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菌的F值D值Z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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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菌的F值D值Z值
D值是指在一定的处境和一定的热力致死温度条件下,某细菌数群中90%的原
有残存活菌被杀死所需的时间(min)。
例如110°C热处理某细菌,其数群中90%的原有残存活菌被杀死所需的时间为5min,则该细菌在110C的耐热性可用
D110C=5min表示,D值是细菌死亡率的倒数,D越大死亡速度越慢,该菌的耐热性越强,并且D不受原始细菌总数的影响。
但是受到热处理温度、菌种、细菌或芽孢悬置液的性质影响,所以D值是指在一定的处境和一定的热力致死温度条件下才不变,并不代表全部杀菌时间。
D值的计算:
D=t/(炯a-炯b)t为热处理时间a为细菌原菌数b为经t热处理时间后的菌数
Z——热力杀菌时对象菌的热力致死时间曲线的斜率(min),也即对温度变化时
热力致死时间相应变化或致死速率的估量,Z是加热温度的变化值,为热力致死时间或致死率(D)按照1/10或10倍变化时相应的加热温度变化。
Z越大,因温度上升而取得的杀菌效果就越小例如:
Z=10.0C的试验菌在121C中加热5分钟全部死亡,可用F10121=5分钟表示,如Z=10C,杀菌温度为121C通常可直接用F值表示,其它值时应标出。
低酸性食品按Z=10C肉毒杆菌计算;酸性食品在低于100C杀菌时可按Z=8C计算。
F――在基准温度中杀死一定数量对象菌所需要热处理的时间(min),即该菌的杀菌值。
低酸性食品的基准温度国外常用121.1C或250°F。
通常在F值右侧上下角分别注有Z值和它所依据的温度,而F10121通常可用F0表示。
F值可用来比较Z值相同的细菌的耐热性。
F与D的关系:
F=nD,n是不固定的,随工厂条件、食品污染微生物的种类和程度变化,一般用6D杀死嗜热性芽孢杆菌,用12D杀肉毒梭状芽孢杆菌,来确保食品安全。
F的计算
公式法
公式法最初由Ball提出,后来经美国制罐公司热工学研究组简化后,用来计算简单型和转折型传热曲线上杀菌时间和F值,简化虽会引起一些误差但无明显影响。
现已列入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有关规定,在美国得到普遍应用。
公式法是根据罐头在杀菌过程中内容物温度的变化在半对数坐标纸上所绘出的加热曲线,以及杀菌一结束,冷却水立即进入杀菌锅进行冷却的曲线才能进行推算并找出答案。
它的优点是可以在杀菌温度变更时算出杀菌时间,但其缺点是计算较繁,费时,用公式法计算比较费时,尤其是产品传热呈转折型加热曲线时,还容易在计算中发生错误,又要求加热曲线必须呈有规则的简单型加热曲线或转折型加热曲线,才能求得较正确的结果。
1标绘加热曲线计算时首先将罐内冷点温度变化数据与时间绘在半对数坐标纸上,如果所得传热曲线呈一条直线时为简单加热曲线,如呈二条直线,则为转折型加热曲一线,可求得传热速率
算时需有Fi表、f/u:
logg图和r:
logg图。
2杀菌值(Fo值)和杀菌时间计算
各符号含义介绍:
Z——热力杀菌时对象菌的热力致死时间曲线的斜率(min),也即对温度变化时热力致
死时间相应变化或致死速率的估量。
低酸性食品按Z=10C肉毒杆菌计算;酸性食品在低于
100C杀菌时可按Z=8C计算。
fh――加热曲线中直线部分的斜率,机横跨一个对数周期所需要的时间(min)。
在转折
RTITj
RTITI
f2――加热曲线中转折点后第二条曲线的斜率(min)。
j――在半对数坐标纸上加热曲线呈直线前加热时间的滞后因子,
RT――杀菌或杀菌锅温度(C)。
IT――罐头食品初温(C),杀菌锅进蒸汽前容器内装食品的平均温度。
IT――假初温,它处于横坐标上按58%升温时间标定的点引出的垂直线和加热曲线
直线部分延长线相交的交点上,该交点视为假起始点。
如升温时间为15min,它处于和15
x0.58=8.7min—点引出的垂直线的交点上。
X――转折型加热曲线中第一条直线从42%升温时间包括在内的假起始点到它转折点
的加热时间(min)。
fc半对数冷却曲线中直线部分的斜率(min)。
Cw——冷却水温度(C)。
B――理论加热时间(min),即42%升温时间+杀菌时间。
tp――从杀菌锅升温到达杀菌温度时开始直至蒸汽关闭和冷却开始时止的间隔时间,它为头际杀菌时间(min),tp=B—0.42x升温时间(min)。
CUT――升温时间(Come-uptime),从杀菌锅进蒸汽一直到杀菌锅升温到杀菌温度时止的相隔时间(min)。
I――初温和杀菌锅温度差值(C),即I=RT—IT。
g――杀菌温度和终止杀菌(停止进汽)时罐内食品测点温度间的差值(C)。
m+g――杀菌温度和冷却水温度间的差值(C),即RT—Cw。
m+g=100C时f/u:
log
g和r:
logg相关图对m+g=70~110C也适用。
(min),即该菌的杀菌值。
F――在基准温度中杀死一定数量对象菌所需要热处理的时间低酸性食品的基准温度常用121.1C。
Fi――在任何其他致死温度时和121.1C时热处理一分钟相当的时间(min)。
此即
F121.11时Fi
右log
Li
1(121.1
U――实际杀菌过程中罐内测点上在各致死温度时接受的热致死量累积值以杀菌(锅)温度所需杀菌时间表示之。
测点上累积热致死量应和对象菌在基准温度时所需F值相等。
即U=FFi
r――加热杀菌时全部杀菌值(F)中加热部分所占比例,在一定Z和m+g条件下,r为
logg或g的对应值。
to.1――杀菌温度和食品测点温度间差值为0.1C时,从“校正零点”或“假初温”算起
的加热杀菌时间(min)。
tu食品测定温度瞬间到达g=0.1C后继续加热杀菌时间(min),即B—to.i=tu。
现用示例进行计算。
(1)简单型加热曲线
净重284克整清水马蹄罐头以10—45/115C杀菌,罐头内容物初温为13C,罐头冷却
用水温16C,求该产品的杀菌强度F0值?
