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治讲话稿共8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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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治讲话稿共8篇

传染病防治讲话稿(共8篇)

传染病防治培训班讲话稿

同志们!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腹泻病监测工作的责任感我县位于北疆交通要道,外地流动人口较多,是自治区卫生厅确定的霍乱一类监测点,腹泻病每年夏秋季发病很多。

我们开展腹泻病监测的目的是能够及早识别发现肠道传染病特别是霍乱等重点疫情和危险因素,尽早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出现的疫情。

据近几年腹泻病监测统计数据显示,我县腹泻病发病报告数逐年增多,2014年10月份全县腹泻病发病数位于全州前列,监测和防治形势较为严峻。

刚才张主任在总结中提到2014年腹泻病监测工作较上一年出现明显滑坡,充分暴露出个别单位领导不重视,管理不到位,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

希望各医疗卫生单位领导本着高度的责任感,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把今年腹泻病监测防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克服麻痹厌战的思想,严禁走形式、走过场,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做好腹泻病监测工作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针对去年腹泻病监测工作中存在的存在漏报、缓报、采样率低、零报告多等诸多问题,认真整改,在今年的工作中做到统一思想、齐抓共管,共同做好监测工作。

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XX县2015年细菌性肠道传染病监测方案》要求,于5月1日启动并规范设置肠道门诊,认真做好腹泻病人的登记和网络直报工作,对腹泻病病人要做到“逢泻必登、逢泻必检”,确保霍乱等肠道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止疫情的传播和扩散。

疾控中心负责指导全县医疗机构肠道门诊开展工作,并及时对医疗机构采集的标本进行检测,按时分析、汇总和上报腹泻病监测资料,发现霍乱等肠道传染病疫情,及时按有关规定报告,并做好疫源追踪、密切接触者调查、管理和疫点、疫区的卫生处理,并认真开展对医疗机构肠道门诊、急诊医务人员及防保人员霍乱等肠道传染病监测知识和技能培训。

卫生监督部门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食品、饮用水和从事饮食服务人员的管理,强化对幼儿园、学校、流动人口聚集地、建筑工地等重点地区的管理,加强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的管理,对不按规定进行传染病监测和报告的医疗单位要及时予以纠正,对因此而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卫生局将按照《XX县2015年细菌性肠道传染病监测工作考核方案》,定期对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腹泻病监测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和考评,检查结果将与年终业务考核挂钩。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大力开展肠道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在肠道传染病高发季节,通过板报、宣传单、宣传栏、宣传标语、电视广播等形式深入广泛地开展肠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各族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改变陋习,培养良好的饮食和卫生习惯,进一步增强公众的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四、认真做好会后的培训工作

启动会结束后,要利用近1天的时间对在座的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时间短,内容多,各位学员要珍惜此次培训活动,认真听课,遵守会场秩序。

另外我再强调一下手足口病的防治工作,今年在我国各地陆续发生了手足口病疫情,部分省市疫情较严重,造成了很大社会影响和危害,从上到下各级都非常重视手足口病的防治,自治区卫生厅先后近期也下发了相关等文件,因此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手足口病的防治工作,落实首诊负责制,不断强化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密切关注发热出疹患儿,对临床诊断病例及疑似病例及时报告。

加强对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托幼机构开展晨检、个人卫生的教育、教室宿舍环境的清洁、通风和消毒工作的指导监督。

同志们,做好腹泻病监测工作,关系全县各族群众利益,是我们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各族群众身体健康保驾护航的具体举措,我们一定要做好做实这项工作。

谢谢大家!

春秋季节常见传染病防治知识讲话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

早上好!

一天之计在于晨,很高兴能够在这里和大家一起分享春秋季常见传染病的一些防治知识,为大家的身体健康添砖加瓦。

春天是美好的,在这万物复苏的日子里,一些传染病相关病毒、细菌也不例外的“欣欣向荣”着。

我们学校作为人群密集的场所,一旦有传染病发生,很容易传播,对大家的学习、生活造成影响,所以我们有必要对一些常见的春季传染病特征及其预防措施加深下了解,提高大家自我防范传染病的能力。

一、春秋季节常见传染病:

流行性感冒:

简称流感,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

起病突然,怕冷、寒战,高热,体温可达39~40℃,伴头痛、全身肌肉关节酸痛、极度乏力、食欲减退等全身症状,常有咽喉痛、干咳,可有鼻塞、流涕等。

而这段时间以来社会普遍关注的H7N9是一种禽流感,同样式由流感病毒引起的呼吸道传染病,感染后临床症状较严重,往往有肺炎表现,预后较差,但是一般在鸡、鸭、鸟等禽类中发生大流行,偶然情况下可以在接触病禽或是禽类排泄物后感染人类。

自1997年美国报告首病例以来,尚未发现可以人传人。

而且目前我国也只是局部地方有报告,所以我们也无需过度担心。

流行性腮腺炎:

客家话称“猪头皮”,是由腮腺炎病毒引起的急性、全身性感染的传染病,一般2周左右可治愈。

典型的临床症状是发热、腮腺肿大,肿大的特点是以耳垂为中心向前、后、下方蔓延,可并发脑膜脑炎、急性胰腺炎等。

传染源是腮腺炎病人或隐性感染者,病毒经过飞沫使健康人群受感染。

多见于儿童及青少年,预后良好,病后有持久的免疫力,一般可终生免疫。

甲型病毒性肝炎:

由甲肝病毒引起,一般由日常生活接触、水、食物经“口”传播,属于消化道传播的传染病,潜伏期短,一般2-6周,急性起病。

多有发热、黄胆、食欲减退、厌恶油腻、恶心呕吐、肝区痛症。

人群未注射甲肝疫苗者对HAV普遍易感,在我国,15岁以下的儿童及青少年最容易患甲型肝炎。

二、传染病预防措施

传染病能够在人群中流行,必须同时具备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这三个基本要素,缺少其中任何一个环节,传染病就流行不起来。

不同的传染病有不同的防治方法,但基本的预防措施是相通的,我们只要做好以下几点,就能有效地减少疾病的发生和传播。

1.教室要经常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新鲜,稀释病原菌在空气中的浓度,最大限度减少传播的频率。

所以各班的班主任要督促班干部和学生,经常把教室的门窗打开通风,即使是在冬天也尽量不要关门闭户的上课。

2.同学们下课后尽量不要留在教室内。

到户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增强机体抗病能力。

3.对患有传染病的同学如流感、腮腺炎等,应及时隔离治疗(流感一般隔离7天,腮腺炎14天,腹泻三天)。

症状消失后,经医院检查后,出具健康证明,才可返校上课。

4.做好晨检工作:

班主任每天早晨要统计因病缺课人数。

一旦发现有发热的学生,立即报告校医室。

做到传染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打喷嚏、咳嗽用手遮掩,之后要及时洗手,洗手后用清洁的毛巾和纸巾擦干,不要共用一条毛巾。

洗手无小事,我们不能简单“洗”,正确的洗手方法包括以下六个步骤:

(一)掌心相对,手指并拢相互摩擦;

(二)手心对手背沿指缝相互搓擦,交换进行;(三)掌心相对,双手交叉沿指缝相互摩擦;(四)一手握另一手大拇指旋转搓擦,交换进行;(五)弯曲各手指关节,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搓擦,交换进行;(六)搓洗手腕,交换进行。

6.注意均衡饮食,不要挑食、偏食,定期运动,休息要充分,减轻身心压力。

要根据气候变化增减衣服,尤其是春天的天气变化无常,运动后不要马上将衣服脱掉,增强抵抗疾病的能力。

7.尽量减少前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因为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人口稠密,空气流通不畅,极易感染呼吸道传染病。

春秋季节传染病种类繁多,传播方式各不相同,青少年儿童抵抗力较弱,普遍易感,但是只要我们重视预防工作,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那么我们的健康堡垒就可以“固若金汤”,疾病就“不得其门而入”了。

最后,祝老师、同学们工作顺利,学习进步,身体健康!

谢谢大家!

