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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主性的知识逻辑与研究视域

国家自主性的知识逻辑与研究视域

——以国家回归理论为中心的分析

曹胜

2013-01-2511:

28:

58   来源:

《浙江社会科学》2012年8期

    【内容提要】在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分析范式中,基于社会政治生活中组织特质的差异而确立的国家相对于社会具有一定的自主性。

国家回归理论在承接新马克思主义国家相对自主性概念的基础上,认为国家是具有独立行动能力的组织实体,其行为活动依循自身的政治逻辑,而不是“社会冲突的舞台”,也不是“阶级统治的工具”。

普遍存在的国家自主性在社会政治结构中呈现出差异性的变动状态。

斯考克波、诺德凌格尔等人在宏观结构和政策过程研究视域下对国家自主性展开具体分析,开放出国家中心理论范式的研究进路,从而实现对传统政治学在国家研究领域中哲学演绎知识传统的超越,开启了国家研究的政治科学化时代。

  【关键词】国家自主性国家—社会关系国家中心理论范式

  

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分析范式作为当代中国政治学研究的重要理论工具被广泛应用于对不同时空范围和诸多事件的分析中。

基于社会政治生活中组织特质的差异及其在公共秩序实践中扮演角色的不同,将国家(state)与社会(society)以宏观范畴的方式抽象出来,为具体事实分析确立了基本的理论框架。

在这一分析范式中,国家被作为与社会相对照的主体而存在,其潜在意义上是以确认国家具有特定自主性为逻辑前提的。

正是由于存在自主行动可能的国家,才有具有实际意义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

洞悉国家这种特定自主性并对此进行深究的知识进路有着深厚的理论渊源,其中国家回归理论集中对其进行了理论梳理和知识创新,确立起以国家自主性理论为中心的理论逻辑并划定了其研究视域。

  一、国家自主性的知识逻辑:

国家回归理论的观点

  “在行为主义革命中,古老的国家概念被政治系统概念所取代……在美国政治学发展的主流中,国家概念似乎消失了。

但是从70年代前半期开始,国家概念在欧洲和美国的社会科学,包括政治学当中又复活了。

”①以行为主义政治学的批评者角色而出现的国家回归理论将“国家”这一传统政治学研究的中心主题从具体的行为考察中重新发掘出来,并赋予其特定的制度意义,作为政治行为的解释性变量,由此开启了国家研究的新理论时代。

国家回归理论将“国家”(state)确立为对社会政治现象进行分析的理论基点,对其所具有的独立性予以了理论论证。

该理论的代表人物斯考克波(skocpol)认为:

“作为一种对特定领土和人民主张其控制权的组织,国家可能会确立并追求一些并非仅仅是反映社会集团、阶级或社团之需求或利益的目标,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国家自主性(stateautonomy)。

只有国家确实能够提出这种独立目标时,才有必要将国家看作一个重要的行为主体。

”②因为国家具有对于社会的“自主性”,就意味着国家真正确立了基于自身利益的独立的社会政治地位,以具有行动能力的组织主体的身份介入到整个社会政治结构的塑造活动中。

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国家”作为基本理论范畴才具有了解释政治和分析社会的理论资格和知识潜能,而国家回归理论则充分挖掘了国家自主性之于社会政治分析的理论价值,发展形成了现时代的国家理论。

在该理论的知识逻辑中,“国家自主性”是分析国家与社会关系形态的理论原点。

  在西方政治学的知识传统中,马克斯·韦伯对“国家”的表述是确立其内涵特质的理论基础。

韦伯认为国家的本质是“垄断合法暴力和强制机构的统治团体”,③这一表述中将国家确立为合法暴力的垄断者,从而凸显了国家对于社会具有独占性的广泛政治控制力这一政治特质,以此确立其特定的组织地位。

国家之与社会的各种相互作用就体现为这种独占性控制力在社会政治实践中的具体展开。

国家回归理论正是从马克斯·韦伯关于国家的涵义界定基础上发展出“国家自主性”理论的。

斯考克波在《国家与社会革命》中,通过考察社会革命中国家与社会主导阶级在资源汲取中的对立和斗争,提出国家具有相对于社会各阶级阶层的“潜在自主性”。

她认为,国家不是“社会冲突的舞台”,也不是“阶级统治的工具”,而是“一套自为的组织”(organizationforitself),其具有自身的逻辑和利益,而不必与社会支配阶级的利益和政体中全体成员群体的利益等同或融合。

