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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园林硕士培养计划

建筑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

081302授工学博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开展,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人文关怀精神、生态意识和可持续开展的观念,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博士生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系统深入地掌握建筑学的历史与根底理论。

熟练运用建筑、城市与跨学科的研究方法,独立地、创造性地研究城市与建筑的相关问题。

2.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文献,具有较强的知识更新能力和独立进展国际交流的能力。

3.本专业博士学位获得者具有在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政府城市管理部门从事高层次的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能力。

二、研究方向

1.建筑设计与其理论2.建筑历史与理论

3.建筑技术科学4.城市设计

5.建筑系统工程6.数字城市与建筑研究

三、学习年限

已获硕士学位的博士生学习年限为3-5年;硕博连读和直攻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一般为4-6年。

四、学分要求与分配一览表

已获硕士学位博士生总学分要求≥29学分。

硕博连读、直攻博研究生总学分要求≥53学分。

类别

硕博连读、直攻博研究生

普通博士研究生

以同等学力报考博士生

总学分

≥53学分

≥29学分

按硕博连读、直攻博研究生的要求培养,符合课程免修规定的,可申请免修。

修课

学分

≥34学分,其中:

高水平课程≥6学分〔全英课程≥2学分,国际一流课程≥2学分〕

校级公共必修课程≥9学分,其中:

中国特色理论与实践2学分;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学分;自然辩证法概论1学分;硕士一外2学分;英语论文写作2学分;

校级公共选修课≥1学分:

人文类或理工类或其它类课1学分

≥10学分,其中:

全英课程≥2学分或国际一流课程≥2学分

校级公共必修课程≥4学分,其中: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学分;

英语论文写作2学分

学科根底与专业课≥24学分,其中:

一级学科根底课8学分〔必修〕

二级学科根底课4学分〔限定选修〕

硕士专业课4学分〔任选〕

跨一级学科课4学分〔任选〕

博士专业课4学分〔任选〕

跨一级学科课2学分〔任选〕

专业课4学分〔任选〕

补修课程、任选课程只计成绩,不计学分

任选课程只计成绩,不计学分

研究

环节

≥19学分

文献阅读与选题报告

1学分

≥19学分

文献阅读与选题报告

1学分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国内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并提交论文1学分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国内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并提交论文1学分

论文中期进展报告1学分

论文中期进展报告1学分

发表学术论文1学分

发表学术论文1学分

学位论文15学分

学位论文15学分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

建筑学专业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

类别

课程

课程

代码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季节

开课单位

备注

408.602

自然辩证法概论

18

1

春/秋

马克思主义学院

硕士研究生阶段

必修

≥6学分

408.60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

春/秋

马克思主义学院

411.500

第一外国语〔英语〕

32

2

秋、春

外国语学院

人文类或理工类或其它类课程

1

408.810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36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博士

必修

≥4学分

411.800

英语论文写作

24

2

外国语学院

一级

学科

根底

参见《建筑学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春、秋

建规学院

必修≥

8学分

〔硕士研究生阶段〕

二级

学科

根底

参见《建筑学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春、秋

建规学院

限定选修≥4学分

〔硕士研究生阶段〕

硕士专业选修课程

参见《建筑学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春、秋

建规学院

≥4学分

博士

专修课程

220.802b

建筑学术研究策略和方法概论〔李保峰+周卫+雷祖康+谭刚毅+外聘教授〕〔国际化课程〕

32

2

春、秋

建规学院

≥4学分

220.811

建筑环境设计方法

〔陈宏+朱晟伟〕

16

1

建规学院

220.806a

空间理论专题〔汪原〕

16

1

建规学院

220.810

聚落研究理论与方法

〔李晓峰〕

16

1

建规学院

220.816

设计知识系统理论与案例〔邬峻〕〔全英课程〕

16

1

建规学院

220.807a

建筑的虚拟和智能设计*1〔余庄〕

16

1

建规学院

(研讨课)220.805a

学术研究专题报告*2

〔2次〕

春/秋

建规学院

220.813a

科学研究精神与方法*3〔外聘教授〕

春/秋

研究生院

建规学院

跨一级学科课程

220.809a

可持续城市设计研究

〔洪亮平〕

16

1

建规学院

全体必修

≥2学分

跨一级学科课程〔博士可选修硕士生课程〕

220.804a

城市规划理论与方法创新〔黄亚平〕

24

1.5

建规学院

220.812

工程景观学概论〔万敏〕

24

1.5

建规学院

非学位课

非建筑学专业毕业的学生如从事建筑设计和建筑历史与理论相关课题研究的需补修建筑学专业本科主干课程3门〔建筑设计III;建筑物理;建筑构造〕;土木工程相关专业的可以申请局部免修;

