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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员工手册

员工手册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姓名:

手册编号:

第一章前言

 

欢迎您加入上海量加量包装有限公司!

上海量加量包装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宝山区共康路811号,是一家集设计,开发,生产和营销为一体的现代化包装企业,现有量身定制的整条软包装印刷设备,为专业制作壁纸样本还拥有加大型覆膜、烫金、压痕全套后期加工设备。

公司从专业设计制作壁纸样本外夹到专业装订成品样册为客户提供一条龙服务。

我们相信崇高的信誉,优质的品位,真诚的服务,合理的价格以及不懈的追求将是企业获得持续发展的源泉。

上海量加量包装有限公司今天的荣誉和未来的成就来源于每一位优秀员工的不懈追求,我们希望通过各位的努力,创造出更加和谐高效的工作环境,以我们的务实进取为客户提供更完美的产品和服务。

同时,我们也希望您能尽快融入上海量加量印刷包装有限公司的文化与工作氛围,在工作中不断完善自己,提高自己。

祝您在上海量加量包装有限公司工作愉快,事业成功!

第二章手册指导

 

这本《员工手册》旨在帮助您了解公司和公司的政策,人事制度以及员工应遵循的行为准则,了解手册中的政策和制度,将有助于您井井有条,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本手册中有关假期,薪酬,福利等方面的政策仅适用于上海量加量包装有限公司的正式员工。

本手册是公司和员工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约定。

本手册未经公司允许不得复印和向外传播。

本手册如有所变动,公司会将修改和补充的内容进行公布,请以最新颁布的政策,制度为准。

请您仔细阅读本手册。

本手册的解释权属于公司人事部,如您对手册中的内容有任何疑问,可向人事部有关人员咨询。

本员工手册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请您阅读,学习并签收本员工手册,员工手册一经签收,则视为您已接受并将遵守执行本员工手册各项条款。

第三章工作规则

 

1.各类工具,文件资料和文具用品等应摆放整齐,办公室公用物品使用后应归复原样,注意摆放的条理性,保持工作区域的整体清洁有序。

2.员工应讲究个人卫生,注意自我修饰,保持仪容仪表整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3.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安全规定,最后一位离开工作场所的员工务必认真检查,关闭机器和灯具等设备,避免火灾,偷窃及其它事故的发生。

4.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制定的文明办公规定,遵守办公环境,公共场所,工作纪律的规定。

5.员工不允许带自己的亲戚、朋友在工作区域玩耍,聊天,妨碍他人工作。

6.工作时间不得玩手机(包括:

发短信、登QQ、用手机放音乐等),如有重要事情需接听电话的,要向组长报告,并在厂区外接听电话,接听电话的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超过10分钟的按旷工1小时处理。

7.公司用于发布通知的白板前不得堆放货物。

8.严禁在厂区内吸烟,吃早餐,吃零食。

9.工作结束前3分钟,组长必须组织自己的组员打扫好工作区域内的卫生。

10.员工必须遵守个人岗位,听从组长的工作安排,未经组长允许不得离岗私自外出,严禁相互窜岗。

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需事先向组长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离岗或窜岗超过10分钟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四章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和员工劳动合同管理,依法保护劳动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上海量加量包装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人事部为劳动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

1.劳动合同的订立,解除,终止,续订工作的流程管理。

2.协调处理公司劳动合同纠纷。

3.对劳动合同的管理。

其他用人部门为劳动合同协助管理部门,负责向人事部提供,补充劳动合同相关的资料,信息。

如有合同中相关信息变更,应及时告知人事部。

四、劳动合同的订立

1.公司招聘员工,择优录用,无种族,宗教,性别,年龄,残疾等区别。

2.符合公司招聘条件,进入试用期人员,必须出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员工于报到之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

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得入职。

3.录用员工劳动合同中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间执行试用工资。

因特殊情况无需约定试用期,须经总经理批准,人事部备案。

4.一般情况下试用期结束前两周内,具体用人部门填写员工试用考核意见,由人事部统一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后人事部存档。

