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型式试验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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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型式试验报告
安全型式试验报告
CQC/QPCP04.04(1/0)
申请编号:
申请人:
样品名称:
申请人地址:
型号:
制造商:
商标:
制造商地址:
数量:
生产厂:
样品生产序号:
生产厂地址:
试验依据标准:
GB4706.1-199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
GB4706.23-200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
试验结论:
主检:
签名:
日期:
审核:
签名:
日期:
(检测机构名称、盖章)
年月日
备注:
样品描述及说明
1.额定值
额定电压或电压范围:
额定电流或电流范围:
额定功率或功率范围:
额定频率或频率范围:
额定容量(或容积):
2.电源性质:
单相交流[]三相交流[]直流[]交直流两用[]
3.防触电保护类别:
0类[]0Ⅰ类[]Ⅰ类[]Ⅱ类[]Ⅲ类[]
4.防护等级:
IP
5.器具类型:
便携式[]手持式[]驻立式[]
固定式[]嵌装式[]
6.工作方式:
连续工作[]短时工作[]断续工作[]
7.器具控制方式:
电子线路[]程序控制器[]定时器[]
8.电源线插头型式:
单相两极[]单相三极[]三相四极[]
9.与电源连接的方式:
不打算永久性连接到固定布线:
----装有一个插头的电源软线[]
----输入插口[]
----直接插入到输出插座的插脚[]
打算永久性连接到固定布线:
----连接固定布线电缆的一组接线端子[]
----连接柔性软线的一组接线端子[]
----一组电源引线[]
----连接适当类型的电缆或导管的一组接线端子和电缆入口、导管入口、预留的现场成形孔或压盖
10.电源线连接类型:
X连接[]Y连接[]Z连接[]
11.电源线入线口的结构形式:
装有衬套[]外壳注塑成形[]其他:
12.电源线夹紧装置:
螺钉—绝缘压板式夹紧[]迷宫式夹紧[]模压护套式夹紧[]
压扣夹紧[]其他:
13.器具电源线的连接方式:
接插件式[]螺钉式[]钩焊[]铆接[]
熔焊[]压接式[]其他:
14.电源线的规格:
类型:
长度:
m截面:
mm2
15.带滤波器:
是[]否[]
16.产品铭牌:
粘贴[]非粘贴[]
样品描述及说明
17.电源开关断接方式:
单极[]全极[]
18.熔断器型号、规格:
预飞弧时间/电流特性符号:
额定电流:
额定电压:
19.温控器:
可调式[]不可调式[]带有断开位置[]对环境温度敏感[]
20.热断路器:
自复位式[]非自复位式[]
21.接地措施:
接地螺钉材料:
铜[]不锈钢[]其他:
提供接地连续性部件的材料:
铜[]不锈钢[]其他:
提供接地连续性部件的镀层厚度部位及厚度:
m(可分别表示部位)
带有接地导体的可拆卸部件[]
22.防止触及带电部件的保护方式:
安全特低电压[]保护阻抗[]防护罩[]
23.变压器:
安全隔离变压器[]开关电源型变压器[]其他:
24.容器内压力:
与大气相通[]产生压力[](额定压力:
Pa)
25.更换电源线时需拆卸螺钉规格:
外壳固定螺钉直径:
mm电源线夹紧装置螺钉直径:
mm
接地螺钉直径:
mm电源连接螺钉直径:
mm
26.其他描述:
带有排水孔[](尺寸:
)带有压力调节装置[]带有压力释放装置[]
带有用于安全保护的连锁开关[]打算浸入水中清洗[]
27.电热元件的描述:
金属铠装元件[]非金属铠装元件[]电热丝元件[]PTC或类似特性元件[]
电热膜或类似电热膜状元件[]红外线或类似特性元件[]卤素或类似特性特性[]
其他[]
28.电机元件的描述:
电容电机[]罩极电机[]串励电机[]直流电机[]其他[]
