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股票市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方法13页word.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10109953 上传时间:2023-02-08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3.9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国股票市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方法13页word.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中国股票市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方法13页word.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中国股票市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方法13页word.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中国股票市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方法13页word.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中国股票市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方法13页word.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中国股票市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方法13页word.docx

《中国股票市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方法13页word.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股票市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方法13页word.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中国股票市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方法13页word.docx

中国股票市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方法13页word

中国股票市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方法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改革开放的大政方针政策,由此开启了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局面。

在中国经济发展与快速增长的情况下,中国当代证券市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应运而生。

1981年财政部首次发行国库券,揭开了新时期中国证券市场新发展的序幕。

上个世纪80年代,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对社会资金的巨大需求,国家开始了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并率先在上海、深圳等地展开。

改革开放后国内第一只股票———上海飞乐音响于1984年11月诞生。

1986年9月26日,新中国第一家代理和转让股票的证券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上海信托投资公司静安证券业务部宣告营业,从此恢复了我国中断了30多年的证券交易业务,开始上海股票的柜台交易。

1988年,深圳特区尝试对一些企业进行股份制改制,选择了5家企业作为股票发行上市的试点,其中包括一家由深圳几家农村信用社改组而成的股份制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由此产生了经人民银行批准公开发行上市的中国第一支股票。

同年,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成立,开始了深圳股票的柜台交易。

与此同时,全国各地也开始仿效上海和深圳进行股份制改革试点,并相继设立证券公司或交易部进行柜台交易,提供证券交易服务。

 从1990年底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至今,中国证券市场走过了二十年的历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我国证券市场的逐步发展,标志着我国经济运行机制已由过去单一依靠货币市场转入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结合的新的运行机制。

实践证明,它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实力,促进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开始发挥越来越显著的积极作用。

但我国的证券市场仍处于发展阶段,对如何完善股票市场还缺乏经验,加上中国进行股票市场实验的独特时代背景和经济背景,致使股票市场的运作体系,管理体制等方面仍存在许多问题和困扰,阻碍了股票的健康发展。

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已与宏观经济活动息息相关,并在社会资源配置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然而,中国证券市场仍是一个新兴的市场,与其他新兴市场一样,存在许多问题,需要规范和完善。

以下是中国证券市场上存在着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一)、证券市场规模

证券市场规模过小。

以股票市场为例,虽然发展速度较快,但是从总体规模看,仍有很大不足:

全世界平均参与股票投资的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为8%,发达国家约为25%;而我国仅为2.7%,至2019年中期上升至10%左右。

另外,从股市总市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看,世界平均为30%左右;2019年前我国仅为24.2%,至2019年股改后,该比例升至43%;但距发达国家的80%仍有很大差异。

而且在我国证券市场总市制中还包括了大量非流通市值。

综上所述,我国股市规模与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有较大差距。

(二)、资本品种类

资本品种类不足,衍生工具缺位。

这既无法满足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需求,也无法满足国内企业多层次发展的大量融资需求。

以我国香港资本市场为例,目前国际市场上的金融衍生工具中80%以上已被其采用;在股票市场上,不仅出现了期指、期权、认股权证等投资品种,而且这类衍生工具的交易大有超过现货市场之势。

香港上市公司在债券市场上的集资形式更为多样化,在债券、票据和存款证三种形式的基础上,先后出现了浮息工具、变息工具、可换投股债券、信用卡应收债券等多种形式,目前在联交所挂牌买卖的债务工具已增至129种。

相比之下,我国内地的资本市场除股票外,5年以上的交易工具几乎没有,而1~5年的交易工具又受到种种限制,这不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

(三)、证券市场制度

(1)证券市场制度不健全。

证券市场制度是支撑证券市场高效、公平运转的基础,包括信息披露制度和利益保障与实现制度等。

我国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无论从制度本身还是从执行上看都存在信息公开不够的问题,表现在一些重大信息披露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和主观性,极大挫伤了股民、债券投资者的信心。

利益保障与实现制度是指证券投资者在获取有关信息后,给予证券投资期收益以必要的保障和实现的制度。

我国证券市场的利益保障与实现制度很不健全,使投资者面临的市场风险过大,严重挫伤了股民的投资积极性。

(2)从退出机制来看,我国尚未建立起相对完善的、与市场经济发展相对应的证券公司退出机制。

今年几家证券公司的退出主要以政府主导的被动退出方式为主,退出成本较高,对公司治理的外部约束有限。

(3)国际化程度低、缺乏适应市场需求的多层次市场体系,作为资本市场基石的上市公司存在结构性缺陷,证券市场投机盛行,中小股东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上市公司整体质量不高、监管体系之间仍缺乏整体有效的协调等等__

