更新,在我校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主力作用。
第二十五条为集思广益,积极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活动,对教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学校领导要认真研究,及时答复,对好的建议,可给予奖励,鼓励广大教职工围绕学校管理、素质教育、教育教学改革,用自己的智慧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二十六条深入开展树、创、献活动,评比、表彰教职工中的各类先进,树立典型,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让我校内开的花,在我校墙内处都香,增强先进人物的光荣感、责任感,形成一个人人争先进、学先进,奋发向上的生动局面。
第六章尊重和支持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第二十七条工会是党领导下教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必须高度重视和发展工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尊重和支持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八条学校党支部和行政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工会工作的领导,把工会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会、教代会工作及重大事项的汇报。
及时讨论研究工会、教代会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指导工会在全面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的基础上,突出维护职能,更好地代表、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对学校行政的一些重大决策和要求,要及时通过工会、教代会发动群众贯彻实施,变全体教职工的自觉行动。
第二十九条学校行政要加强对工会建设,选配好工会干部,落实工会主席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
党政要支持工会按照《工会法》及有关法规要求,搞好自身建设,除按时拨足工资总额2%的工会经费外,对工会、教代会的一些重要会议和活动,另外拨给专项项经费,以保证工会活动的正常开展,学校工会要认真管好用好经费,加强工会经费审查小组民主监督,经费使用情祝每年要向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报告。
第三十条校工会必须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坚持在党支部领导下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密切与教职工群众的联系,更好地为教职工群众服务,与党、政同心协力地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规程经首届二次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开始试行。
江夏区第四中学
江夏四中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和《武汉市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规定》,进一步理顺党、政、工三者关系,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制度,明确教职工民主管理的内容和范围,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暂行规定》我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必须建立和
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和发挥工会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在审议学校重大决策民主监督行政领导,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民主管理和作用。
第二章枨是我校法人代表,处于中心地位,起中心作用。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当积极支持校长对学校工作全面负责,行使统一指挥和民主管理决策的职权。
1.教育教职工履行《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
2.教育教职工贯彻执行教代会通过的决议和决定,服从领导,听从指挥,积极完成学校各项工作任务。
3.积极为校长献计献策,协助校长做好工作。
第三条教代会接受学校支部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搞好教育教学改革,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教代会是我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参与学校重大的决策和民主监督干部的权力机构。
第五条学校工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
作,学校工会代表和维护职工利益,依法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发动和组织教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第二章职权
第六条学校教代会行使以下职权
1.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对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教育
教学改革、管理制度、师资队伍建设、学校经费、自筹资金的使用方案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学校的岗位责任制、劳动和保护措施、奖惩办法及其他
重要的规章制度。
3.审定教职工福利费使用方案,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教职
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4.评议监督学校干部,向上级提出奖惩、任免干部的建议。
5.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推荐或民主选举校长。
6.通过教职工代表,认真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七条学校教代会对校长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
意见时,可向校长提出建议也可报告上级工会。