下里小学学校预防传染病预案

一、建立和完善学校防病健康安全领导小组

1、组长:

(校长)

全面负责学校预防传染病公共卫生工作,指挥、协调、监督、检查学校对传染病的检测、预警、报告、控制及卫生防病教育等工作。

2、组员:

(后勤负责人)

负责学校预防传染病公共卫生工作中人力、物力等后勤保障工作。

卫生保健老师)

负责学校预防传染病公共卫生工作中与卫生防疫部门的沟通,接受指导,建立联络、检查制度,配合做好流行病调查,做好对教工、学生的卫生健康指导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学校预防传染病工作各项制度

1、预防传染病监测预警机制

(1)、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常见季节性传染病的预报工作和预防工作。

如:

春秋两季预防呼吸道传染病、夏季预防肠道传染病、夏秋两季预防虫媒传染病。

(2)、建立学校师生卫生防病的各项有效措施。

如:

执行学生健康状况晨检制度和学生因病缺课登记等制度。

2、传染病信息报告制度

(1)、校长为学校预防传染病传报信息责任人

(2)、预防传染病信息报告的范围:

A、出现个别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的

B、出现一定数量发热、咳嗽、腹泻等不明病因的群体症状

C、其他需要报告的防疫情况

(3)、报告的途径与要求。

凡出现上述情况的,学校应:

A、立即在第一时间内书面信息报区(县)教育体卫艺科科

B、同时通报区(县)疾控中心

C、协助卫生部门弄清原因

3、学校预防和控制传染病预案制度

(1)、学校要针对传染病流行的环节,从控制和消灭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等三方面入手,落实综合性预防措施,防止传染病发生;传染病发生后,则控制其流行。

(2)、学校应根据传染病流行时的预防预案,根据卫生防疫部门的意见,制订好针对各类程度疾病流行时的预防预案。

4、学校预防传染病公共卫生体系的保障制度

(1)、加强学生卫生防病、健康教育工作。

开展个人卫生习惯、卫生防病、自我保健的养成教育,是学生形成读一自己和他人健康负责的卫生观念,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和习惯。

并充分发挥团队组织及社区、家庭的作用,把卫生防病教育纳入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并与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公德教育结合起来。

(2)、加强学校卫生保健教师队伍建设。

学校要创造条件提高卫生保健教师的业务素质。

(3)、学校卫生保健教师要认真履行学校预防传染病的工作计划。

开展健康教育,监测师生健康状况,施行食品卫生监督。

上报疫情,配合开展流行病调查。

组织好学生预防性接种、服药等工作。

(4)、学校要保证对卫生工作的经费投入。

用于对卫生设施的建设和人员奖惩的考核。

2018年职业高级中学96班传染病防治教学设计

华坪县职业高级中学:

张云良

教学目标:

1、引导学生了解常见传染病知识,知道常见的传染病人哪些,传染途径有哪些。

2、培养学生讲究环境卫生的良好习惯。

3、了解肺结核、流腮、手足口病、结膜炎等传染病的症状及预防措施。

教学重难点:

1、常见传染病的类型及预防。

教学过程:

一、谈话导入:

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我们可能一不小心就会患上传染病,如流感、痢疾等。

生病是很痛苦、很烦恼的事。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预防传染病呢?

二、常见的传染病:

1、流感:

由流感病毒引起的一种传染病,特点是传染性很强,传播速度很快,流行广。

2、沙眼:

是一种通过手指、手帕、毛巾、脸盆及其他公共物品传播的传染病。

3、水痘:

主要发生于儿童身上的急性传染病,冬、春季发病较多。

4、细菌性痢疾:

多发生在夏、秋季节。

患上痢疾后,会有发烧、腹痛、腹泻、排脓血样大便等症状。

三:

传染病的预防:

1、预防流感:

(1)避免接触流感样症状(发热、咳嗽、流涕等)或肺炎等呼吸道病人。

(2)注意个人卫生,经常使用肥皂和清水洗手,尤其在咳嗽或打喷嚏后.(3)避免接触生猪或前往有猪的场所.(4)避免前往人群拥挤场所。

(5)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然后将纸巾丢进垃圾桶。

(6)食用处理得当的熟猪肉和猪肉制品.烹制猪肉时将猪肉烹制内部温度达到,可杀死细菌和病毒。

2、其他预防:

(1)早发现、早诊断、站隔离、早报告、早治疗。

(2)将病人的衣物、用具进行彻底消毒。

(3)对患有传染病的动物要及时处理,彻底消毒和深埋。

(4)注意个人卫生,经常使用肥皂和清水洗手;尽量不到人群拥挤的公共场所,减少被感染的机会;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然后将纸巾丢进垃圾桶等等。

(5)强化教室卫生。

及时清扫,使教室、走廊整洁优雅,经常开窗,保持教学和生活场所空气流通清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全文)