(四)上市公司内部管理不规范

上市公司作为证券市场的重要主体,其发行股票的根本目的在于筹集资金、扩大规模,加快企业发展,而投资者购买股票是在支持企业发展的同时,从企业获利,以分享企业的发展成果。

因此,上市公司应当以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切实规范资金运作。

但是中国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还不高,法人治理结构尚不健全;市场中介机构诚信观念、法制意识还较薄弱;弄虚作假、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投资者结构不尽合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机制还不完善;资本市场建立较晚,规模较小,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比重过低,特别是近两年来受资本市场持续低迷的影响,这个问题更加突出;市场的结构、功能、品种以及服务等方面还存在缺陷和不足等

1.很多上市公司没有把从投资者募集的资金,用于加强企业管理,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增强竞争力、加快企业后续发展,仅把发行股票作仅把股票作为融资的一种手段,对于股票有“工具主义”思想,存在很大的投机性,而没有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切实规范资金运作。

股票投资是投资上市公司的未来,有一定的投机性,但不能过度投机,否则就会破坏股市的正常健康发展。

我国股市建立的时间很短,容易出现过度投机的现象。

2019~2019年股市过热,股指出现超常暴涨,经常是全线飘红。

成千上万基本不懂股票的普通百姓,抱着赚大钱的想法盲目涌入股市。

当时面临奥运会召开和“十七大”的召开,大家都普遍认为政府不会让股市下跌,即使下跌,政府也会托市。

这也为企业的“投机主义”创造了契机。

2目前我国已经由有关机构发布实施了一系列股票交易法律、规则,并规定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原则要求和内容体系,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还存在不少不规范的现象,损害了我国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也使广大投资者蒙受了许多不应有的损失和风险,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是企业人员收集、整理、加工会计数据并进行检验后,向利益相关方披露信息过程的总称。

上市公司行为的不规范,造成了其披露的信息的质量不高。

(五)投资者

(1)投资者缺乏正确的投资理念。

我国证券市场上90%的投资者为中小投资者,在数量上占绝对优势,在质量上出于绝对劣势。

他们对证券市场投资产生的收益和风险没有正确的理性认识,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存在投机心态。

在经历盲目投资、盲目跟风的阶段后,又陷入了整体没有信心的状态中。

(2)虽然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但总体而言中小投资者利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也没有话语权、表决权。

(六)、筹资者

(1)证券公司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存在缺陷。

董事会、监事会质量不高,在监督管理公司运行和治理方面没有发挥有效作用。

(2)信息披露不规范,从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业绩报表都存在水分。

不但拖延信息披露时间,还隐瞒重大信息,甚至伪造数据。

而上市公司违规操作、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行为更是不断发生,使得中小投资者成为最后的买单人。

(3)筹资者圈钱多于融资,不注意回报股民。

(4)上市公司炒作股票,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误导了投资者,侵害了投资者的权益。

另外,我国上市公司虚假重组、恶意重组现象越来越多,一些投资者不是为了盘活优质资产、改善公司经营效率,而是为了操作股价才进行的重组,利用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方法来获取巨额股票差价收益。

(七)、证券公司综合竞争能力较弱

 目前中国共有证券公司104家,2019年证券公司总资产6203亿元(含客户委托资产),总收入600亿元,全行业盈利255亿元。

但与国际大型投资银行相比,证券公司作为一个整体的规模尚不及一些国际大型投资银行的规模(见图20—16)。

一方面,由于分业经营体制所限,目前证券公司只能从事与传统证券发行交易相关的业务,业务模式和盈利渠道单一。

另一方面,中国证券公司现有业务中自营、经纪、股票承销、委托理财等传统业务在盈利中占比过高且分布不均,直接投资、并购咨询等高附加值业务薄弱,根据客户需求设计产品的能力不足。

同时,证券公司现有经营模式过于单一,服务缺乏区域性,对客户和产品服务缺乏分层。

  目前中国证券行业仍然处于高度分散、规模偏小的状况。

与此相反,在国际成熟市场上,证券公司都经历了一个由小型化、分散化逐步向大型化、集团化发展演变的过程。

据统计,美国大型证券公司经过并购重组数量大幅减少,前十大证券公司资本总额占全行业资本总额的比例由20世纪70年代初的1/3上升到21世纪初的3/4。

在日本,证券公司数目由1949年的1127家减少到2019年的232家,至今仅存约10家大型券商,而全国80%以上的证券交易是通过前4大证券公司(野村、大和、日兴、山一)进行的。