试用合格者,确定职务等级和工资标准,并自试用期满次月执行。

不符合录用条件者,必须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5.试用期表现优异的员工可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在试用期申请提前转正,试用期内累计迟到、早退6次(含)以上,累计病、事假3天以上者,不得提前转正。

6.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被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可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

提供虚假工作经历的;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试用期评估不合格的;因员工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

7.员工试用合格,其本公司工龄自试用期起始之日计算。

8.新员工工作满一周的方可申请调休,工作未满一周的不可申请调休。

9.在外有住房的新员工,工作一周后方可搬入公司员工宿舍,搬入前需提前3个工作日向公司人事部提出书面申请。

10.公司不招收试岗者,新员工工作未满一周离职的,公司视该员工为试岗者,试岗者公司不计算薪酬。

11.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要求签订《员工手册》,约定遵守公司《员工手册》中的相关内容。

12.劳动合同及员工手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员工、企业各保有一份。

五、劳动合同的履行

1.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都应承担相应责任。

2.劳动合同中约定由员工履行的义务必须由职工本人履行,各用人部门负责监督履行状况。

3.员工涉嫌违法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公司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停发工资、奖金及各项福利待遇,不承担劳动合同约定的相应义务。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

1.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等情况,可协商变更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公司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应书面通知员工,员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予以答复,逾期视为不同意,公司有权依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

1.公司与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公司解除正式员工劳动合同,需提前7日书面通知职工本人。

公司解除试用期员工劳动合同,不需提前通知。

3.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向人事部提出离职申请并提交辞职信,员工在试用期内离职的,需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积极配合公司完成交接等有关工作。

员工在完成正常交接,妥善办理完手续后,方可离职。

4.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1)连续旷工3天(含)以上的或全年累计旷工10天(含)以上。

2)月迟到4次(含)以上,全年累计迟到12次的。

3)非法强行要求别人离职或阻碍别人完成工作的。

4)应聘中有故意隐藏欺骗公司行为的。

.

5)把公司的重大秘密泄露或者企图泄露给公司外部的。

6)未经公司允许被他方雇佣或从事经营的。

7)存在与业务相关的收授贿赂行为的(不论金额大小)。

8)有重大过失给公司带来损害的。

9)有重大过失遗失或破坏公司的建造物及其他物品的。

10)触犯刑法或其他法律情节严重的。

11)全年累计3次(含)以上受到公司记大过行政处分的。

12)对公司制度不遵守,采取不合作态度的。

13)进行不正当行为损坏公司名誉的。

14)违抗命令,擅离职守,故意损坏作业效率的。

15)对其他职工和家属恐吓,或盗窃其他职工钱财,公司财务的。

16)聚众闹事,煽动怠工或罢工,挑拨是非,散布谣言,引起纷争的。

5.《服务期协议书》为独立民事协议,同时也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影响其效力,双方仍应遵守其约定。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与续订

1.员工在办理完有关手续后,劳动合同终止。

2.每月10号到15号人事部整理下月合同到期人员名单,在15号左右向总经理汇报《员工劳动关系确认表》,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劳动合同。

公司或个人任何一方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九、劳动争议处理

1.公司与职工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应本着相互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直接申请仲裁。

2.劳动争议处理完毕后,人事部做好案件记录。

第五章考勤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严肃劳动纪律,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员工。

二、考勤管理

第三条人事部负责公司的考勤管理、监督工作。

第四条人事部考勤职责为:

(一)认真执行考勤制度,掌握公司员工的出勤动态。

(二)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地记录考勤情况。

(三)妥善保管考勤记录及各种请假条、证明等。

(四)每月15日向公司员工公布考勤情况。

第五条员工考勤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

第六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端正劳动态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旷工,确保各项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员工在年内的考勤记录将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公司将根据考勤记录实行奖惩。

第八条公司实行10小时工作制,标准工作日为一周六天。

周六、周日为调休日。

工作时间为上午8:

00—12:

00,下午12:

30—18:

30。

法定假日依国家规定,按公司具体办法实行。

第九条员工每周的休息日由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排班情况确定,部门负责人应提前安排员工的休息日并通知员工,员工应当按照部门负责人制定的工作时间表进行工作和轮休。

第一十条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度,员工应每天及时打卡以记录出勤时间。

员工如果未按规定打卡,将根据时间长短做迟到、早退、缺勤处理,并扣除相应工资。

加班应及时打卡,推迟打卡者不予计算加班工资。

员工因公司业务需要外出办事而不能及时打卡的,应事先通知部门负责人及人事部。

第一十一条上班时间开始后15分钟内未到班者为迟到,每迟到一次罚款10元;上班时间终了前15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每早退一次罚款10元。

上班打卡后,请假时间不得超过半天,超过半天的不予请假。

第一十二条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实际缺勤天数按旷工处理:

(一)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不出勤的。

(二)假期已满逾期未归,未续假或续假未准的。

(三)不服从工作调动或安排,经教育仍不按期到岗的。

(四)擅离工作岗位的。

(五)离职未办手续的。

(六)上班打卡后请假获批的,超过规定时间未到岗者,以旷工一天处理。

(七)上班时间开始后或结束前15分钟到4小时内到班或下班者,以旷工半天处理;4小时之外到班或下班者以旷工一天处理;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三次的,也以旷工半天处理。

第一十三条每月旷工一天,扣发两天工资及当月全部奖金。

每月旷工累计满三天者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满十天者,视为严重违纪,并立即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关系。

三、加班管理

第一十四条员工应积极认真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没有必要或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工作不得利用加班时间完成。

第一十五条法定节假日,公司不安排加班。

第一十六条公司安排加班的,由公司适时安排员工调休,若因公司原因不能安排调休的,按相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以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报酬支付。

第一十七条员工是否加班及加班时数须由部门负责人编制“加班表”并签字后方可确认,加班的最小单位为1小时。

加班时间一般为19:

00—21:

00,具体加班时间,公司可根据生产计划另行安排。

第一十八条公司安排加班的员工,因个人原因不能参与加班的,需向组长和部门负责人请假,经人事部备案后,方可不参与加班。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不出勤的,按旷工处理。

第一十九条公司安排外出劳务的,加班时间根据对方单位的生产时间来确定。

第二十条以下情况不视为加班:

(一)公司在节假日组织的郊游及其他娱乐活动。

(二)公司在非节假日组织的下班后的娱乐活动。

(三)在非工作时间组织的培训。

四、假期管理

第二十一条员工在工作日期间及加班期间,凡不能正常出勤的,均需请假,填写《请假单》,请假单经人事部审批批准后方能生效,请假员工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作旷工处理。

第二十二条假期管理责任人为公司人事部。

第二十三条请假的审批权限及流程:

(一)管理人员:

总经理同意,人事部备案。

(二)组长及技术人员:

部门负责人同意,人事部备案。

(三)其他人员:

主管及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人事部审核批准。

第二十四条法定假日

法定节假日依据国家规定,按公司具体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事假

(一)员工因私人事务提出申请且得到批准后可以休事假。

(二)员工从事关键工作且无人替换或请假理由不充分时,人事部可不予准假或缩短假期。

(三)员工请事假应向人事部索取并填写《请假单》,并安排好要处理的工作,经由主管人员按权限审批。

(四)因紧急情况来不及事前请假者,应于当日打电话向主管请假,并于事假后1个工作日之内补办请假手续。

(五)事假以小时为计假单位。

请假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的,需征的主管同意,部门负责人审批,人事部备案,外出时间累计满4小时的作半天事假处理。

请假时间超过一个工作日的,员工需至少提前1天书面告知部门负责人,征的部门负责人同意,总经理审批,人事部备案。

(六)未按公司要求办理手续而擅自缺勤的,作旷工处理。

(七)事假期间公司不支付工资,员工不得享受公司提供的相关福利。

(八)连续事假超过30天的,按停薪留职处理。

第二十六条病假

(一)员工生病,凭医院出具的病历和诊断证明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可以休病假。

(二)病假需员工本人申请,急诊病假应及时通知所在部门,病后2天内凭急诊的医疗证明在人事部补办相关手续。

(三)员工休假期间患病的仍按原假考勤,不做病假处理。

(四)员工病假期间不得为其他单位工作或提供有偿服务,否则视为严重违纪,立即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关系。

