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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基本信息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 检验评定方法和等级标准

第三章 路基

1.

2.

3.

4.

5.

第四章 基层

1.

2.

3.

4.

5.

6.

第五章 面层

1.

2.

3.

4.

5.

6.

7.

第六章 附属构筑物

1.

2.

3.

4.

5.

6.

7.

第七章 道路半成品

1.

2.

 

基本信息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 检验评定方法和等级标准

第三章 路基

1.

2.

3.

4.

5.

第四章 基层

1.

2.

3.

4.

5.

6.

第五章 面层

1.

2.

3.

4.

5.

6.

7.

第六章 附属构筑物

1.

2.

3.

4.

5.

6.

7.

第七章 道路半成品

1.

2.

∙第八章 测量

∙附录

展开

编辑本段基本信息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CJJ1-90

  主编单位:

北京市市政工程局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实施日期:

1991年8月1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通知

  建标[199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委:

  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6)城科字第276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局主编的《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CJJ1-90,自一九九一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原部标准《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暂行标准(道路工程)》CJJ1—81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城镇道路桥梁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归口管理,其具体解释工作由北京市市政工程局负责。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一年一月四日

编辑本段第一章总则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办法和评定标准,以提高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编辑本段第二章 检验评定方法和等级标准

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

  一、工序:

  工序划分为:

路基、基层、面层、附属构筑物等。

  二、部位:

  市政道路工程不宜划分部位,但也可按长度划分为若干个部位。

  三、单位工程:

 

  市政道路工程中的独立核算项目,应是一个单位工程。

采用分期单独核算的同一市政道路工程,应是若干个单位工程。

  一、工序:

  合格:

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合格”。

  1.主要检查项目(在项目栏列有△者)的合格率应达到100%;

  2.非主要检查项目的合格率均应达到70%,且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点,具最大偏差应在允许偏差的1.5倍之内。

在特殊情况下如最大偏差超过允许偏差1.5倍,但不影响下道工序施工、工程结构和使用功能,仍可评为合格。

  优良:

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优良”。

  1.符合合格标准的条件。

  2.全部检查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应达到85%。

  二、部位:

  合格:

所有工序合格,则该部位应评为“合格”。

  优良:

在评定为合格的基础上,全部工序检查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达到85%,则该部位应评为“优良”(在评定部位时,模板工序不参加评定)。

  三、单位工程:

  合格:

所有部位的工序均为合格,则该单位工程应评为“合格”。

  优良:

在评定合格的基础上,全部部位(工序)检验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达到85%,则该单位工程应评为“优良”。

编辑本段第三章 路基

第一节土方

第二节石方

第三节路床

.3的规定。

第四节路肩

第五节边沟、边坡

编辑本段第四章 基层

第一节砂石基层

第二节 碎石基层

第三节沥青贯入式碎石基层

  第

第四节石灰土类基层

第五节块石基层

第六节石灰、粉煤灰类混合料基层

编辑本段第五章 面层

第一节水泥混凝土(包括预制混凝土)面层

曲线段应弯顺,不得有夹缝,灌缝不得漏缝。

第二节沥青混凝土面层

平顺、烫缝不应枯焦。

第三节黑色碎(砾)石面层

第四节沥青贯入式面层

  第5.4.1条表面应平整、密实,不得有松散、裂缝、油包、油丁、波浪、泛油等现象。

第五节沥青表面处治面层

  第5.5.1条表面应平整、密实,不得有松散、裂缝、油包、油丁、波浪、泛油等现象。

沥青表面处治

第六节泥结碎石面层

第七节级配砾石面层

编辑本段第六章 附属构筑物

第一节侧石、缘石

第二节预制块人行道

第三节现场浇筑水泥混凝土人行道

第四节沥青类人行道

第五节涵洞、倒虹管

第六节收水井、支管

齐平。

第七节护底、护坡、挡土墙(重力式)

编辑本段第七章 道路半成品

第一节预制侧石、缘石

第二节预制道板(大方砖、小方砖)

编辑本段第八章 测量

编辑本段附录

  附录一 本标准采用的名词和各地习用名词对照

本标准采用名词

各地习用名词

 路床

  基层

  面层

  平整度

  侧石

  缘石

  收水井

  人行道板

  (小方砖、大方砖)