(八)法律、诚信环境及监管体系有待完善,监管有效性和执法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近几年,中国股票市场上发行、交易、结算活动,市场各类经营主体、服务主体的市场准入、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业务规范,以及监督管理等各个方面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但是由于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历史短,仍然处于新兴加转轨阶段,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市场的一些体制性、机制性和结构性问题并未完全解决。

另一方面,由于市场自身的迅速发展,内部和外部环境处于也不断发展变化之中,既有的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需要不断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见表20—5)。

  中国证券市场建立和发展以来,逐步建立了与其相适应的监管体系。

但是,与海外成熟市场相比,中国证券市场在一开始就由中央和地方政府主导设立,并在2019年前后基本处于中央政府为主控制的状态之下,具有较浓的行政色彩,投资者对政府和政策的依赖程度较高,创新主体受到较多制约,创新机制不够灵活。

同时,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中国证券市场若干领域内仍然存在比较严重的多头监管、监管缺位以及监管标准不一等情况,整体监管架构尚不完善。

尤其是多层次市场、债券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的交易体制和监管制度有待建立或完善,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监管及交易体制也有待进一步规范(见表20—6和表20—7)。

  另外,中国证券市场仍然缺少专门的投资者保护法和纠纷处理的有效机制(如仲裁、和解、调解等制度),投资者的损害赔偿责任制也有待进一步完善。

证券市场是投资者、发行企业、证券公司等金融中介机构、登记结算公司等服务机构、交易所和监管机构等多方参与的市场,范围广、结构复杂。

因此,证券市场的监管必须遵循依靠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监管与企业自我监督并重的原则。

二、发展与完善中国证券市场应采取的对策

1.优化股权结构,规范法人治理结构要建立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首先要解决股权结构不合理这一深层问题,即逐渐消除国有股一股独大的问题。

国务院已停止在二级市场减持国有股,但不等于停止国有股减持,可以通过境外上市,协议转让等途径,减少国有股的比重,优化股权结构。

弱化政府行政部门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与作用,强化市场规律的作用。

政府应尽快出台有关国有股转让实施管理办法,加快这一进程的发展。

其次就是要建立起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三者之间的权利制衡关系。

切实建立起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应具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独立懂事应包括研究机构的学者、大学教授、与上市公司没有业务关系的职业经理。

独立董事并不仅仅是检讨和评估董事会和执行董事的表现及业绩,作为董事会成员,独立董事还必须就制定公司战略、公司政策进行独立判断,以确定公司的使命和前景。

第三,加强对关联交易主体行为的制约,在采取投票回避制同时,应加强对交易行为效果的评估,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活动,防止大股东滥用权力,侵害小股东的利益。

2.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政府行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无论是地方政府、企业主管部门,还是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都要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职能,减少对市场的行政干预行为。

地方政府要抛弃地方保护主义的狭隘观念,企业主管部门要贯彻所有者和经营者职能分离的原则,只要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市场运行规律,就应当予以支持而不能过多干涉。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要按照“三公”原则,做好裁判员,寓监管于服务之中,进一步完善市场运行规则,使证券市场的规模、结构与其发挥的功能保持平衡。

加强证券业协会的自律功能。

尤其需要重视的是必须强化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

为了杜绝各种虚假信息的制作、传播,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对各种中介机构,如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法律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的监督和审查,实行中介机构退出机制。

政府不宜以带有短期“时效性”的政策手段来调控市场的方向和力度,而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以维护市场的长期稳定和正常运行。

3.完善市场法律法规,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中国证券市场的制度缺陷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法律法规不完善引起的。

虽然证券市场按照《证券法》的要求在规范方面作了很大努力,市场秩序有了一定改观,但是《,证券法》存在的先天不足毕竟给市场带来了难言的困惑。

《证券法》重点放在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上,对民事责任的规定较为薄弱,不利于保护投资者权益;对企业收购过程中的关联交易问题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存在较大漏洞;关于炒作股票问题,《证券法》的针对性不强,对有些问题的认识模糊不清;对国有股和法人股的交易没有制定具体的法规,无法保证交易行为的合法性和定价的合理性,容易导致场外交易冲击证券市场,甚至可能引发部分国有资产流失等等。

针对这些法律缺陷的问题,建议尽快出台《证券法》修改方案。

同时,对市场不适应新的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的有关法规,要及时完善和补充。

在执法过程中,有关部门应秉公执法,执法必严,违法必纠。

4.完善实时监控系统,加强动态跟踪监管,规范市场运作为了及时打击证券犯罪,在加强对证券交易所实时行情监控的同时,有必要建立独立于证券交易所、隶属于中国证监会稽核部的实时行情监控系统,由专业技术人员实时监控,一旦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可及时采取风险防范和警示措施,并立即介入调查处理,防止违法犯罪行为的进一步扩散。

