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规划含安全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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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规划含安全监理细则

第一章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1、工程的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

XXXX大厦

建筑面积:

40355.34M2

结构类型:

框架剪力墙结构

工程地点:

XXX

建设单位:

XXXX发展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XXXX设计研究院

设计单位:

XXXX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XXXX设计院

监理单位:

武汉XX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中建XX股份公司工程总承包公司

2、设计特点:

本工程主要使用功能为新国电公司办公用房以及出租写字间,另有职工食堂、餐厅、会议室、地下停车库、有关设备用房等配套设施。

本工程总用地面积:

5595.18㎡,总建筑面积(地上):

31319.42㎡,另地下室建筑面积:

9035.92㎡,建筑基底面积:

1552.74;容积率:

5.6;外型尺寸长39.600m,宽37.600m。

建筑层数:

地下2层,地上30层,建筑高度118.56m。

本工程±0.000相对的绝对标高为:

22.500m。

建筑结构形式为框剪结构;建筑结构的类别为3类;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防火设计的建筑分类为一类高层办公楼,其耐火等级为地上一级,地下一级;人防地下室的抗力等级为6级,防化等级为丙级,战时用途为二等人员掩蔽部,平时用途为地下停车库和有关设备用房;停车数量:

机动车219辆,其中地上18辆,地下201辆;非机动车500辆。

第二章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1、工程合同文件:

承包合同文件和委托监理合同文件。

建设项目的一切活动都必须符合合同文件的约定。

2、设计文件:

施工单位按“经过审查的图纸”施工,监理方按图进行监理,是施工阶段各项管理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

3、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8)《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9)《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

10)《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1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1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

13)《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

14)《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设部令第308号)

15)《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生程安全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的通知》(建质【2005】184号)

16)《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设部【2008】75号)

17)《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设部【2008】76号)

18)《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2008】166号)

19)《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

20)《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27号)

21)《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办法》(鄂建设规【2009】01号)

22)《武汉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109号)

23)《武汉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123号)

24)《武汉市建筑施工单位工程安全验收评价办法》(武建【2004】276号)

25)《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深基坑工程安全施工管理的通知》(武建【2005】150号)

26)《武汉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与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武建【2008】142号)

27)《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模板工程管理的通知》(武建【2006】317号)

28)《市建委关于加强建筑施工脚手架和模板支撑架安全管理的规定》(武建【2007】126号)

29)《武汉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安全监督实施细则》(武城安字【2005】17号)

30)《市建委关于加强建筑施工高处悬空作业管理的通知》(武建【2009】42号)

31)《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武建【2009】21号)

32)《关于切实抓好施工现场临边和洞口安全防护的通知》(武城安字【2008】25号)

33)《市安全站关于切实抓好模板工程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武城安字【2009】9号)

34)《武汉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实施手册》

 

4、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规范及标准:

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

4)《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2002年版)

5)《建筑施工碗扣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08

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7)《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9)《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04

10)《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11)《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12)《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13)《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1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15)《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程》DB42/535-2009

16)《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JG5027-92

17)《施工升降机》GB/T10054-2005

18)《钢丝绳式货用施工升降机安全技术规范》DB42/365-2006

第三章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1、本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目标:

1、重大事故(机械、伤亡、交通、设备、火灾爆炸)为零

2、一般轻伤事故为零

3、职业病发病率为零

4、一般火灾事故为零

2、本工程文明施工监理目标:

确保达到湖北省“文明施工工地”和“标准化工地”

第四章安全监理工作内容、措施

1、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内容与要点

(1)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一致;

(2)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3)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4)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5)监理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监理交底;

(6)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方案交底,安全技术标准交底,设备机具交底,安全资料交底;

(7)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1)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5)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8)对安全设施、设备进场前的检查;

(9)对施工机具、设备的进场检查;

(10)对塔吊等重要设备的专项验收、检查。

2、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内容与要点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2)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3)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4)检查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情况,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情况;

(5)检查基坑的临边防护、坑壁支护、排水措施、坑边荷载、上下通道、基坑支护变形监测是否符合要求;