  支管

  石灰

  砾石

  井框

  井篦

  伸缩缝

  闭水

  倒虹管

  挡土墙

  勾缝

  砂浆

  人行道

  沥青表面处治

 路基、路床、路胎、道胎、路槽

  基层、基础、垫层、过渡层、隔离层、扎根层、主料层

  路面

  平坦度

  道牙、立道牙、路缘石、路边牙、路边石、路牙

  平道牙、平石、路沿、卧石

  茄利、雨水井、雨水口、进水口

  九格砖、水泥砖、水泥花砖

  连管、连接管、过街管

  白灰

  卵石

  井座、井圈

  进水口盖、茄利盖

  温度缝、伸涨缝

  磅水

  虹吸管

  护墙

  嵌缝

  水泥浆、水泥灰浆、素灰

  步道

  沥青表面处理、泼油

 附录二 质量评定统计计算举例

  劳动路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一、工程概况

  劳动路全长627m,修建7m宽路面,共计4389㎡,两侧安装侧石。

路面结构为15cm石灰土类(炉渣石灰土)基层,7cm沥青稳定碎石基层,

  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

  二、工程工序、部位划分

  1.工序划分:

  工序划分为路床、炉渣石灰土基层、沥青稳定碎石基层、沥青混凝土面层、侧石五项。

  2.由于本工程道路长度较短、不划分部位。

  三、工序施工质量检验评定

  1.路床工序:

主要检查项目合格率:

100%

  非主要检查项目合格率:

86.1%

  评定:

优良

  2.炉渣石灰土基层:

主要检查项目合格率:

100%

  非主要检查项目合格率:

85.5%

  评定:

优良

  3.沥青碎石稳定基层:

主要检查项目合格率:

100%

  非主要检查项目合格率:

86.8%

  评定:

优良

  4.沥青混凝土面层:

主要检查项目合格率:

100%

  非主要检查项目合格率:

89.8%

  评定:

优良

  5.侧石合格率:

80.5%

  评定:

合格

  6.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见附表2.2)

  主要检查项目合格率(平均值):

100%

  非主要检查项目合格率(平均值):

85.74%

  评定:

优良

  工序施工质量评定表

  单位(部位)工程名称:

劳动路道路工程

  工程技术负责人:

 质检员:

检验评定表

  工序名称:

沥青混凝土面层施工员:

 年 月 日单位(部位)工程质量评定表工程(部位)名称:

 施工队:

部位(工序)名称

合格率(%)

质量等级

备 注

划△项

其它项

1

路 床

100

86.1

优良

2

炉渣石灰土基层

100

85.5

优良

3

沥青碎石稳定基层

100

86.8

优良

4

沥青混凝土面层

100

89.8

优良

见附表2.1

5

侧 石

80.5

合格

平均合格率

92.08

优良

质量评定意见

主要检查项目均达到质量标准主干道路面质量较好。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程技术负责人:

 质检员:

 施工员:

 年 月 日

  附录三 混凝土强度验收的评定标准

  评定混凝土强度的试块,必须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取样、制作、养护和试验,其强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用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时,其强度应同时符合下列两式的规定:

  mfcu-λ1sfcu≥0.9fcu,k

  fcu,min≥λ2fcu,k

  二、用非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时,其强度应同时符合下列两式的规定:

  mfcu≥1.15fcu,k

  fcu,min≥0.95fcu,k

  式中mfcu—同一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平均值(N/m㎡);

  sfcu—同一验收批混凝土强度的标准差(N/m㎡)当sfcu的计算值小于0.06fcu,k时,取sfcu=0.06fcu,k;

  fcu,k—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N/m㎡);

  fcu,min—同一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最小值(N/m㎡);

  λ、λ—合格判定系数,按附表3.1取用。

  合格判定系数

  附表3.1

合格判定系数

试块组数

10~14

15~24

≥25

λ1

  λ2

1.70

  0.90

1.65

  0.85

1.60

  0.85

 注:

①《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中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与《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TJ10—74)和《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4—83)等规范中的混凝土标号,按附表3.2进行换算。

附表3.2

混凝土标号

100

150

200

250

300

400

500

600

相当混凝土强度等级

C8

C13

C18

C23

C28

C38

C48

C58

②按照《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4—83)评定混凝土强度时,其试块必须按其规定的组数留置,强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用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时,按下述条件评定:

  R小≥0.85R标

  二、当同批试块少于10组时,应用非统计方法,按下述条件评定:

  R小≥0.9R标

  式中

  ——n组试块强度的平均值;

  K——合格判定系数;按附表3.3取用;

  合格判定系数

  附表3.3

n

10~14

15~24

≥25

K

1.70

1.65

1.60

 Sn——n组试块强度的标准差;

  R标——混凝土设计标号;

  R小——n组试块强度中最小一组的值。

  检验方法检查标准养护龄期28d试块抗压强度的试验报告。

  ③混凝土强度按单位工程内强度等级,龄期相同及生产工艺条件、配合比基本相同的混凝土为同一验收批评定。

但单位工程中仅有一组试块时,其强度不应低于1.15fcu,k。

  附录四 施工现场土工试验方法

  一、路基土方最大干质量密度和最优含水量测定方法

  本试验的目的是用规定的击实方法(轻型击实法和重型击实法),测定土的含水量与质量密度的关系,从而确定该土的最优含水量与相应的最大干密度。

  击实仪的规格及主要技术性能

  附表4.1

类别

击实仪

  名称

锤底直径(mm)

锤质量kg

落高cm

试筒尺寸

层数

每层

  锤击

  次数

击实

  方式

试料

  用量kg

击实功KJ/m

内径cm

高cm

容积cm

轻型

轻锤型

5.1

2.5

30.5

10.2

11.6

947

3

25

转圈

3

591.6

重型

重锤型

5.0

4.5

45

10.0

12.7

1000

5

27

转圈

3

2685.2

 

(一)轻型击实法

  1.仪器设备

  

(1)轻型击实仪:

(规格与技术性能见附表4.1)

  

(2)天平:

称量200g、感量0.01g;称量2000g、感量1g。

  (3)台称:

称量10kg,感量5g。

  (4)筛:

孔径5mm。

  (5)其它:

铝盒、喷水设备、碾土器、盛土器、推土器、修土刀及保湿设备等。

  2.试样准备

  

(1)将代表性的风干土或在低于60℃温度下烘烤干的土样放在橡皮板上,用木碾碾散,过5mm筛拌匀备用,土量为15~20kg。

  

(2)测定土样风干含水量,按土的塑限估计其最优含水量(一般较塑限约小3~6%,其中对砂性土约小3%,对粘性土约小6%)依次相差约2%,即其中有两个大于和两个小于最优含水量。

准备五个不同含水量的土样,所需加水量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Mw——土样所需的加水量(g);

  Mo——含水量wo时土样的质量(g);

  wo——土样已有的含水量(0.01%);

  w1——要求达到的含水量(0.01%)。

  (3)按预定含水量制备试样称取土样。

每个约2.5k8,分别平铺于一不吸水的平板上,用喷水设备往土样上均匀喷洒预定的水量,拌和均匀后,密封的盛器内(或塑料袋内)浸润备用。

浸润时间对高塑性粘土(CH)不得少于一昼夜,对低塑性土(CL)可酌情缩短,也不应少于12h。

  3.操作步骤

  

(1)将击实仪放在坚实地面上,取制备好的试样600~800g倒入筒内,整平其表面,并用圆木板稍加压紧,然后按附表4.1规定的击实次数进行击实。

击实时击锤应自由铅直落下,落高也按附表4.1调试正确,锤迹必须均匀分布于土面。

然后安装套环,把土面刨成毛面,重复上述步骤进行第二层及第三层的击实,击实后超出击实筒的余土高度不得大于6mm。

  

(2)用修土刀沿套环内壁削挖后,扭动并取下套环,齐筒顶细心削平试样,拆除底板,如试样底面超出筒外亦应削平。

擦净筒外壁,称质量,准确至1g。

  (3)用推土器推出击实筒内试样,从试样中心处取2个各约15~20g土测定其含水量。

计算至0.1%,其平行误差不得超过1%。

  (4)按

(1)~(3)步骤进行其它不同含水量试样的击实试验。

  4.计算及制图

  

(1)按下式计算击实后各点的干质量密度:

  (计算至0.01g/cm)