29.产品特殊描述:
辐射式加热器[]板状加热器[]充液式加热器[]风扇式加热器[]
对流式加热器[]管状加热器[]花房使用的加热器[]用于衣橱的加热器[]
有防覆盖保护[]无防覆盖保护[]
单一加热功能[]多种加热功能组合[]加热与通风组合[]
地板安装[]墙壁安装[]高位安装[]非高位安装[]天花板安装[]
可被邻近安装[]可用于建筑场合[]液体容器可由使用者充灌[]
运输和储存时防火保护罩可被拆卸[]
样品照片
样品照片
4.试验的一般条件
检验按第4章的规定进行。
例如正确的环境温度范围,电源种类,试验顺序,最不利位置等
4.2
设计彼此邻近安装的加热器,要备足试样(GB4706.23-2003)
4.5
除非另有规定,否则加热器按照使用说明书工作(GB4706.23-2003)
4.6
对室温敏感的控温器短路(GB4706.23-2003)
但是,如果控温器可以设置为不工作,则不短路,除非另有规定(GB4706.23-2003)
4.8.1
交流器具若未标出频率或标有50Hz到60Hz频率范围,则以50Hz或60Hz中最不利的频率进行试验(GB4706.23-2003)
4.10
设计彼此相邻安装的加热器,按照制造厂的说明书安装(GB4706.23-2003)
4.101
设计作为便携式和固定式的加热器,应经受这两种形式的试验(GB4706.23-2003)
设计固定到墙上并带有电源线和插头的器具,选取最不利情况进行试验:
——作为固定式器具,或(GB4706.23-2003)
——作为便携式器具,或(GB4706.23-2003)
——若有可靠固定措施并提供安装说明书,仅作为固定式器具(GB4706.23-2003)
4.102
若是两种或两种以上加热器的组合,则需经受适合于每种加热器的试验(GB4706.23-2003)
6.分类
6.1
电击防护(0、0Ⅰ、Ⅰ、Ⅱ、Ⅲ类器具)
6.2
对水有害浸入的防护
用于花房和建筑施工场所的加热器至少为IPX4(GB4706.23-2003)
7.标志和说明
7.1
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V):
电源性质的符号
额定频率或额定频率范围(Hz):
额定输入功率或额定电流
制造厂或责任承销商名称、商标或识别标记
器具的型号、规格
Ⅱ类结构的符号(对Ⅱ类器具)
IP代码(IPX0不标出)
设计由用户来充液的加热器应标有最高和最低液位(GB4706.23-2003)
除了高位安装和可见发光的辐射式加热器外,其余应标警告用语“禁止覆盖”,除非其结构能保证其不被覆盖(GB4706.23-2003)
设计用于干衣并符合IEC60335-2-43的加热器不要求该标志(GB4706.23-2003)
在运输或储藏时设计拆掉防火保护罩的加热器应标有警告用语(GB4706.23-2003)
7.2
对于用多种电源的驻立式器具的警告语
此警告语应位于接线端子罩盖的附近
7.3
正确地标示额定值范围
7.4
不同额定电压的设定应清晰可辨
7.5
标出每个额定电压所对应的额定输入功率
标出额定输入功率的上、下限值
7.6
正确使用符号
7.7
配备正确的接线图,并固定在器具上
7.8
除Z型连接以外:
—专门连接中线的接线端子用字母N标明
—接地端子用符号
标明
—标志不应设置在可拆卸的部件上
—应标出单极保护装置的对应接线端子
7.9
可能引起危险的开关的标志或放置
7.10
开关和控制器应用数字、字母或其它方式表示
数字“0”只能表示“断开”档位,除非不致引起与“断开”档位相混淆
7.11
控制器应标出调节方向
7.12
使用说明(书)应随器具一起提供,以保证器具能安全使用
使用说明(书)应注明下列内容:
(GB4706.23-2003)
—规定加热器不得直接置于电源插座下面(GB4706.23-2003)
—对于带有与易触及玻璃板可能直接接触的发热元件的加热器,规定在玻璃损坏时不得使用(GB4706.23-2003)
—对于可见光辐射式加热器,除高位安装以外,应说明因为加热器的覆盖或不正确放置会引起火灾,故不得利用带有可自动接通电源的程序器、定时器或其他装置来使用本加热器(GB4706.23-2003)
