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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存货概述
第一节 房地产开发企业存货概述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存货的内容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开发产品、处在开发过程中的在建开发产品、在开发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资、设备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存货主要包括各类材料、库存设备、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物资、在建开发产品、已完工待售的开发产品、周转房等。
存货属于企业的流动资产。
二、存货的计价
(一)存货取得的计价
存货取得的计价,也叫存货的初始计量,指的是存货取得时的入账金额。
我国会计准则规定:
存货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存货有多种方式,存货的取得方式不同,其成本的确定方法也有所不同。
1.外购的存货的实际成本为采购成本。
采购成本包括买价(包含增值税)、运杂费、保险费等。
2.自制存货的实际成本是由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构成。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存货成本还包括为产品开发而发生的借款利息中应予资本化的部分。
(详见“房地产开发成本的核算”)
3.委托加工存货的实际成本是由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相关税费所构成。
4.投资者投入存货的实际成本,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计价。
此外企业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存货,按非货币性交易的有关规定确定存货的实际成本。
(二)存货发出的计价
由于存货是分次购入或经分批开发、分批生产形成的,同一种存货由于形成的时间不同,其成本也存在着差异,所以,就产生了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问题。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按实际成本计价,另一种是按计划成本计价。
1.按实际成本计价
发出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又分为“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不同的方法。
1)先进先出法
所谓“先进先出法”是假定先收到的存货先发出,并根据这一假定的成本流转顺序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方法。
采用这种方法,收入存货时要在存货明细账中逐笔登记存货的数量、单价和金额;发出存货时按顺序将先入库的存货成本先转出,并逐笔登记存货发出和结存金额。
见表4-1
表4-1 A材料明细账
(先进先出法)
07年摘要收入发出结存
月日数量
(公斤)单价金额数量
(公斤)单价金额数量
(公斤)单价金额
61期初结存
20004000
7购入500011000 200015000
5000
12发出 2000840030006600
2000
15购入30007200 300013800
3000
28发出 3000660030007200
30本月合计80001820070001500030007200
2)加权平均法
所谓加权平均法(也称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本月全部进货成本加月初结存存货成本,除以本月全部进货数量加上月初存货数量,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并按加权平均单位成本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及期末库存成本的方法。
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平时对入库存货要逐笔登记数量、单价和金额,而对平时发出材料只登记数量,而不登记单价和金额。
到月末计算出加权平均单位成本,再计算发出存货和结存存货的成本。
所以平时工作量较小。
相关计算公式如下:
存货单位成本=(月初存货结存金额+本月入库存货成本合计)/(月初存货结存数量+本月各批进货数量之和)
本月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月发出存货的数量×存货平均单位成本
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数量×存货平均单位成本
见表4-2
表4-2 A材料明细账
(加权平均法)
07年
摘要收入发出结存
月日数量
(公斤)单价金额数量
(公斤)单价金额数量
(公斤)单价金额
61月初结存 20004000
7购入500011000 7000
12发出 4000 3000
15
购入
3000
7200 6000
28发出 3000 3000
本月合计8000 1820070001554030006660
全月一次加权平均单位成本=(4000+18200)/(2000+8000)=
当月发出存货成本=7000×=15540
月末结存存货成本=3000×=6660
3)个别计价法
个别计价法是将每批入库的存货,单独存放,单独贴标签,单独标明数量、单价和金额。
发出存货属于哪一批的,就按该批存货入库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产品一般适用于个别计价法来结转成本。
即将每一个工程项目单独计算和结转成本,不存在先进先出、后进先出和加权平均的问题。
2.存货按计划成本计价
存货按计划成本计价是指企业在日常核算中,对存货的收入、发出和结存均按预先制定的计划成本计价。
而将实际成本脱离计划成本的差异,通过“存货成本差异”账户单独核算。
采用这种方法,月末在按计划成本结转发出存货的成本后,还要按照存货的成本差异率计算和结转发出存货应承担的成本差异,从而将发出存货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存货按计划成本核算,如果计划成本制定的合理,可以起到对发生的成本进行控制的作用,也便于事后对成本进行考核。
但如果计划成本制定得不科学、不合理,便失去按计划成本核算的意义。
在物价不断变动的情况下,按计划成本核算比较困难。
(三)存货的期末计价
到会计期末(年末),企业对库存的存货,应按照实际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进行计价。
如果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存货的实际成本,其差额部分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方法
房地产开发企业因为各种存货的性质不同,所以不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方法也不完全相同。
