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高技字2号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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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高技字2号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

诸城市高级技工学校绩效考核办法

(试行)

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建立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机制,保护和调动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绩效考核坚持目标导向、系统均衡、有效激励、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二条绩效考核依据学校考核系部、系部考核教师和分管领导考核科室、科室考核科员的程序进行。

第二章绩效考核内容及分值

第三条考核对象为全校在职在岗教职员工,每学期考核一次,实行分类考核(分专任教师、系部管理人员、行政后勤人员三大类),统一排名。

第四条绩效考核成绩基本分为100分。

第三章专任教师

第五条专任教师的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工作量(40%)、教学常规(20%)、学生管理(20%)、工作成果(5%)、出勤(10%)、民主评议(5%)。

第六条专任教师的工作量以课时进行统计并折算成考核成绩,满分为40分。

1.工作量考核成绩=基本工作量(28分)+超工作量(12分)。

2.基本工作量=12课时/周×本学期教学周数(若本系部内不能完成基本工作量要求的可申请承担其他系部课时任务)。

(1)达到基本工作量并且学生满意度达90%(含90%)以上,学期末记28分。

(2)达到基本工作量,但学生满意度不到90%,学期末记25分。

(3)不满基本工作量的学期末记20分。

(4)学生满意度测评每学期举行两次,两次成绩各占50%。

3.超工作量=(个人学期总工作量-基本工作量)/校最大超工作量×12分。

不满基本工作量的此项为零分。

4.专任教师的工作量由系部负责考核,考核依照《诸城市高级技工学校课时统计标准》(附件1)执行,每周统计一次、公示,并报教务科统一审核、备案。

第七条专任教师的教学常规包括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考试、晚自习值班、教学纪律、教学事故等内容,满分为20分。

1.教学常规由系部负责考核,考核依照《诸城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学常规量化标准》(附件2)执行。

2.每学期末,各系部根据本系教师教学常规量化成绩和教师数量排序分档:

A档30%、B档50%、C档20%,并按A档20分、B档16分、C档12分计入教师绩效考核成绩。

对于学期内发生严重教学事故的此项为零分。

第八条专任教师的学生管理绩效考核包括学生常规管理(50%)和固生成绩考核(50%)两部分,满分为20分。

1.班主任学生管理绩效=该班级常规管理成绩+固生成绩;导师学生管理绩效=(该班级常规管理成绩+固生成绩)×50%。

2.教师原则上只能担任一个在校班级的班主任或导师,每学期初由系部安排、公示,报学生科备案。

3.学生常规管理考核内容包括学生出勤、学生纪律、校园文化、晚自习秩序、两操质量,公寓管理、教室和校园卫生等。

(1)学生常规管理由系部及学生科采取日查、周评、月结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依照《诸城市高级技工学校班级常规管理量化细则》(附件3)执行。

(2)系部对各班级每日、周、月的学生常规量化成绩要定期进行公示,并报学生科统一审核、备案。

(3)每学期末,各系部根据本系部本学期各班级学生常规月量化平均成绩排序分档:

A档40%、B档40%、C档20%,并按A档10分、B档8分、C档6分计入教师绩效考核成绩。

对于学期内发生严重责任事故、恶性事故班级的班主任及导师此项记零分。

4.各班级固生成绩的考核由学生科负责,奖惩标准及计算方法如下:

(1)固生成绩=10-1.25×本学期本班学生流失量(每学期流失量最多为8人,超出部分计入次学期固生成绩)。

(2)以新生班级应到人数为基数,对于固生率达到96%以上的班级,奖励2分。

对于瞒报漏报等弄虚作假的,每人次给予当事人扣除1分的处罚。

(3)固生率=学期实到人数/新生班级应到人数×100%。

(4)学生流失量=学期应到人数-学期实到人数。

(5)新生班级应到人数由招生办负责公布,学期实到人数为系部、学生科学期内每周抽查学生的平均数,对于各班级周实到人数每周公示一次。

第九条专任教师的工作成果满分5分,由教务科、系部负责考核统计、公示。

考核标准依照《诸城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师工作成果计算标准》(附件4)执行。

第十条专任教师的出勤由人事科、系部负责考核,每月公示一次,满分为10分。

事假累计10个工作日(每天扣1分)、病假累计20个工作日(每天扣0.5分)、病事假累计20个工作日、旷工半个工作日,该项分值为0。

第十一条每学期末,各系部集中对系部内教师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由班主任、教研室主任及系内教学管理人员组成,满分为5分。

