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集团基建项目二三期质量标准化标准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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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集团基建项目二三期质量标准化标准定稿

中煤集团基建项目(二、三期)质量标准化标准(定稿)

附件4.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基建二、三期矿井(含整合技改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及考核评分表

考核

项目

考核标准

评分

基准

扣分

扣分原因

三、

(一)基础管理

1.矿井设通风管理部门,人员配备符合规定。

2.“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责任制、管理制度齐全。

3.每月召开一次通风例会,有计划、总结。

4.每月编制瓦斯设点检查计划,并根据生产变化及时修订。

5.有局部通风管理牌板,安全监测管理牌板、通风设施检查记录、防灭火检查记录、测风记录,瓦斯台帐、通风和监测仪器仪表管理台帐等,记录齐全。

6.各种图纸报表准确,数据齐全,上报及时。

10

瓦斯浓度超限作业或揭突出煤层无专项审批措施的,通风系统、安全监控系统不按期形成的扣5分;其他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二)通风系统

1.通风设计按规定审批。

2.多家施工单位共用一个通风系统时,由矿井统一管理。

3.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各地点风量、风速符合规定,没有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

4.高瓦斯、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进入二期工程前,其它矿井进入三期工程前,必须形成由地面主要通风机供风的全风压通风系统。

5.通风系统调整、临时停电停风、巷道贯通有专项措施。

6.建井风机有同等能力的备用风机或电机,实行双回路供电。

7.每旬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测风,测风站、测风牌板规范齐全。

(三)局部通风

1.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安设位置符合规定,无循环风;两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一个工作面供风,应同时实现风电闭锁。

2.局部通风机必须使用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采用“三专”供电,每天有专人检查、切换试验并记录。

3.局部通风实行挂牌管理。

4.局部通风机必须吊挂或垫高,离地面高度大于0.3米,局部通风机装有消音器(低噪声局部通风机和除尘风机除外)。

5.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工作面和回风流中的瓦斯不超限。

6.风筒接头严密不漏风,无破口(末端20米除外),无反接头,软质风筒接头要反压边,硬质风筒接头要加垫,上紧螺钉。

7.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挂,硬质风筒每节至少吊挂两点。

8.风筒无挤压、拐弯使用弯头、无死弯,异径风筒接头用过渡节,先大后小,无花接。

(四)瓦斯管理

1.无瓦斯超限作业,无瓦斯积聚。

2.瓦斯检查人员执行巡回检查和请示汇报制度;瓦斯检查牌板设在距迎头30-50米范围内;每班检查次数、检查地点设置符合规定;瓦斯检查员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有记录。

3.临时停风地点,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揭示警标,长期停风区在24h内封闭完毕,切断通往密闭区的电缆、轨道、管路等设施。

4.排放瓦斯实行分级排放,瓦斯排放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贯彻、执行有记录。

5.瓦斯检查做到井下牌板、检查记录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瓦斯日报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审阅并签字后上报矿井。

6.无计划停电停风及瓦斯超限,有组织分析事故记录。

(五)安全监控

1.矿井进入二期工程前必须安装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2.安全监测监控设备、传感器按规定调校。

3.下井人员按规定佩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4.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电缆敷设等符合规定。

5.地面中心站实行24小时值班,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等异常信息时,立即汇报,查明原因,处理有记录。

(六)防突和瓦斯抽放

1.瓦斯抽采矿井应有专门的瓦斯抽采队伍,人员配备满足瓦斯抽采要求。

2.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揭露突出煤层前,必须建成瓦斯抽采系统并投入运行;高瓦斯矿井进入三期工程前,必须形成瓦斯抽采系统。

3.突出危险矿井有按规定程序审批防突和瓦斯抽放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4.突出危险矿井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和安全防护措施)综合防突措施。

5.定期检查抽放系统,做到抽放管路无破损、无泄露、无积水,抽放管路要吊挂或垫高,离地高度不小于0.3米,抽放检测仪表齐全,定期校正,保证好用。

6.严格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七)通风设施

1.风门、密闭等设施设在支护完好,无片帮冒顶处,周边要掏槽,见硬底硬帮与煤岩接实,并抹有不少于0.1米的裙边。

2.设施前后5米周围内巷道,无杂物、积水、淤泥。

3.墙面平整,无裂缝、重缝和空缝;密闭前要设置栅栏、警标和说明牌板和检查箱。

4.每组风门不少于两道,通车风门间距不少于一列车长度,行人风门间距不小于5米,风门必须闭锁。

(八)综合防尘

1.掘进巷道防尘管路距迎头不得大于50米,胶带机巷每50米、其它巷道每100米至少设一个三通阀门和支管。

2.掘进巷道距迎头20米内设一道爆破喷雾水幕,50米内设一道净化水幕。

3.井下煤(岩)转载点设防尘喷雾设施。

4.采用湿式喷浆、湿式钻眼、水炮泥、爆破喷雾、冲洗巷帮、定期清扫等综合防尘措施。

5.煤巷或半煤巷掘进工作面应按规定设置隔(抑)爆设施。

6.综掘机内外喷雾装置正常使用。

7.接尘人员应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体防尘保护用品。

8.定期进行粉尘测定。

(九)防灭火管理

1.按规定在井上下要害场所、胶带机头机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2.井口附近20米内无明火。