建规学院

本科非建筑学类的硕士生必修

局部非建筑学专业毕业的学生如果从事建筑物理环境、系统工程等方面课题研究的可以经导师同意不用选修上述补休课程或补休相关专业的课程。

相关的学院

研究

环节

650.801

文献阅读与选题报告〔博〕

1

建规学院

650.802

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或国内重要学术会议并提交论文〔博〕

1

650.803

论文中期进展报告〔博〕

1

650.804

发表论文〔博〕

1

650.805

学位论文〔博〕

15

650.501

文献阅读与选题报告〔硕〕

1

650.502

在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硕〕

1

650.503

学位论文〔硕〕

10

注:

1.*1课程《建筑的虚拟和智能设计》为建规学院自开的建筑系统工程方面的课程,局部从事建筑物理环境、系统工程等方向的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可以选修其他学院的相关博士〔或硕士〕课程,等同本课程的1各学分。

2.*2研讨课《学术研究专题报告》即要求博士研究生结合自己的读书报告或科研课题面向全体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进展宣讲、讨论交流,与博士生的研究环节《文献阅读与选题报告》〔课程代码:

650.801〕一起考核,学分计入《文献阅读与选题报告》。

具体要求见下文。

3.*3课程《科学研究精神与方法》是指博士研究生须有针对性地参加由学校研究生院〔有的是建规学院协办〕主办的科学研究方法名家讲堂,至少1次。

不计学分。

六、本学科对博士研究生培养提出的具体要求

1.选修课程的要求和说明:

〔1〕对跨一级学科课程的限定:

〔a〕跨一级学科课程指建筑学学科外的研究生课程,必须跟班听课并同堂参加考试或考核。

〔b〕所选的跨一级学科课程不得与硕士期间所修的课程一样。

〔2〕硕博连读研究生

修课顺序:

需先修满硕士学位课程学分。

其中必须选修硕士学位课程要求的建筑设计I〔联合教学或设计竞赛〕和建筑设计II〔建筑设计理论与实践〕课程。

取得硕士学位后,再修满要求的博士阶段的课程学分。

硕士阶段的其他考评条件和毕业要求同硕士培养方案。

〔3〕直攻博研究生

学分要求同硕博连读的研究生。

同时在第2学年完毕前需在重要专业期刊上发表至少一篇文章,要求同科学学位硕士研究培养方案,博士论文辩论前需另外再发表3篇文章,要求详见《建规学院博士生、硕士生发表学术论文和参加学术会议规定》。

其他考评条件和毕业要求同已获硕士学位博士生的培养方案。

〔4〕以同等学力报考〔未获硕士学位〕博士生

按直攻博研究生的要求培养,入学前已修研究生课程可申请免修,需出示相关证明,并存档。

其他需要补修的本科、硕士课程根据研究课题由导师指定。

2.培养过程的质量保证措施

〔1〕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组成以博士生导师为组长的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负责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和考核工作;

〔2〕中期考核

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在第二学年完毕前完成,同时由导师对学生课程学习情况进展一次全面考核,决定是否可以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3〕文献阅读与综述

文献阅读与综述提交相应的阶段成果,包括45篇以上文献阅读量和不少于10000字的文献综述,所阅读书籍包括不少于15篇外文原文资料,并翻译至少5篇资料的关键章节。

〔4〕专题研讨课

专题研讨课是培养博士生综合能力和进入本学科前沿的重要环节,博士生应在导师确定的专题领域,查阅国内外最新文献资料,撰写专题研讨报告,并在本院公开做学术报告〔在学院贴海报〕,每完成2个专题研讨得1个学分。

每个学生在博士论文辩论前必须完成2次,并提交报告题目、时间、地点与报告内容,由指导教师签字认可。

〔5〕专业学术实践

是指到国内外重点大学、实验室或企业进展科研活动与专业实践。

本博士点直博与硕博连读研究生由指导教师指定学生到国内外重点大学、科研机构、大型设计机构或本教授工作室进展为期半年的专业实践。

提交专业实践报告〔不少于5000字〕并经导师认可后得1学分。

〔6〕博士论文选题报告

博士论文选题报告应通过由指导教师组织的3位以上教师参加的辩论小组辩论,通过开题得1学分。

选题报告应包括的内容为:

①课题的来源、意义;

②课题的国内外研究概况与开展趋势;

③课题的研究内容和技术方案;

④理论与实践方面预计的创造性成果;

⑤预期成果;

⑥主要参考文献。

〔7〕论文中期报告

博士生撰写博士学位论文正文前,要向博士生指导小组或有关学者、专家报告研究工作成果,听取质疑与商讨改良意见,待创造性研究成果获得认同后,方可撰写学位论文正文。

〔8〕学术论文发表

详见《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博士生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3.论文辩论管理

〔1〕预辩论

博士生完成博士论文,送指导教师审定后,须通过由指导教师组织的3位教师参加的论文预辩论。

预辩论通过后,方可送校外专家盲审。

〔2〕博士论文盲审

博士生完成博士论文并通过论文预辩论后,须经过3名校外专家盲审。

盲审通过后,方可申请博士论文正式辩论资格。

详见《建规学院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制度细那么》。

〔3〕博士研究生申请论文辩论和资格审查

博士论文资格审查由指导教师、博士生指导小组和学院研究生教务科负责进展。

博士研究生申请论文辩论的根本条件:

①修完所规定的课程学分;

②完成论文选题报告;

③完成论文中期报告;

④在刊物或会议上发表规定数量的论文;

⑤提交专题研讨课学术报告2份;

⑥提交参加校内外学术报告的听课笔记10篇;〔详细报告人、题目、时间、地点与不少于800字的心得。

由报告人、报告主持人或指导教师签字认可。

⑦完成博士论文的撰写;

⑧通过校外专家盲审。

〔4〕论文修改

博士生应对照校外盲审专家的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博士论文修改报告书》,即将评阅意见进展综合整理、分述,说明论文的修改工作〔或解释说明不修改的理由〕。

该表在博士论文正式辩论前填写完整,连同论文评阅书,提交辩论委员会,并作为论文工作的评定依据。

〔5〕论文辩论

博士学位论文由系组织专家组进展辩论,其它方面按学校有关博士学位论文的规定执行。

建筑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

081300授工学硕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1.培养严谨##的学术态度和作风,具有创新##精神和良好的科研道德,具备独立从事本学科的科学研究能力。

2.掌握较坚实的中西方建筑历史与根底理论,具有较强的历史研究意识和历史批判精神。

3.在文献研究和田野调查的根底上,学会运用建筑学、人文社会科学等学科的理论进展文献综述、统计分析、归纳演绎和逻辑论证等案例和理论研究工作。

4.掌握绿色建筑和新能源建筑的设计和研究、智能建筑的系统开发与其系统集成、建筑虚拟现实技术应用、建筑环境和建筑节能、建筑构造、材料以与遗产保护相关技术等建筑技术科学知识,了解国内外相关研究和应用领域的最新进展;

5.熟练运用计算机与其他相关技术和方法,能提出并解决本学科领域的学术问题并有独立的见解。

可胜任本专业或相邻专业的教学、科研和工程技术工作以与相关的科技管理工作。

二、主要研究方向

1.建筑历史理论研究;

2.传统民居与聚落研究;

3.地方城市与建筑文化研究;

4.遗产保护与技术;

5.新能源与绿色建筑技术;

6.智能建筑与其系统集成研究;

7.数字建筑与技术研究;

8、建筑环境与质量;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为3年。

四、学分要求与分配

总学分要求≥37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要求≥24学分,研究环节要求≥13学分,具体学分分配如下表:

 

总学分

≥37学分

修课

学分

≥24学分其中,全英语课程≥2学分,国际水平课程≥2学分

校级公共必修课程≥5学分,其中:

中国特色理论与实践2学分;自然辩证法概论1学分;硕士一外2学分;

校级公共选修课程≥1学分:

人文类或理工类或其它类1学分

一级学科根底课8学分〔必修〕

二级学科根底课4学分〔限定选修〕

任选专业课4〔任选〕

跨一级学科课程2学分〔任选〕

补修课程、任选课程只计成绩,不计学分

研究

环节

≥13学分

文献阅读与选题报告1学分

教学实践〔课程助教〕1学分〔必修〕

参加校内外公开学术报告1学分

学位论文10学分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

建筑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

类别

课程

课程

代码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季节

开课单位

备注

408.602

自然辩证法概论

18

1

春/秋

马克思主义学院

硕士研究生阶段

必修

≥6学分

408.60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

春/秋

马克思主义学院

411.500

第一外国语〔英语〕

32

2

秋、春

外国语学院

人文类或理工类或其它类课程

1

一级

学科

根底

220.508c

建筑设计I〔联合教学或设计竞赛〕

16/课外

1

春、秋

外聘教师/

自选教师

必修

≥8学分

220.510

建筑设计方法论

〔国际水平〕

24

1.5

姜梅汪原周卫

220.502a

建筑学质性研究与定量分析〔国际水平〕

24

1.5

谭刚毅雷祖康

220.516a

绿色建筑设计研究

〔全英文〕

24

1.5

李保峰陈宏朱晟伟徐燊

220.515a

建筑理论专题〔全英文〕

16

1

汪原

220.517a

乡土建筑研究〔国际水平〕

16

1

李晓峰

220.518b

比拟建筑学〔全英文〕

16

1

周卫

220.514

建构文化与技术〔全英文〕

16

1

X晖沈依瓦

220.521b

数字建构理论方法与实践〔国际水平〕

24

1.5

黄涛倪伟桥X小虎…

二级

学科

根底

220.503d

中国建筑考古学〔建筑考古学通论/古建筑营造技术/古建筑典籍选读)

24

1.5

外聘教师/

万谦/李纯

限定选修≥6学分

220.505b

地方城市与地方建筑历史(楚国都市与建筑/汉口城市形态)

16

1

高介华〔万谦〕/X剀

220.507a

建筑史专题研究(干栏建筑/中外园林史研究)

16

1

X良皋/郝少波

220.523b

智能建筑〔热工环境与计算机辅助建筑性能设计〕

16

1

余庄

220.568a

城市与建筑热环境

16

1

陈宏

220.528a

新能源建筑

24

1.5

余庄X晖徐燊

220.526a

建筑技术专题〔厅堂音质与视线设计16/建筑外围护结构4/轻质建筑8/建筑安全学4)

24

1.5

春、秋

冷御寒X晖李风等

220.511

古建筑测绘实践

16

1

建筑历史教研组

硕士专业选修课程

220.509

*建筑设计II〔工程实践〕

课外

1

春、秋

导师

≥4学分

〔*表示必选〕

220.513a

环境心理学

16

1

沈依瓦

220.615

建筑与城市设计专题

16

1

董贺轩孙靓

220.565

文化遗产保护科学与修复技术

16

1

雷祖康谭刚毅

跨一级学科课程

选修城市规划、风景园林学科的课程,参见相关课程设置表。

建规学院

≥2学分

非学位课

四年本科毕业的建筑学专业学生需补修2学分;

未通过专业评估的五年制本科毕业的建筑学专业学生需补修1学分。

建规学院

本科非建筑类的硕士生必修

非建筑学专业毕业的学生如从事建筑设计和建筑历史与理论相关课题研究的需补修建筑学专业本科主干课程3门〔建筑设计III;建筑物理;建筑构造〕;土木工程相关专业的可以申请局部免修;

建规学院

局部非建筑学专业毕业的学生如果从事建筑物理环境、系统工程等方面课题研究的可以经导师同意不用选修上述补休课程或补休相关专业的课程。

相关的学院

研究

环节

650.501

文献阅读与选题报告〔硕〕

1

650.502

在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硕〕

1

650.503

学位论文〔硕〕

10

注:

1.联合教学和设计竞赛分别为1个学分,学生任选其中一项,修1个学分。

联合教学是指学院邀请境内外教师或建筑师指导的workshop;设计竞赛是指国内外举办的各类建筑竞赛,不包括全国型各类工程设计投标,省级与以下级别设计竞赛需获奖才记学分。

设计竞赛提交成果包括设计竞赛题目〔任务书〕、设计成果〔或文本〕、设计说明、作品收录〔或邮寄〕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

2.建筑设计II是由导师指导参加的实践设计。

内容和深度须达到要求〔详见建筑学系《建筑学系建筑设计课程作业质量控制和设计竞赛要求》〕。

3.对于本科不是建筑学专业的,且从事建筑物理环境、系统工程等方面课题研究的可以经导师同意参加其他相关的竞赛、发明等可以算建筑设计I的学分。

参加导师的横向或纵向科研课题〔子课题〕的重要阶段成果,可以算是建筑设计II的学分。

以上均需提交相关的成果文件和证明材料,归档的格式同建筑设计的作业要求。

六、研究环节与学位论文

1.考核要求

〔1〕校级公共课程采用考试方式;

