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性感冒疫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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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性感冒疫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
湖南省澧县流行性感冒疫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
1.概述
流行性感冒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感染,也是一种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的疾病。
其主要通过空气中的飞沫、人与人之间的接触或与被污染物品的接触传播,在我市常在冬春季流行,常可引起暴发及较大规模流行,尤其易在人群密集的小学及幼儿园等处引起暴发。
流行性感冒潜伏期一般为l~3天,主要临床表现为急起高热、全身疼痛、显著乏力和轻度呼吸道症状。
为及时发现我县的流行性感冒疫情,迅速采取有效的控制策略和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澧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技术方案。
2.本方案适用范围和术语界定
本方案适用于在流行性感冒病例暴发时的预防控制工作。
澧县卫计局、澧县各医疗卫生机构及疫情可能涉及到的其他有关部门或机构,尤其是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开展疫情应急处置时必须遵循本方案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1流行性感冒诊断依据
参照卫生部和《流行性感冒诊断标准》(ws285—2008)和《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报告及调查处理指南》执行。
2.1.1流行病学史
在流行季节,一个单位或地区集中出现大量上呼吸道感染患者,或医院门诊、急诊上呼吸道感染患者明显增加。
2.1.2临床表现
2.1.2.1通常表现为急起高热(腋下体温≥38℃)、畏寒、头痛、头晕、浑身酸痛、乏力等中毒症状及咽痛、干咳等呼吸道症状,但卡他性症状比较明显。
2.1.2.2少数病例有食欲减退,伴有腹痛、腹胀、呕吐和腹泻等消化道症状。
2.1.2.3少数病例也可并发鼻窦炎、中耳炎、喉炎、支气管炎、肺炎等,甚至会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
2.1.2.4在两岁以下的幼儿,或原有慢性基础疾病者,两肺可有呼吸音减低、湿罗音或哮鸣音,但无肺实变体征。
2.1.2.5重症患者胸部X射线检查可显示单侧或双侧肺实质性病变,少数可伴有胸腔积液等。
2.1.2.6外周血象白细胞总数不高或偏低,淋巴细胞相对增加,重症患者多有白细胞总数及淋巴细胞下降。
2.1.3实验室检查
2.1.3.1从患者呼吸道标本中分离和鉴定到流感病毒。
2.1.3.2患者恢复期血清中抗流感病毒抗体滴度比急性期高4倍或以上。
2.1.3.3在患者呼吸道标本流感病毒特异的核酸检测阳性或检测出特异的抗原。
2.1.3.4采集标本经敏感细胞将病毒增殖一代后,流感病毒特异的核酸检测阳性或检测出特异的抗原。
2.2诊断原则
如果在非流行季节仅根据临床表现,流感很难与其他病原体,尤其呼吸道病原体导致的疾病区别。
对流感病例的确诊往往需要实验室的诊断依据。
但在流感流行季节,当一个单位或局部地区出现大量上呼吸道感染患者或医院门诊、急诊上呼吸道感染患者明显增加时,具备相应临床表现的可作为流感临床诊断病例。
2.3诊断
2.3.1临床诊断病例
具备2.1.1和2.1.2中任何一项临床表现者。
2.3.2确诊病例
2.3.2.1流感样病例并具备2.1.3中的任何一项者。
2.3.2.2临床诊断病例并具备2.1.3中的任何一项者。
2.4流感样例病暴发:
指一个地区或单位短时间出现异常增多的有流行病学关联的流感样病例。
2.5暴发疫情预警指标:
一周内,在同一学校、幼儿园或其他集体单位发生30例及以上具有流行病学关联的流感样病例;或发生5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不包括门诊留观病例);或发生1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版)的规定,达到暴发疫情预警指标时,确定为突发公共卫生相关事件,按照的要求,必须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流行性感冒的相关信息报告。
2.6监测病例定义
在流行性感冒疫情发生后,为了及时发现和掌握新的流行性感冒病例,相关的医疗卫生机构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流行性感冒的主动搜索等有关监测工作。
而其搜索的范围按现场实际、疫情波及地等情况,由疾控中心具体确定。
3.应急准备
3.1组织准备
根据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和事件的级别,卫计局向县人民政府提出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组织机构的建议。
应急指挥机构应迅速组织现场调查工作组到达现场。
现场调查组一般包括流行病学、实验室和临床医学等专业人员,现场调查组应设立负责人,组织协调整个调查组在现场调查工作,调查组成员应明确各自的职责。
3.2物品与器械准备
现场调查组奔赴现场前应准备必需的资料和物品,一般应包括:
(1)调查和资料分析用品:
流行性感冒个案调查表以及其它相关表格、记录本;
(2)标本采集和现场检测用品:
标本采集记录表、标本采集用拭子(注意用于PCR检测标本采集的拭子,应使用灭菌人造纤维拭子和塑料棒)、采血管、自封式塑料袋、标签纸、油墨耐水的记录笔等。
(3)应急用流行性感冒疫苗。
4.暴发疫情的发现与报告
4.1疫情暴发单位发现达到预警指标的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后,应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农村学校向辖区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科报告。
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核实,并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对信息进行审核,确定真实性,并在2小时内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卡》及《流感及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监测报告表》(附表1)进行网络直报。
4.2流感监测单位发现流感样病例明显超过历史同期水平(20%)时,应立即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3一旦实验室确定为流感等法定传染病疫情,所有实验室确诊或临床诊断病例均要进行个案网络直报,并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个案病例的关联。
4.4在暴发疫情调查处理的进程中,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可以随时对《流感及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监测报告表》首次报告进行相应的更正。
扑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做好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
4.5流感样病例暴发事件的结束,应由相应级别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当地专家组进行评估、确认,判定应以病例数恢复到当地发病基线水平为原则。
5.暴发疫情的应急处置
5.1流行病学调查。
接到疫情报告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告的疫情信息进行核实和流行病学调查与分析,寻找发生感染并造成传播流行的原因或线索、查找传播链、分析传播原因,从而为制订针对性的控制策略和措施提供参考依据。
具体内容包括:
5.1.1核实诊断
接到疫情报告后,各医疗机构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流感样病例的诊断标准,对报告的病例进行核实诊断,确定流行或暴发的存在。
5.1.2基本信息的收集
内容包括学校或其他单位基本信息,包括发生学校教职工和各班级的学生分布情况、单位名称、地址、报告人、联系方式;涉疫人数、教学/生产活动形式(如学校全日制、夜校和寄宿等);全校或部分单位的名册及单位的平面图、示意图(注明工作住宿分班级、部门、楼层、区域):
地理地貌、居住条件等。
5.1.3进一步调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告的病例及时进行个案流行病学调查,调查内容包括:
(1)患者资料:
根据《流行性感冒病例调查一览表》(附表2),填写病人基本信息、主要症状、体征,病情、病程,检验结果(X光、血象);医生诊断或印象:
病人隔离、治疗情况和效果、转归:
(2)分析病例三间分布,分析病例之间的流行病学联系:
(3)该单位近2周考勤记录、因病缺勤情况,接触者健康情况;
(4)事件发生前一周及发生后单位内外集体活动情况;
(5)环境状况(通风、—般清洁状况、宿舍情况);
(6)必要时收集其他影响传播的流行病学因素。
(7)综合资料分析疫情特点、疫情的发展和疾病特征,对疫情的严重程度利发展变化趋势作山分析。
5.1.4疫情追踪调查
疫情处理期间,疫情暴发单位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本单位每日新增病例数。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据此及时更新《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监测报告表》。
必要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于新发病例进行调查核实,及时掌握和评估疫情趋势,为调整防控措施提供依据。
疫情的追踪应至少持续到事件结束后一周。
在暴发疫情结束后一周内,补充完成《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监测报告表》,并进行网络直报。
5.2样本采集。
疫情发牛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暴发疫情病例样本的采集。
5.2.1采样种类
采集流感样病例的咽、鼻拭子,必要时,可同时采集血清样本。
5.2.2采样对象
(1)咽、鼻拭子:
发病3天内,未服用抗病毒药物(金刚烷胺、金刚乙胺、达菲等)的流感样病例。
(2)急性期血清:
发病后7天内的流感样病例。
(3)恢复期血清:
发病后2~4周的流感样病例。
5.2.3采样方法
(1)咽拭子采集:
对婴幼儿患者采集样本时,先将棉拭子用Hank氏液(PH7.4)蘸湿,在试管壁挤干后,在被检者鼻咽部涂抹数次,然后将棉拭了置于含有3mlHank氏液的试管内送检。
采集5岁以上患者样本时,棉拭子可不必用Hank氏液蘸湿。
(2)鼻拭子:
将棉签轻轻插入鼻道内鼻腭处,停留片刻后缓慢转动退出。
以同一拭子拭两侧鼻孔。
将棉签头部浸入3—4ml采样液中,尾部弃去。
(3)血清采集:
采集静脉血5ml,离心后取上清液装至血清管中。