(五)病假期间公司不支付工资。

(六)连续病假超过30天的,按停薪留职处理。

第二十七条除法定假日外,所有假期均需事先填写“请假单”,并经上一级主管按权限批准。

无论请假的种类,未经批准,均不得超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正式实施,本制度由公司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六章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对员工的奖励分为:

通报表扬、晋级、授予荣誉称号,并可以给予一次性奖金。

第二条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完成公司生产工作任务,开拓市场,提高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节约能源及原材料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生产技术,产品,专利等创新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成绩的;

(三)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公司经济效益显著提高的;

(四)保护公共财产或者公司财务,使其免受重大损失的;

(五)见义勇为,为维持生产及工作秩序,维护社会治安有显著成绩的;

(六)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七)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情形。

第三条公司先进工作者,合理化建议奖的授予,以及纳入经济责任制的奖励,按公司具体规定标准办理。

第四条给予员工奖励,一般由本单位或相关部门提出,由总经理和人事部牵头讨论,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实行。

一、违纪处理的种类和运用

第五条对违纪员工的处理分为违纪几分,经济处罚,通报批评,行政处分和解除劳动合同。

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第六条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留用察看;经济处罚分为不享受奖金,罚款。

经济处罚可单独适用,也可以与其他违纪处理方法并用。

第七条违纪员工能主动向组织交待问题或主动揭发,检举他人或有其他立功表现的,可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

第八条对蓄意违纪或破坏的,从重或加重处理。

第九条犯有本条例没有列入的错误,公司另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没有另外规定的,比照本条例最相似的条款处理。

二、违规违纪行为处理

第一十条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理

(一)对员工迟到,早退及其他一般违纪行为,给予记1分并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1个月内经3次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后仍不改的,给予记3分并行政处罚。

(二)员工在生产区域内吸烟,吃零食的记1分;窜岗的,记2分;私自离岗的,记3分;以上行为累积计分6分以上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三)旷工1天的,记3分并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旷工2天的,记4分并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每月旷工时间超过3天(含),或一年以内累积旷工时间超过10天的,给予记6分并解除劳动合同。

(四)不服从工作分配、调动、指挥的,给予批评教育并记2分;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记3分;情节严重的(如纠缠领导致使其无法正常工作的或恐吓领导),给予记6分并解除劳动合同。

(五)违反文明办公等现场管理规定,给予记2分并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记6分并通报批评,行政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六)盗窃公司物资的,按盗窃物资价值的3倍给予罚款,并给予记3分并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盗窃公司物资价值达500元,给予记6分并解除劳动合同。

在公司管理区域内盗窃个人财物的,给予记3分并通报批评,行政处分;在公司管理区域内盗窃个人财物达500元,给予记6分并解除劳动合同。

(七)在公司所辖区域赌博,滋事,打架斗殴等行为的,给予记6分并行政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八)侮辱他人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造谣惑众的;诋毁企业名誉的;以及其他破坏社会和公司稳定局面的,给予记3分并通报批评,行政处分;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发展的,给予记6分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十一条违反工艺纪律的处理

(一)因过失导致裁切尺寸错误、裁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记1分并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或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达1千元以上的,给予记3分并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一年内累计3次者,或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达3千元以上的,给予记6分并经济处罚和解除劳动合同。

(二)因过失导致裁切收页子花型倒头、型号混乱的,如发现及时未造成损失的,给予记1分并通报批评;如造成损失的,视损失程度,给予记2分并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或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达1千元以上的,给予记3分并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一年内累计3次者,或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达3千元以上的,给予记6分并经济处罚和解除劳动合同。

