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城水体长制久清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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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城水体长制久清实施方案

垫江县2018年城市水体长制久清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5〕69号)和《重庆市城乡建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水体长制久清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建〔2018〕95号)要求,“2017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的工作目标已实现。

为进一步做好城市水体长制久清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排水口整治、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活水循环、生态修复”的技术路线,实施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加强水系沟通和活水循环,巩固县城黑臭水体整治效果,实现桂溪河流域“河道清洁、河水清澈、河岸美丽”整治标准。

二、工作目标通过对桂溪河建成区范围内垃圾和河道淤泥清理、缺失管网建设、雨污管涵维护维修、非法入河排污口整治、水质监测、环保宣传等措施,达到2018年城市水体治理工作目标:

桂溪河建成区黑臭水体实现长制久清,同时,不再出现新的城市黑臭水体。

三、2017年桂溪河黑臭水体整治情况

桂溪河建成区主河道长9.715km,其中黑臭水体整治河段(牡丹湖—塔坝桥段)长约6.3km,按照《桂溪河建成区黑臭河段整治实施方案》(2016—2020年)、《垫江县2017年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方案》完成了雨污管涵检查维修、河道清淤、河道清漂、植被恢复、截污干管建设、潭子沟抢险工程、城镇生活垃圾治理、清水补给等8项整治工作。

目前,桂溪河水质已明显改善,连续7个月的水质监测均合格,没有再出现黑臭,群众满意度为96%,

达到初见成效要求,顺利通过初见成效水质评估。

四、2018年工作措施

(一)清漂加强对河道中漂浮物及两岸垃圾、沿河树枝悬挂残留垃圾等进行全面清理,长期清捞维护,对河道清漂保洁清理出来的垃圾和漂浮物等上岸集中堆放,及时清运至垃圾中转站或填埋场进行处理。

计划投资104万元;责任单位:

县城市管理局;实施时间:

1月—12月。

(二)清淤、种植水草

采取人工清淤的方式清理桂溪河建成区范围内长度约为

12.9km(桂溪河9km,迎春河3.9km)河道淤泥,每半年实施一次,确保河畅水清。

种植水草,构建和改善水底生态系统。

计划投资200万元;责任单位:

县水务局;实施时间:

4月、

10月

(三)缺失管网建设

完成玉鼎大道交叉口污水管网工程等4个缺失管网建设项

目。

计划投资125万元;责任单位:

县城市管理局、县城乡建委;实施时间:

3月一11月。

垫江县2018年度缺失污水管网补建计划

所在街道

项目名称

位置

是否道路配套管网

管道长度

(米)

管径大小

(mm)

计划开工竣工时间

计划完成投资额

(力兀)

1

桂溪街道

玉鼎大道交叉口污水管网工

玉鼎大道

50

1200

2018.3-2018.5

60

2

桂溪街道

规划局一—建新路口污水管网工程

规划局一—建新路口

300

400

2018.6-2018.9

25

3

桂阳街道

南门综合市场污水管网工程

南门综合市场

30

600

2018.3-2018.4

20

4

桂阳街道

长安女人街污水管网综合整治工程

长安女人街

300

清掏箱涵和新建检查井

2018.3—2018.4

20

5

合计

680

125

(四)雨污管涵检查维修

力口强县城区排污管网维护管理。

充分发挥排水管网巡查队的作用,对县城区雨污管网进行全面普查,建立数据准确、位置清晰的动态管网管理台账,对巡查发现的雨污管网破损、渗漏等情况,及时进行整治修复,防止污水直接流入河中造成水质污染。

计划投资200万元;责任单位:

县城市管理局;实施时间:

3月一12月。

(五)排污点排查及整治

针对已排查出的排污点进行整治,同时加强对桂溪河主河及支流的巡查,发现排污点后按照污染源类别由各职能部门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责任单位:

县城市管理局、县水务局、县环保局、桂溪街道办事处、桂阳街道办事处;实施时间:

3月一11月。

垫江县桂溪河建成区排污点统计表

序号

位置

存在冋题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滨河路党校大门口

排水口

污水通过雨水口直排

县环保局

2018年4月底

2

郭家沟与桂溪河交

汇处

郭家沟部分污水未接入污水主管,污水直排

县城市管理局

2018年5月底

3

迎春河与桂溪河交

汇处

两岸小区化粪池渗漏

桂溪街道办事处

2018年5月底

4

塔坝桥农家乐排污

农家乐生活污水直排

县环保局

2018年4月底

5

白龙沟与桂溪河交

汇处

居民楼生活污水渗漏进入白龙沟

县城市管理局

2018年4月底

6

佳佳乳业厂

佳佳乳业厂污水直排,河道内污水

管有渗漏

县环保局、县城市

管理局

2018年5月底

(六)生态用水补给

由于桂溪河属于季节性河流,水流量小自净能力差,借助牡丹湖水库每月至少放闸2次冲刷河道污泥,稀释水中污染物浓度,提高桂溪河水体流动性。

责任单位:

县水务局;实施时间:

1月—12月

(七)河道两岸绿化美化加快全河段两岸绿化和石栏杆建设,实现河岸景观提档升级,把桂溪河沿岸打造成适宜居民活动、休闲、景观、体验的城市休闲生活区。

责任单位:

县城市管理局;实施时间:

1月—12月

(八)沿河非法摆摊商户整治加大对沿河非法摆摊商户的整治力度,取缔河道两岸违法搭建构筑物,加强日常巡视,及时制止暗排行为。

责任单位:

县城市管理局;实施时间:

3月—11月。

(九)加大环保执法、环保宣传力度

1.加强重污染行业整治。

对工业企业水污染治理,督促业主投入资金,完成污水处理设备建设,达标排放。

2.加强黑臭水体环境保护宣传,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作用。

广泛开展环保宣传,普及环保知识,增强全社会的环境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人人关心环境、珍惜环境、保护环境、美化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加强黑臭水体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

责任单位:

县环保局;实施时间:

3月—11月。

(十)水质检测

委托具有CMA资质(认证范围包括黑臭水体透明度、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和氨氮4项评价指标)的水质检测机构对整治水体的透明度、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和氨氮等四项指标进行检测,适时通报治理效果。

责任单位:

县城乡建委;实施时间:

1月—12月。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垫江县桂溪河黑臭水体治理和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黑臭水体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由垫江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城乡建委、县水务局、县城市管理局、县环保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工作办公室在垫江县城乡建委。

成员单位包括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经济信息委、县国土房管局、县城乡建委、县城市管理局、县规划局、县水务局、县农委、县林业局、县环保局、桂溪街道办事处、桂阳街道办事处。

领导小组每月召开黑臭水体整治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治理中的重大问题,督促项目实施计划,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导、监察、检查,督导方案的实施。

(二)落实“河长”制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厅字〔2016〕42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重庆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渝委办发〔2017〕11号)的工作要求,全面建立三级河长体系,实行网格化管理,河长是水体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各部门,协调各行业,引导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合力推进桂溪河黑臭水体整治,预防出现新的黑臭。

(三)资金保障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积极争取国家各种专项资金投入的同时,加大县级财政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形成“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多元投入”的投融资格局,为桂溪河水环境保护提供资金保障。

1.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投入。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基准,积极争取财政部、环保部和建设部的资金投入,对符合中央资金支持范围的,用中央专项资金打足安排,加快启动项目实施,充分发挥中央资金的效益,为桂溪河黑臭水体治理提供保障。

2.加大地方投入和社会投入。

除中央资金安排以外,所需配套资金按照“性质不变、渠道不乱、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同区域、同类型项目资金的整合力度,以规划统筹带动相关资金在使用层面的整合。

加大管理制度建设与管理维护人员投入,落实桂溪河管理主体的人员及运行经费,确保已经建立的工作机构正常运行,保障项目后期正常运转。

对于由企业为主体承担的项目,按照“谁污染、谁治理、污染者付费”的原则,所需资金主要由企业自筹解决,政府以引导、激励、奖励为主,予以适当补助。

(三)制度保障依据国家、重庆市有关法律法规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制订出台桂溪河综合管理办法,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强化管理手段。

尽快颁布实施《桂溪河污染防治办法》,使桂溪河水环境保护有章可循,同时加快制定桂溪河突发环境事故的应急管理、监测信息发布和管理、污染责任追究与补偿等相关制度。

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桂溪河流域环境违法行为执法力度,对恶意排污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严格执行排放许可、限期治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源头加强项目环境准入控制,坚决防止产生新的污染。

六、工作要求

(一)该工作已纳入市对县的年终考核,请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务必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附件1、附件2的工作任务。

(二)各责任单位须落实1名工作人员,每周二前负责报送工作开展进度及相关信息到县建委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办公室。

(三)各单位负责整理各自的档案资料,以便迎接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相关检查督查。

(四)定期开展黑臭水体整治监督检查,每半年公布一次黑臭水体整治效果。

对整治不力,未按计划完成整治目标的责任主体,责令限期整改,并约谈相关责任人。

附件:

1.主要项目情况总表

2.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任务分解

精品文档

附件1

主要项目情况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责任主体

建成

工程量

投资估算(万

元)

期限

数量

单位

一、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1

缺失管网建设工程

县城市管理局、县城乡建委

2018

680

m

125

2

雨污管涵检查维修

县城市管理局

2018

按实

/

200

二、内源污染治理工程

1

清漂、河域垃圾治理

县城市管理局

每天

按实

/

104

2

清淤疏浚、水草种植

县水务局

2018

按实

3m

200

合计

/

/

/

/

/

629

精品文档

附件2

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任务分解

序号

类别

项目

主要任务

实施时间

牵头单位

协作单位

1

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缺失管网建设工程

完成玉鼎大道交叉口污水管网工程、规划局一一建新路口污水管网工程、南门综合市场污水管网工程、长安女人街污水管网综合整治工程4个缺失管网补建。

3月一9月

县城市管理局、县城乡建委

县财政局

雨污管涵检查维修

加强县城区排污管网维护管理。

及时对破损、渗漏雨污管网进行维修,防止污水直接流入河中造成水质污染。

3月一

11月

县城市管理局

县财政局

2

内源污染治理

清漂、河域垃圾治理

加强对河道中漂浮物及两岸垃圾、沿河树枝悬挂残留垃圾等进行全面清理,长期清捞维护,对河道清漂保洁清理出来的垃圾和漂浮物等上岸集中堆放,及时清运至垃圾中转站或填埋场进行处理,不得在河岸线周边随意堆放。

每天

县城市管理局

县环保局、县财政局、相关街道办事处

清淤疏浚

定期清理桂溪河建成区范围内长度约为

12.9km(桂溪河9km迎春河3.9km))河道淤泥,每半年实施一次,确保河畅水清。

月月

O

41

县水务局

县财政局

水草种植

种植水草,构建和改善水底生态系统。

4月、

11月

县水务局

县财政局

清水补给

利用牡丹湖生态湿地公园湖水作为桂溪河清水补给来源,每月至少放闸2次冲刷河道污泥,稀释水中污染物浓度,提咼桂溪河水体流动性。

每月

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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