血清样本应采集急性期与恢复期双份血清。
5.2.4样本采集数量
每一起暴发疫情一般应采集10份左右咽、鼻拭子样本(如果现症病例在10例以下的,应尽量全部采样)。
对不能明确诊断的可酌情增加采样批次和采样数量。
5.2.5样本的包装
样本必须放在密封并有橡胶圈的螺口塑料试管内,作好标记;样本密闭后放入适当的塑料袋内;填写采样登记表,放入另一塑料袋密封。
样本放入专用运输箱内,放入冰排,然后充填柔软物质,同一份样本可以放在同一个塑料袋内再次密封。
5.2.6样本的保存和运送
采集人员填写《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病例样本原始登记送检表》(附表3),并将样本运送至全国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进行检测。
用于病毒分离和RT-PCR检测的样本采集后应在4℃C条件下,于24小时内运送至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未能在24小时内送至实验室的,应置-70℃或以下温度保存。
无-70℃条件的,可在-20℃冰箱中短暂保存。
血清样本可暂冻存在-20℃以下冰箱。
样本应由专人运送至上一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检测。
6.疫情控制措施
6.1隔离病人
(1)对发热(体温~38℃),或≥37.5℃伴畏寒、咳嗽头痛、肌肉酸痛者,应劝说其及时就医并回家休息或安排在单独宿舍区居住,休息期间不参加集体活动,不进入公共场所。
疫情发生单位指派人员配合当地卫生部门追踪记录转归情况。
(2)热退48小时后或根据医生建议,患者可恢复正常上课或上班。
6.2加强室内通风、换气,保持个人卫生
(1)注意保持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的空气流通,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新鲜。
每天通风不少于2小时。
学生上课时,宿舍要开窗通风;课间和课后教室通风。
并注意将窗户全部打开,形成对流。
(2)自然通风不良的,机械加强通风。
如确要使用的中央空调和分体空调,先请专业消毒公司清洗消毒空气滤网,管道再使用,并保证足够的新风量。
(3)使用分体式空调的场所上一节课后或一节活动后开启门窗,启动换气风扇换气,换气完毕再继续使用,换气时间按风扇流量、室内空间大小,保证室内空气交换1次以上。
(4)勤晾晒被褥、勤洗手、勤换衣、不合用手帕等,养成饭前便后洗手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咳嗽和打喷嚏时用手捂住嘴巴,使用一次性纸巾擦鼻涕),发病后或接触病人时要配戴好口罩等。
6.3疫情监测分析
(1)发生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的学校及托幼机构应强化每日晨检制度,发现流感样病人应劝其及时就医并回家休息。
有条件的地区,防保人员应每日参与学校晨检,指导学校开展晨检工作,做好详细记录。
督查学校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追踪学生缺课原因。
测量体温时要注意安全。
一般情况下,不提倡全员测量体温。
(2)缺勤/缺课监测
学校内因病缺勤/缺课短期内异常增加时,应在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的同时向卫生部门报告。
(3)医疗机构门诊监测
医疗机构的门、急诊短期内发现就诊的流感样病例(尤其是中小学生)明显增多时,应做好登记,及时向院感科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信息监测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学校、辖区内医疗机构以及其他信息来源的报告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疫情趋势,发现流感暴发苗头的及时预警。
6.4在流感样病例暴发期间,高危险人群要减少避免集体活动。
根据实际情况,建议暂停或禁止学校等单位在疫情期间进行集体活动,尽可能减少与发病班级学生(员工)的接触,避免全校(单位)或较多人员集会。
提倡学生多进行户外活动,但应减少剧烈运动。
6.5在疫情发生期间,相关单位要采取日常消毒和终末消毒相结合的措施。
日常性消毒可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由疫情发生单位自行开展;终末消毒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
6.6加强健康教育,在疫情发生单位可采用张贴宣传画、板报等形式,宣传卫生防病知识。
6.7预防服药
明确疫情性质为流感暴发后,必要时,可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在疫情发生单位开展预防性服药。
药物可选金刚烷胺、金刚乙胺,有条件的还可选用达菲(Tamiflu),用法参考WHO推荐量。
也可选中药(方剂或合剂)进行预防。
服药前要告知药物疗效、副作用等。
预防性服药采取自愿原则。
6.8应急接种
为控制流感疫情的进一步蔓延,保护易感人群,必要时,可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搁管理条例》,对疫情发生单位中的易感人群开展流感疫苗应急接种。
7.附表
附表1:
流感及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监测报告表
附表2:
流感样病例调查一览表
附表3:
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病例样本原始登记送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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