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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x〔x〕41号)精神,加快发展我县学前教育事业,逐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学前教育需求,结合我县实际,在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基础上,特制定本行动计划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一期行动计划完成情况。

x-x年,我县按照省市统一部署,x年编制了实施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通过三年的不懈努力,我县学前教育发展取得一定成效,资源快速扩大,财政投入不断增加,教师队伍建设逐步加强,“入园难”问题得到初步缓解。

1、抓好中央财政支持的学前教育四大项目建设。

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

x-x年,全县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25所,改建闲置校舍面积15900平方米,容纳幼儿3290人就读。

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

x-x年,全县利用农村小学、教学点增设附属幼儿园94所,改造富余校舍9762平方米,容纳幼儿2450人就读。

乡镇中心幼儿园。

x-x年,投入资金1390万元,建设黄通、陆坊、左坊、琅琚、琉璃等5所中心幼儿园。

x年10月,投入资金50万元,建设陆坊乡中心幼儿园附属工程。

2、为幼儿园配置保教及生活设施设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等文件精神,x年,通过政府招标采购的方式,为对桥镇供家幼儿园等十二所农村幼儿园采购保教及生活设施设备,总价值46余万元,x年,通过政府招标采购的方式,为县保育院等24所幼儿园配备保教及生活设施设备,总价值135万,促进农村幼儿园整体办园水平的提高。

3、有效使用好上级专项资金。

x年,投入中央专项资金103万元用于县保育院功能改造,58万元用于奖补5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购置校车,投入省级专项资金250万,用于49所农村小学、教学点增设附属幼儿园的功能改造、保教设备和生活设施购置,投入省级补助资金55万用于x镇枫山幼儿园功能改造,投入19万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用于资助普惠性公(民)办幼儿园贫困幼儿;x年投入180万专项资金继续奖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购置校车,大大降低了车辆接送幼儿带来的安全隐患。

(二)当前学前教育发展现状。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将其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来抓。

逐年不断增加园舍容量、提高师资素质,加强教育管理,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整体水平大幅度提高,逐步形成了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民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办园格局。

目前,全县共有幼儿园81所,其中教育部门办14所,民办67所。

在园幼儿10570人,其中教育部门园3929人,民办园6641人。

学前一年教育毛入园率达90%,学前两年教育毛入园率达72%,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70%。

幼儿园教职工721人,其中专任教师684人。

(三)面临的主要问题。

学前教育总体投入不足,资源短缺,办园粗放,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尤其是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

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园建设和使用政策尚未完全落实,公办幼儿园不堪重负,成班率过高,家庭作坊式非法办园仍有市场,取缔困难,安全难以保障。

农村学前教育发展落后,乡镇幼儿园网点不足,农村幼儿入园率低。

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机制尚未完善,阻碍园际交流和办园水平提高。

幼儿园师资队伍编制不足,教职工与幼儿比例偏高。

农村幼儿教师专业素质和待遇偏低,其社会保障政策也未完全得到落实。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x“办好学前教育”和x全会“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精神,以幼儿发展为本,健全和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学前教育规模与内涵同步发展,妥善解决“入园难”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多元需求,切实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

三、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坚持公益普惠原则,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公办民办并举,努力提高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新增资源重点向农村和困难群体倾斜。

注重可持续发展,拓宽经费投入渠道,建立健全标准,破解发展难题。

强化政府职责,落实地方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

努力构建政府主导、多元并举、优质协调、充满活力的学前教育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为适龄幼儿提供高质量的学前教育,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将投资6060万元,在县城工业园区、x镇等8个乡镇所在地,新建、扩建、改建乡镇中心幼儿园9所,建设教学及生活用房、辅助用房24660平方米,将解决4040名幼儿入学难问题;在x村等10个较大自然村,利用村小学现有资源,通过改扩建,将解决1050名村级幼儿入学。

新建、扩建、改建城区公办幼儿园2所,扶持帮助扩建、改建公益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2所。

公办幼儿园资源进一步扩大,民办幼儿园规范有序发展,农村幼儿园办园规模和水平显著提高,师资队伍得到优化。

学前一年适龄幼儿毛入园率达到95%,学前两年入园率达到85%,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基本解决入园难问题。

(二)年度目标。

——x年,总投资1820万元,建设教学及生活用房、辅助用房9560平方米,以及校门、围墙、运动场等附属设施,解决1100名幼儿入学,投资280万元,在x村、对x村、x村、x村等4个小学所在地通过改扩建,解决450名幼儿入园问题;支持民办普惠性幼儿园项目4个(城区3个、乡镇1个),从师资、资金上进行支持,基本达到公办幼儿园的标准,已便解决1000名幼儿入学难问题。

