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叶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初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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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初稿
茶叶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初稿)
1目的
对茶叶产地环境、农药使用情况、鲜叶和毛茶、精制茶的生产过程、包装储运、销售等方面进行真实、准确、规范的记录和标识,通过这些记录和标识对茶叶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状况进行跟踪追溯,确保茶叶质量安全。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余杭区茶叶生产者既:
径山茶、龙井茶生产企业和“余杭区出口茶叶质量安全示范区”备案企业茶园及工厂的生产加工管理,相关供方及茶叶生产者可参照执行本办法。
3职责
杭州市余杭区径山茶、蒸青茶行业协会负责管理茶叶质量追溯管理办法的实施、检查与监督,相关会员企业具体落实本办法。
4茶叶质量安全可追溯的原则
(1)综合统一原则贯穿整个茶叶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的首要指导性原则是茶叶质量安全管理必须建立在综合统一的管理方法基础上,也就是贯穿整个茶叶生产(种植、加工、销售),包括所有茶叶生产经营企业、涉茶行业之间,茶叶行业产业协会和相关茶叶研究院所、各级政府和茶叶主管部门政策制定的所有环节。
通过建立一个独立的茶叶质量安全指导机构,采取科学建议、统计备案及分析,加强协调和管理,提高透明的茶叶种植和生产信息等茶叶安全重要措施,最终形成严密的整体来达到茶叶质量安全管理一体化。
(2)责任明确原则实践茶叶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办法的茶叶企业及相关管理部门都要承担自己相应的责任。
径山茶、龙井茶生产企业和出口茶叶质量安全示范区备案企业茶园及工厂拥有对茶叶质量安全的首要责任;余杭区径山茶和蒸青茶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其行业协调、管理和自律作用,对茶叶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的实施进行检查与监督,其具体职责为:
(1)对径山茶、龙井茶生产企业和“余杭区出口茶叶质量安全示范区”备案企业茶园进行监督,以核实其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2)向协会会员开具“出口茶叶原料异地供货证明书”,以证明出口茶叶达到了进口国的相关要求。
(3)对茶叶原料及成品茶进行检验,对茶叶加工企业进行质量卫生检验。
(4)促进和推广基于HACCP和GMP的科学的茶叶质量安全管理办法。
(5)规范茶叶标签,制止各种误导性的市场行为。
(6)对不符合茶叶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的产品、设施、操作方法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3)可追溯原则茶叶质量安全可追溯就是要做到茶叶原料及生产加工过程的溯源性。
通过引入恰当的程序来推动这一溯源性,一旦出现茶叶质量安全问题时,茶叶生产经营企业有责任采取有效的程序从市场上回收问题茶叶,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把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
茶叶生产者应对茶叶原料及生产加工各环节做详细的记录,有利于识别问题的原因。
5茶叶质量安全追溯流程