将证券市场中内幕交易、操纵股市、弄虚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保护投资者利益,营造公开、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列为工作的重点,最大限度地维护市场的效率与公平。

对市场的操纵行为,给予及时的纠正和制止,对恶意行为,要坚决查处。

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及时是证券市场存在的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

现有的监管机制满足于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进行静态监管,即对上市公司初次或第一时间披露的信息进行审核确认,而对上市公司就同一事件先后发布的前后不一致的具有误导、欺诈、恶意影响股价行情的信息没有采取有效的跟踪和随机监管措施。

建议在信息披露方面建立动态跟踪监管机制,对信息披露进行动态监控,对违反信息披露制度的行为进行严惩。

5.优化证券市场结构,提高市场效率

一是要理顺股票、国债与企业债券之间的关系,实现权益类工具和债务类工具的均衡发展。

事实上,企业债券对于维护企业控制权和建立稳健的财务结构具有无法替代的重要意义,必须从动态和结构的观点看待股票、国债与企业债券三个子市场之间的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关系,使之保持恰当比例,从而增强证券市场的稳定性和抗冲击能力。

在目前情况下,应加快发展企业债券市场,为企业融资提供更多的渠道。

二是要建立多层次的市场体系。

在全面规范主板市场的同时,应在适当时机推出二板市场,并考虑设立地方性证券市场,健全场外市场,以满足中小企业及新兴高科技企业融资发展需要,同时有效增强我国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和资源配置能力。

三是要积极、稳妥处理好投资主体的深化问题。

中国证券市场最终要过渡到以机构投资者作为市场主要投资主体的时期,“超常规”发展机构投资者并非不可取,而是确有必要,关键是要以能提供有效监管为前提,要审慎选定可入市的机构投资。

同时要加强对广大散户投资者的教育,帮助其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掌握合理的投资方法.

6.CPA审计失败的对策

(1)严格遵循《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注册会计师对源于自身的过失、欺诈,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而判断注册会计师是否具有过失、欺诈,关键在于注册会计师是否遵守了《独立审计准则》。

因此,保持良好的职业谨慎,职业关注,审慎制定审计计划,严格遵守审计程序,审计专业标准,尽量避免法律诉讼。

(2)深入了解被审单位的经营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审计人员应深入了解被审单位的行业整体经济环境,业务经营,交易流程及资料处理制度,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观念、方式和风格,以及内部控制目标等,以切实评价管理当局对风险经营的态度及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同时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可疑或特殊之处,年度中发生的非常交易的合法性、有效性、公允性适当关注,避免可能遗留的隐患。

(3)审计人员转变职业观念,提高执业素质

每一个审计人员应该重新认识“客户”这一个概念,它不仅指被审单位管理当局,而且包括公司的股东、审计委员会和投资大众。

这种观念的转变有助于审计人员认清其在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加强其对保护投资者和资本市场有效性的责任意识,促使CPA在执业过程中确保审计质量。

此外,由于审计是在一个复杂的环境中工作,要求审计人员具有较高的主观判断能力。

因而审计人员在平时的工作中及时发现和总结工作出现的问题。

重视职业后续教育和职业道德,使审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始终遵守一般公认和特定的审计准则。

保持正直、客观的态度,确保审计质量。

(4)与委托人签订审计业务的约定书,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审计业务约定书具有法律效力,是确定注册会计师和委托人责任的重要文件。

在CPA与委托人之间发生法律诉讼时,可以断定责任应由谁负责,尽可能的将争议减少到最低限度。

(5)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质量控制是会计师事务所各项管理工作的核心。

是保证独立审计准则得以遵守和落实的重要手段,是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体系的核心。

如果一个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不严,很可能因某一个人或一个部门的原因而导致整个会计师事务所破产,甚至危及到整个注册会计师职业的存亡。

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应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基本准则》的要求,建立、健全一套严密、科学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在事务所创造出一种文化氛围来激励事务所中的每个成员保持一定水平的执业质量。

希望以上资料对你有所帮助,附励志名言3条:

1、常自认为是福薄的人,任何不好的事情发生都合情合理,有这样平常心态,将会战胜很多困难。

2、君子之交淡如水,要有好脾气和仁义广结好缘,多结识良友,那是积蓄无形资产。

很多成功就是来源于无形资产。

3、一棵大树经过一场雨之后倒了下来,原来是根基短浅。

我们做任何事都要打好基础,才能坚固不倒。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辩护词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