——x年,总投资2680万元,其中投资2260万元新建秀谷镇中心幼儿园及县城工业园区幼儿园2所,建设教学及生活用房、辅助用房15100平方米,以及校门、围墙、运动场等附属设施,解决1860名幼儿入学难问题;投资220万元在浒湾镇丁家村、陈坊乡西桥村、琉璃乡黄源村、秀谷镇冠峰村等4个小学所在地通过改扩建,解决360名幼儿入园。

支持民办普惠性幼儿园项目4个(城区2个、乡镇2个),从师资、资金上进行支持,基本达到公办幼儿园的标准,已便解决1000名幼儿入学难问题。

幼儿园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达70%,保教人员持证上岗率达80%,解决入园难问题取得明显成效。

——x年,总投资1560万元,其中投资1200万元新建双塘、合市、浒湾等3个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教学及生活用房、辅助用房9180平方米,以及校门、围墙、运动场等附属设施,解决1080名幼儿入学,投资160万元在陆坊乡石溪村、对桥镇三江口村等2个小学所在地通过改扩建,解决240名幼儿入园;支持民办普惠性幼儿园项目4个(城区2个、乡镇1个、乡村1个),继续从师资、资金上进行支持。

幼儿园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达80%,保教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办园条件和保教质量明显提升,基本解决入园难问题。

四、重点任务

1、扩大资源。

着力扩大我县农村学前教育资源,重点解决好边远山区、留守儿童集中地区学前教育资源短缺问题。

x年度在琅琚镇厚山村、对桥镇横源村、合市镇崇麓村、双塘镇竹桥村等4个小学所在地通过改扩建,解决450名幼儿入园问题,x年度在浒湾镇丁家村、陈坊乡西桥村、琉璃乡黄源村、秀谷镇冠峰村等4个小学所在地通过改扩建,解决360名幼儿入园,x年度在陆坊乡石溪村、对桥镇三江口村2个小学所在地通过改扩建,解决240名幼儿入园,结合城镇化发展、老城区改造的实际,努力增加残疾适龄儿童的入园机会。

2、调整结构。

调整资源结构,扩大县城区和乡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的覆盖面,x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达51.5%,x年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达53.4%,x年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达60.3%。

3、健全机制。

完善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努力提高学前教育投入所占比例,逐年加大县本级财政投入,努力做到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保发展。

健全公办园教职工编制核定、补充制度,增加县保育院、乡镇中心幼儿园公办幼儿园教师数量,降低教职工与幼儿比例,x年达到省定标准,依法保障幼儿园教职工合法权益。

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

4、提升质量。

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健全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帮助指导幼儿园达标提高,x年,将有33所幼儿园达标,达标率47.1%,x年将有42所幼儿园达标,达标率60%,x年将有50所幼儿园达标,达标率71.4%。

提高幼儿园教师、卫生保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

提升办园水平,要求幼儿园的师资、班额、玩教具、园舍等逐步达到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标准。

五、主要举措

(一)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

县委、县政府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时,根据未来人口出生状况和变化趋势,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学前教育资源。

城镇新区教育园区规划建设公办幼儿园。

积极支持农村集体和有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通过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的覆盖面。

做到城镇地区3万人口范围、农村地区6000—10000人口范围设置一所公办幼儿园。

三年内达到:

一是在工业园区建设工业园区幼儿园。

二是根据城市规划,x年在白马路建设白马路幼儿园。

三是x年在县城区建设秀谷镇中心幼儿园。

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大胆创新办园体制和机制,积极探索“名园办分园”、“强园带弱园”、“集团办园”等办园方式,引导、扶持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不同园所建立发展共同体,增强我县学前教育发展活力。

——以机制推动农村公办幼儿园发展。

根据我县学前教育发展的现状、基础和需求,建立灵活多样的推动农村幼儿园发展的有效机制。

以新建、改扩建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重点,逐步实现每个乡镇办好一所财政全额拨款、质量较高、能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的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

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

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公共资源举办农村学前教育机构。

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网络。

探索实行乡镇村一体化办园模式。

乡镇中心幼儿园在行政村举办分园,实行村镇一体化管理。

对乡镇中心幼儿园的管理参照乡镇中心小学模式,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直接管理。

小学附设的乡镇中心幼儿园应逐步实行剥离,独立建园,并合理配备公办幼儿教师。

逐步停办农村小学附设学前班。

创造条件,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入园。

——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采取购买服务、专项经费支持、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服务。

对办园规范、质量合格、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奖励;对办园规范的民办幼儿园,符合税法规定的给予免征企业所得税;对民办幼儿园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按规定免征营业税;对民办幼儿园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价格执行;对民办幼儿园新建、扩建用地,按照国家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保障民办幼儿园在审批注册、分类定级、评估指导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幼儿园同等的权利。

——以管理促进小区幼儿园发展。

在新城开发、新住宅区建设、旧城改造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划建设好配套的幼儿园,优先保障幼儿园建设用地;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不得批准建设规划;已经改变性质和用途的,要限期整改。