各系部根据本系教师民主评议成绩和教师数量排序分档:

A档30%、B档50%、C档20%,并按A档5分、B档4分、C档3分计入教师绩效考核成绩。

第四章系部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系部主任、副主任、教务员、学管员的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工作量(40%)、管理业绩(40%)、出勤(10%)、教学成果(5%)、民主评议(5%),由教务科负责组织考核。

1.系部管理人员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基本课时量的情况下,其工作量=本系部专任教师学期平均工作量×(师生比系数+岗位系数)。

每学期学校对各系部师生比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分档:

A档40%、B档40%、C档20%,师生比系数分别为1.2、1.1、1.0。

系主任、副主任、教务员和学管员岗位系数依次为0.3、0.25、0.2。

2.管理业绩根据学校对系部管理督导项目的成绩进行计算。

(1)管理督导项目包括理论教学、实习教学、学生管理、公寓管理、固生五个方面。

(2)各主管科室对系部管理督导项目的成绩每月公布一次,期末进行汇总排名分档:

A档40%、B档40%、C档20%,并按A档8分、B档7.5分、C档7分计入系部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成绩。

(3)系部管理人员的出勤、工作成果、民主评议的考核参照专任教师的考核标准执行。

第五章行政后勤人员

第十三条科室绩效考核(总分100分)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权重50%),基础分100分。

1.科室绩效考核目标的制定,根据学校年度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及本科室的具体情况一年一定,分年中、年终2次进行考核,考核目标与科室工作职责及人员岗位职责情况相结合。

2.制定绩效考核目标的程序

(1)各科室提出本单位绩效考核目标;

(2)经分管领导审核;

(3)学校绩效考核小组办公室审核。

(二)科室建设(权重10%),基础分100分。

主要考核内容:

政治业务学习、培训情况(10分);遵守纪律情况(10分);工作质量和态度(20分);对学校工作响应情况(20分);卫生(10分);相关制度的健全、落实(10分);资产管理使用情况(10分);内部预防重大治安事故情况(10分)。

(三)民主评议(权重40%),基础分100分。

领导班子评议分占40%,班主任和中层干部评议分占60%。

(四)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室,酌情加减分,最多10分。

1.工作获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县级表彰奖励的,分别加10分、6分、4分、2分。

2.牵头组织项目建设,县级、市级、省部级项目分别加1分、3分、5分,配合科室减半加分。

3.被服务对象投诉,经查实,1次扣2分。

(五)科室考核最后得分计算:

科室考核最后得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得分×50%+管理建设情况得分×10%+民主测评情况得分×40%+加减分项目得分。

根据考核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前2名为A档科室,最后2名为C档科室,其它为B档科室。

(六)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与年终人事部门考核评优挂钩。

当年个人评优名额(40%)向A档科室倾斜;C档科室,年度考核个人评优比例适当减小,其主要负责人当年不得评优。

2.行政后勤人员绩效考核时,根据所在科室成绩加分。

第十四条行政后勤人员绩效考核(总分100分)。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量、工作成果、民主评议三个部分。

(一)工作量(权重40%),基本分100分。

以各系部专任教师、系部管理人员学期工作量的平均数为基数,分类按系数计算(A、B、C档科室人员分别为1.1、1.0、和0.9;科长、副科长,A档分别为1.5、1.3,B档分别为1.4、1.2,C档分别为1.3、1.1;副校级1.6,校级1.8)。