图1茶叶质量安全追溯流程框架图
6工作项目
6.1全面实行“六统一”管理原则
6.1.1.统一“余杭区茶叶生产及出口茶叶质量安全控制规范”。
主要体现的内容:
生产企业管理职责与组织形式要求、茶叶种植基地源头管理规范、茶叶初加工场所卫生与设备管理要求、茶产品检验规则。
6.1.2.统一“余杭区茶树病虫害‘四统一’管理实施细则”。
主要体现的内容:
统一技术指导和茶树病虫害预测预报、统一建立农药供应专柜和统一喷药防治、统一用药后的安全间隔期。
建立专职植保员技术培训和指导制度。
6.1.3.统一实行茶叶质量安全农事活动记录表。
茶叶种植基地农事记录:
由茶叶种植基地地块组成清单、茶叶种植基地可选农药清单、茶叶种植基地茶树栽培履历、茶叶种植基地茶园农事活动记、农药购进和领用记录、茶叶种植基地农药使用记录、化肥采购和领用记录、茶叶种植基地化肥使用记录、茶叶种植基地鲜叶流向记录、初加工企业生产记录、茶叶质量跟踪卡、专柜农药进出记录表。
6.1.4.统一实行茶叶生产标准按GB/T18605地理标志龙井茶、DB33/T257径山茶和DB33/T469蒸青茶浙江省地方标准执行。
主要体现的内容:
蒸青茶生产企业按标准进行生产。
本标准在09年12月进行了重新修订,并由省、市领导及相关资深专家审核通过。
6.1.5.统一“余杭区出口茶叶种植基地”进行杭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备案,并基地立牌。
主要体现的内容:
经过蒸青茶业协会“示范区指导办公室”对余杭区出口茶叶种植基地进行统一的考核规范。
统一到杭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备案,并基地立牌。
6.1.6.统一实施“出口茶叶原料异地供货证明”的管理。
主要体现的内容:
统一开具“出口植物源食品原料种植基地检验检疫备案证书”,证书编号为330100CY00001。
协会根据企业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指导办公室方可开具“出口茶叶原料异地供货证明书”。
在茶叶出口时进行检验检疫报检,为企业出口茶叶打通绿色报检通道。
6.2茶园病虫害防治指导思想
6.2.1茶树病虫害的防治要以“控制”为目标,改变过去以“消灭”为目标的思想;从保护茶园生态体系中有害生物和有益生物间的种群平衡为目的,将病虫害调控在经济危害水平以下;控制并合理使用化学农药。
6.2.2在防治措施上:
(1)改善茶园环境,发挥茶园自然调控能力;
(2)以农业防治为基础,加强生态调控的力度;(3)开展生物防治,保护和利用天敌资源;(4)合理进行化学防治,实现无公害生产。
6.3农药使用管理组织机构
6.3.1农药使用分级管理,分别明确职责。
6.3.2余杭区径山蒸青茶业协会为农药使用管理的总责任人,主要职责是建立农药使用追踪管理体系,提出年度可供选用的农药品种,建立农药统一供应中心,全面负责茶园病虫害防治技术。
蒸青茶业协会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日常检查、监督追踪体系的实施。
63.3各会员企业法人为企业责任人,对本企业茶园农药使用负责;同时各企业配备专职植保员,协助企业负责人工作,专职植保员由蒸青茶业协会每年对其进行定期的茶树病虫害科学知识培训,专职植保员对本企业的茶园病虫害防治和农药使用做具体指导。
6.3.4各企业茶园负责人为田间管理直接责任人,对自己负责管理的茶园负直接责任,严格按企业要求使用农药。
6.3.5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度编制《农药使用管理组织机构图》。
6.4出口种植备案基地茶园编号及目录
表1茶叶种植基地茶园地块组成清单
基地名称:
备案号:
制表人:
茶园名称
责任人
地块编号
栽培面积
茶树品种
备注
6.5茶园栽培履历
6.5.1按地块建立茶园栽培档案,将茶园中所从事的所有农事活动记录登记,内容包括农药防治、鲜叶采摘、茶园施肥、茶树修剪、除草等。
6.5.2茶园管理负责人对自己管理的茶园按地块记录栽培履历。
6.5.3各会员企业安排专人对本企业所涉及的所有茶园地块的栽培履历进行登记汇总,及时上报余杭区径山蒸青茶业协会。
