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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知识

第一章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

第一节公安机关的建立与发展

一、警察的起源和本质

(一)警察的起源

1.警察的含义

“警察”的这一概念包含两层意思:

2.警察的起源。

警察的产生,需要具备如下条件:

3.警察的发展。

(1)古代警察。

(2)近代警察。

近代警察与古代警察有以下几点区别:

(二)警察的本质和基本职能

1.警察的本质

警察有如下本质特征:

2.警察的基本职能

警察的这两种职能关系,

二、我国人民公安机关的建立与发展

(一)新中国成立前的人民公安机关

1.中央特科。

2.国家政治保卫局

3.陕甘宁边区和各敌后抗日根据地的人民警察

4.社会部。

5.各解放区的公安保卫机关

(二)新中国成立后的人民公安机关

1.建国后17年人民公安机关取得巨大成就具体表现如下:

2.十年“文化大革命”公安工作遭受严重挫折

3.新时期公安事业在改革中创新发展

第二节公安机关的性质

公安机关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执法机关。

一、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

公安机关的这一阶级属性表明:

公安机关的这一阶级属性,使它与剥削阶级国家警察机关划清了界限:

二、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治安行政机关和刑事执法机关

(一)公安机关是国家治安行政机关

(二)公安机关是国家刑事执法机关

三、公安机关具有武装性质

公安机关的武装性质,主要表现

公安机关尽管有武装性质,但它与军队是有区别的

第三节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

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是专政职能和民主职能,它集中反映了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工具这一根本属性的要求。

一、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

公安机关专政职能含义

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是专门用以对付对象

公安机关专政职能的内容包括

二、公安机关的民主职能

公安机关民主职能含义

公安机关民主职能的内容包括:

三、公安机关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的关系

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不可混淆。

(一)公安机关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的联系

(二)公安机关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的区别

第四节公安机关的宗旨

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公安机关的宗旨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公安机关的宗旨是公安机关性质的必然要求

三、公安工作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一)为人民服务要坚持一切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

(二)为人民服务要立足本职工作

(三)为人民服务要有过硬的本领

第二章公安机关的任务和职权

第一节公安机关的任务

公安机关的性质和职能,决定了公安机关的任务。

公安机关的任务含义

公安机关的任务的划分:

这里所说的公安机关的任务是公安机关的基本任务。

一、维护国家安全

维护国家安全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工作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三、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

四、保护公共财产和个人合法财产

五、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节公安机关的职责

一、公安机关职责的含义和特点

职责,即职业责任。

公安机关的职责含义

公安机关职责的特点

二、公安机关职责的内容

三、公安机关主要警种的职责

(一)治安警察的职责

(二)户籍警察的职责

(三)刑事警察的职责

(四)交通警察的职责

(五)外事警察的职责

(六)巡逻警察的职责

(七)督察警察的职责

(八)边防警察的职责

(九)消防警察的职责

第三节公安机关的权力

一、公安机关权力的概念和特点

(一)公安机关权力的概念

(二)公安机关权力的特点

公安机关权力作为一种国家权力,具有如下特点:

二、公安机关的治安行政管理权

(一)治安行政处置权

治安行政处置权通常包括命令、禁止与取缔、许可等项具体权力。

(二)治安行政处罚权

治安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三)治安监督检查权

(四)劳动教养审批权

(五)治安行政强制权

治安行政强制权主要有以下几种

三、公安机关的刑事执法权

(一)立案权

(二)侦查权

(三)刑事强制权

(四)刑罚执行权

四、警械、武器使用权

五、紧急状态处置权

紧急状态处置权由下列具体权力组成:

(一)紧急优先权和紧急征用权

(二)紧急排险权

(三)管制权

(四)戒严执行权

第三章公安工作的内容和特点

第一节公安工作的内容

一、公安工作的含义

(一)公安工作是我国政府的重要行政行为

(二)公安工作是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专门工作

所谓国家安全

所谓社会治安秩序

二、公安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公安领导工作

(二)公安秘书工作

(三)公安指挥工作

(四)公安政治工作

(五)公安专业工作

公安专业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工作:

1.刑事执法工作。

(1)国内安全保卫工作

(2)刑事侦查工作

(3)刑事强制工作

(4)羁押工作

(5)执行刑罚工作

2.治安行政管理工作

(1)户籍管理工作

2)公共秩序管理工作

(3)特种行业管理工作

(4)民用危险物品管理工作

5)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6)消防工作

(7)边防工作

(8)外国人管理和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工作

3.保卫工作

(1)机关团体保卫工作

(2)企业保卫工作

(3)事业单位保卫工作

(4)部门系统保卫工作

5)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4.警卫工作

(六)公安法制工作

(七)公安教育与科研工作

(八)公安后勤保障工作

1.财务保障。

2.装备保障。

3.生活保障。

4.信息保障。

第二节公安工作的特点

一、公安工作整体上的主要特点

(一)阶级性与社会性相结合

所谓阶级性

所谓社会性

(二)隐蔽性与公开性相结合

所谓秘密工作

所谓公开工作

秘密工作与公开工作关系

(三)打击与保护相结合

(四)强制性与教育性相结合

(五)集中性与分散性相结合

(六)政策性与法律性相结合

二、公安专业工作的特点

(一)复杂性

(二)艰苦性

(三)危险性

(四)易受腐蚀性

第四章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和根本路线

第一节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

一、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是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

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具体包括如下两方面含义:

(一)在我国的各种政治力量中,只能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公安工作

(二)公安机关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全面的和直接的

做到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必须坚持四条:

二、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必要性

(一)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关系着国家安危和社会稳定,只有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才能正确发挥其职能作用

(二)公安机关有法律赋予的权力和强大实力,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其正确运用

(三)公安工作要处理社会矛盾中最具有对抗性、隐蔽性和腐蚀性的问题,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使公安机关加强战斗力和保持纯洁性

(四)公安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需要党的领导去动员、组织和协调各方面的力量

(五)党的领导是公安决策正确性的根本保证

三、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途径

(一)政治领导

(二)思想领导

(三)组织领导

(四)决策领导

地方党委对公安工作事关重大的问题有权作出决策。

具体内容包括:

1.进行宏观公安决策

2.对重大问题作出必要指示。

3.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五)法制领导

四、公安机关必须置于党委实际的、直接的领导之下

(一)认真执行党委的决定,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二)当好党委的参谋和助手

(三)将上级公安机关布置的工作及时报告党委,并依靠党委的领导去贯彻落实

(四)接受同级党委的政法委员会的领导

(五)严禁把侦查手段用于党内

五、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政府领导的关系

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政府领导的关系,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党政分开的原则

(二)彼此保证的原则

(三)互相结合的原则

(四)全面强化的原则

第二节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

一、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

二、公安工作坚持群众路线的必要性

(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人民警察的宗旨

(二)人民群众是维护社会治安的基本力量

(三)公安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和群众性,尤其不能离开人民群众的支持

(四)处理好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是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的基础

(五)公安工作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监督

(六)人民群众是解决警力不足的人力资源

三、贯彻公安工作群众路线的途径

(一)做好群众工作是公安机关的重要任务

公安机关群众工作的任务,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广泛深入地做好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发动和组织工作。

做好这项工作,一则表明了党和政府维护人民的利益,坚决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决心;

二则可以激发广大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敢于起来揭发、检举违法犯罪分子,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做好这项工作,

一要注意群众对象的广泛性;

二要注意途径的多样化;

三要注意内容和形式的丰富性。

2.在各项公安业务活动中,都有群众工作的内容。

3.遵纪爱民,廉洁为民,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努力探索坚持群众路线的新经验

1.公安工作群众路线纳入了法制建设的轨道。

2.拓宽了警民联系的新渠道。

3.创造了警民协作的新形式

4.形成了群防群治的新局面。

第三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内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内容是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的要点:

第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力量是各级党委和政府;

第二,综合治理的实施力量是综合性的

第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手段和措施是综合性的;

第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目标也是综合性的。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

(一)打击

(二)防范

(三)教育

(四)管理

(五)建设

(六)改造

三、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作用

公安机关要在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和广大群众的支持下,积极完成以下任务:

(一)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

(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

(三)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

第五章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政策

第一节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

一、坚持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是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

我国公安工作的重要特色和优势。

(一)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是在党委的领导下,把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与人民群众的积极主动精神结合起来

—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开展各项保障国家安全和维护社会治安的专业工作

(二)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的结合,是在双方目标一致基础上的结合,主导方面是公安机关

二、建立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的社会工程

(一)宣传组织群众,帮助群众掌握法律和政策,将群众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二)把群众工作贯穿于各项公安专门工作之中