(二)工作成果(权重30%),基本分100分。

各科室根据科室年度工作目标和人员岗位职责,制定《科室人员年度岗位考核目标》,对科室人员就工作成果进行量化、考核。

1.常规工作(50分)。

各科室在期末按实际所得分数按A档(50-45分)30%、B档(45-40分)50%、C档(40分以下)20%的比例排队。

2.临时性工作(40分)。

由科室主任根据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因工作加班,由科室主任填写《加班请示单》,分管校长同意后留存,作为学期末加班计分的依据;每加班1次(半天)加0.5分(最高不超40分)。

学校集会等全校性统一活动,迟到、早退、病事假等1次扣1分,旷会1次扣3分,由科室根据办公室考勤记录扣分。

3.创新性工作(10分)。

科室人员所承担工作,被学校及上级部门认可推广,由考核小组和校委会确认后,按校级、县级及以上分别加5分、10分。

(三)民主评议(权重30%),基本分100分。

期末,科室组织科室人员述职后,考核小组组织民主评议(评议分为领导班子评议分占40%+班主任和中层干部评议分占60%;统计时,每一类人员测评要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

(四)个人考核最后得分计算:

考核最后得分=工作量得分×40%+工作成果得分×30%+民主测评得分×30%

第六章、组织实施及成果运用

第十五条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常务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由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科。

第十六条绩效考核成绩是教职工职称评聘晋档、工资晋升、评先树优的基本依据。

第十七条(待定)职称评聘晋档,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同类教职工按绩效成绩(占50%)与荣誉年工积分(占50%)相结合进行排序。

荣誉年工积分由人事科按《诸城市高级技工学校荣誉年工及分值》(附件4)进行计算。

第十八条优秀班主任每年评选一次,班主任所带班级一年内上、下学期班级常规管理考核成绩连续获A的,由系部推荐,学生科审核,报校委会审议批准,即为优秀班主任。

获得优秀班主任称号的,自下一学期起班主任基本津贴在原基础上增加50元/班/月。

次年度再次获得者,予以递增;次年度未获得者,予以取消。

对于出勤率低于学校出勤率平均值或班级内发生严重违纪及责任事故的不能参与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

第十九条年度评优树先,按年度绩效成绩(上、下学期各占50%)排序推荐。

各系部、科室的年度绩效成绩是本部门负责人晋升评优的重要依据;对于年度考核成绩列后的部门,学校将对本部门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校校委会。

附件:

1.《诸城市高级技工学校课时统计标准》

2.《诸城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学常规量化标准》

3.《诸城市高级技工学校班级常规管理量化细则》

4.《诸城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师工作成果计算标准》

5.《诸城市高级技工学校荣誉年工及分值》

 

附件1:

《诸城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师课时统计标准》

1.教师根据课程表正常上课(含学校安排的社会培训授课任务),班级人数超过40人(实习20人),1节折算1课时;班级人数等于或低于40人(实习20人),1节折算0.95课时。

教师同时任教2个头的(头数依据教学计划核算),1节课折算1.05课时,每增加一个头系数加0.05,依此类推。

2.凡上级安排和学校统一组织政治性、义务性活动原则上不计课时。

因学校各种活动无法完成的课时不计工作量。

3.教师监考一场(90分钟左右),计1课时。

4.教师命题、阅卷和誊分,每班级每科计2课时。

5.教师组织早操、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训练、体育竞赛计算工作量办法为:

早操每1次计1课时,课间操每2次计1课时。

教师组织纳入学校工作计划的大型体育竞赛活动,每天按8课时计算,课外活动体育裁判工作和业余训练每次计1课时(40分钟以上)。

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统计工作按实际工作时间统计课时。

6.军训教官军训期间,每天计8课时,新生班主任专职靠班每天计4课时。

7.参与大赛各组服务人员每天计4课时。

8.教师承担学历函授教育命题、辅导和阅卷等,每次计4课时。

9.机电类、汽修类专业一体化教学每天计4课时(2节工艺理论课按照2课时计入工作量,4节实习课计2课时,共计4课时)。

助教按照3课时/天计。

10.除机电类、汽修类专业外,其他类一体化教学每天计3.6课时(2节工艺理论课按照2课时计入工作量,4节实习课计1.6课时,共计3.6课时),助教按2.4课时/天计。