6.5.4余杭区径山蒸青茶业协会负责对所涉及的所有茶园地块的栽培履历进行登记汇总,并监督检查各种植基地及茶园管理者的相关记录。
蒸青茶业协会向协会会员开具“出口茶叶原料异地供货证明书”,在开具此证明时,会员企业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备案基地农事档案记录情况表(复印件);
蒸青茶产品流向跟踪卡(复印件);
产品农残检测报告(复印件);
产品销售合同书(复印件)。
表2_年茶叶种植基地茶树栽培履历
基地名称:
备案号:
地块编号:
填表人:
防治
次数
作业日
农业名称
采摘前天数
稀释倍数
喷洒量
1
2
3
4
5
6
7
8
采摘
次数
作业日
发货目的地
数量
次数
作业日
发货目的地
数量
1
8
2
9
3
10
4
11
5
12
6
13
7
14
施肥
次数
作业日
化肥名称
使用量
次数
作业日
化肥名称
使用量
1
6
2
7
3
8
4
9
5
10
其他(管理)
次数
作业日
作业/深耕、修剪等
次数
作业日
作业/深耕、修剪等
表3茶叶种植基地农事活动记录
基地名称:
备案号:
填表人:
日期
茶树品种
农事活动项目(种植、耕作、栽培等)
劳作面积
具体内容
活动人员
备注
6.6农药清单
6.6.1根据国家法规以及欧盟、日本等国家对茶叶中农药MRL标准,结合种植基地病虫害发生状况,每年提出可供选用的农药清单,必要时通报有关客户并取得客户的认可。
6.6.2列入农药清单的每种农药应标明农药中文名称(包括商品名),英文名称,农药登记号,使用剂量,稀释倍数,安全间隔期,施药方法及每季使用次数,以及农药的作用等。
6.6.3按本办法管理的所有茶园,使用农药时必须从可供选用的农药清单中选择,不得使用未经许可的农药。
表4茶叶种植基地可选农药清单
基地名称:
备案号:
使用年度:
制表人:
序号
农药中文名称
英文
名称
农药
登记号
安全间隔期(天)
防治
对象
使用
剂量
正确稀释倍数
每茶季使用次数
备注
6.7农药采购与供应
6.7.1余杭区径山蒸青茶业协会与杭州余杭径山镇农业生产资料服务站签订《茶树病虫害农药供应协议》,规定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6.7.2农药采购必需到指定的农药供应专柜—杭州余杭径山镇农业生产资料服务站(下设潘板、长乐专柜)购买,并做好进出台账记录,回收空袋空瓶或未使用完的农药,进行妥善保管,集中销毁,执行农药供应进出记录。
6.7.3采购农药必须按农药清单中规定的农药登记号,以规定农药生产厂家。
6.7.4规范农药发放供应,根据病虫害实际发生情况,各会员企业统一购买农药,并按需求配置各茶园。
表5农药购进和领用记录
基地名称:
备案号:
保管人:
农药名称:
主要成分(英文):
单位:
克/瓶(毫升/瓶、克/袋)
购入日期
农药登记号
生产厂
经销单位
购入数量(瓶、袋)
使用日期
使用数量(瓶、袋)
领用人
结余
(瓶、袋)
备注
表6化肥采购和领用记录
基地名称:
备案号:
保管人:
化肥名称:
主要成分:
单位:
购入日期
化肥登记表
生产单位
经销单位
购入数量(瓶、袋)
领用日期
领用数量(瓶、袋)
领用人
结余
(瓶、袋)
备注
6.8农药使用审批与使用登记
6.8.1会员企业根据病虫害状况,要求使用农药时,需填写《茶园农药使用计划表》报批。
经专职植保员审查指导,企业相关责任人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
6.8.2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领取相应农药和数量。
6.8.3农药使用时需经专职植保员现场监督确认,并填写《茶园农药使用登记表》,同时在《栽培履历》上作登记。
6.9农药使用保证
6.9.1“余杭区出口茶叶质量安全示范区”备案企业茶园必须向余杭区径山蒸青茶业协会签订《合理使用农药保证书》,保证按规定和要求使用农药。
6.9.2若现场发现和验证发现有违规使用农药,余杭区径山蒸青茶业协会将无条件取消其协会会员资格,撤销备案,并通报农业局及有关茶叶收购企业。
6.9.3各备案企业必须向蒸青茶业协会签订《农药追溯体系管理保证书》,保证按规定和要求管理和使用农药。
表7茶叶种植基地农药使用记录
基地名称:
备案号:
填表人:
使用日期
地号
面积
农药名称
使用量
(千克/亩)
稀释倍数
防治对象
施药人
预防采摘期
备注
主治
兼治
声明:
上述农药使用记录真实,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植保员(签名):
基地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表8茶叶种植基地化肥使用记录
基地名称:
备案号:
填表人:
使用日期
地块编号
面积
化肥名称
主要成分
使用数量
施肥人
预计采摘日期
备注
声明:
上述化肥使用记录真实,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茶园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7.0茶叶生产加工记录
7.0.1鲜叶进场验收时必须登记鲜叶来源,具体到茶园地块。
7.0.2(毛茶)茶叶加工时必须记录所有鲜叶的来源(地块)及数量,每个批号(每个匀堆)必须有一份(毛茶)生产加工记录表。
7.0.3拼配整理茶叶,生产时必须记录所用原料茶(毛茶)的批号(来源)、数量以及每个LOT的投料量。
7.0.4精制茶叶,生产时必须记录所用原料茶(拼配茶)的批号以及每个LOT的投料量。
7.0.5合同条件下,由生产部门向客户提供交货茶叶的生产加工追溯资料。
表9茶叶种植基地鲜叶流向记录
基地名称:
备案号:
填表人:
采摘日期
地块号
面积
批号
产量
等级
初加工企业名称
表10初加工企业生产记录
生产日期:
车间:
填表人:
鲜叶来源
加工情况
产品出运情况
基地名称
备案号
批号
数量
等级
验收人员
加工品种
干茶产量
等级
批号
入库号
调运单位
调出日期
备注
7.1茶叶入库及流转过程
7.1.1茶叶入库出库时,均应在相关出入库单据上填写该批茶叶的批次号,同时在标识卡上填写保管员及出入库人员和相关日期。
库存管理必须遵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出入库。
7.1.2仓库建立台账和仓库区位图,定期盘查,确保帐物一致。
7.1.3如果同一箱茶叶有多个批次号时,应将多个批号的茶叶及相关标识卡都填写完整,标识清楚。
茶叶出库时,如果由于批次的数量较大,而出库不能一次性全部领出,可以分批领取。
分批领取时,由仓库保管员在原始标识卡上记录该批次已领出数量和剩余数量。
在出库单的备注栏内写清批次追溯号,同时出库领料员在标识卡验证确认并签名。
7.1.4茶叶全部出库后,由仓库保管员将标识卡收集起来保存,每半年一次向余杭区径山蒸青茶协会办公室归档,作为可追溯性记录。
7.1.5茶叶出库后,负责调货的工作人员必须对茶叶和与之对应的批次追溯号的准确性负责,确保此后各过程的记录都标明正确的批次追溯号,直至发货装箱。
7.1.6标识卡必须随货同行。
7.2茶叶销售记录
7.2.1茶叶在销售过程中,必需建立客户档案资料,登记客户名称、销售日期、生产批次、规格、等级、数量和包装材料等信息,以确保茶叶出现质量问题时能够及时被召回。
7.2.2建立详细的茶叶及其他材料来源记录,包括供应商名称、收货批次日期、收货数量、产品等级等,以便向供应商反馈信息和交涉,查找原因、改进品质,加强质量监管。
7.2.3茶叶销售证明制度:
余杭区径山蒸青茶业协会与各会员企业协议通过在茶叶销售环节过程强制实施质量保证制度,即茶叶销售证明制度。
茶叶销售证明制度覆盖备案基地内茶叶的所有生产者。
如果茶叶销售企业没有茶叶销售证明记录,其茶叶在市场不允许被销售。
茶叶销售证明制度是最基本的市场准入制度,对会员企业销售的茶叶,茶叶生产销售证明制度要求其公告一些有价值的信息。
茶叶销售证明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茶叶生产销售者要对其声明茶叶的农药残留风险承担责任。
(2)化肥、生长素及其他激素增长促进剂的使用状况,茶叶包装上应使用醒目标签标注,表明其无激素或最终残留量在安全限量指标以内。
(3)茶叶种植地是否会收到化学农药的污染。
(4)茶叶生产销售企业的基本情况。
(5)所有内容必须由茶叶生产销售企业做详细回答,最后确定签名。
7.3检测验证
7.3.1抽检每年随即抽查茶园地块的鲜叶检测农残;每季随机抽取毛茶作农残检测。