1)开发产品的可变现净值
开发产品的可变现净值=该开发产品的估计售价-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金
2)用于产品开发的各种材料设备的可变现净值
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种建筑材料和库存设备的可变现净值,难以按一般加工企业材料的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计算。
所以房地产开发企业可直接按照各种建筑材料和设备的现行市场价格作为可变现净值。
2.存货跌价准备的核算
1)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当有迹象表明存货发生减值时,企业应于期末计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如果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的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已提的跌价准备),就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应该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
在存货品种较多的情况下,为了简化核算,也可以按存货的类别计提坏账准备。
即将同一类型或同一用途的不同存货合并在一起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企业应在每一会计期末,计算出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后,再与存货的账面价值进行比较,如果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其差额就是应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如果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账面价值,应按其差额数冲回原来已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以冲平为限。
提取存货跌价准备作如下分录:
借:
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存货减值准备
贷:
存货跌价准备
冲回已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做如下分录:
借:
存货跌价准备
贷:
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存货减值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冲回和转销
对过去因为跌价已经提取了跌价准备的存货,当发生跌价的因素已经消失,即存货的价值已经恢复,那么,应将以前为此已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冲回。
在以前已提跌价准备的范围内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
存货跌价准备
贷:
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存货减值准备
如果已提跌价准备的存货已经销售,那么为该批存货计提的跌价准备也应同时转销。
并用以冲减主营业务成本。
分录如下:
借:
存货跌价准备
贷:
主营业务成本
三、存货的盘存
存货的盘存是确定存货实际数量的方法。
存货的盘存方法有两种:
即永续盘存法和实地盘存法。
(一)存货的永续盘存法
永续盘存法,是指在存货明细账中对存货的收入、发出逐笔进行记录,并可以从账簿中随时结出库存存货数量的方法。
永续盘存法,有利于加强对存货的管理,但核算的工作量大。
(二)存货的实地盘存法
实地盘存法是指企业在期末通过实地盘存实物,来确定存货的结存数量,并用倒挤的方法来确定当期存货发出数量和成本的一种方法。
采用实地盘存法,当期存货发出的数量和成本用下述公式计算。
当期存货发出数量=期初存货数量+本期收入存货数量-期末结存存货数量
当期发出存货的成本=当期发出存货的数量×该存货平均单位成本
存货的实地盘存法平时只需要登记存货收入的数量和金额,而不需要登记存货发出的数量和金额,所以简化了存货的核算工作。
但不利于对存货的管理。
所以一般只是对一些价值低、数量大、消耗频繁的存货才采用实地盘存法。
诸如对建筑用的砂石料、作为燃料用的煤等存货只能采用实地盘存法来确定存货的结存数量。
第二节 原材料及周转材料的核算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库存钢材、木材、水泥等建筑材料和库存设备。
库存设备指将直接用于产品开发,并构成开发产品实体一部分的设备。
如空调设备、监控设备、供暖设备、电照设备等。
一、原材料的核算(按实际成本核算)
(一)原材料核算的账户设置
为了核算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企业应设置以下两个账户:
1.“在途物资”账户
“在途物资”账户核算企业从外部购入但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各种存货(包括材料、设备、低值易耗品等)的实际成本。
该账户借方登记外购的尚未入库材料的实际采购成本(包括买价和运杂费等),贷方登记已验收入库材料的实际成本。
如有余额在借方,表示的是在途物资的实际成本。
该账户应按购入物资的品种或类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如:
“在途物资——A材料”
“在途物资——B设备”等
2.“原材料”账户
该账户核算企业各种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借方登记已验收入库材料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企业已领用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
余额在借方,表示的是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
该账户应按库存材料的类别或品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如:
“原材料——A材料”
“原材料——B材料”
“原材料——设备”等
(二)一般建筑材料核算的会计处理
1.购入材料的账务处理
这里所谓的一般建筑材料主要包括建筑用的钢材、水泥、木材等建筑原材料。
企业购入材料的过程中,大致可能发生以下四种情况,企业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1)材料已验收入库,发票账单已到,货款已付。
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不通过“在途物资”账户,而直接记入“原材料”账户。
【例4-1】3月2日,企业从乙公司购入A材料一批,发票账单已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50000元,增值税8500元,另由售货方垫付运杂费2000元,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