④由于国家是具有独立意义的“组织结构”,所以国家统治者与社会各阶级(包括现存的支配阶级或团体)之间基于不同利益追求而形成了差异性目标设定下的行动努力,其间就产生了国家与社会各阶级阶层根本性利益冲突的可能。

  国家回归理论认为国家面临着不同于社会各团体的行动逻辑,向外意义上的“安全逻辑”和向内意义上的“政治逻辑”使得国家成为社会政治生活中独立的利益主体,由此形成了与各阶级阶层相区别的社会行动。

进而,国家回归理论各领域的事实分析也为国家自主性的普遍存在状态给出了案例性确证。

譬如,斯特潘(AlfredStepan)在《国家与社会:

比较视角下的秘鲁》中考察了拉丁美洲国家精英发动“包容性”或“排斥性”的统合主义政体的努力,特里姆伯格的《来自上层的革命》则对日本的明治维新、土耳其的凯末尔革命、埃及的纳赛尔革命和1968年的秘鲁政变等历史事实中官员攫取国家权力进行社会变革作出分析,这构成了对非宪政体制下国家政权具有相对于社会各团体力量具有自主性的证明,国家在摧毁社会主导阶级——上层地主阶级或贵族阶级进而实现社会变革中的巨大行动能力,从而凸显了国家的高度自主性。

而斯考克波对美国农业政策进行分析时,认为“一战”后期的美国农业部是“弱势政府机构海洋中一个强势的政府孤岛”,在整个弱国家的形态中表现出特定政策领域中的国家自主性。

这一分析与斯蒂芬·克拉斯纳在《捍卫国家利益》中对于美国以国家利益考量为中心的国家行为分析则揭示了在立宪政体下国家也具有明确的自主性表现,甚至一贯被认为是“弱国家”代表的美国也呈现出高度的组织自主性和强大的国家行动能力。

国家回归理论的这些跨越特定时空条件的具体研究揭示了国家自主性现象的普遍性,从而为确立国家自主性对社会政治现象进行解释性分析奠定了理论基础。

  二、国家自主性分析进路的理论渊源

  对国家回归理论的理论内核进行考察,“国家自主性”构成了其标志性意义的“理论招牌”,几乎该理论学派的所有分析都离不开这一核心概念。

然而,这一概念并非完全是该理论学派的原创,而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相对自主性”观点的扬弃和改造。

国家回归理论的兴起与马克思主义及新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主张有着至为密切的关系。

斯考克波在《找回国家》中明确阐述了该理论学派对新马克思主义理论观点的继承。

她认为新马克思主义在行为主义政治学盛行的年代,从另一条理论路径提出了新的概念和发现,而其内部不同理论流派学者的争论则进一步催生了有价值的概念和问题,国家回归理论从中“吸取了养分”。

⑤这其中国家自主性概念提法和理论观点就深受马克思主义及新马克思主义国家相对自主性观点的影响。

  马克思以阶级分析法对国家的本质进行了研究,其基本判定是“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

国家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在由特定生产方式所决定的经济基础之上的,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因此,国家必然表现为对生产资源占有中居于优势地位阶级利益的保护,对于处于被支配地位的阶级则表现为剥削和专政的暴力工具。

然而,他在明确指出国家阶级本质的同时,也特别强调国家要“表面凌驾于社会之上”,从而以社会秩序的维护者对社会各阶级的利益进行协调。

⑥他在对法兰西第二帝国的分析中,明确地提出了国家具有“相对自主性”的理论观点。

在对法国波拿巴政权进行考察时,他认为“(国家)已完全脱离社会……它不再是一个从属于议会内阁或立法议会的阶级统治工具。

国家政权在第二帝国得到了它的最后、最高的表现:

它甚至于践踏统治阶级的利益;它用它自己挑选的立法团和由它自己出钱供养的参议院来代替统治阶级摆样子的议会。

”⑦虽然从理论的宏观背景考虑,马克思认为的“国家相对自主性”主要源于社会政治力量对比平衡的权力格局,是特殊历史情势下暂时性的结构性产物,但是却为后来的研究者开放出了极具延展性的理论主题。

  新马克思主义进一步拓展了马克思的国家相对自主性理论判断,从更为宏观的结构背景和抽象层面考察了国家相对于社会的自主性,形成了较为系统的“国家相对自主性理论”。

其中普朗查斯的“结构主义国家观”认为,资本主义国家本质上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其一切活动的根本宗旨最终都是服务于资产阶级的统治利益的,然而国家政权基于资产阶级整体而长远的利益考量,其本身是具有相对自主性的,这表现在它会逆资本家的意志而满足被统治阶级的某些利益要求,甚至以违背统治阶级的某些利益而制定某些有利于被统治阶级的法律与政策。

⑧显然,在结构主义国家理论中,国家自主性具有的是一种彻底的“相对意义”,是基于在资本主义制度的政治与经济适度分离的大背景下所展现出的“结构性”权力格局,“相对”自主的国家形式服从于“绝对”的国家阶级本质。

在这一点上,新马克思主义中被称为“工具主义国家观”代表人物的密里本德也有同样的共识,他认为“当国家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说法代表‘统治阶级’采取行动时,它多半并不按照统治阶级的指令行事。

国家诚然是一个阶级的国家,是‘统治阶级’的国家。

但是,当它作为一个阶级的国家而行动时拥有高度的自主和独立,而且,如果它是要作为一个阶级的国家而行动的话,必须真正拥有这种高度的自主和独立。

”⑨在密里本德的理论逻辑中,国家之所以表现为相对自主性是基于更好地为统治阶级服务的目的而展开的,这与马克思所认为的国家在行使政治统治职能时必须以政治管理为前提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着重强调了国家作为统治阶级整体利益维护者的社会政治身份。

新马克思主义对国家相对自主性所给予的深入分析,揭示了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复杂性,为现时代国家研究开放出了丰富的知识主题。

  虽然以斯考克波为代表的国家回归理论学者对马克思主义和新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相对自主性”提出了激烈的批评,认为这些理论并没有脱离“社会中心论”知识进路的禁锢,并没有真正意义上凸显“国家相对于社会的自主性”。

“所有研究国家的新马克思主义者仍然深受社会中心主义的假设的影响,而毫不允许他们自己去质疑:

国家是否真的从本质上就是阶级或阶级斗争的体现,其职能真的就只是维持和扩大特定的生产模式。

”⑩但无可否认,国家回归理论从新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中汲取了相当丰富的知识养料,包括理论概念、分析视角、研究领域等等,正是在此基础上该理论完成了对行为主义范式的根本性批评,构建了国家研究的知识框架。

  三、社会政治结构中的国家自主性

  在国家回归理论的知识逻辑中,国家被作为具有独立意义的行为主体,以此为中心考察其与社会政治各要素的关系。

以比较的视角对这一逻辑加以考察,国家回归理论中的国家自主性并不是特定社会政治情势下的产物,也不是基于整个社会结构基础上的“相对自主”,而是国家作为一个独立社会组织体在特定利益追求基础上所形成的目标选择与行动表现,因此具有绝对的组织自主性和独特的行动逻辑。

正是从这种意义上讲,在国家回归理论的知识逻辑中才真正确立起了“国家”作为解释变量的独立地位,凸显其作为利益主体的行为作用,而不再是被动的社会要素的派生物或社会诸要素的角斗场。

  在对国家自主性进行深入研究的过程中,国家回归理论没有依照传统政治学将国家作为宏观抽象的理念物进行哲学式的理论演绎,而是在政治科学的框架中展开对国家具体行为的事实分析。

在知识逻辑中,国家自主性与国家理性(国家理由)(11)并不是同一概念,对国家自主性问题的研究其关注点不在于具有自主性的国家其所制定的政策或表现出的行为是否是理性的,是否是符合整个国家的利益,抑或是符合国家某一阶级、阶层或团体的利益,其真正的关注点在于国家在处理社会事务中是否能够实现自主性,即是否能够形成独立意义上的行为活动,以及国家在试图实现其政策目标过程中是否具有真正的能力,而不是附属于社会主导阶级或利益团体的意志。