第八条教代会各代表小组有权在教代会和校长工作会的组织
下,主持小组会议和活动,组织收集提案,汇报小组活动情况,如实反映代表意见,完成教代会交办的事宜。
第三章教职工代表
第九条代表的产生
1.凡学校享有政治权利的所有教职工(包括合同工、大集体教
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
2.代表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联系群众,作风
正派,办事公道,热爱本职工作,关心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有一定政策水平和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能力。
3.教代会代表以工会小组为单位,酝酿协商的基础上,采取无
记名投票方式,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4.教代会按工会小组组成代表组推选代表组长,一般可由工会小组长(年级组长)任代表组长。
5.根据教代会的需要,可以确定列席代表。
第十条教代会代表的任期
1.教代会代表实行常任制,按教代会换届时期改造,可以连选连任,教代会代表接受工会的培训。
2.教代会代表在组、处、室因工作变动,保留本届代表资格,调出或退休,其代表资格自然取消,缺额由各代表组酌情补选。
3.教职工代表受选举教职工监督,对不称职的代表由原选代表小组讨论决定,免去代表资格,并报校工会备案。
第十一条教代会代表的结构比例
1.代表中应有教师、干部、职工、干部代表不得超过教职工的
的五分之一。
2.代表人数原则上按教职工人数的25%至30%左右的比例选举,同时应有一定比例的青年和女教职工代表。
第十二条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1.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
2.有权参加教代会及其工作机构、对学校执行教代会的决议和
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有权评议学校工作和领导人员,有权参加对学校领导人员的民主协商和咨询。
3.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打击报复,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控
告。
4.因参加教代会组织的活动,而占用工作时间,有权按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第十三条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1.模范地遵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全局观念,正确处理个人、集体、国家三者利益,立足岗位,做好本职工作。
2.加强政治学习,努力提高思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3.密切联系群众,能正确代表教职工合法利益,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4.认真执行教代会的决议,做好教代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5.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为人师表,树立良好的师徒和职业道德形象。
第四章组织制度
第十四条教代会主席团的产生及其职责
1.主席团产生办法:
(1)主席团成员经过酝酿协商由工会根据各代表小组推荐名
单,征求党支部意见,提交教代会预备会议民主选举产生。
(2)主席团在教代会召开期间,设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流担任。
(3)主席团成员应由干部、教师、职工组成。
2.主席团的职责:
(1)在教代会期间主持会议
(2)审议大会议题,议程的安排
(3)审议大会决定的起草稿。
第十五条教代会的届期与工会届期时间一致,教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经校长、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教代会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进行选举和作出决定,必须经过全体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才有效。
教代会在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不经教代会同意,不得修改。
第十六条教代会联席会议在教代会闭会期间,为解决临时需要教代会讨论决定的某些重大问题,由学校工会召集的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如果属于教代会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向下次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
第十七条各教研组、处的民主管理,由教职工直接参加,在本组的工会组长和教代会代表的主持下,开展活动,主要执行民主管理会议制度。
1.讨论本组、处的工作计划、岗位责任制、规章制度等。
2.对本组、处教职工生活福利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3.讨论本组、处教职工的奖惩等重大问题。
第十八条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
1.根据工作需要,由工会报名,经教代会通过,在教代会中设
“提案征集”、“规章制度”、“生活福利财务收支”、“评议监督”四个专门工作小组,每组由3—5人组成,组长一般由工会小组长担任,其他人员可选业务对口、责任心、事业心强的管理和教学骨干教职工担任。
2.专门工作小组根据教代会的授权,在教代会闭幕期间,协同工会和各代表组长共同审定学校有关需要临时决定的通过重大问题。
(各专门工作小组职责另定)
3.专门工作小组活动每年2-3次。
第十九条在主席团设若干代表小组,原则上以工会小组划为代表小组,每组选代表组长一人,负责组织本代表小组的各项活动和完成教代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并转达本小组代表的意见和要求。
第二十条教代会所需经费,根据有关规定由行政开支,但必须经过校长同意方可执行。
第五章工会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校长工会为教代会工作机构,负责主持教代会日常工作。
1.组织教职工选举教代会代表。
2.提出教代会议题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主持好大会的筹备和
组织工作。
3.主持教代会代表组长、专门工作小组组长联席会议。
4.监督教代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
5.组织教代会代表学习政策和教代会有关知识及民主管理权程
序,提高代表素质。
6.接受和处理教代会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代表的合法权益。