〔2〕学科专业课程采用考试或考查方式,具体方式由任课教师确定;

〔3〕论文开题前须提交不能少于45篇的文献阅读报告一份,不少于5000字〔其中不少于15篇外文文献〕;

〔4〕在研究环节中在正式期刊发表论文的等同于参加校内外公开学术报告,并获得1学分。

〔5〕毕业形式采用硕士学位论文审查辩论的形式。

2.中期考核

硕士生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在第三学期完毕前完成,同时由导师对学生课程学习情况进展一次全面考核,决定是否可以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论文开题报告应由导师组织3位以上教师进展辩论,通过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中期考核主要检查是否完成所有的课程作业和课程设计、所修学分是否修满、论文开题是否合格。

3.文献阅读与综述

在第II学期后即进入论文选题阶段,在开题报告前完成论文的选题与相关的研究准备工作,并提交相应的阶段成果,包括45篇以上文献阅读量和不少于5000字的文献综述,所阅读书籍包括不少于5篇外文原文资料,并翻译至少2篇资料的关键章节。

以上以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形式同时提交。

阅读书目在论文的参考文献中用*号标示出来,在开题报告时或是论文辩论时辩论委员对任何一篇阅读文献进展辩论,由辩论委员会主席评定成绩,学分1分,并计入总学分。

是否取得学分辩论委员具有一票否决权。

参见《科技大学建筑系硕士研究生硕士论文撰写与阶段考评规定》。

4.国内外学术报告和论文发表

硕士学位申请人在学位论文辩论前,必须在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刊物上发表(或被接收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或是在全国性的学术会议上发表一篇论文〔二级以上的学会举办的学术会议〕。

对申请专业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作此要求。

详见《建筑系博士生、硕士生发表学术论文和参加学术会议规定》

5.论文预审

在学校规定的论文辩论时间前一个半月按学院论文预审规定进展论文预审。

所有学位论文至少由2位专家进展评阅。

所有的论文实行“盲审评阅〞。

其中,从本学期的学位申请的硕士研究生中抽取总数的50%的学位论文送交〔寄送〕外校专家进展评阅;其余的由校内的专家和教师进展评阅。

根据盲审评阅成绩决定是否具有辩论资格。

详见《华中科技大学建筑学系硕士学位论文盲审评阅制度试行细那么》。

申请论文辩论以前,需完成课程学分、文献阅读与综述、论文发表等培养计划,此外每位学生须提交参加学术报告的听课笔记8篇〔详细注明报告人、题目、时间、地点与不少于800字的报告心得,并由指导教师签字〕;

6.论文修改

研究生应积极应对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建筑学系硕士论文修改报告书》,即将评阅意见进展综合整理、分述,并说明论文的修改工作〔或解释说明不修改的理由〕。

该表在硕士论文正式辩论前填写完整,连通论文评阅书〔2份〕复印6份,提交辩论委员会,并作为论文工作的评定依据之一。

7.论文辩论

硕士学位论文由系组织专家组进展辩论,其它方面按学校有关硕士学位论文的规定执行。

论文辩论后须将论文与时进展再次修改,并将修改后重新打印的论文与《论文修改报告书》、《论文概要》等一起存档。

工程景观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代码:

081420授工学学位〕

一、培养目标

1.针对国土、区域、城市和社区等不同尺度户外境域,结合土木工程学科的内涵,培养具有创造精神和能力的应用性、复合型、高层次的研究和管理人才。

2.掌握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广泛理论,了解国内外最新学术动态,能够敏锐发现理论和实践中的前沿性问题,并能独立进展创新型研究。

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国际学术交往能力。

3.学位获得者可在高等院校、规划设计、市政工程、国家机关等相关单位或部门从事教学、研究、规划设计、保护和管理工作。

二、本学科设置如下研究方向

1.工程景观规划设计

2.路桥工程景观学

3.水利工程景观学

三、学习年限

已获硕士学位的博士生学习年限为3-5年;硕博连读和直攻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一般为4-6年。

四、学分要求

已获硕士学位博士生总学分要求≥29学分。

硕博连读、直攻博研究生总学分要求≥53学分。

类别

硕博连读、直攻博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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