-对于带有不用工具就可部分拆掉防火保护罩的可见光辐射式加热器,应说明:
本加热器的防火保护罩是用于防止直接接触发热元件的,当加热器使用时,防火保护罩必须安装在位(GB4706.23-2003)
-对于便携式加热器,应说明在浴缸、喷头或游泳池的四周不得使用本加热器(GB4706.23-2003)
7.12.1
应提供安装或维护保养的详细内容(GB4706.23-2003)
—对于固定式可见发光辐射式加热器,应警告靠近窗帘和其他可燃材料安装时可能存在危险(GB4706.23-2003)
适用时,应包括清洁可见发光辐射式加热器的反射器的内容(GB4706.23-2003)
对于燃油加热器,应提供更换灯泡的说明(GB4706.23-2003)
对于高位安装的加热器,应规定必须安装在离地至少1.8m的高度(GB4706.23-2003)
可能用于浴室的固定式加热器,规定其安装要使得浴缸和淋浴区的人不能触及开关和其他控制器(GB4706.23-2003)
若单独提供滚轮或支脚,规定这些部件如何固定到加热器上(GB4706.23-2003)
设计安装在衣橱中的加热器应给出在衣橱中正确安装的详细内容。
(GB4706.23-2003)
充油式加热器的说明书应包括:
(GB4706.23-2003)
-本加热器要充灌定量的特殊油类。
如果在修理时需打开盛油容器,则该项工作仅能由制造厂来完成。
如果出现泄漏应与制造厂的售后服务代理接洽(GB4706.23-2003)
-当废弃器具时,要符合油类排放的有关规定(GB4706.23-2003)
7.12.2
触点开距至少为3mm的全极断开装置
7.12.3
说明书中应指出,能与温升超过50k的部件接触的供电电线,应选用带T标记的。
7.12.4
嵌装式器具,其说明(书)应有下述内容:
—空间尺寸
—支撑和固定装置的尺寸和位置
—通风孔的最小尺寸和正确布置
—器具与电源的连接,和各分离元件的互连
7.12.5
电源软线的更换,X型连接
电源软线的更换,Y型连接
电源软线的更换,Z型连接
7.13
使用说明(书)和其它要求内容应使用官方语言文字
7.14
标志应清晰易读并持久耐用
对于高位安装的加热器,应能从1m远的距离看清开关的不同档位(GB4706.23-2003)
加热器安装后,有关覆盖的标志应可视,字体高度至少3㎜(GB4706.23-2003)
涉及可拆防火保护罩的标志应在加热器安装后,当防火保护罩不在位时可视(GB4706.23-2003)
7.15
标志应在器具的主体上
标志从器具外面应清晰可见
驻立式器具在安装就位后,其制造厂或责任承销商的名称、商标或识别标记和产品型号规格应是可见的
开关、控制器的标示应标在这些元件附近;如果会引起误解则不应设置在可拆卸部件上
7.16
可更换的热熔体或熔断器,其牌号或类似标识应在更换时清晰可见
8.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8.1
应有足够的防止意外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8.1.1
所有状态,包括取下可拆卸部件后的状态
装取灯泡期间,应有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用试验指进行检查,应不能触及带电部件
若说明书中说明在清洗反射器前必须拔出插头或者加热器装有一个触点间隙至少3mm的全极断开开关,则不拆卸需要借助工具才可拆掉的防火保护罩(GB4706.23-2003)
8.1.2
用试验销进行检查,应不能触及带电部件
8.1.3
用试验探棒进行检查,应不能触及可见灼热电热元件的带电部件
8.1.4
如果易触及部件为下述情况之一,则不认为是带电的:
-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
交流电压,其峰值不超过42.4V
-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
直流电压不超过42.4V
或通过保护阻抗与带电部件隔开,直流电流≤2mA
或通过保护阻抗与带电部件隔开,交流峰值电流≤0.7mA