3.井口及井下烧焊符合规定。

4.在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施工时,应制定专项措施。

四、

(一)地质

1.有井田地质勘探报告和初步设计。

2.作业规程中有单位工程的地质及水文地质说明。

3.巷道施工前,地质预报(预想剖面图、地质及水文地质说明)应及时送达施工队,有记录。

4.施工中及时填绘巷道实测地质平、剖面图。

5.地质预报范围准确、结论明确,并有建议措施。

6.整合技改矿井应有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资料。

10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二)测量

1.建立健全井上下测量控制系统,精度符合《煤矿测量规程》要求。

2.测量原始记录和成果资料规范、完整。

3.测量仪器定期检验并标识。

4.坚持巷道开口、贯通、停头、复工及工程进度等通知单制度。

5.中腰线标定及时、准确:

(1)重要巷道的开口应有标定工作设计图和可靠的测量起算数据;

(2)巷道开口时须对作为起算数据的上一级导线(点)进行检测。

6.及时填绘开拓系统平面图和井上下对照图。

(三)防治水

1.建立管理机构,制度齐全。

2.每月进行水害分析预测预报并有记录。

3.建立防治水工作台账,探、治水工作有原始记录和分析总结。

4.建立井巷涌水量观测记录。

5.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按规定配备“三专”。

6.有突水危险或水文地质条件类型复杂及以上的矿井,进入三期工程前,必须形成永久排水系统。

7.受水患及老空威胁的矿井必须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化探跟进。

8.有老空积水区、相邻报废小煤矿、断层、陷落柱、封闭不良钻孔、顶底板含水层、奥灰含水层等水文地质资料及物探、化探资料。

五、

电运输

基础管理

(一)管理体系

1.有机电管理部门和机电技术人员。

2.有机电设备及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小组。

3.有设备润滑小组。

(二)健全制度

1.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2.设备定期检修制度;3.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4.设备管理制度;5.机电事故责任追究制度;6.设备包机制度;7.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8.电缆管理制度;9.小型电器管理制度;10.配件管理制度。

(三)档案管理

1.设备技术档案及系统图:

技术档案实行专人管理,变压器、通风机、提升机、压风机、排水泵等大型主要设备,做到“一台一档”,内容齐全;设备档案包括:

设备使用说明书、调试安装验收单、试验、维修记录、设备历次事故记录、安装图纸。

各类图纸完整齐全,必须有提升、排水、压风、井上下供电系统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有会签。

2.设备有帐、卡、图牌板。

3.主要掘进、提升运输、悬吊设备有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检修计划,有记录。

(四)设备指标

1.机电设备完好率≥90%。

2.大型在用设备完好率100%。

3.在用防爆电气设备防爆合格率100%。

25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供电系统

(一)地面供电系统双回路或备用电源

1.变电所:

(1)有运行、检修、整定值变更记录,有计算书;

(2)有供电系统图并会签;(3)普通变电所有人值班,移动变电站有巡查记录;(4)安全用具(绝缘用具、验电、放电、临时接地装置)、消防设施齐全完好;(5)电缆沟有盖板,出入电缆孔洞封堵;(6)开关柜完好,保护齐全;保护值通过计算整定;(7)高压电器按规定试验,保护装置齐全、有效;(8)接线柱完好,接线符合要求。

2.电缆:

(1)电缆挂钩符合要求,缆线悬空、吊挂整齐;

(2)穿墙有套管;(3)井架翻矸平台或地面多余电缆8字形盘放整齐;(4)缆线禁止明接头。

3.接地保护良好,接地线符合要求;供电系统避雷设施齐全,定期试验。

4.高、低压柜不缺件。

5.各种仪表指示正确。

6.变压器无漏油现象,干燥剂不失效。

7.变配电设备有铭牌、编号、用途标识牌和警示牌。

(二)井下供电系统

1.高瓦斯、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有突水危险或水文地质条件类型复杂及以上的矿井进入二期工程前,其他矿井进入三期工程前,必须按设计建成双回路供电。

2.有合格的供电系统设计及保护整定校验计算;临时配电点必须有供电系统图,变电硐室配齐绝缘用具。

3.供电应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

4.防爆设备有防爆合格证。

5.井下电气设备必须上架,电缆吊挂整齐。

6.40KW及以上电机应使用真空电磁启动器控制,并使用电动机综合保护。

7.电缆使用阻燃电缆并挂牌标明负荷及使用地点。

8.电压在36V及以上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必须设接地保护。

9.低压电机必须装设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

10.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负责停送电,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警示牌。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提升系统