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答疑编号1:
针对该题提问]
借:
原材料——A材料 60500
贷:
银行存款 60500
如果上述业务,货款尚未支付,分录如下:
借:
原材料——A材料 60500
贷:
应付账款——乙公司 60500
2)发票账单已到,货款已付,但材料尚未到达货尚验收入库。
按上例,如果货款已付,材料尚未到达,应作如下分录:
[答疑编号2:
针对该题提问]
借:
在途物资——A材料 60500
贷:
银行存款 60500
待材料到达并验收入库后再作如下分录:
借:
原材料——A材料 60500
贷:
在途物资——A材料 60500
3)材料已到达并已验收入库,但发票账单尚未到达,可暂时不做账务处理,待发票账单到达后,再进行会计处理。
但到月末发票账单仍然未到,则应按暂估料款入账,借记“原材料”,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账户,下月初再做相反的分录冲回,待发票账单到达后,再按实际采购成本进行账务处理。
4)如果所购材料在验收时发生短缺,则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如属于运输部门的责任,则要求运输部门赔偿,如属于合理损耗,则应计入材料的采购成本。
【例4-2】企业购入A材料1000公斤,单价5元,支付增值税850元,货款已付,入库时发现短缺50公斤,属于运输部门的责任。
企业应作如下分录:
[答疑编号3:
针对该题提问]
借:
原材料
其他应收款——×运输单位
贷:
银行存款 5850
2.发出材料的账务处理
企业发出材料,要根据不同部门领用材料的不同用途,进行账务处理。
其中直接用于开发产品的材料,记入“开发成本”账户;
属于土地和房屋开发现场管理机构领用的,计入“开发间接费用”账户;
属于企业管理部门领用的,记入“管理费用”账户
这些内容将在“房地产企业开发产品成本”一章中进行介绍。
(三)库存设备的核算
1.房地产开发企业库存设备的内容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库存设备”,指的是将直接用于产品开发,并构成开发产品实体一部分的设备。
如空调设备、监控设备、供暖设备、电照设备等。
这些设备,在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作为存货来核算的。
2.库存设备核算的账户设置
为了核算企业直接用于开发产品的库存设备的实际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设置“原材料——设备”二级账户,并按设备的种类设置三级账户。
该账户借方登记购入并已验收入库设备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领用、安装设备的实际成本。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的是库存设备的实际成本。
该账户应该按设备的类别、名称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如:
“原材料——设备——安全监控设备”
“原材料——设备——电照设备”等
3.库存设备核算的会计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库存设备的核算采用实际成本计价。
现举例说明库存设备核算的会计处理:
【例4-3】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以下业务:
1.采购安全监控设备一套,采购成本为105000元,货款已付,设备尚未到达。
应作如下分录;
[答疑编号4:
针对该题提问]
借:
在途物资——安全监控设备 105000
贷:
银行存款 105000
2.上项安全监控设备已到达并办完验收入库手续。
作如下会计分录:
[答疑编号5:
针对该题提问]
借:
原材料——设备——安全监控设备 105000
贷:
在途物资——安全监控设备 105000
3.企业购入电照设备一台,采购成本30000元,货款已付,设备已验收入库。
做如下会计分录:
[答疑编号6:
针对该题提问]
借:
原材料——设备——电照设备 30000
贷:
银行存款 30000
4.企业领用电照设备进行安装,直接用于房屋开发项目,设备实际成本30000元。
作如下会计分录:
[答疑编号7:
针对该题提问]
借:
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 30000
贷:
原材料——设备——电照设备 30000
二、周转材料的核算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周转材料主要指企业周转使用的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是指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不能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得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劳保用品等。
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入库、保管、领发与原材料、库存设备的会计处理基本相同。
但因为低值易耗品可以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周转使用,所以低值易耗品在领用后,其成本结转方法与原材料有所不同。
低值易耗品领用后,他的成本是通过价值摊销的方式计入有关成本费用的。
低值易耗品的价值摊销存在着不同的方法。
(一)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按最新会计准则,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有两种方法。
1.一次摊销法
低值易耗品一次摊销法是指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将其全部价值一次转入有关成本费用。
在低值易耗品报废时,收回残料的价值,冲减有关成本费用。
一次摊销法适用于经常领用价值较小且容易损坏的低值易耗品。
2.五五摊销法
低值易耗品的五五摊销法是指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将其价值的50%摊入有关成本费用,在其报废时,将余下的50%部分扣除收回残料的价值后摊入有关成本费用的一种方法。
(二)低值易耗品摊销的会计处理(按实际成本核算)
为了核算低值易耗品成本和摊销情况,企业要设置“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账户,该账户借方登记入库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其贷方登记发出或摊销的低值易耗品的成本。
其借方余额表示在库和在用的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
1.一次摊销法
低值易耗品的一次摊销法,在领用时,要直接借记有关成本费用账户,贷记“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账户。
【例4-4】某房地产企业发生下列业务:
①开发现场管理机构领用低值易耗品一批,成本3200元,企业管理部门领用低值易耗品一批,成本1300元,采用一次摊销法进行摊销。
做如下会计分录:
[答疑编号8:
针对该题提问]
借:
开发间接费用 3200
管理费用 1300
贷:
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4500
②本月企业管理部门报废低值易耗品一批,收回残料300元;开发现场报废低值易耗品一批,收回残料200元;
残料均已入库。
作如下会计分录:
[答疑编号9:
针对该题提问]
借:
原材料 500
贷:
管理费用 300
开发间接费用 200
2.五五摊销法
采用五五摊销法,要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二级账户下,设置“在库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和“低值易耗品摊销”三个三级账户。
账务处理如下:
购入低值易耗品时:
借:
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低值易耗品
贷:
银行存款等
领用低值易耗品时,按低值易耗品全部价值将在库转为在用:
借:
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
贷:
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低值易耗品
在领用的同时,通过“——低值易耗品摊销”三级账户,摊销低值易耗品成本的50%:
借:
管理费用等
贷:
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
低值易耗品报废时:
将收回残料价值借记“库存材料”账户,贷记“在用低值易耗品”明细账户。
借:
原材料
贷:
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
同时将在用低值易耗品50%的价值扣除残料后借记有关成本费用,贷记“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明细账。
将低值易耗品摊销完以后,“低值易耗品摊销”三级账的贷方发生额,与“在用低值易耗品”三级账的借方余额正好相等,然后将两个明细账户进行对冲:
借:
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
贷:
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
经过上述对冲,已将两个明细账的余额全部冲平。
【例4-5】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现场管理机构领用办公用具一批,价值5000元,采用五五摊销法摊销。
[答疑编号0:
针对该题提问]
①领用时,将在库低值易耗品转为在用。
借:
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 5000
贷:
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低值易耗品 5000
领用的同时,通过“低值易耗品摊销”明细账摊销其价值的50%。
借:
开发间接费用 2500
贷:
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 2500
②一定时期后,该批低值易耗品已报废,收回残料价值300元。
残料入库时:
借:
原材料 300
贷:
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 300
同时,将原低值易耗品价值的50%扣除残料价值后,进行摊销。
5000×50%-300=2200(元)
借:
开发间接费用 2200
贷:
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 2200
③将“低值易耗品摊销”与“在用低值易耗品”两个明细账户进行对冲。
借:
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 4700
贷:
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 4700
说明:
考虑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周转材料主要是低值易耗品,所以也可以不设“周转材料”账户,而直接将“低值易耗品”设为一级账户,这样可以减少账户层次。
第三节 开发产品的核算
一、开发产品核算的内容
(一)开发产品及组成内容
开发产品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完成全部开发工程,并合乎设计标准已验收合格,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移交购买单位,或者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包括已开发完成的土地、房屋、配套设施和代建工程等。
1.作为开发产品的土地。
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为有偿转让而开发的商品性建设场地。
注意:
企业为建房而开发的建设场地,可将其土地开发成本直接转入房屋开发成本,而不作为开发产品核算。
但建设土地近期不使用,应将其列入开发产品进行核算。
2.作为开发产品的房屋。
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完成准备销售的商品房以及受其他单位委托而开发的房屋等。
注意:
为安置被拆迁居民而建设的周转房,在作为周转房使用前,也列为开发产品,待开始周转使用后,要从开发产品转出,作为“周转房”单独核算。
另外企业开发的已出租的房地产应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单独进行核算。
投资性房地产将在以后第六章专门进行介绍。
3.作为开发产品的配套设施。
指属于城市建设规划中的大型配套设施,包括:
⑴开发项目外为居民服务的给排水、供电、供暖、供气的增容、增压及交通道路;⑵开发项目内的营业性公共配套设施,如银行、商店、邮局等;⑶开发项目内非营业性公共配套设施,如中小学、医院等。
已出租的配套设施作为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核算。
4.作为开发产品的代建工程。
是指企业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为开发建设的各项工程,包括建设场地、房屋及其他工程等。
(二)发出开发产品
企业已发出,但不具备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开发商品,包括分期收款发出开发产品,由于所有权没有正真转移,所以也仍然作为企业的存货管理。
但属于特殊的存货,应单独进行核算和反映。
(三)周转房
周转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用于安置居民周转使用的、产权归本企业所有的各种房屋。
企业开发的房屋产品一经作为周转房使用,也属于特殊的开发产品,需要单独设置账户,单独进行核算。
此外,企业为安置拆迁居民而建设的临时性简易房屋,也属于周转房,在“周转房”科目进行核算。
二、开发产品核算的账户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