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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doc

关于加强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

实施意见

各乡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工业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区各有关部、委、办、局,区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农业劳动力技能水平,为农业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智力和人才支撑,根据中央、省一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的意见》(苏发[2011]13号)精神以及省农委《关于加强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苏农科[2011]3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是我区较快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需要

没有现代农民就没有农业现代化。

农民知识化进程的快慢,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农业现代化的步伐。

目前,我区农村农业劳动力的年龄偏大,文化偏低,农民兼业化现象十分普遍。

这种现状不利于我区广大农民对新知识、新技术的认知应用,不利于农业科技成果真正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不利于“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发展和农业园区建设步伐,更不利于我区农业现代化较快实现。

为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农民培训工作,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广大农民自我发展能力和科技文化综合素质,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管理、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

(二)加强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是我区“持证农民”占比达标的需要

省委、省政府提出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明确到2020年全省持证农业劳动力占比要达到35%。

截止2011年底,全区持证农业劳动力(持有农业职业资格证书或农业中等以上学历教育毕业证书的农民)的比重仅为9.46%。

对照任务,全区农业劳动力持证率与省里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如果按照前两年的培训进度,很难如期实现“35%”这个指标。

因此,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全区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加大持证职业农民培训力度,使我区从事农业人员及愿意从事农业的初高中毕业“两后生”能够掌握农业生产一技之长,成为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三)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一号文件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总体目标,以我区农业现代化发展和农民科技需求为导向,坚持“政府主导、上下联动、多元参与、广泛培训”的工作机制,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实施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工程,为我区培育一支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数量充足的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能创业的现代职业农民队伍,为我区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四)目标任务。

以提高我区农业从业人员科技素质、职业技能、经营能力为核心,以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农业生产经营型人才为重点,加强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大力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等岗位所必须具备的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全区每年开展农业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5000人,到2020年培养持证职业农民超过45000人,确保持证农业劳动力比例达到35%。

三、基本要求和工作重点。

(五)摸清底数,筛选培养对象。

按照《江苏省农业基本现代化进程监测统计报表制度》及有关文件要求,农业职业技能培养对象主要面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的人员。

重点针对种养专业户、农业科技示范户、农业企业(园区、基地)工人、村干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一村一品”带头人、动物防疫员、植保员、农资员、农机手、沼气工和愿意从事农业生产的16周岁以上的初高中毕业的“两后生”等开展培训。

区统计局要根据统计制度要求,科学设计,统一口径,每年初做好一次调查摸底工作,以便筛选培养对象数量,有效开展针对性培训。

其中现有的农业从业人员由各乡镇负责填报;“两后生”由区教育局负责填报,区统计局扎口管理,并建立农业职业技能培训人员数据库。

(六)分类实施,深入开展农业职业技能短期培训。

根据农业不同岗位和不同产业,按照专业化、技能化、标准化的要求,确定培训内容。

围绕现有农业从业人员,结合国家阳光工程,省职业农民、农民创业和农业信息技能等项目,集成利用各种资源,分类实施,深入开展包括岗位专业知识、相关专业技能、职业道德和能力要求,政策法规、经营管理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农业职业技能短期培训。

区委、区政府各有关部委办局所实施的涉农培训项目均要列入全区农民培训工作计划,由区农民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备案发文,与区农委开展联合培训,统一管理;未纳入计划的或没有区农民培训领导小组备案文件的,财政部门将不安排培训项目资金。

区农委要依托区农广校(农干校),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工作方案,确保每年农业职业技能短期培训、发证人数达到3000人以上,区委组织部、农工部、区妇联、团区委、农机局等部门每年每部门培训、发证人数不少于100人。

确保全区每年农业职业技能短期培训、发证人数达到3500人,截止2020年全区培训、发证人数不少于32000人。

(七)用好政策,着力培养一批有学历、高素质的现代职业农民。

根据国家中专职业教育涉农专业免学费政策,面向全区招收从事设施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广大农民,在外打工返乡农村青年和初高中“两后生”,通过三年全日制或半农半读学制的系统学习,培养一批适应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农业现代化需求,具有较高素质的劳动者和农业专业中等人才。