(6)检查脚手架的立杆基础、杆件间距、剪刀撑、脚手板、防护栏杆、架体与建筑物结构拉结以及卸料平台等是否符合要求;

(7)检查模板的立杆材料、模板存放是否符合要求,模板支撑的稳定性、强度、刚度,拆除模板应在拆除区设置警戒线,并派安全人员监护作业过程;

(8)检查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是否符合要求并正确使用,现场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帽、使用安全带情况;

(9)检查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防护情况,阳台、楼面、屋面等临边是否有防护以及防护是否符合要求;

(10)检查施工用电的外电防护及封闭是否符合用电规范要求,施工用电系统是否采用TN-S系统,配电设施是否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要求,配电箱是否按“一机、一闸、一箱”设置,电箱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现场照明、配电线路,电器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规定,潮湿环境和手持照明灯是否使用安全电压;

(11)检查人货电梯机的架体制作,安装是否符合要求,限位保险装置是否缺少、损坏或失灵,钢丝绳磨损有无超过报废标准,吊篮有无安全门,人货电梯设备是否使用双绳起吊,操作过程是否有准确、有效的联络信号,防雷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12)检查塔吊是否安装力矩限制器、限位器,保险装置、附墙装置是否符合要求,安装与拆卸是否由专业作业队伍完成,塔吊作业是否由专人指挥,指挥是否有联络设备;塔吊司机、指挥、司索工是否持证上岗;

(13)检查施工机具的保护装置是否灵敏,使用是否合理;

(14)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15)检查施工现场围档是否达到规定的要求,施工场地地面是否硬化或道路是否畅通,五牌一图是否齐全,施工现场有无排水设施或施工现场有无积水,建筑材料堆放是否整齐,是否挂标示牌,做到工完场清,现场生活区设施卫生是否符合要求等。

(16)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17)检查安全资料的整理、归档及总结情况。

3、安全监理检查方法和措施

3.1安全检查的主要方法

一般可分为目测法、量测法、试验法。

(1)目测法:

即凭借感官进行检查,也可以叫做观感检验。

这类方法主要是根据安全要求,采用看、摸、敲、照等手法对检查对象进行检查,“看”就是根据质量标准要求进行外观检查;如安全网是不是符合要求?

是否达到规定的目数?

塔吊吊钩上是否有保险装置?

是否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采取了安全隔离措施等等。

(2)量测法:

就是利用量测工具或计量仪表,通过实际量测结果与规定的质量标准或规范的要求相对照,从而判断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量测的手法可归纳为:

靠、吊、量、套,在进行现场检查时我们可使用经纬仪、吊线锤等工具量测量塔吊、外架的垂直度,各种防护栏杆的高度,搭设的防护架、防坠棚的尺寸等等。

(3)试验法:

指通过进行现场试验,分析判断质量情况。

包括:

可现场将各种主要的机械设备进行通电试运转,如在无负荷的情况下让塔吊司机检查小车的行走限位装置是否起作用?

也可在现场用标准重量的拟人沙包用标准方法进行安全网的现场试验等。

3.2施工过程安全控制措施

3.2.1审核技术文件、报告和报表

这是对工程进行全面监督、检测与控制的重要手段。

审核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审查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控制分包单位的资质。

审查作业人员的资格,我们在进行安全生产的监理工作时,尤其要注意对此项进行审查,强调专业人做专业事,对不具备资格的作业人员,绝对不允许进入作业现场.

