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G桩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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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G桩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方案
CFG桩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安全生产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和基本国策,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
施工中应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一、编制依据、原则:
1.1编制依据
1、招标文件
2、中铁xxx一级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合同文件、中标通知书.
3、一级公路改建工程设计图纸、设计文件、设计资料。
4、国家颁发的现行的规范、规程、标准等各项技术标准,国家法律、条例、细则。
5、现场踏勘获取的有关资料。
6、中铁xx颁发的《工程技术管理办法》、《质量管理办法》、《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
7、现有的工法成果和企业管理水平、劳力设备技术能力,及其他类似工程所积累的先进的施工经验。
1.2编制原则
(1)积极响应和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工期、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的规定及公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合同协议条款内容。
(2)突出重点项目和关键工序,整个工程统筹组织,超前计划,合理安排工序衔接,确保总工期。
(3)严格执行JTGF80/1—2004质量标准体系,确保质量第一。
(4)坚持专业化作业与综合管理相结合,充分发挥专业人员和专用设备的优势,综合管理,合理调配,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科学安排各项施工程序,运用网络技术,组织连续、均衡、紧凑有序地施工。
二、工程概况:
2.1、工程简介:
xx一级公路改建工程位于铜陵市xx境内、里程为K56+500~K65+010段的施工任务,全长x公里,标段主要工程项目为: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安全设施。
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车速80km/h,路基宽29m,沥青混凝土路面。
属于既有线施工。
2.2、工程地质:
本项目不良地质主要为存在于K5x+930~K5x+950段的软弱土,根据沿线地质勘查,该软弱土主要为淤泥质粉质粘土,厚度6~10米不等,埋深在地表下1~3米左右,该软弱土具有天然孔隙比大(e﹥1。
0),含水量(w﹥35%),压缩性强(a﹥0。
5Mpa-1),承载力低(Fa﹥80Kpa)的特点。
2。
3、设计目的:
存在于K5x+900~K5x+900段的软弱土的主要危害表现为承载力不足和地基的不均匀沉降,造成路面的开裂、路基变形、路堤滑移等。
为保证该段路基的施工安全,营运稳定,保证路面要求的平整度,必须对软土路基进行处理。
本次设计采用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FG)方案对于K5x+900~K5x+950段的软土路基进行处理。
三、CFG桩安全施工方案:
3。
1、编制目的:
根据设计要求,本管段内的软弱地基处理基本上采用CFG桩(附表2.2-1CFG桩数量表)。
CFG桩工程量大,使用施工机械多,靠近既有线施工,既有xx省道车流量大车速快,CFG桩施工安全隐患大,且一旦钻机倾覆侵入既有线,后果不堪设想。
为确保CFG桩施工的安全,特制定本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2。
2—1CFG桩工程数量表
里程桩号
处理长度m
桩根数
桩延米
桩径
桩长
主要桩间距
K5x+930~K5x+240
315
3115
46725
0.5
15
1.5
K5x+240~K5x+280
50
378
5296
0.5
14
1。
5
K5x+280~K5x+450
220
1658
19896
0.5
12
1.5
K5x+450-K5x+950
480
5024
65315
0.5
13
1。
45
3。
2、施工准备:
1、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操作。
对于特殊工种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准持证上岗。
2、按国家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检查人员。
3、施工场地应作出详细的部署和安置,进料及材料堆放场地应妥善布置,场地应设置在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环境、不毁坏农田的地段。
对水、电、路等设施作出统一安排。
4、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绳、绝缘手套等),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5、所有运载车辆均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
运装大体积或超长料具时,应专车运输,有专人指挥。
6、车辆行驶中严禁超车,在路口及施工狭窄地段应设置“缓行、限速”等标志,必要时应有专人指挥交通。
7、施工所用各种机具设备应定期进行检验,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8、施工中应与当地气象、水文站联系,掌握大风、气温、风沙、雨情、水文等预报,做好防范工作。
9、临时房屋、临时工程及附属生产设施应避开不良地质处所,应修建在常年洪水位以上,并应符合防洪、防火、防雷、防风以及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要求。
10、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志,在陡坎、沟、槽、坑、井等危险部位必须设有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
11、在临街侧、交通交叉路口附近和居民密集地段施工时,必须设安全围挡和警示牌,实行封闲管理,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3、机械管理:
1、施工机械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机械设备使用前应经过调试、检测,确认技术性能和安全装置状态良好后方准使用;
②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防爆设备管理,必须按国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③施工机械应指定司机负责保管和养护,轮班作业应执行交接班制度。
2、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操作人员应熟悉机械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有对机械发生事故时采取应急措施的能力;
②操作人员应按机械设备的规定使用,不得超出规定的使用范围或超负荷运转;
③驾驶室或操作室内不得超乘、存放或运送易燃、易爆物品;
④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严禁疲劳作业,严禁机械带故障作业;
⑤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并将带负荷的部件放松,并设有制动、防滑、防冻措施。
3、施工机械检修保养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危险地段作业时,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设专人指挥;
②在电杆符近挖土时,其周围应加固,对于不能取消的拉线、地垄及杆身、应留出土台。
土台半径:
电杆为1~1.5米,拉线为1。
5~2.5米,并视土质情况决定坡度,土台周围应插标杆或在电杆画警戒色警示;
③在埋有电缆、管道的地点作业时,施工前应在地面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未探明地下设施位置走向前,应有专人现场监护作业,严禁使用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大型机械盲目作业.
