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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十二项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十二项制度

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

江北区观音桥商圈北大道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2015年3月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目录

1、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1页

2、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2页

3、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职责制度-----------------------------3页

4、安全投入及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制度-----------------------4页

5、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8页

6、领导带班作业制度------------------------------------13页

7、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7页

8、安全教育培训制度------------------------------------20页

9、安全例会制度----------------------------------------21页

10、安全检查制度---------------------------------------22页

11、安全生产奖惩制度-----------------------------------23页

12、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救援制度-----------------------42页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

持证上岗制度

1、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经主管部门审核领证,方可上岗和业,持证上岗。

2、每一特种作来人员,属于哪一级培训部门培训的,所在部门或单位必须按规定进行送培。

3、培训部门因其它原因暂时不安排培训的,可委托下一级培训部门代培、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临时证可以上岗作业。

但以后有培训安排时必须及时送培。

4、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一律进行全脱产培训。

5、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后,刚上岗的一段时期内,不准单独上岗作业,必须由有一定实践经验的该工种人员带班,直到能熟练操作为止。

6、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复训,复训合格办证后方可继续上岗。

7、必须建立特种作业人员专项档案,妥善保存。

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我矿安全生产,使安全设施能够及时有效地投入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设施“三同时”主管领导及管理部门

第三条安全设施“三同时”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

第四条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由设备动力部负责管理。

第三章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职责

第五条新、改、扩、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第六条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

第四章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要求

第七条在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一)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

(二)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报告。

第八条新产品生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法;

(二)工艺条件的送取应符合安全要求;

(三)具备可靠的安全措施;

(四)设备造型和建筑等,应符合防火、防爆、工业卫生等标准和规定要求;

(五)设计文件要有安全可行性评价。

第九条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部门及工会参加评审工作,凡未经上述部门签署同意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第十条施工过程中,应有人负责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缺陷。

第十一条在竣工验收工作中,要有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会同工会组织参加,凡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车或经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时,均不能验收,直到达到要求。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职责制度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保证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指示以及现行规章制度、命令、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2、按照上级领导和安全部门的要求,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把关。

  3、参与工程开工前安全措施的制定,组织施工中的安全生产检查、考核、评比活动。

  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计划中有关安全措施。

  5、总结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对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按规定上报事故快报、电话月报和全年统计报表及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报告,整理安全管理有关内业资料。

  6、协助领导组织开展各项安全达标活动,对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7、对违章施工情况提出纠正意见和要求,必要时签发《劳动安全监督通知/指令书》,遇有严重危及施工生产安全的隐患,有权责令暂停作业并及时报告单位领导。

  8、有权越级向上级反映施工安全问题。

  9、安全管理人员有以下失职行为,要追究责任:

  

(1)对危及安全的情况不加以制止而酿成事故者。

  

(2)发现施工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清除而酿成事故者。

(3)发生事故后,不按规定时间如实上报或对事故单位及责任者进行袒护者。

安全投入及安全费用提取

使用制度

第一条为了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及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并纳入本企业年度预算。

  第三条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四条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在当年度经费预算中,列入重点编制项目,并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比例。

  第五条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按月提取,年度终了时结算。

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一)当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时,按照4%提取;

  

(二)当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时,按照2%提取;

  当月提取的费用列入当月生产成本,并记入专户用于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开支。

  第六条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七条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第八条本企业提取安全费用设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

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九条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由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提出计划,按装设备、设施的技术人员根据具体施工情况作出预算,1000元以下开支,报总经理批准;1000元以上的开支由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决定。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由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提出计划,开支不足200元的,由企管部负责人会同安全生产管理员一同采购;超过200元以上的开支,报总经理批准。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由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上报总经理后,根据实际情况据实列支。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等项目开支,由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根据实际情况和主管部门要求,报总经理后,据实列支。

  第十条本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管理,依法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第十一条本企业利用安全费用形成的资产,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本企业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安全费用结余用于处理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前危险品生产或储存的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所需支出。

  第十三条企业由于产权转让、公司改制等变更股权结构或者组织形式的,其结余的安全费用继续按照本办法管理使用。

  企业调整业务、终止经营或者依法清算,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

第十四条本企业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遵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自1963年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中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的定期检查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等制度以来,我国目前比较成熟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有:

安全生产责任制、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制度、伤亡事故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职业安全健康监察制度、“三同时”制度、职业安全健康(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制度等。

现对上述各项管理制度分述如下。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用人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用人单位行政岗位责任制度和经济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基本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职业安全健康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用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五同时”,就是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其内容大体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纵向方面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类人员(从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一般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横向方面各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职能部门(如安技、设备、技术、生产、财务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是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重要措施之一。

这种制度对企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都起着积极作用。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1)单位或工作场所;

(2)措施名称;(3)措施内容和目的;(4)经费预算及其来源;(5)负责设计、施工的单位或负责人;(6)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7)措施执行情况及其效果。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的范围应包括:

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内容,具体有以下几种:

1.安全技术措施,即预防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的各项措施,包括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防爆炸设施等措施。

职业健康措施,即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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