42.4V<峰值电压≤450V、其电容量应≤0.1μF
450V<峰值电压≤15KV、其放电量应≤45μC
8.1.5
下列器具在就位安装前,带电部件至少应由基本绝缘来防护
-嵌装式器具
-固定式器具
-以几个分离组件形式交付的器具
8.2
Ⅱ类器具或Ⅱ类结构上,应对基本绝缘以及仅由基本绝缘与带电部件隔开的金属部件有足够的防止意外接触的保护:
10.输入功率和电流
10.1
器具在额定电压且在正常工作温度下的输入功率与额定输入功率之间的偏差应不超过表中的示值;实测输入功率(W);额定输入功率(W);偏差:
见附表
10.2
器具在正常工作温度下的电流与额定电流之间的偏差应不超过表中的示值;额定电压及正常工作状态下的实测电流(A);额定电流(A);偏差:
11.发热
11.1
正常使用中器具和其周围环境的温度不应过高
11.2
器具的放置和安装(GB4706.23-2003)
—嵌入式加热器(GB4706.23-2003)
—便携式风扇加热器(GB4706.23-2003)
—其他通常放置在地板上使用的加热器(GB4706.23-2003)
—圆形和类似的加热器(GB4706.23-2003)
—带PTC发热元件的加热器(GB4706.23-2003)
—高位安装的加热器(GB4706.23-2003)
-其他墙壁安装的加热器(GB4706.23-2003)
-天花板安装的加热器(GB4706.23-2003)
-若固定式加热器在地面有开口,则将毡垫推入开口(GB4706.23-2003)
-凹入地板的具有出气栅格的加热器(GB4706.23-2003)
说明书有其他安装规定(GB4706.23-2003)
11.3
采用热电偶或电阻法测量温升
毡垫温升的测量(GB4706.23-2003)
11.4
电热器具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以1.15倍额定输入功率工作。
如果装有电动机、变压器或电子电路的器具温升超过规定的限值,且输入功率小于额定输入功率,则器具在1.06倍额定电压下供电重复试验(GB4706.23-2003)
11.5
电动器具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于0.94倍和1.06倍额定电压间选对器具最不利的电压工作
11.6
联合型器具按照电热器具工作(GB4706.23-2003)
11.7
加热器工作至稳态(GB4706.23-2003)
11.8
温升不应超过表3规定值
见附表
保护装置不应动作
密封剂不应流出
修改表3的温升限值(GB4706.23-2003)
当器具在1.15倍输入功率下工作时,电动机、变压器或电子电路元件和直接受其影响部分的温升可能会超过规定限值(GB4706.23-2003)
非通风散热器储液容器外表面的温升至少比液体的沸点低50K(GB4706.23-2003)
液体的沸点(℃)(GB4706.23-2003):
加热器表面温升不得超过表101(GB4706.23-2003)
13.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13.1
器具应有足够的电气强度、且泄漏电流不应过大
13.2
泄漏电流用附录G所描述的电路制出的装置进行测量
泄漏电流的测量
见附表
13.3
绝缘的电气强度测量
见附表
试验期间,不应出现击穿
15.耐潮湿
15.1
器具外壳所具备的防水等级应与器具分类相一致
15.1.1
器具按规定,经受试验
然后按照16.3条进行电气强度试验
绝缘体上没有能导致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降低到低于29.1规定限值的水迹
15.1.2
手持式器具在试验期间要通过最不利位置连续转动
嵌装式器具按照制造厂说明书安装就位
其它器具按规定进行试验
15.2
溢出的液体应不影响器具的电气绝缘
用于溢出试验的附加的液体容量(l):
然后按照16.3条进行电气强度试验
绝缘体上没有能导致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降低到低于29.1规定限值的水迹