7.组织教职工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为办好江夏四中献计献策,积极支持主动配合校长做好工作。
8.建立健全教代会文书档案工作。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细则交首届二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自教代会公布之日起执行。
江夏四中第四届教代会代表选票
________组
领导代表
教工代表
妇女代表
中老年代表
青年教职工代表
江夏区第四中学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选票
1.本票候选人按姓氏笔划排列。
2.同意候选人当选,在姓名下面打“√”,不同意当选在姓名下打“0”。
3.可在空格里添补另外1-2名候选人,并在姓名下面打“√”,但保持总数为七位。
江夏区第四中学妇女工作委员选票
1.本票候选人按姓氏笔划排列。
2.在候选人员中选取3位委员,或多或少均视为无效票。
3.同意候选人当选,在姓名下面打“√”,不同意当选在姓名下打“0”。
江夏区第四中学新一届工会委员、女工委员
候选人的推选及选举的办法说明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随着时间的推移,出现人员异动的原因。
为了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改进学校工作,我校将推选新一届工会委员和女工委员,现将推选办法说明如下:
本次新一届工会委员、女工委员候选人名单由工会广泛征求意见,经筹备小组讨论,由党政工联席会议同意,确定新一届工会委员候选人八人,选举人可另添补二人,选举产生正式工作委员七人,即主席付主席若干名,组织委员一名,宣传委员一名,文体委员一名,出纳一名,福利委员兼会计一名。
女工委员候选人四名,选举产生正式工作委员三人,即女工委主任一名、委员三名。
实行老、中、青三结合原则,要求他们具备政治表现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热爱工会工作及女工工作,乐于为他人吃苦,善解人意,关心群众生活,讲实话、办实事,有工作成效,且能为学校分忧,愿为群众解难的品质。
根据工会组织工作意见,新一届工会委员交教代会代表,按无记名投票选举方式产生,报上一级工会组织备案。
选举者在选举时,除选票上的候选人员名单外,可在选票的空格处另推荐一至二名,但选票的选数必须按规定要求(工会委员选七人、女委员选三人)填写,或多或少均视为无效票。
同意候选人当选,在姓名下面打“√”,不同意候选人当选,在姓名下面打“0”。
新一届工会委员候选人员名单:
夏成文、
妇女工作委员候选人员名单:
区四中教代会筹备小组
2013年3月30日
江夏区第四中学
教
工
代
表
会
会
议
记
录
公告
(一)
江夏区第四中学第五届教代会代表正式代表40人,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情况的不断变化,有少数同志不便继续参与代表工作,经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商议作出以下增免决定:
一、免去不便继续工作的代表有:
1.已调往外单位的:
王勇、叶亚东
2.内外退休的:
吕慈云、喻治家
二、增补代表
郑厚兰、何勇、倪书铭、卢志、王龙
正式代表与列席代表名单
一、正式代表
二、列席代表
江夏四中基层工会委员会
2013年3月30日
通知
各位代表:
经校总支研究决定,于十二月十九日晚六时三十分在阶梯教室召开江夏区第四中学三届五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望届时出席。
特此通知
中共江夏四中党总支委员会
十二月十八日
江夏区第四中学第五届教代会五次会议代表签名如下:
江夏区四中教工人员名单
七年级组:
八年级组:
九年级组:
江夏区四中第五届教代会代表产生结果说明
沈红萍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根据教代会筹备小组关于代表产生的办法,实行分小组民主产生代表。
经过各工会小组的充分酝酿,采取组织提名和投票方式,产生第四届教代会代表40人。
依据《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的有关精神,本届教代会代表以全体教职工132人为基数测算,按30%的比例计算为40人。
其中专任教师代表占总代表的60%为24人,职工(工勤人员)代表占总代表的15%为6人,行政人员(中层以上干部)占总代表的25%为lO人,40名代表中女工代表占3O%为12人。
经过审查并进行了公示,这次代表的产生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一定的先进性,其程序合理,代表符合要求。
这些代表中,人员成份结构合理,学历层次较高,为开好这次代表大会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区四中教代会筹务小组
2013年3月18日
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的定期和不定期召开有利于领导干部提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有利于增强决策的民主性、针对性和科学性;有利于端正党风、加强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有利于领导与群众之间、领导与领导之间在思想、工作、作风上的问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谈心通气,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帮助,互相监督,总结经验,汲取教训,统一认识,增强团结;有利于加强集体领导,防止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的家长制作风;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推动工作与时俱进。
为此,特拟订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依《党章》要求,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自觉参加党小组或党支部组织的民主生活会。
二、党员领导二部要自觉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即除了自觉参加
党小组或党支部组织的民主生活会外,还必须自觉参加党总支召开
的民主生活会。
三、退休的党员,工作岗位上退下来了,但思想不能退,组织
不能退,只要接到党小组或党支的通知,必须自觉参加组织生活。
四、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坚持定期召开与不定期召开相结
合,突出问题及时召开,普通问题定期召开。
五、对于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
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可被认为自行脱党。
六、召开民主生活会,要坚持“三不主义”,努力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