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产权国有,建成后移交当地政府,由教育行政部门举办公办幼儿园或组织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不具备配套幼儿园建设条件的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商应向当地政府上缴幼儿园异地建设经费,政府根据本地幼儿园建设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用于幼儿园新建或改扩建项目。

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

(二)加大学前教育投入。

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县财政投入是保障。

强化政府投入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大县财政投入力度,不断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占比。

政府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

县财政设置学前教育专项经费,重点支持农村发展学前教育。

地方财政要在财政性教育经费预算中专项列支学前教育经费,各级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逐年提高。

x年底前,落实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

要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城市务工人员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依托特殊教育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

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成本合理分担的原则,建立幼儿园收费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实现学前教育办园成本合理分担。

严格执行按幼儿园等级确定的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制定本地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加强各类幼儿园收费管理,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幼儿园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等名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收取建园费、赞助费等费用及向家长推销图书、玩具等商品。

力争三年内基本实现公办幼儿园与同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同价。

(三)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从全县幼儿园教职工配备、待遇、素质等问题入手,着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补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

按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出台公办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加快补充幼儿园教师队伍。

督促民办园按规定补足配齐合格的教职工。

完善幼儿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将幼儿园教师纳入中小学教师管理系列。

确保公办、民办幼儿园教师在专业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表彰奖励等方面享受与当地中小学教师同等待遇。

建立和完善幼儿教师人事管理和社会保障制度,落实聘任制幼儿教师工资保障、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政策,切实维护幼儿教师的合法权益。

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公办幼儿教师,按国家规定实行工资倾斜政策。

对优秀幼儿园教师进行表彰。

民办幼儿园举办者要与聘用教师签订劳动合同,并参照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标准合理确定民办幼儿园教师最低工资标准,按时足额发放教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县政府有关部门要不定期对民办幼儿园教师合法权益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健全培养培训体系。

制定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规划,扩大培养培训规模。

将幼儿教师培训纳入省级“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

县人民政府设立幼儿教师专项培训经费,建立每五年一周期的幼儿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同时,通过免费师范生、幼教特岗计划等方式,为农村培养合格的幼儿教师。

全县面向各类幼儿园,每年遴选20名园长进行培训,每年遴选40名骨干幼儿教师进行专业培训,三年内对80名农村幼儿教师进行全员培训。

以省级示范幼儿园---县保育院为龙头,实施园本培训,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学前教育师资队伍。

启动保教人员专业资质达标项目,以x教师进修学校和x电大为载体,对非学前教育专业在职幼儿园保教人员教师进行专业培训。

从农村中小学校转岗进入幼儿园的教师,实行先培训后上岗。

(四)加强幼儿园的监督管理。

健全幼儿园监管体系,强化政府管理责任。

一是县政府履行好监管的主体责任,建立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有关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督查考核;二是明确部门监管责任,教育、财政、编制、民政、卫生、物价、国土、公安、消防、房管、交警、安监、食药监等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各司其责,完善动态监管机制,切实加强对幼儿园保教质量、卫生保健、安全等方面的监管。

教育部门要完善政策,制定标准,充实管理和教研力量,加强学前教育的监督和指导。

机构编制部门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

发展改革部门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幼儿园建设与发展。

财政部门要加大投入,制定支持学前教育的优惠政策。

城乡建设和国土资源部门要落实城镇小区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规划和用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制定幼儿园教职工的人事(劳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政策。

物价、财政、教育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

公安、消防、交警、房管等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整治、净化周边环境。

卫生部门要监督指导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

民政、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幼儿园的指导和管理;三是落实幼儿园自身的管理责任,幼儿园要建立定期自查自纠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园舍、消防、卫生等方面安全隐患;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事关幼儿和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要充分听起家长委员会的意见。

(五)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提高学前教育质量主要采取了三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加强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解决教师在教育实践中的困惑和问题,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教育实践能力,充分发挥优质幼儿园的辐射带动作用,省级示范幼儿园---县保育院要成为全县学前教育资源中心、教学研究中心与保教指导中心。

继续深入实施省级示范幼儿园结对帮扶乡镇中心幼儿园活动。

省级示范幼儿园每年要接受一定数量农村幼儿园教师跟班学习。

探索建立城乡幼儿园教师“结对子”和城乡幼儿园园长、教师互派制度,开展骨干教师送教下乡活动,实现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共享,促进区域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二是构建保教质量评估体系,加强对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指导,促使各级各类幼儿园深入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特点,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异,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为儿童创设丰富多样的教育环境,注重对儿童进行情感态度、行为习惯、交往与学习能力培养,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幼儿园不得使用小学低年级教材。

将学前教育机构教师用书纳入全县中小学教材选用范围,加强对幼儿园儿童读物、操作材料和玩教具的配备与选用指导。

健全学前教育教研指导网络,引领各类幼儿园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园本教研活动;探索建立各具特色的幼儿园教育和家庭教育交流、互动机制;面向社区积极组织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工作,提高家长的科学育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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