4、起重吊装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专职人员担任。
作业前应对起重机设备、现场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及其它建筑物和吊重物情况进行了解,确定吊装方法;
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起吊:
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时、吊索或附件捆绑不牢时、吊件上站人或放有活动物时、重量不明且无指挥或信号不清时;
③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进行停机;
④不得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掉,起吊重物时不得在重物上堆放和悬挂零星物件;
⑤起重吊装物件时,不得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不得带荷自由下落。
3.4、施工用电:
1、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且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供电线路始端、末端必须作重复接地;当线路较长时,线路中间应增设重复接地,其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
2、施工用电应进行施工用电设计,并使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方式.电缆线应根据周围环境条件,采取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敷设.
3、用电设备应实行一机一闸一漏(漏电保护器)一箱(配电箱),漏电保护装置应与设备相匹配,不得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两台及以上用电设备。
4、配电室及其设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配电室应设在靠近电源、无尘、无蒸汽、无腐蚀介质及无震动的地方,并要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侵入的措施;
②配电室内应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并定期检查绝缘灭火器的使用状态;
③室内的配电屏(盘)和控制台两端应与重复接地和保护接零做电气连接;
④配电屏(盘)应装设短路及过负荷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等装置;
⑤配电屏(盘)上的各配电线路应编号,并标明用途。
可采用自粘性标签粘贴;
⑥配电室应设专人值班,停送电应专人负责并提前通知作业班组,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5、自备电源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自备发电机组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拟自备两台发电机;
②发电机组应与外电线路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
③发电机组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装置;
④多台发电机并列运行时,必须在机组同期后向负荷供电。
6、电缆线路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电缆类型应根据负荷大小、允许电压损失现场确定;
②电缆线路与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米,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米。
7、架空线路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架空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并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不得挂在树木、脚手架上;
②导线的先用应根据负荷大小、允许电压损失、机械强度等确定;
③架空线路之间及与各种设施之间最小安全距离应满足下列要求:
a、外电架空线与施工现场机动车道交叉时,其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
1kV以下6米,1-10kV7米,35kV7米;
b、通信线路与低压线路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
5米,低压线路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6米,低压线路与10kV以上高压线路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
2米,10kV 高压线路相互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
8米;
c、外电架空线路与铁路交叉时,其最低点与轨面的垂直距离不小于7.5米。
8、配电箱及开关箱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固定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不得小于1.3米,移动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不得小于0。
6米;
②配电箱及开关箱应安置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严禁设在有瓦斯、烟气、蒸汽及其他介质中;
③配电箱及开关箱内应分设工作接零和保护接零端子汇流排;
④配电箱应采取防晒、防尘措施,并配锁。
9、施工照明和行灯的安全电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在金属容器内作业或特别潮湿的环境中应使用12V安全电压;
②房屋的狭小空间和沟、槽、池内施工以及各种机具和其他易发生电击危险场所应使用36V安全电压。
10、生活照明用电,不得擅自拉线、装插座。
不得私自使用电炉及其他功率较大的电器。
夜间和地下及影响施工安全作业场所照明标准应符合有关规定。
3。
5、高处作业:
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按规定配戴劳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应有专人盯看配合。
2、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高跟鞋、硬底易滑鞋和裙子。
3、作业用的料具应放置稳妥,小型工具应随时放入工具袋,上下传递工具时,严禁抛掷。
4、施工现场及各种机械旁边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夜间施工须有充足的灯火照明。
3。
6、特殊工种作业安全:
1、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并熟悉设备的构造、原理、性能及安全技术要求,严禁操作人员违规操作,机械设备带“病”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进行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该特种工不准上岗作业。
3、工区对进场的特种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经常对特种工进行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施工前进行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特种工的劳动保护用品要按规定发放,并督促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特种工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或改借。
特种工在操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允许擅自离岗或让别人代替上岗。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操作证》规定的工种作业范围内进行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准随便调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