根据罐头冷点温度测定记录标绘加热曲线(图2—10),其曲线呈一直线,属于简单加
热曲线。
由曲线求得fh=6.0,j=0.9314。
按照表2-13“简单型加热杀菌热传导曲线的加热杀菌致死值计算表”逐项计算并填写:
Z――10C
fh6.0min
RT——115C
Fi——由附录表2-?
查得Z=10C时,RT=115C时的Fi值为4.074
Cw——16C
m+g——RT—Cw=115—16=99C
IT——13C
IT――10X0.58=5.8min,由图2-10加热曲线的直线部分延长线与5.8min相交点的温度为20C
jI——RT—IT=115—20=95C
I——RT—IT=115—13=102C
j——jl/l=95/102=0.9314
logjI——Iog95=1.9777
B——42%升温时间+杀菌时间=0.42X10+45=49.2min
B/fh——49.2/6.0=8.2
Logg——logjI—B/fh=1.9777—8.2=—6.2222
如果Logg<—1或g<0.1C,不要再逐项计算,可超越两项后,从“t°.1”一项起再逐项计算。
t0.1——fhX(logjl+1)=6.0X(1.9777+1)=6.0X2.9777=17.8662min
tu——B—to.i=49.2—17.8552=31.3338min
fh/uo.i从f/u:
logg相关图查得logg=—1时的fh/uo.i值为0.7
fh
fhU0.1Fi
6.02.1039
0.74.074
fh
fhU0.1
=2.1039+7.69=9.795min
F=
284克清水马蹄罐头经10—45/115C杀菌后的杀菌值(Fo)为9.8min。
若认为该产品的Fo值过大并要求减为Fo=6min,则要求多长的杀菌时间?
如采用
114C或121C杀菌时又需要多长时间?
按表2-14“简单加热杀菌热传导曲线的加热杀菌时间计算表”逐项计算并填入该项内。
F6min
Z――10C
fh――6.0min,仍按图2-10为依据
j――0.9314,仍按图2-10为依据
RT——115C
Fi——同前例4.074
Cw——16C
m+g99C
IT——13C
I——102C
jl——95C
logjI——1.9777
fh/u——fh/(FXFi)=6.0/(6X4.074)=6.0/24.444=0.2455
logg——从fh/u:
logg相关图(图2-)上fh/u=0.2455时按Z=10C的曲线查得logg<-1。
此时,不要再逐项计算下去,超越到“t0.1”一项起,再逐项计算下去。
t0.1——fhX(logjI+1)=fhX(1.9777+1)=6.0X2.9777=17.87min
fh/u0.1从f/u:
logg相关图查得logg=—1时的fh/u0.1值为0.7
fh
tu——(FXFi)—h—=6.0X4.074—6.0/0.7=24.444—8.57仁15.873min
fh''U0.1
B——t0.1+tu=17.87+15.873=33.37min
tp——B—(0.42XCUT)=33.37—(0.42X10)=33.37—4.2=29.53^30min
当284克清水马蹄罐头杀菌强度F°=6.0min时,罐头初温仍为13C,罐头用冷却水温为16C,杀菌温度为115C时,升温时间仍用10min,则杀菌时间用30min即可,即杀菌式为10—30/115C。
当以114C为杀菌温度时,所需的杀菌时间计算基本上同上所述,按标2-14“杀菌时
间计算表”逐项计算与填写,所不同的是:
Fi——由Fi表查得Z=10C时,RT=114C的Fi值为5.129min
tu
(FXFi)—
fh
fhU0.1
=6.0X5.129—6.0/0.7=30.774—8.57仁22.2min
fh/u——fh/(FXFi)=6.0/(6X5.129)=6.0/30.774=0.195
B——t0.1+tu=17.866+22.2=40.07min
tp——B—(0.42XCUT)=40.07—(0.42X10)=40.07—4.2=35.87^36min
当284克清水马蹄罐头杀菌强度F0=6.0min时,罐头初温仍为13C,罐头用冷却水温为16C,杀菌温度为114C时,升温时间仍用10min,则杀菌时间用36min即可,即杀菌式为10—36/114C。
当以121C为杀菌温度时,所需的杀菌时间计算基本上同上所述,按标2-14“杀菌时间
计算表”逐项计算与填写,所不同的是:
RT——121C
Fi——由Fi表查得Z=10C时,RT=121C的Fi值为1.023min
fh/u——fh/(FXFi)=6.0/(6X1.023)=0.978
logg——从fh/u:
logg相关图(图2-)上fh/u=0.978时,按Z=10C的曲线查得log
g=—0.56。
由于logg>—1,故仍按顺序计算,故
logjl—log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