(2)、审批施工承包单位的开工申请书,检查、核实与控制其施工安全准备工作质量。

(3)、审批承包单位提交的安全计划、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控制其安全计划确实有可靠的技术措施保障。

(4)、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机械设备、安全用材的质量证明文件(备案证、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或试验报告等),确保工程质量有可靠的物质基础。

(5)、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反映工序施工安全的动态统计资料或管理图表。

(6)、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安全生产文件(检验记录及试验报告)、工序交接检查记录、控制施工过程的安全。

(7)、审批有关工程变更、修改设计图纸等,确保设计及施工图能保证安全。

(8)、审核有关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等的技术鉴定书,审批其应用申请报告,确保新技术应用的安全。

(9)、审批有关工程事故报告,确保安全事故或安全问题处理的质量。

(10)、审核与签署现场有关安全管理的技术签证、文件等。

3.2.2指令文件与一般管理文件

指令文件是监理工程师运用指令控制权的具体形式。

所谓指令文件是表达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承包单位提出或命令的书面文件,属要求强制性执行的文件。

一般情况下是监理工程师从全局利益和目标出发,在对某项施工作业或管理的问题,经过充分调研、沟通和决策之后,必须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监理工程师的意图和主张实施的工作。

对此施工单位负有全面正确执行指令的责任,监理工程师的各项指令都是书面的或有文件记载方为有效,并作为技术文件资料存档。

如因时间紧迫,来不及做出正式的书面指令,也可以用口头指令的方式下达给承包单位,但随即应按合同规定,及时补充书面文件对口头指令予以确认。

指令文件一般均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方式下达,在监理指令中,开工指令、工程暂停令及工程复工令均属指令文件。

一般管理文件,如监理工作联系函、备忘录、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发布有关信息、通报等,主要是对施工单位工作状态和行为,提出建议、希望和劝阻等,虽不属强制性要求,但施工单位应该积极配合、尽快落实。

3.2.3现场监督检查

(1)巡视:

巡视是指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巡视是一种“面”上的活动,它不限于某一部位或过程,而旁站则是“点”的活动,它是针对某部位或工序。

因此,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必须加强对现场的巡视、旁站监督与检查,及时发现违章操作、不按施工图纸、己批准的施工方案、规范、规程或安全标准施工的现象,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及时进行纠正和严格控制。

(2)平行检验:

监理工程师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

它是监理工程师安全控制的一种重要手段,是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安全进行验收,做出自己独立判断的重要依据之一。

(3)旁站:

旁站是指监理人员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在施工过程中,一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要采取旁站监理的手段。

如:

建筑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人货两用电梯、井架、物料提升机等)的安装、拆除;大型结构或大型设备的起重吊装;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升、降过程;拆除工程;预应力结构张拉工程;高压、易燃、易爆、有毒设备的安装、调试;各种脚手架拆除过程旁站;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的施工作业的关键工序等。

3.2.4利用支付手段

这是国际上较通用的一种重要的控制手段,也是建设单位或合同中赋予监理工程师的支付控制权。

从根本上讲,国际上对合同条件的管理主要是采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

因此,安全监理同样是以支付控制权为保障手段的。

所谓支付控制权就是:

对施工单位支付任何工程款项,均需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支付证明书,没有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的支付证书,建设单位不得向施工单位进行支付任何工程款。

工程款支付的条件就是安全生产与工程质量都要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如果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标准,监理工程师有权采取拒绝签署支付证书的手段,停止对施工单位支付部分或全部工程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

显然,这是十分有效的控制和约束手段。

第五章安全监理职责、制度及程序

1、安全监理职责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监理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负责制订公司的安全监理目标,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指导、检查公司所承担监理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监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公司员工学习监理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及制定本公司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计划并组织培训、观摩,组织公司的安全监理内部检查工作,参与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各项目监理部的总监理工程师作为本项目安全监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并与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就安全监理目标、安全监理措施、安全责任承诺签订安全监理目标责任书,各项目监理部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监理工程师,使安全监理工作分级管理、分层落实,从而确保安全监理工作有序进行。

(1)、总监理工程师责任:

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指导本项目安全监理,其主要职责有: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监理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职责和制度;

2)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组织编制安全监理计划或安全监理细则,并负责落实各项组织和技术措施,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理安全交底;

3)确定安全监理工程师,支持、指导安全监理工程师的工作;

4)对承包单位的安全资格进行审查;

5)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和组织措施,并监督其落实;监督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6)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安全生产责任制;