  式中pd——干质量密度(g/m);

  po——湿质量密度(g/m);

  w1——含水量(%)。

  2)以干质量密度为纵座标,含水量为横座标,绘制干质量密度与含水量的关系曲线,曲线上峰值点的纵、横座标分别表示土的最大质量干密度和最优含水量。

  附图4.1 pd-w1关系线

  

(二)重型击实法

  1.仪器设备

  

(1)重锤型击实仪、规格与技术性能见附表4.1。

  

(2)天平:

称量200g,感量0.01g,称量2000g,感量1g。

  (3)台称:

称量10kg,感量5g。

  (4)筛:

孔径5mm。

  (5)其它:

铝盒、喷水设备、碾土器、盛土器、推土器、修土刀及保湿设备。

  2.试样准备

  与轻型击实法相同。

  3.操作步骤

  击实仪的锤质量为4.5kg,落高45cm。

分五层、每层27锤击次数(见附表4.1)。

其它操作程序均与轻型击实法相同。

  4.计算与制图

  与轻型击实法相同。

二、路基土方含水量试验方法

  土的含水量是土在100~105℃下烘到恒重时所失去的水分质量和达恒重后干土质量的比值,以百分数表示。

  本试验以烘干法为室内试验的标准方法。

在野外如无烘箱设备或要求快速测定含水量时,可依土的性质和工程情况采用下列方法:

酒精燃烧法

  

(1)仪器设备

  本试验需用下列仪器设备:

  1)称量盒(定期调整为恒重值);

  2)天平:

称量500g,感量0.01g;

  3)酒精:

纯度96%以上;

  4)滴管、火柴、调土刀等。

  

(2)操作步骤

  1)取代表性试样(粘性土2~5g,砂性土20~30g)。

放入称量盒内,立即盖好盒盖称量。

称质量时,可在天平一端放上等质量的称量盒或盒等质量的砝码,称量结果即为湿土质量。

  2)用滴管将酒精注入放有试样的称量盒中,直至盒中出现自由液面为止。

为使酒精在试样中充分混合均匀,可将盒底在桌面上轻轻敲击。

  3)点燃盒中酒精,烧至火焰熄灭。

  4)将试样冷却数分钟,按以上2)、3)步骤方法再重复燃烧两次。

当第三次火焰熄灭后,盖好盒盖立即称干土质量。

  5)本试验称量应准确到0.01g。

  6)按下式计算含水量:

  式中wo——含水量(%);

  mω——湿土质量(g);

  md——干土质量(g)。

  计算到0.1%。

  7)本试验需进行二次平行测定,取其算术平均值。

允许午行差值应符合附表4.2的规定。

  含水量测定的平行差值

  附表4.2

含水量(%)

允许平行差值(%)

10以下

  40以下

  40以上

0.5

  1

  2

8)本试验记录格式见附表4.3

  含水量试验

  附表4.3

  工程名称 试验者

  试验方法 计算者

  试验日期 校核者

土样编号

土样说明

盒号

盒质量(g)

盒+

  湿土

  质量(g)

盒+

  干土

  质量(g)

湿土质量(g)

干土质量(g)

含水量(g)

平均值(%)

12~6

粉质粘土(CI)

419

  518

22.61

  22.10

19.93

  19.57

13.4

  12.9

13.2

12~

粘土(CH)

091

  439

20.77

  20.35

16.24

  15.84

27.9

  28.5

28.2

12~8

粘土(CH)

419

  133

18.57

  20.44

15.25

  16.82

21.8

  21.5

21.7

 三、路基土方质量密度试验方法

  土的质量密度是土的单位体积质量。

  本试验对一般粘质土,都应采用环刀法。

如果土样易碎裂,难以切削,可用蜡封法。

在现场条件下,对粗粒土,可用灌砂法和灌水法。

  

(一)环刀法

  

(1)仪器设备

  本试验需用下列仪器设备

  1)环刀:

内径6~8cm、高2~3cm、壁厚1.5~2mm;

  2)天平:

称量500g,感量0.01g;

  3)其它:

切土刀、钢丝锯、凡士林等。

  