(一)提升机安装调试

1.有措施和安装、调试记录。

2.必须由专业队伍进行安装,安装完毕后必须由有资质的部门进行性能测试,并出具合格报告后方可使用。

3.高压电机、电缆、高压柜应由有资质的部门进行电气试验。

(二)管理制度与记录

1.有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消防管理制度、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2.有运行、维修记录和钢丝绳检查记录。

3.钢丝绳有定期试验报告。

4.各种保护试验,有记录。

5.有提升连接装置、销轴探伤合格报告及罐笼防坠试验报告。

6.提升容器与管线、井壁之间,提升容器之间安全间隙符合规定。

(三)绞车房管理

1.提升机必须配备正、副司机,1人开车1人监护,上下人时必须由正司机操作。

2.绞车房内悬挂电控系统图、制动系统图、润滑系统图、绞车主要技术特征牌板。

3.安全用具(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垫)齐全,检测合格。

4.消防设施(灭火器、砂箱、消防工具)齐全。

5.提升机房采光照明良好,有应急照明设施。

6.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持证上岗,严禁携带手机。

7.提升机房内按规定设置安全护栏。

8.提升机地坑无积水。

(四)供电与信号通讯

1.供电按规定具备双回路或内环供电。

2.提升信号声光兼备,有语音提示、可视系统。

3.绞车房与井口要有直通电话,与井口信号室有视频监控。

(五)提升机保护装置

1.过卷保护;2.过速保护;3.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4.限速保护;5.深度指示器传动失效保护;6.闸间隙保护;7.松绳保护;8.减速功能保护装置;9.后备保护(双PLC电控系统除外);10.信号闭锁保护;11.紧急制动。

(六)辅助装置

1.液压站油压值要根据提升载荷等经计算确定,残压不超过规定。

2.操作台各指示仪表指示要准确,指示灯要齐全,发光正常。

3.高压开关柜有电气闭锁。

4.润滑油欠压保护要起作用。

5.绞车制动闸盘保持洁净;且偏摆不超限。

6.调绳装置完好。

7.提升信号与安全门及摇台闭锁。

8.动力制动、二级制动确保正常使用。

压风系统

1.有要害场所管理制度、运行、检修记录。

2.压力容器有产品合格证,并定期检测;保护装置齐全,校验签和校验报告有效。

3.有压风管路系统图、供电系统图。

4.安全用具、消防设施齐全。

5.螺杆式空压机有监控、烟感报警系统、巡查记录;定期换油,不漏油,滤网完好,散热通道必须使用阻燃材料制作。

6.活塞式空压机专人值班,保护齐全,有冷却水循环图,冷却水池有防护。

井下主排水系统

1.有操作规程、安装措施、调试、检查、维护、运行及交接班记录。

2.工作、备用水泵、管路符合规定,水仓容积符合规定。

3.主排水泵房供电采用双回路。

4.泵房内电气设备、灯具、仪器仪表应防爆。

5.电机保护齐全。

6.泵体及管路不漏水,盘根不过热。

7.仪表指示准确,按规定校验。

8.吸水井(坑)无杂物,底阀不淤埋。

9.有排水系统图。

基础设施及管理

(一)井架

1.天轮平台周围要设围栏,有检修平台和人员安全行走通道。

2.过卷高度符合规程要求。

3.安装避雷设施及接地装置。

4.检查、检修记录齐全。

(二)井口管理

1.井口管理制度及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和警示牌齐全。

2.建立出入井人员电子考勤系统,严格执行出入井检身制度。

3.井口设置提升容器最大载人数、载物重牌版。

4.使用罐笼提升时,必须安装摇台或托罐装置,井口安全门与提升机实现闭锁。

5.井口护栏牢固可靠,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6.井口棚及井口库房材料、工具摆放整齐,整洁卫生。

7.井口围挡规范,冬季有采暖措施。

8.提升、运送大型设备、物件时,必须严格执行专项安全措施。

(三)悬吊系统及管理

1.悬吊系统有定期检查记录。

2.悬吊装置要有定期检测检验报告。

3.有钢丝绳出厂质保书和定期检测检验报告。

4.罐道绳张紧力计算准确并按规定定期检查、张紧。

(四)井底设施及管理

1.下井口必须安装托罐装置,且过放距离满足要求,不得有积水。

2.轨道运输下井口进、出车线均应安装阻车器。

3.有井底管理制度和安全警示标志。

(五)掘进装岩运输设备

1.耙装机:

(1)有使用、维护、固定措施;