7)检查施工单位能否保证具有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

8)组织领导施工现场定期安全检查,发现施工中的安全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指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9)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督促现场做好抢救与现场保护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护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10)组织编写并签发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安全监理专题报告;工程暂停令、复工报审表,定期审阅安全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日记,并签字。

(2)、安全监理工程师责任: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和组织措施,并检查其实施情况;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流程图

 

2)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责任及管理制度的落实进行检查;

3)对施工单位的各级安全交底进行检查;

4)检查安全设施的配置,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进行监督及日常监视,纠正违章作业,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并复查其整改情况,遇到严重情况,向总监理工程师建议下达停工令;

5)参加现场安全检查的各种安全活动,配合现场安全的各项工作;

6)积极组织开展安全达标,创文明工地等各种安全活动;

7)发生了事故后,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织的工作,同时进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建立

事故档案;

8)负责记录整理,归档安全监理资料。

(3)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

1)负责和协助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专业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中专业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参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专业技术审查,并协助、配合安全监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3)在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时,发现安全违规操作或存安全隐患时,向施工承包单位提出书面整改要求,并向总监理程师(安全监理人员)反映;

4)协助安全事故所涉及的技术质量问题的调查分析,并检查整改情况;

5)接受总监(总监代表)的安排,临时代替安全监理人员工作。

(4)监理员安全监理职责

1)在施工现场巡视、旁站监理过程中,除对工程质量、工程材料质量实施动态监督外,还应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

2)当发现有安全生产违规操作时,有责任及时制止;当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安全监理人员和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

3)接受总监(总监代表)安排,临时代替安全监理人员工作;

4)负责项目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

2、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监理公司法人全面负责,项目实行总监负责、监理工程师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

(2)总监是公司委派的全权履约人,负责主持项目监理部的日常工作。

项目监理部应依法对建设工程实施安全监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理责任。

施工安全监理应与工程的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同步实施。

项目监理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监理。

(3)项目监理部接受监理任务后,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安全监理计划。

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安全监控措施;安全监理计划应明确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措施、流程及危险源控制要点。

(4)安全监理人员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公司相关制度及本规划的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安全监理交底,大型复杂工程项目可按阶段分别编制。

安全监理交底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并召开专题会议向施工承包单位进行交底。

(5)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监理人员学习有关规定、规范、标准、监理委托合同和安全监理工作细则等文件;及时传达上级建设主管部门、业主及本公司的有关建设工程安全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等,并在项目监理组内部定期学习和交流,同时做好学习记录(每月不得少于1次)。

(6)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各类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收集与安全施工管理工作相关的“安全管理协议书”和“施工安全总交底记录”,发现与法律、法规和安全施工强制性标准不符之处,应书面要求施工承包单位调整或补充。

(7)安全监理人员应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制度并督促其实施:

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专制保证体系、安全目标管理、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安全标志等;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组织机构、安全人员上岗证、技术措施审查、安全监理交底和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监督检查,应建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

(8)项目监理部要抓好现场的文明施工,包括现场围档、材料堆放、工棚防火与治安综合管理、保健急救、生活设施、消防安全通道等;对脚手架(落地式、悬挑式、吊篮)搭设方案进行审查,特别对立杆基础、拉结连接、护栏围网等应重点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完善检查验收制度;督促施工单位必须按照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包括外电防护、接地与接零有明确的保护系统,符合三级配电逐级保护要求,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线路架设符合规定;审查起重作业与塔吊架拆及作业方案,特别注意钢丝绳与地锚安全、力矩与升位限制、电气安全和防雷设施等;“三宝”、“四口”防护措施必须落实,“三宝”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正确使用;“四口”指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

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针对工地易发生事故的部位,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9)项目总监应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监理现场会议(也可与每周工程例会合并召开),会议的主要议程可包括:

检查上次会议明确的安全工作执行情况;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具及现场施工安全状况;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整改措施;确定下次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对所发现的安全施工隐患,应在会上确定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做好会议纪要。

(10)对在日常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的情况,安全监理人员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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