(2)操作步骤

  1)按工程需要取原状土或制备所需状态的扰动土样,整平其两端,将环刀内壁涂一薄层凡士林,刃口向下放在土样上。

  2)用切土刀(或钢丝锯)将土样削成略大于环刀直径的土柱。

然后将环刀垂直下压,边压边削,至土样伸出环刀为止。

将两端余土削去修平,取剩余的代表性土样测定含水量。

  3)擦净环刀外壁称质量。

若在天平放砝码一端放一等质量环刀,可直接称出湿土质量。

准确至0.1g。

  4)按下式计算质量密度及干质量密度:

  式中po——质量密度(g/cm);

  pd——干质量密度(g/cm);

  mω——湿土质量(g);

  V——环刀容积(cm);

  w1——含水量(%)。

  计算至0.01(g/cm)。

  5)本试验需进行二次平行测定,其平行差值不得大于0.03g/cm,取其算术平均值。

  本试验记录格式见附表4.4。

  质量密度试验(环刀法)

  附表4.4

  工程名称

  编 号 试验者

  土样说明 计算者

  试验日期 校核者

试样编号

土样类别

环刀号

湿土质量(g)

体积(c)

湿质量密度(g/c)

干质量(g)

干质量

  密度(g/c)

平均干质

  量密度(g/c)

12~6

粉质土

106

  33

92.7

  93.2

64.34

  64.34

1.44

  1.49

81.7

  82.2

1.27

  1.28

1.28

12~7

粘质土

186

  151

126.8

  126.2

64.34

  64.34

98.9

  98.9

1.54

  1.53

1.54

12~8

粘质土

158

  85

125.6

  126.7

64.34

  64.34

103.2

  104.0

1.61

  1.62

1.62

二)灌砂法

  

(1)仪器设备

  本试验需用下列仪器设备

  1)灌砂法质量密度试验仪,见附图4.2。

包括有:

1.漏斗;2.漏斗架;3.防风筒;4.套环;附有三个固定器。

  2)台称:

称量10kg,感量5g,或称量50kg,感量10g;

  3)量砂:

粒径0.25~0.5mm干燥,清洁均匀砂10~40kg;

  4)其他:

量砂容器(有盖),直尺、铲土工具等。

  

(2)操作步骤(用套环)

  1)在试验地点,将面积约400c㎡×40c㎡的一块地面铲平。

如检查填土压实密度时应将表面未压实土层清除掉,并将压实土层铲去一部分(其深度视需要而定),使试坑底能达到规定的取土深度。

  附图4.2灌砂法质量密度试验仪

  2)称盛量砂的容器加量砂的质量,按附图4.2:

将仪器放在整平的地面上,用固定器将套环位置固定。

开漏斗阀,将量砂经漏斗灌入套环内,待套环灌满后,拿掉漏斗,漏斗架及防风筒(无风可不用防风筒),用直尺刮平套环上砂面,使与套环边缘齐平。

将刮下的量砂细心倒回量砂容器,不得丢失,称量砂容器加第一次剩余量砂质量。

  3)将套环内的量砂取出,称其质量,倒回量砂容器内,环内量砂允许有少部分仍留在环内。

  4)在套环内挖试坑。

其尺寸大致如附表4.5。

  试坑尺寸与相应的最大粒径

  附表4.5

试样最大粒径

试坑尺寸

直径(mm)

深度(mm)

5~25

  25~60

  80

150

  200

  250

200

  250

  300

 挖坑时要特别小心,将已松动的试样全部取出。

放入盛试样的容器内,将盖盖好,称容器加试样质量,并取代表性试样,测定其含水量。

  5)在套环上重新装上防风筒、漏斗架及漏斗。

将量砂经漏斗灌入试坑内。

量砂下落速度应大致相等,直至灌满套环。

  6)取掉漏斗、漏斗架及防风筒,用直尺刮平套环上的砂面,使与套环边缘齐平。

刮下的量砂全部倒回量砂容器内,不得丢失。

称量砂容器加第二次剩余量砂质量。

  7)本试验称质量精度:

称量小于10kg为5g;大于10kg时为10g。

  8)按下式计算湿质量密度及干质量密度:

  式中po——质量密度(g/cm);

  pd——干质量密度(g/cm);

  m1——量砂容器加原有量砂总质量(g);

  m2——量砂容器加第一次剩余量砂质量(g);

  m3——从套环中取出的量砂质量(g);

  m4——试样容器加试样质量(包括少量遗留量砂质量(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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