(三)治安工作社会化

(四)警民结合形式多样化

(五)保安科技群众化

(六)公安群众工作信息化

第二节公安工作的基本政策

一、公安政策的概念和作用

政策含义

公安政策

(一)公安政策的概念

(二)公安政策的作用

二、严肃与谨慎相结合的政策

(一)严肃与谨慎相结合的含义

严肃含义

谨慎含义

(二)严肃与谨慎的关系

(三)认真贯彻严肃与谨慎相结合的政策

三、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

这是一项分化、瓦解和改造犯罪分子有效的刑事政策。

(一)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基本精神

惩办含义

宽大含义

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的出发点是:

惩办少数,改造多数,讲究策略,区别对待。

(二)正确贯彻执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应注意的问题

四、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政策

(一)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政策的含义

(二)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必要性

(三)贯彻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政策应注意的问题

五、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禁逼供信的政策

(一)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禁逼供信政策的基本要求

(二)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禁逼供信政策的意义

六、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政策

(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政策的含义

(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政策的基本要求

第六章公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

第一节公安刑事执法

一、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

二、公安刑事执法的基本原则

公安刑事执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一)依靠群众的原则

(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三)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

(四)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五)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接受监督的原则

(六)重证据、重调查研究的原则

(七)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原则

(八)尊重各民族公民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的原

(九)各地区公安机关之间加强协作和配合的原则

(十)我国公安机关同外国警察机关之间开展刑事司法协助的原则

三、公安刑事执法的主要措施

(一)侦查措施

1.讯问犯罪嫌疑人。

2.询问证人。

3.勘验、检查。

主要包括:

(1)现场勘验。

(2)物证检验。

(3)尸体检验。

(4)人身检查。

(5)侦查实验。

4.搜查。

在执行逮捕、拘留时,遇有下列紧急情况之一时,不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5.扣押物证、书证。

6.鉴定。

7.通缉。

(二)刑事强制措施

刑事强制措施含义

1.拘传。

2.取保候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3.监视居住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4.拘留。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5.逮捕。

第二节公安行政执法

一、公安行政执法的概念和特征

公安行政执法含义

公安机关的行政执法与其他国家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相比,有自己独有的特征:

(一)公安行政执法活动的强制性

(二)公安行政执法手段的多样性

(三)公安行政执法范围的广泛性

概括起来,公安行政执法的范围包括:

1.公安行政管理。

2.公安行政处罚

3.公安行政强制措施

4.公安行政强制执行

二、治安管理处罚

(一)治安管理处罚概述

1.治安管理处罚的概念和特点

治安管理处罚有如下特点:

(1)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人,包括公民和单位。

(2)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主体是公安机关。

2.治安管理处罚的原则。

(1)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2)行为与处罚法定的原则。

(3)处罚公正、公开的原则。

(4)保障当事人权秘的原则。

3.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

治安管理处罚分为警告、罚款、拘留三种。

(二)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1.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概念及特征。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以下特征:

(1)社会危害性

(2)违法性。

(3)情节轻微性。

(4)应受处罚性。

2.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构成要件含义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构成的共同要件有四个

(1)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客体。

(2)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客观要件

(3)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主体。

(4)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主观要件。

(三)治安管理处罚的运用

1.治安管理处罚运用的概念。

2.治安管理处罚运用的原则。

(1)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原则运用处罚。

(2)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应予处罚”、“免予处罚”、“不予处罚”等规定及不同的条件运用处罚。

(3)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处罚种类、档次和幅度处罚。

(4)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从轻从重的情形运用处罚。

3.治安管理处罚的不同对象应承担不同的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不同情况,对他们的法律责任作了相应的规定。

(1)不同年龄人的责任。

(2)精神病人的责任。

(3)又聋又哑的人和盲人的责任。

(4)醉酒人的责任。

(5)一人实施数行为的责任。

(6)二人以上共同实施行为的责任。

(7)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责任。

4.治安管理处罚从轻从重的情形。

社会危害程度就有所不同,在适用处罚时,就应有所区别。

(1)从轻或免予处罚的情形。

(2)从重处罚的情形。

5.治安管理处罚的追究时效。

三、公安行政强制措施

(一)劳动教养

劳动教养含义

1.劳动教养的对象

2.劳动教养的期限。

(二)收容教育

收容教育含义

1.收容教育的对象。

2.收容教育的审批机关及审批手续。

3.收容教育的期限。

(三)强制戒毒

强制戒毒含义

1.强制戒毒的对象;