15.3
潮湿处理48小时
承受第16章的试验
16.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16.1
器具泄漏电流不应过大,且应有足够的电气强度(试验见16.2和16.3条)
16.2
泄漏电流测量
见附表
16.3
电气强度试验(试验值在表5中)
见附表
17.变压器和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
17
在正常使用中可能发生短路时,在变压器或与其相关的电路内不应出现过高温度。
器具应在正常使用中可能出现的最不利的短路或过载情况下,于0.94倍和1.06倍额定电压间选对器具最不利的电压工作
安全特低电压电路的导线绝缘温升,不应超过表3中规定的有关值15K
绕组温度不应超过表6中规定的值
19.非正常工作
19.1
在非正常或误操作情况下应避免引起火灾危险、机械性损坏
电子电路的设计和应用,应使其任何一个故障不应导致器具产生不安全
通过19.6、19.11、19.12、19.101至19.113的试验来确定。
(GB4706.23-2003)
19.5
装有带管状外鞘或埋入式电热元件的OⅠ类和Ⅰ类器具,重复19.4条试验,但控制器不短路,而电热元件的一端要与其外鞘相连。
器具电源极性颠倒和电热元件另一端与外鞘相连下,重复上述试验。
19.6
带PTC电热元件的器具按规定进行测试,以额定电压供电,直到稳定状态建立。
然后,电压以5%的幅度逐步增加,直到PTC电热元件的电压达到1.5倍的额定电压,或直到电热元件破裂为止。
19.11
除非符合19.11.1规定的条件,否则电子电路通过对所有电路或电路上的零件进行19.11.2规定的故障情况评估来检查其合格性
19.11.1
按19.11.2a)到f)故障设置,不施加到同时满足下述二个条件的电路或其零件上:
─电子线路是低功率电路,即按规定进行试验,在低功率点的最大功率不超过15W
─对电击、火灾危险、机械危险或危险的功能失常的保护,不依赖于此电子电路的正常工作
19.11.2
故障条件每次施加一个,器具在11章规定的条件以额定电压工作,试验持续时间按照规定要求:
a)不同电位的带电部件间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的短路,若这些距离小于29.1中的规定值,除非有关部分被充分的封装
b)元件接线端处的开路
c)电容器的短路,符合IEC384-14或GB8898-1997中14.2的电容器除外
d)非集成电路电子元件的任何二个接线端的短路;该故障情况不施加在光耦合器的二个电路之间
e)三端双向可控硅开关元件以二极管方式失灵;
f)集成电路的失灵。
在此情况下评估器具可能出现的所有危险情况,以确保其安全性不依赖于这一元件的正确功能
每次试验期间和之后,应检查下述情况:
─绕组温度不应超过表6规定值
─应符合19.13中规定的状况
─按第8章的规定,带电部件不应被试验指或试验销触及
─任何流过保护阻抗的电流,不应超过8.1.4中规定的限值
如果一个印刷电路板的导线变为开路,只要同时满足下述三条件,此器具可被认为已经受住了该特殊试验
─印刷电路板的材料,经受GB8898-1997中20.1的燃烧试验
─任何导线的松脱,都不使带电部件和易触及金属部件之间值低于第29章限值
─器具在开路导线桥接的情况下,经受住19.11.2的试验
19.12
如果在19.11.2中规定的某一故障中,器具的安全取决于一个符合GB9364的微型熔断器的动作,则重复该试验,测量流过该熔断器的电流;实测电流(A);熔断器的额定电流(A):
19.13
在试验期间,器具不应喷射出火焰、熔融金属,达到危险量的有毒性或可点燃的气体
温升不应超过表7的示值;
外壳变形不能达到不符合第8章的程度
若器具仍能工作,应符合20.2规定
非Ⅲ类器具的绝缘应经受16.3的电气强度试验,试验电压为:
基本绝缘1000V
附加绝缘2750V
加强绝缘3750V
在19.106试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