(三)因过失导致刮丝网刮倒头、刮错型号的,如发现及时未造成损失的,给予记1分并通报批评;如造成损失的,视损失程度,给予记2分并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或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达1千元以上的,给予记3分并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一年内累计3次者,或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达3千元以上的,给予记6分并经济处罚和解除劳动合同。

(四)因过失导致查页时未发现花型倒头、页码混乱、正反页错误、彩图位置错误、重页、缺页的,以及有损坏的页子未修理或换掉的,如发现及时未造成损失的,给予记1分并通报批评;如造成损失的,视损失程度,给予记2分并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或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达1千元以上的,给予记3分并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一年内累计3次者,或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达3千元以上的,给予记6分并经济处罚和解除劳动合同。

(五)因过失导致敲面板、敲钉子、组装拎手、组装内页时损坏面板的,视损失程度,给予记1分并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或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达1千元以上的,给予记3分并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一年内累计3次者,或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达3千元以上的,给予记6分并经济处罚和解除劳动合同。

(六)因过失导致样本组装后需要返工修理的,视损失程度,给予记1分并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或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达1千元以上的,给予记3分并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一年内累计3次者,或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达3千元以上的,给予记6分并经济处罚和解除劳动合同。

(七)因过失导致封面裱斜、内贴裱倒头、裱错的,视损失程度,给予记1分并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或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达1千元以上的,给予记3分并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一年内累计3次者,或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达3千元以上的,给予记6分并经济处罚和解除劳动合同。

(八)因过失损失设备、工具、原材料、各类设施和器材的,视损失程度,给予经济处罚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达到5百元以上的,给予记3分并行政处分;破坏生产经营,破坏设备、工具、原材料、各类设施器材的,视损失程度,给予记3分并行政处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达1千元以上的,给予记6分并解除劳动合同。

(九)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报的,对责任人及直接领导给予记2分并经济处罚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致使事故扩大造成恶劣影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3分并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给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达1千元以上的,给予记6分并解除劳动合同。

三、处理程序和有关规定

第一十二条处理程序

(一)公司对违纪员工实施违纪计分办法,每次计分的分值,根据员工违纪行为的严重程度,分为1分,2分,3分,4分,6分五种。

违纪计分应与对员工违纪行为进行经济处罚,通报批评,行政处分和解除劳动合同以及追究赔偿责任等相对应并同步执行。

公司人事部负责具体实施违纪计分制度。

对于违纪属实的员工,由人事部发出《计分抄告单》,员工若有异议应在收到后3日内提出,否则视为予以认可。

1.员工违纪记分在2分及以上4分以下的,公司在抄送《计分抄告单》的同时,可给予一般警告一次;

2.员工违纪记分在4分及以上6分以下的,公司在抄送《计分抄告单》的同时,可给予严重警告一次

3.员工违纪记分在6分及以上的,视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公司在抄送《计分抄告单》的同时,可立即直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备注:

本条1,2,3款所指的“违规记分”系指累计记分。

4.员工违纪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在进行违纪记分的同时,有权要求员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公司在进行违纪记分的同时,有权对应受到经济处罚的员工进行经济处罚。

(二)对违纪员工进行处理(包括经济处罚),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在查明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根据错误性质和程度,结合其一贯表现及对错误的认识,依照本规定提出处理建议,并将处理建议,员工所犯错误的综合材料,一贯表现及本人对错误的检查认识等书面材料交人事部。

(三)人事部经全面调查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研究决定。

需要给予解除合同的依法解除。

(四)对员工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应书面通知本人,并归入本人档案。

(五)对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规定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第一十三条对员工的一般性错误,提出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对员工严重错误并受到行政处分的不享受奖金。

第一十四条有关规定

(一)受到通报批评的在1个月内,受警告处分的2个月内,受记过处分的4个月内,受记大过处分的6个月内,受到降职或撤职处分的在12个月内不享受奖金或考核金。

但为了促进受处分员工的思想转化,对受记过处分及以下的员工,如其工作积极,表现突出,并做出一定成绩的,在不计奖期过半后,由本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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