3.强制戒毒的期限。

4.强制戒毒所的工作内容。

(四)收容教养

收容教养含义

第七章公安执法监督

第一节公安执法监督概述

一、公安执法监督的概念

公安执法监督有以下基本特征:

(—)监督对象的特定性

(二)监督主体的广泛性

(三)监督形式的多样性

二、公安执法监督的分类

(一)按监督主体分类

(二)按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的隶属关系分类

(三)按实施监督时间分类

(四)接监督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分类

三、公安执法监督的意义

(一)公安执法监督是实现公安机关职能的重要条件

(二)公安执法监督是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重要手段

(三)公安执法监督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四)公安执法监督是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方式

第二节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

一、督察制度

督察制度含义

(一)督察机构的设置

(二)督察机构的职责

(三)督察机构的权限

二、法制部门的监督

法制部门执法监督的范围包括

法制部门执法监督的方式包括:

法制部门在执法监督中,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不合法、不适当的执法活动,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三、公安行政复议制度

公安行政复议含义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安机关的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四、公安赔偿制度

公安赔偿含义

(一)公安赔偿的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

2.行为要件。

3.后果要件。

4.因果关系要件

(二)公安行政赔偿

公安行政赔偿含义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三)公安刑事赔偿

公安刑事赔偿含义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行使刑事侦查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7条的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公安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标准

第三节公安机关外部执法监督

一、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含义

二、行政监察监督

行政监察监督含义

根据《行政监察法》关于行政监察机关职责的规定,监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监督的范围是

行政监察机关在行政监察中具有以下职权

监察机关监督警务活动主要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三、检察监督

检察监督含义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实施法律监督,主要是通过刑事诉讼活动进行的,其内容和形式主要有:

(一)立案监督

立案监督含义

(二)审查批捕

(三)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含义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主要内容有

(四)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监督的内容主要是发现和纠正以下违法行为

(五)执行监督

即对公安机关负责的执行刑事判决、裁定的活动实行监督,保障刑事判决、裁定的正确执行。

其内容主要有:

四、行政诉讼监督

行政诉讼监督含义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此外,人民法院还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起诉的其他行政案件。

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五、社会监督

社会监督含义

社会监督是公安执法监督体系中十分重要的监督形式,其途径主要有

警务公开的形式和办法有

第八章公安队伍建设

第一节公安队伍建设概述

一、公安队伍建设的任务和目标

二、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三、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内容和途径

(一)始终把政治建警放在首位

(二)坚持从严治警、依法治警,坚决克服消极腐败现象

(三)坚持科教强警,提高公安队伍的战斗力

(四)贯彻“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的思路

(五)坚持从优待警,从政治、思想、生活上关心爱护民警

第二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素质和职业道德

这支队伍必须忠诚可靠、训练有素、精通业务、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必须有过硬的本领和高尚的职业道德修养。

一、人民警察的素质

(一)提高人民警察整体素质的紧迫性

(二)人民警察应具备的素质

人民警察的素质,是指人民警察所具备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文化水平、心理特征、身体状况诸方面条件的总和。

(三)牢固树立人民警察意识

人民警察意识的内容主要包括:

二、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

(一)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含义

(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

第三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义务和纪律

一、人民警察的义务

(一)人民警察义务的概念和特点

(二)人民警察义务的主要内容

二、人民警察的纪律

(一)人民警察纪律的概念和特点

(二)人民警察纪律的内容

第四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组织管理

一、人民警察的录用

(一)人民警察录用的条件

(二)录用人民警察的程序和原则

二、人民警察的辞退

(一)人民警察辞退的概念和特点

(二)建立人民警察辞退制度的意义

(三)人民警察辞退和不得辞退的条件

(四)辞退人民警察的程序

(五)辞退的法律后果

三、人民警察的警衔制度

警衔是区分人民警察等级、表明人民警察身份的称号、标志和国家给予人民警察的荣誉。

(一)实行警衔制度的意义

1.实行警衔制度是完善人民警察队伍管理制度的重大措施。

2.实行警衔制度有利于人民警察队伍正规化建设。

3.实行警衔制度有利于人民警察队伍的集中统一指挥。

4.实行警衔制度有利于增强人民警察的责任感、荣誉感

(二)警衔制度的主要内容

1.授予警衔的范围。

(2)国家安全机关和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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