这种基于社会政治结构的事实差异对国家自主性展开的分析在知识类属超越了传统国家研究中的哲学演绎传统,开启了国家研究的科学化时代。

  如前所述,国家回归理论在确认国家具有普遍自主性的基础上展开其与社会政治关系的研究。

该理论指出国家的自主性虽然是普遍存在的,但由于不同国家所处的社会政治结构的不同,其自主性不仅仅是存在着深刻的差异而且表现出变动不居的特点。

国家自主性的差异不仅仅表现为国家与国家之间“国家性”的区别,同时也表现为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或不同政策领域中“国家性”的不同。

“没有理由事先假定(一个国家)在所有政策领域内都是同样的强势或软弱。

一个国家或许没有能力改变其医疗体系结构,但或许却能够建造一个高效的交通网络,而另一个国家或许能够相对较容易地让人民任意迁徙,却无法解决民众的医疗保障问题……在一个‘弱国家’的国内政策制定过程中也会出现国家自主性,尽管这种自主性国家作用往往发生在特定历史时期特殊的政策领域内。

”(12)进而,国家回归理论认为国家自主性并非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政治结构环境的变革而表现深刻的变动性。

斯考克波认为“国家自主性不是任意政府体系中的一种固定不变的结构性特征,它可以获得也可能会丧失。

危机的确可以借由社会精英或者行政管理者促成政府战略和政策的形成,这些精英或行政官员非借助危机不能动员出其采取自主性行动的潜力。

而随着强制力机构和行政管理组织在其内部结构和在其与社会集团及政府的代表性部门之间的相关关系上的转型,自主性国家行为的结构性潜力也同样是不断变化的。

”(13)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在国家回归理论的视野中,传统政治学中作为抽象实体而存在的具有整体性特质的国家不再是分析的重心,整体性的国家被科学化处理之后,降解为特定时空条件下的国家机构、政府官僚、政策制度等等可以分析考察的具体要素,而且这些要素以一种可观察测量的动态化方式而存在。

这就为在特定时空条件下的社会政治结构中研究国家自主性创造了可能。

质而言之,其重点研究的不再是国家作为社会对立物的整体存在,而是国家内在本质的具体实现方式。

  该理论在国家所处于的社会政治结构中对国家自主性所具有的普遍性、差异性和变动性的分析,将国家研究推进到了一个新的知识时代,开拓出了崭新的分析领域。

在当代西方政治学的主流范式中,这种科学分析意义中的国家研究与哲学演绎意义上的国家研究形成了国家研究的双重路径,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关联。

国家回归理论对于国家的这种科学化研究着重于将国家置于社会政治结构中展开,对其所表现的与社会之间的对抗、合作、协调、整合等做具体分析。

对此,斯考克波认为:

“它们(国家)在实际上所具有的自主性的程度,以及所产生的实际影响,都因具体的场景而异。

值得强调的是,国家自主性的实际程度和后果,只能从特定的政治系统和特定的历史性国际环境的角度来分析和解释。

”(14)因此,可以说这种以社会事实为基础的理论分析是国家回归理论进行国家研究的知识特质,不再是进行绝对意义上的理论推演,而是以特定时空条件和社会情势为基础而展开的分析,强调事实的基础性地位,认为理论:

分析的范围是有一定限度的,并不存在超越于具体事实之上的国家自主性的存在。

  四、公共政策过程中的国家自主性

  由于公共政策作为国家意志的制度化表达会对社会资源的分配格局形成权威性的影响,社会各不同利益群体就必然会围绕着公共政策过程展开激烈的力量博弈。

在社会政治结构中考察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具体展开,公共政策过程自然成为事实分析的着眼点。

在美国政治学中占据主流的政治多元主义范式就认为公共政策的产生是多元团体政治博弈的结果,其着重的考察对象是影响公共政策过程的各种利益集团及其各种实践手段。

(15)在国家回归理论看来,政治多元主义范式具有鲜明的“社会中心论”的理论色彩,该范式将国家认为是多重力量对抗的制度平台,而忽略了国家在公共政策过程是具有重要影响力的行动主体。