7.3.2日常检测日常检测成品茶的农残,关注农残动态。
合同条件下向客户提交农残检测报告。
7.3.3在抽检和日常检测中,若出现超标或违规农药现象,根据茶叶追溯体系进行追踪,追查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作出相应处理。
7.4追溯资料
合同条件下应向客户提供交货茶叶的全套追溯资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杭州市余杭区径山茶业行业协会
杭州市余杭区径山蒸青茶业协会
年月日
茶树病虫害农药供应协议
甲方:
余杭区径山茶行业协会
余杭区径山蒸青茶业协会(下称甲方)
乙方:
杭州余杭径山镇农业生产资料服务站(下称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余杭区蒸青茶生产茶园及经省商检备案基地的茶树病虫防治使用农药,在乙方处设立供应农药专柜,负责蒸青茶、茶树病虫害各类农药供应,具体条件如下: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及时提供茶树病虫情报信息,并根据情报信息,制订采购农药种类、生产厂家,便于乙方采购农药备货。
2、甲方负责提供余杭区的蒸青茶生产基地备案及茶叶生产大户茶园基本情况,农药出售台账记录表格,便于乙方农药出售台账记录。
3、甲方积极配合乙方新农药的宣传,技术指导,让茶叶生产者及时了解和掌握农药动态。
4、甲方参与农药出售价格的协定,同时根据生产企业反应对农药种类、防治效果、农药市场价格等不满意见,进行调查处理,尽量让茶叶生产者基本达到满意。
二、乙方职责
1、农药供应专柜以径山供应中心为主,乙方负责在长乐、双溪设立供应点。
具体农药供应、及时指导均由径山供应中心负责指导。
2、乙方应及时做好茶树病虫害每一期情况信息的宣传,并及时张贴在宣传栏中。
让茶叶生产企业能够及时了解病虫防治使用农药的信息和技术要求。
3、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农药采购要求,及时组织采购各种农药、及时供应,不延误茶树病虫害防治时期。
4、乙方应及时做好各类农药进出台账记录,同时做好各生产企业农药使用数量,茶园喷施面积、时间的台帐记录,并在瓶(袋)农药上签名标明购买日期,在下次购买农药时回收前一次购买的空瓶(袋)并记录在案。
5、乙方销售农药价格,严格按规定的市场价格销售,如农药生产厂家按销售额反利的农药一律按进价销售,发现农药高出市场销售价格,乙方必须及时调整。
6、乙方有义务对茶叶生产企业,农药的安全使用、安全间隔期、保管存放等相关知识和使用技术进行指导。
7、乙方严禁销售假药、过期药、不正规生产厂家的农药,不然造成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负。
以上协议条款甲、乙共同遵守,如有其他事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会存档一份。
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理使用农药保证书
余杭区径山茶行业协会:
余杭区径山蒸青茶业协会:
为生产安全、放心的农产品,我公司保证合理使用农药,坚守以下事项,并提交以下合理使用农药保证书。
保证内容
1.绝对不使用未经许可的农药;
2.严格遵守农药的使用时期,使用浓度,使用次数以及采摘前日数;
3.减少农药使用次数;
4.安全使用农药;
5.不使用安全性未经确证的资材;
6.记录栽培履历;
7.正确管理和保管农药;
8.若违规使用农药,同意余杭区径山蒸青茶业协会无条件取消我公司协会会员资格,撤销备案,通报农业局及有关茶叶收购企业。
公司代表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农药追踪管理体系保证书
余杭区径山茶行业协会:
余杭区径山蒸青茶业协会:
为生产安全、放心的茶叶,我公司保证坚守“茶园农药使用追踪管理体系”,坚守以下事项,并提交以农药追踪管理体系保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