11.大赛指导教师的课时,机电类、汽修类每天按4课时计;非机电类、汽修类每天按3.6课时计。

12.教师休息日、节假日上课:

高考班理论课12元/课时,按实际上课数的0.5倍计入工作量;教师承担技能大赛集训、高考技能强化训练参照第9、10、11条计算课时数,按12元/课时补助,按实际上课数的0.5倍课时计入工作量。

13.教师专职带队到企业参加实习,执行企业补助标准,每天计工作量2课时(兼职每周记2课时)。

14.正常上课时间:

担任理论课,同时又兼任大赛指导,大赛指导课时按相应专业实习课时计算标准和实际指导时间计算工作量(不重复计);担任实习课(独自指导实际人数为20人以上的),同时又兼任大赛指导,正常实习按相应专业实习课时标准折算课时,大赛指导课时按相应专业实习课时计算标准和实际指导时间折算的课时数的1/2计入工作量。

15.对于学校临时性工作,主管科室根据工作性质和实际工作时间酌情估算总课时并下达至系部,由系部分配给相关教师。

16.凡纳入学校教学成果表彰奖励的项目原则上不计工作量,但因工作特别重要,经系部主任同意,学校领导批准,可酌情统计工作量。

17.系部管理人员的基本课时量为主任2节/周(或听课)、副主任4节/周、教务员及学管员6节/周,超出基本课时量部分按0.6倍计入工作量。

18.招生工作人员下乡招生期间每天记4课时;公派外出学习及公假按基本工作量计算。

19.兼课教师工作量由被兼课系部提供过程材料检查结果,并通报给兼课教师所在原系部。

由原系部负责累计并按统一标准计算其课时量。

20.若非因专业设置、招生因素的影响原则上班额设立标准:

学生管理每班建制人数控制在50以上;实习课班级授课人数控制在20人以上(国赛前3个月、省赛前2个月、市赛前1个月专职带大赛的除外)。

 

附件2:

《诸城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学常规量化标准》

教学常规包括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考试、晚自习值班、教学纪律、教学事故等内容,基本分100分,占总分值15%。

一、备课(10分)

按照教学计划检查书面教案,优秀教案9-10分,良好教案8分,合格教案7分,上交教案不及时每次扣1分,每缺一个教案扣1分,无教案0分并按违纪处理。

凡评为优秀教案的一律公开展示,同时有多个教案的汇总后取平均值。

二、上课(30分)

由学生、班主任、系部教学管理小组每学期评议两次各占50%。

1.学生评教(6分,占20%)。

由系部根据教学计划组织学生评教,对任课教师进行评价并量化。

同时任教多个班,汇总后取平均值。

2.任教班级班主任评价(6分,占20%)。

由本系部班主任教师进行互评,确定分数。

3.系部教学管理小组评价(18分,占60%)。

由系部教学常规管理小组根据日常检查情况统一进行评议打分。

三、作业(10分)

凡批改作业(实习课题实施记录为作业)认真,次数达到规定要求的计10分,无作业不得分,有作业但无批改记录计5分。

作业数量每缺少一次扣0.5分,批改不及时,每次扣0.3分,学生错题不及时更正的,发现一例扣0.1分,批改记录无问题分析和改进措施每次扣0.5分。

四、考试(10分)

凡按照学分制要求命题、按时公布试题(技能班)、监考、阅卷、誊分和讲评,考试及格率达到95%以上,在考试中无违规情况的教师得满分。

在考试工作流程中如出现违反教学管理制度现象,每次扣1分,未公布试题内容扣5分,考试及格率低于95%扣2分。

五、教科研活动(10分)

1.听评课(5分)。

达到学校要求的听课时数和做好听课笔记,参加评课并填写评议表计5分。

听课时数每缺一次扣0.5分。

对于弄虚作假的,按违纪处理,该项不得分。

实习教师因工作关系无法参加听评课,取其他教师平均分计分。

2.其他教科研活动(5分)。

对于公开课、赛讲、业务考试及其他教科研工作,积极参加,服从分配,系部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评分。