“在阐释民主国家做什么和不做什么时,国家的偏好至少与公民社会的偏好同等重要:

民主国家不仅经常自主,以至它有序地循自己偏好行动,而且甚至当它的偏好与公民社会中最强势的个别团体的要求存在分歧时,它也是如此显著地自主行动。

”(16)

  由于民主国家中国家与社会之间的互动以外显化的方式呈现出来,而围绕着公共政策过程展开的政治博弈也表现为可考察的具体行为活动,这较之于非民主国家中普遍存在的政策过程中的“黑箱”现象(一般表现为“帷幕后的交易”替代“办公桌上的谈判”)更具有研究的可能性,更能够充分揭示国家政权在面临社会约束条件下实现自主性方式的具体差异,因此,国家回归理论研究者们往往将民主国家的公共政策过程作为研究对象。

在国家回归理论的视野中,即使是在以选票交易的政治市场为制度特质的民主国家中,国家官员在制定公共政策的过程中也存在强大的自主性。

由于国家官员自身的利益追求并非直接来源于社会力量而更多依靠于其所存在的政治领域,与民众的诉求相比而言,其他官员的活动更直接决定着其偏好和行为。

进而,由于政治权力的运行要求政府官员必须具有特定的专业知识、行为准则、成本计算等,这种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政治活动与社会生活有着相当的差异。

因此,多重社会政治因素决定了在公共政策过程中国家与社会偏好呈现出重合、融合、分歧、对抗等相互绞结的复杂形态。

  美国政治学者诺德凌格尔在《民主国家的自主性》一书中对公共政策过程中的国家自主性现象进行了系统而深入的分析。

在该书中国家自主性被放置在具体限定条件之下,重点考察差异性社会政治条件下不同类型的国家自主性。

在比较分析的整体框架下,其中心目的在于对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不同行为主体的影响力量给予考量,凸显民主国家中由选举或任命产生的掌握着社会资源权威性分配的政府官员的政策偏好与在社会中具有政治分量的社会团体的偏好相~致或出现分歧时进行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所显示出的国家自主性。

国家与社会在政策形成中偏好分歧的存在与否是分析二者关系的起点,对此诺德凌格尔认为:

“国家与社会偏好是否吻合,构成了区分不同自主性类型和探究国家与社会行为者在政策行程中的相对重要性的关键性背景。

”(17)进而基于国家偏好与权威性行动相匹配的频率、程度或比例的差异性,诺德凌格尔对民主国家的自主性作出了类型学的细致划分。

他将国家与社会关系抽象为四种类型,这其中除却国家与社会偏好出现分歧,最终由于社会约束屈从于社会力量完成公共政策制定而不表现为国家自主性的情况外(即类型四),其余三种类型结构中的国家都表现出不同程度的自主性:

分别为国家与社会偏好存在分歧的类型一,国家与社会偏好分歧转化融合的类型二,国家与社会偏好无分歧的类型三。

进而他引入国家官员是否“从事意欲转变社会偏好或者使自己摆脱社会约束”行动的分析变量,又将类型一和类型三分别区分为两种情况,由此形成了五种具体形式的民主国家自主性。

  属于类型一的:

(1)偏好分歧条件下,国家单独以它固有权力克服社会约束,实现自我偏好转化而制定公共政策,这体现为国家对社会独断的强制控制力;

(2)国家与社会偏好相背离情况下,国家面对来自社会领域各组织力量所施加的约束时,运用其自主性提升能力和机会免除社会约束,进而实现公共政策的制定。

  属于类型二的:

(3)国家与社会存在偏好分歧,政府官员依靠自主性提升能力和机会,改变对社会偏好构成塑造作用的社会资源安排进而变更社会偏好,促成非分歧性偏好的生成,在分歧融合的情况下完成公共政策的制定。

  属于类型三的:

(4)无分歧偏好的条件下,国家自然总是倾向于将自身与社会相一致的偏好直接转化为政府行为,实现具有自主性的公共政策设置;(5)国家与社会偏好不相背离情况下,政府官员利用自身改善的能力和机会强化社会的一致性、服从性和冷漠感从而阻止不同于国家偏好的偏好出现。