(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传染病预防

第三章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

第四章疫情控制

第五章医疗救治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七章保障措施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第三条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

鼠疫、霍乱。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

1页

乙类传染病是指: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是指:

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根据其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需要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并予以公布。

第四条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常见、多发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按照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管理并予以公布,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

第六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

2页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

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第八条国家发展现代医学和中医药等传统医学,支持和鼓励开展传染病防治的科学研究,提高传染病防治的科学技术水平。

国家支持和鼓励开展传染病防治的国际合作。

第九条国家支持和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有关制度,方便单位和个人参与防治传染病的宣传教育、疫情报告、志愿服务和捐赠活动。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居民、村民参与社区、农村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活动。

第十条国家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

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教育的公益宣传。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

医学院校应当加强预防医学教育和科学研究,对在校学生以及其他与传染病防治相关人员进行预防医学教育和培训,为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其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培训。

第十一条对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因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抚恤。

第十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

3页第二章传染病预防

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进行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加强环境卫生建设,消除鼠害和蚊、蝇等病媒生物的危害。

各级人民政府农业、水利、林业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组织消除农田、湖区、河流、牧场、林区的鼠害与血吸虫危害,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的动物和病媒生物的危害。

铁路、交通、民用航空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消除交通工具以及相关场所的鼠害和蚊、蝇等病媒生物的危害。

第十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置。

第十五条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预防、控制的需要,制定传染病预防接种规划并组织实施。

用于预防接种的疫苗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

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儿童的监护人应当相互配合,保证儿童及时接受预防接种。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十六条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第十七条国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

4页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进行监测;对国外发生、国内尚未发生的传染病或者国内新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

第十八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传染病预防控制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方案;

(二)收集、分析和报告传染病监测信息,预测传染病的发生、流行趋势;

(三)开展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理及其效果评价;

(四)开展传染病实验室检测、诊断、病原学鉴定;

(五)实施免疫规划,负责预防性生物制品的使用管理;

(六)开展健康教育、咨询,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

(七)指导、培训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传染病监测工作;

(八)开展传染病防治应用性研究和卫生评价,提供技术咨询。

国家、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传染病发生、流行以及分布进行监测,对重大传染病流行趋势进行预测,提出预防控制对策,参与并指导对暴发的疫情进行调查处理,开展传染病病原学鉴定,建立检测质量控制体系,开展应用性研究和卫生评价。

设区的市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的落实,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负责本地区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常见病原微生物检测。

第十九条国家建立传染病预警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的预测,及时发出传染病预警,根据情况予以公布。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

5页

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传染病预防控制指挥部的组成和相关部门的职责;

(二)传染病的监测、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

(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时的任务与职责;

(四)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的分级以及相应的应急工作方案;

(五)传染病预防、疫点疫区现场控制,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其他物资和技术的储备与调用。

地方人民政府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出的传染病预警后,应当按照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

医疗机构应当确定专门的部门或者人员,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以及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承担医疗活动中与医院感染有关的危险因素监测、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对医疗机构内传染病预防工作进行指导、考核,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第二十二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实验室和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的单位,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对传染病病原体样本按照规定的措施实行严格监督管理,严防传染病病原体的实验室感染和病原微生物的扩散。

第二十三条采供血机构、生物制品生产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保证血液、血液制品的质量。

禁止非法采集血液或者组织他人出卖血液。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使用血液和血液制品,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防止因输入血液、使用血液制品引起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

6页

第二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艾滋病的防治工作,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防止艾滋病的传播。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负责与人畜共患传染病有关的动物传染病的防治管理工作。

与人畜共患传染病有关的野生动物、家畜家禽,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售、运输。

第二十六条国家建立传染病菌种、毒种库。

对传染病菌种、毒种和传染病检测样本的采集、保藏、携带、运输和使用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严格的管理制度。

对可能导致甲类传染病传播的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菌种、毒种和传染病检测样本,确需采集、保藏、携带、运输和使用的,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二十七条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或者按照其提出的卫生要求,进行严格消毒处理;拒绝消毒处理的,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强制消毒处理。

第二十八条在国家确认的自然疫源地计划兴建水利、交通、旅游、能源等大型建设项目的,应当事先由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施工环境进行卫生调查。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意见,采取必要的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

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当设专人负责工地上的卫生防疫工作。

工程竣工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对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

第二十九条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饮用水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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