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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折让合同

销售折让合同

  篇一:

销售折让协议范本

  范本1

  xx手机销售折让协议

  甲方:

己方:

  乙方为XX手机的全国代理经销商,甲方从乙方采购该产品在(区域:

XX省)市场销售,因市场竞争原因,甲方前期购进的货品因市场价格下降,为增强该产品市场竞争力,本着合作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给予甲方销售折让,确定尚余库存XX台,并签署本折让协议,合计金额XXX元(含税,人民币),具体明细如下表:

  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执本协议前往当地国家税务局办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并将原件寄给乙方,乙方将给甲方开具相应的增值税红字发票。

  本协议有效期:

自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

日期:

  乙方(盖章):

代表:

日期:

  范本2

  折让协议

  编号:

12-01

  甲方:

天津AA商贸有限公司乙方:

天津EE商贸有限公司

  根据销售合同规定:

  20XX年10月份,甲方应给予乙方返还运补88,元;

  20XX年12月-20XX年4月,甲方应给予乙方返还运补103,元,为了维护和巩固双方的长期友好合作关系,经乙方申请并结合当期市场情况,甲方同意给予乙方上述运补,具体如下:

  名称:

2233板

  折让额(含税):

88,元(运补)

  103,元(运补)

  请乙方按照协议要求,尽快开出折让证明,以便双方财务结算

  甲方:

天津AA商贸有限公司乙方:

天津市EE商贸有限公司

  20XX年7月8日

  范本3

  折让协议

  甲方: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付给乙方“500条套高性能乘用子午胎项目”合同款150万元(大

  写:

壹佰伍拾万元整),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

  2.乙方为尽快收回款项,同意将本次付款金额下浮5%结算,下浮金额万元(大写:

柒万伍仟元整),从这次付款中扣除。

3.本协议作为双方合同的补充协议,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盖章(公章、财务专用章)生效。

  甲方: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经办人:

乙方:

经办人:

  201X年7月8日

  篇二:

折让协议模板

  协议书

  甲方:

山东银座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山东日日顺电器有限公司

  甲方于20XX年4月-20XX年5月期间自乙方购进电视一批,其中不含税金额元,税额为元,价税合计元。

货物销售后,由于甲方在此期间累计购买货物数量较大、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引起市场销售额的减少,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同意给予甲方一定的折扣折让,折扣折让金额为,折让税额元,价税合计元。

  山东银座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日日顺电器有限公司

  

  备注:

需提供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的复印件各一份。

  篇三:

折让协议

  折让协议

  编号:

12-01

  甲方:

天津AA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

天津EE商贸有限公司

  根据销售合同规定:

  20XX年10月份,甲方应给予乙方返还运补88,元;

  20XX年12月-20XX年4月,甲方应给予乙方返还运补103,元,为了维护和巩固双方的长期友好合作关系,经乙方申请并结合当期市场情况,甲方同意给予乙方上述运补,具体如下:

名称:

2233板

  折让额(含税):

88,元(运补)

  103,元(运补)

  请乙方按照协议要求,尽快开出折让证明,以便双方财务结算

  甲方:

天津AA商贸有限公司乙方:

天津市EE商贸有限公司

  20XX年12月29日

  篇四:

销售折让

  销售折让

  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或订单的金额大,去掉零头(如:

买家要求23元去掉)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

实际发生销售折让时,冲减企业的销售收入。

  折让和折扣的最好区别就是是否开票!

  比如:

A向B出售1000元(不含税)的商品,开出发票是

  1000+17%*1000=1170元,17%*1000=170元

  B认为A的商品不满意,提出折让10%,那么开出的红字发票就是折让发票,包括100+17%*100=117元,17%*100=17元!

A就少收B117元,并17元是增值税收!

  上面第一种情况,如果未开票,完全就是折扣处理!

第二种情况,其实就是隔月做折扣处理,还有就是,如果此企业不和我们做生意,怎么会有未来发生业务发生呢?

  销售折让是指由于商品的质量、规格等不符合要求,销售单位同意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减让。

在核算时,由于销售折让不具备费用的属性,因此,应当将其作为收入的抵减数处理。

  分录如下:

  【例】甲公司20XX年7月18日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发票注明的售价为40000元,增值税为6800元,该批产品的成本为35000元。

货到后买方发现商品质量与合同要求不一致,要求给予价款5%的折让,甲公司同意折让。

为此甲公司所做的会计分录为:

  7月18日销售实现时:

  借:

应收账款468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4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800

  借:

主营业务成本35000

  贷:

库存商品35000

  发生销售折让时:

  借:

主营业务收入20XX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

  贷:

应收账款2340

  实际收款时:

  借:

银行存款44460

  贷:

应收账款44460

  退货与销售折让是企业经常性的经营行为,若不正确处理这些业务,将会在会计核算上带来很多不便。

  1、购买方未付货款并且未作账务处理的

  购买方须将原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二联(税款抵扣联)和第(发票联)及产品(商品)销货单主动退还给销售方,销售方则应视不同情况作下述处理:

  ⑴销售方在会计上未入账时,应将所有专用发票联次注明作废,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粘贴于存根联后面。

  ⑵销售方已入账时,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红字(负数)发票,将记账联撕下入账,作为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的依据,将退回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税粘于红字(负数)发票的发票联后,并注明蓝字发票记账联的原有凭证号,便于备查。

另一种情况,产品(商品)销售单价发生了变化,例如销售方与买方商量一致同意将上月发出产品价格调高或调低(当上月已按原价开票,并已作账务处理和报税),购买方应将上月开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退回后,销售方本月重新按现价开一张蓝字发票,将新开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联撕下,邮寄给买方,记账联在本月补记上月少记(冲回多记)的账款,将变更后的合同或协议附于其后。

并注明上月原记账联的出处(凭证号)。

退回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联粘贴于本月重开蓝字发票存根联后。

未收到购买方退还的专用发票前,销售方不得扣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

  2、购买方已付货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及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

  购买方必须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递交销售方,作为销售方开具红字(负数)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

销售方在未收到证明单以前,不得开具红字(负数)专用发票;收到证据单后,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向购买方开具红字(负数)专用发票。

红字(负数)专用发票的存根联、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扣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的凭证,其发票联、税款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扣减库存商品和进项税额的凭证。

  例如:

该公司销售一批货物给乙公司(两公司均属于一般纳税人),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金额20万元,税额万元,该批货物成本为15万元,乙公司收到货物、发票及产品(商品)销售单后,经有关化验部门化验该批货时,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全部退货,经协商该公司同意。

如果此时乙公司(购货方)未付款,并且未作账务处理,则须主动将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退还该公司,该公司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处理:

  ⑴若该公司未入账,应将该发票所有联次注明作废,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粘贴于存根联后面。

  ⑵若该公司已入账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

应收账款——乙公司234000

  贷:

产品销售收入20XX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34000

  则应按以下方法调整:

  ①另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红字发票,将红字发票记账联撕下入账,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作会计分录:

  借:

应收账款——乙公司234000(红字)

  贷:

产品销售收入20XX00(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34000(红字)

  ②将退回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联贴于红字发票联后,并在上面注明蓝字发票记账联所在记账凭证编号。

  在上例中,如果乙公司收到发票和货物时,已付款或未付款但已入账(会计分录略),在退货时,乙公司收到的发票联及抵扣联无法退还该公司,乙公司应到其主管税务机关开具《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将其“证明联”送邮该公司作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依据。

  (a)销售方在收到《证明单》后,应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开出红字专用发票,并作账务处理,分录为:

  借:

银行存款(应收账款——乙公司)234000(红字)

  贷:

产品销售收入20XX00(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34000(红字)

  销售方收到退回的货物后,应作冲减销售成本的账务处理:

借:

产品销售成本150000(红字)

  贷:

产成品150000(红字)

  (b)购买方(乙方)在退还对方红字发票和退货后,也调整相应的会计处理:

  借:

库存商品(原材料)20XX00(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34000(红字)

  贷:

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甲公司)234000(红字)

  篇五:

销售折让

  销售折让

  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出售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销售价格上给予的减让,在做销售折让会计分录时,可从以下两方面去考虑:

  1.当销售折让发生在确认销售收入之前时,应在确认销售收入时直接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认

  2.当销售折让发生在确认销售收入之后时,应在且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的销售收入,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额的,还应当冲减已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具体该如何去做可参考以下例子:

  【例】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泣明的售价为1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7000元。

该批商品的成本为70000元。

货到后乙公司发现商品质量不合格,要求在价格上给予5%的折让。

乙公司提出的销售折让要求符合原合同的约定,甲公司同意并办妥了相关手续,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

假定此前甲公司已确认该批商品的销售收入,销售款项尚未收到,发生的销售折让允许扣减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

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1)销售实现时:

  借:

应收账款117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借:

主营业务成本70000

  贷:

库存商品70000

  

(2)发生销售折让时:

  借:

主营业务收入5000(100000×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0

  贷:

应收账款5850

  (3)实际收到款项时:

  借:

银行存款111150

  贷:

应收账款111150

  本例中,假定发生销售折让前,因该项销售在货款回收上存在不确定性,甲公司未确认该批商品的销售收入,纳税义务也未发生;发生销售折让后2个月,乙公司承诺近期付款。

则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1)发出商品时:

  借:

发出商品70000

  贷:

库存商品70000

  

(2)乙公司承诺付款,甲公司确认销售收入时:

  借:

应收账款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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