(18)

  由诺德凌格尔对国家自主性进行类型学意义上的差异性分析,我们可以明晰地看到在民主政治条件下,公共政策形成过程中国家要素的重要作用。

在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具体展开中,国家政策绝非是社会利益诉求的简单回应,而是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为国家意志向社会领域拓展渗透的政治选择。

这种政治决定性的选择并不以国家与社会偏好的分歧或一致而发生逆转,与社会相比较而言,国家有相当的资源力量左右公共政策的选择,在偏好一致时实现政策创建,在偏好分歧时扭转乃至克服社会约束而构建符合国家目标和利益的公共政策。

在民主国家中尚且如此,在以国家权威为社会重心的非民主国家中,国家自主性自然体现得更为明显。

正是在这种意义上,诺德凌格尔在当时行为主义政治范式尚处于兴盛的理论背景下,就明确提出“要认真对待国家”(takestateseriously)的理论观点,(19)构成了国家回归理论发展脉络中具有基础性的知识主张。

  五、国家自主性理论的范式意义

  国家回归理论将国家自主性确定为社会政治分析的理论基点,以此作为分析社会政治变革的关键变量,对特定时空条件下的社会事实予以理论解释,这形成了政治学研究中独具特色的知识逻辑,而由斯考克波和诺德凌格尔等人对社会政治结构和公共政策过程中国家自主性具体实现方式的探讨则为其构建了基本的研究视域。

虽然斯考克波侧重于对宏观社会政治结构背景下的国家自主性进行考察,重点在揭示国家与社会主导阶级在社会变革中的对抗斗争,而诺德凌格尔则着重于考察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国家与社会偏好差异情形下国家自主性的实现方式,二者在分析论域上有宏观与微观的区分,分析方法上有具体与抽象的差异,但在国家与社会之间相互分殊的意义上考察国家自主性则具有知识逻辑的一致性。

国家回归理论正是在这样的理论共识基础上展开构建国家研究的知识框架的。

在其理论逻辑中,国家自主性就是国家在与社会力量相互竞争过程中体现出的占据力量对比优势地位的控制力,国家不为社会所“俘虏”而是具有独立意志的组织体。

最能体现国家自主性的情势莫过于国家政权与社会主导阶级处于利益对立或偏好分歧的情况下,国家能够通过与社会进行力量的博弈而最终获得社会的控制权,实现对社会走势的掌控和对公共政策的主导。

在国家回归理论发展中,这种基于国家与社会对立乃至冲突框架而展开的国家自主性理论也在不断的调整和丰富,具体体现为从“隔绝式自主性”发展到“嵌入式自主性”(限于篇幅另文详析)。

但国家自主性理论作为该理论范式的核心范畴,其所确立的国家在社会政治分析中的理论地位则构成了国家回归理论最为重要的知识贡献,从而为构建国家中心理论范式奠定了理论基础。

  【注释】

  ①徐大同主编:

《西方政治思想史》(第五卷),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650页。

  ②⑤⑩[美]西达·斯考克波:

《找回国家:

当前研究的战略分析》,栽埃文斯、鲁施迈耶、斯考克波编著:

《找回国家》,方力维、莫宜端、黄琪轩译,三联书店2009年版,第10、5、5页。

  ③[德]马克斯·韦伯:

《经济与社会》(下卷),林荣远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730页。

  ④(13)(14)[美]西达·斯考切波:

《国家与社会革命:

对法国、俄国和中国的比较分析》,何俊志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7~28、18、30页。

  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70页。

  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2~93页。

  ⑧[希腊]普朗查斯:

《政治权力与社会阶级》,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295页。

  ⑨[美]密利本德:

《马克思主义与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73页。

  (11)国家理性所要确立的是国家(state)之所以必须的政治哲学论证,具体可参考[德]弗里德里希·迈内克:

《马基雅维利主义》,时殷弘译,商务印书馆2008年版。

  (12)StephenKrasner,Defendingthenationalinterest:

rawmaterialsinvestmentandU.S.Foreignpolicy,Princetonuniversitypress,1978,pp.58.

  (15)[美]戴维·杜鲁门:

《政治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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