区农委要发挥区农广校具有职业中专办学资质的优势,扩大半农半读中专学历教育办学规模,紧贴我区现代农业建设需要,围绕主导产业设置专业,到乡镇、村,农业园区、农产品加工企业举办涉农中专教学班,把教学班办到农业特色区域乡(镇)、村,办到农业产业园区,办到农产品加工企业,把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现代农业经营知识送到家门口,使他们不离岗、不离土,结合农时季节边生产边学习,年招生人数不少于500人。

区教育局要调动区职教中心积极性,利用好其师资力量雄厚等优势,面向初高中“两后生”,广泛宣传,正确引导,合理设置专业,开办全日制涉农专业教学班,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为全区输送农村后备劳动力,年招生人数要达到1000人以上。

截止2020年,全区招收培养人数力争完成13000人。

(八)注重实效,保证农业职业技能证书和学历证书按时发放。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在人员组织到位的同时,严格按照农业职业教育技能培训项目的要求,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规定时间不缩水,注重实效,确保培训质量。

通过集中授课培训和生产实践后,教育培训单位要对学员进行考试考核。

合格者颁发由省农委统一印制的“现代农业职业技能证书”或由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的“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

其中中等职业教育学员将发给“双证”。

其两项证书是农业从业人员从事某项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等岗位需具有的知识和技能的能力证明,纳入农业基本现代化考核指标体系中的农业劳动力持证率统计范畴。

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确保按时完成培训人数,按时发放证书,做到应培尽培,应发尽发,深入推进,力争我区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位居全省前列。

四、保障措施

(九)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区委、区政府成立由区农业农村工作指挥部领导为组长,区农委牵头,区委组织部、农工部,区财政、区教育局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农民教育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也要相应成立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做好农业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发证和报送工作。

区、乡(镇)两级农民教育培训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负责方案制定、综合协调、人员组织、政策落实和总结宣传等工作,研究和解决教育培训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任务,量化目标,加强考核,确保农业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十)加大经费争取和投入。

农业、教育等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部、省级加大对淮阴区农民教育培训资金投入,用足用好现有的优惠政策,确保参训农民的比例逐年提高。

区财政局要整合农民教育培训项目资金,严格管理,并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表彰和奖励项目争取和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支持全区农业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

区农广校和职教中心等各类成人学校要加大涉农类中专学历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国家对农业职业教育的优惠政策,大力开展农业从业人员和初高中“两后生”的涉农中专学历教育,培养有学历的知识型的现代职业农民。

(十一)加强教育培训能力建设。

一是要以提升教育培训能力为前提,不断加强条件建设。

农业、教育等部门在加强农广校、职教中心教学设施、设备等条件建设的同时,重点加强实习基地建设,把实习基地建成学员的练习场、教师的试验田;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模式的试验示范展示区。

通过多种方式,强化教育培训条件,提高教育培训实力。

二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农业部门要组织有关农村政策、农业技术、农村管理、农民创业等有关人员成立讲师团,教育部门也要选拔一批理论水平较高教学能力较强的教师加入到讲师团队伍中,全区形成既有理论教学能力较强,又有农业专业知识过硬的百名讲师团。

通过开展优秀讲师、教学能手评比活动,培养一支既具有教育教学能力,又具有实践技能和指导能力的“双师型”教育队伍。

三是以满足农民教育培训需求为导向,加强教学资源建设。

加强面向多种对象层次、多种学习领域的教学资源建设;并组织专家、技术人员编写和制作有关教材和课件。

(十二)加强政策引导和宣传。

区委、区政府将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动员和鼓励广大农民积极参加农业职业技能教育培训。

对参加农业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且获得现代农业职业技能证书或涉农专业中专职业教育毕业证书的农民,将在参与土地承包、取得贷款、接受技术指导、承担农业项目等方面予以倾斜。

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村技术人员的录用,要优先从获得证书的青年农民中选拔。

加强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宣传,及时总结教育培训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对教育培训涌现出的科技带头人、创业标兵进行宣传推广,展示培训成果,营造社会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持证职业农民在科教兴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十三)强化考核管理和统计上报。

区农民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的要求,严格执行证书发放程序,严格把关。

在培训人数、培训质量和证书发放方面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实行动态监管,并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按照上级要求区农广校具体负责“证书”发放管理工作。

各有关项目承担单位要按有关要求及时报送材料,以便统一上报。

以上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二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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