六、辅导(5分)

1.晚自习坐班(4分)。

按照规定坐班得2分,坐班效果按照学校督导评价A、B、C、D分别计2、1.5、1、0.5计分。

2.指导学生活动(1分)。

教师根据学校安排指导学生社团或者兴趣小组等学生活动,根据完成情况进行评分,最高1分。

七、纪律(20分)

1.教学纪律(10分)。

按照学校教学管理制度规定教学事故认定办法,教师发生一般教学事故每次扣2分,严重教学事故每次扣5分,发生重大教学事故每次扣10分。

2.组织纪律(10分)。

根据学校考勤制度,教师迟到、脱岗、早退一次扣1分;集体活动及各级会议,无故缺席一次扣0.5分。

八、其他(5分)

教师要爱岗敬业,服从安排。

凡按照学校要求完成临时性工作任务并及时上交各类教学材料的教师得5分,未写或不交计0分,不认真或不按时交者每次扣1分。

 

附件3:

《诸城市高级技工学校班级常规管理量化细则》

一、校园卫生

1.清理不净的每处扣0.2分。

2.清理不及时的每处扣0.2分。

3.未清理的扣0.5分。

4.垃圾桶内有垃圾扣0.2分,垃圾桶表面未清理每处扣0.2分。

5.同一区域内连续两天未清理的或者连续三天清理不净的加倍扣分。

二、教室卫生

1.桌椅不齐扣0.2分。

2.教室内违规充电扣1分。

3.教室内吃零食每人次扣0.1分。

4.地面不净、垃圾未到每处扣0.2分。

5.教室内工具摆放不齐每处扣0.2分。

6.玻璃不净每处扣0.2分。

7.教室未关门、开风扇扣1分。

8.楼道、楼梯垃圾每处扣0.2分。

9.饮水机杂物每处扣0.2分。

10.楼道、教室墙面不净每处扣0.1分。

11.楼道、楼梯未关灯、关窗每处扣1分。

12.消防栓垃圾每处扣0.1分

13.厕所未关灯、关窗每处扣1分。

14.桌洞垃圾、桌面书籍摆放不齐每处0.1分

15.门框垃圾、窗台不净每处扣0.1分

16.学生站在教室和走廊窗台等危险地方每人次扣1分。

17.地面有口香糖每处扣0.2分。

三、公寓卫生

1.被罩、床单、枕巾不统一,不洁净,被褥叠放不整齐,摆置方向不一致扣0.1分∕次。

2.被子未叠、无被罩、床单、被子扣0.1分∕床。

3.床上杂乱,搭放衣物,堆放杂物,空铺摆放物品、空下铺扣0.1分∕人。

4.宿舍内、阳台和走廊责任区地面不整洁,有纸屑、泥迹、痰迹、垃圾袋等脏物、宿舍卫生清理不彻底扣0.1分∕处。

5.墙面有蜘蛛网、有污迹粘贴画报彩纸等、私自钉钉、挂物品扣0.1分∕处。

6.阳台物品摆放不整齐、铁橱、自修桌摆放不统一、有杂物、油垢、灰尘、脚印等扣0.1分∕处。

7.玻璃不净、暖气上面、后面有灰尘、杂物、门上有油垢、灰尘、脚印等扣0.1分∕处。

8.宿舍未锁门、门玻璃贴纸或阻挡物品扣0.5分∕处。

四、校园纪律

1.迟到、早退、晚归扣0.5分/人次,旷课扣1分/人次。

2.订外卖、爬墙扣1分。

3.抽烟、喝酒、打牌扣1分。

4.聚众闹事、打架斗殴视情况每人次扣10-100分。

5.男女同学之间不正常交往或亲密接触每人次扣1分。

6.不尊重、不配合学生会工作或辱骂学生会干部等每人次扣2人。

7.不穿校服、不带胸卡、穿着怪异、穿拖鞋上课每人次扣1分。

8.染发、烫发、穿高跟鞋、奇装异服、化妆、戴首饰、留怪异发型每人次扣1分。

9.向楼下倒水、乱扔垃圾、踩踏花草等不文明行为每人次扣1分。

10.语言不文明、辱骂他人扣1分/人次。

11.以大欺小、敲诈、勒索他人或恐吓他人等现象视情况每人次扣2-5分。

12.乱串教室、宿舍每人次扣1人。

13.校园内吃瓜子、乱吐口香糖、随地吐痰等扣0.5分/人次。

14.私自外出者每人次扣2分。

五、公寓纪律

1.在宿舍内打扑克、吸烟、喝酒等违纪现象扣1分∕人

2.不按规定时间到宿舍扣0.2分∕人。

3.未经班主任允许私自留宿舍扣0.5分∕人。

4.熄灯后讲话、喧哗、听外放录音机、吹拉弹唱、影响他人休息;在公寓内49、销售商品扣0.1分∕人。

5.使用电炉、电褥子、电热器、电吹风等设备、点明火;存放、使用管制类刀具、易燃易爆物品;私自留宿校外人员、夜不归宿扣2分∕人。

6.不服从管理、拒检、未留人扣0.2分∕人。

7.公物损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交齐公物赔付(直至公物赔付交齐为止,依据为财务科盖章的物资损坏通知单为准,上学期未交齐的计入下学期量化中)扣0.2分∕次。

六、其他纪律

1.各系部就餐区域有餐具,每套餐具扣0.1分

2.各系部执勤区域有垃圾每处扣0.2分

3.餐厅打闹或打饭不排队者扣0.5分/人次。

4.不收拾餐盘者扣0.2分/人次。

5.将食物带到宿舍者0.2分/人次。

6.教室或楼道内喧哗、打闹扣0.2分/人次。

7.上课玩手机扣0.2分/人次。

8.借(戴)他人胸卡外出学校扣1分/人次,私自外出扣2分/人次。

9.请假条填写不规范外出扣0.5分/人次,伪造请假条者扣2分/人次。

10.通校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校及离校的扣0.5分/人次。

11.借请假外出之机买饭或规定时间不回校0.5分/人次。

12.在学校大门口或围墙内与校外人员攀谈0.5分/人次。

13.不服从门卫、值班人员管理视情况扣1-5分/人次。

14.与社会青年来往密切的学生,因此发生社会青年来校滋事现象5分/人次。

15.无理顶撞老师或打骂老师的学生视情况扣10-100分/人次。

七、两操

1.早操、课间操未按时间集合的班级扣1分。

无故不参加两操的班级扣2分。

2.中途离开或插队的扣0.2分/人次。

3.跑操过程中停留、拥挤、不听从指挥的扣1分/班次。

4.做操过程中认真的扣0.2分/人次,不做的扣0.5分/人次,整体乱的扣1分/班次。

5.穿拖鞋上操的扣0.5分/人次

6.无故旷操的扣1分/人次,迟到的扣0.2分/人次,不按要求撤离规定区域或未按要求集合、解散的扣1分/班次。

八、文化礼仪

1.不进行诵读的班级每次扣1分。

2.诵读声音较小的每个班级扣0.2分。

3.朗读纪律较差的每个班级扣0.5分。

4.早读和晚读缺勤或迟到的每扣0.2分/人次。

5.不在规定时间诵读的每个班级扣0.2分。

6.拾金不昧等各种好人好事视其情节每人次加0.2—2分。

7.为学校各种集体活动服务每人次加0.02分/人次。

8.各系上交的广播稿中优秀的每篇加0.2分。

9.积极向班级墙报、校刊投稿,奖0.1分/次,被录用者,加奖0.2分/次。

10.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竞赛,视活动和获奖情况奖0.5—1.5分/次。

代表学校参加校外的各级各类比赛(或活动),视等级分别奖1.5—5分/次。

若获奖,再根据获奖名次和级别,奖1.5—5分/次。

 

附件4:

《诸城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师工作成果计算标准》

工作成果主要是指教师在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学校统一安排的技能大赛、优质课、论文、课件、教案、文明风采、科研课题、教科研项目、学生管理等业务方面评比中获奖的项目或取得的荣誉,具体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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