(2)作业时有照明;(3)刹车装置、钢丝绳、耙斗连接装置、卡轨器完好可靠;(4)有封闭式金属挡绳栏和防耙斗出槽的护栏;(5)高瓦斯区域、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煤巷掘进工作面,严禁使用钢丝绳牵引的耙装机;(6)牵引钢丝绳不得打结、断丝不超标。

2.掘进机:

(1)装有只准以专用工具开、闭的电气控制回路开关;

(2)有前照明灯和尾灯,非操作侧装有能紧急停止运转的按钮;(3)油嘴齐全,油路畅通,润滑正常;(4)截割头无裂纹、开焊,截齿完整,停止作业时要落地;(5)履带松紧适宜,履带板无裂纹。

3.凿岩台车:

(1)油嘴齐全,油路畅通无泄漏,润滑正常;

(2)伸缩大臂、二臂的固定部分与滑动部分的间隙,不大于2毫米;滑轨与滑架的磨损程度,最大间隙值不大于4毫米;(3)水路畅通无泄漏;(4)工作压力调整适宜,电机温度和工作噪音符合规范;(5)设备清洁卫生。

运输设施管理

(一)轨道运输

1.轨道铺设平整,轨距误差、轨道接头间隙、轨枕间距、道岔质量、地滚符合规定要求(地滚设防脱装置);主要运输线路不得有杂拌道,不得使用临时简易道岔。

2.斜巷倾角大于150应设行人台阶,大于200增设扶手,垂深大于50米应采用机械运送人员(优先选用卡轨车),斜井人车必须完好并按照规定进行试验和检验。

3.人车使用专用信号装置。

4.人车上下人员处应悬挂明显停车位置指示牌和照明灯,并有把钩工负责管理。

5.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并设有语音提示装置,箕斗、矿车、人行车前后应有警示灯。

6.串车提升矿车数量应在设计中明确规定,矿车连接采用专用防脱销装置,保险绳应符合安全要求。

7.阻车、挡车装置符合规定,操作灵敏可靠,并有专人管理。

8.设有安全可靠的防跑车装置并有试验记录。

9.按规定设置躲避硐,硐口设警示灯。

(二)无轨胶轮车运输

1.入井车辆有年检合格证、自检记录。

2.司机持证上岗。

3.无轨胶轮车应装备甲烷自动报警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消防设施等安全保护装置。

4.车辆转向系统、制动系统、照明系统、警示装置等完好可靠,车辆必须自带防止停车后自溜的设施或工具。

5.运送人员时,应有乘人车厢,车厢应有顶盖闭锁或紧固装置。

6.会车硐室设置符合设计要求。

(三)皮带运输

1.必须使用阻燃胶带。

2.有堆煤保护、防滑保护、烟雾保护、温度保护、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

3.设防跑偏、超温自动洒水、防逆转和紧急制动装置。

4.H架牢固无变形,托辊齐全完好。

5.浮矸浮煤及时清理,不得磨底皮带。

6.使用皮带机出矸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

20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六、

(一)现场管理

1.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工序及过程符合标准、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3.施工现场要有施工断面图、爆破图表和避灾线路图,悬挂位置合理.现场作业人员熟悉“三图一表”,严格按照爆破图表施工。

4.坚持正规循环作业,有分析记录和改进措施。

5.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工作面无危岩、浮矸。

6.严禁空顶作业,临时支护形式、控顶距离、永久支护滞后迎头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

7.耙装机及临时水沟距迎头不超过30米,耙装机使用封闭式护绳栏,照明灯,卡轨器、保护绳固定牢靠,支撑腿支撑稳定,悬挂点可靠;水沟与永久支护要同时完成。

8.搅拌站必须定期检查维护,有记录,现场悬挂操作规程及配合比牌板,配电开关上锁,搅拌站内整洁,无杂物,搅拌桶无积料,做到工完料净。

9.采用锚杆支护的煤巷按要求安装顶板离层仪,有记录牌板。

10.工作面按规定设置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讯电话(附常用电话号码)。

11.施工原始记录和隐蔽工程记录齐全。

12.倾角大于150斜巷管路、轨道、设备设施必须按规定采取防滑措施。

13.现场作业人员操作规范,无“三违”行为,重点、零星工程施工有针对性措施。

25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多头施工检查得分是否取平均值)

(二)质量管理

1.制定质量目标、质量管理、质量事故追究制度。

2.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考核。

3.建立检测设备管理制度和台账并定期进行校验。

4.对重点项目的关键工序进行现场管控并有记录(包括探揭煤、探放水、过老空、过不稳定地层等)。

5.工程质量资料齐全完整。

6.巷道净宽、净高、坡度误差范围符合GB50213-2010的要求。

7.锚喷巷道喷层厚度不低于设计值的90%,光面爆破符合规定。

8.锚杆(索)的安装、间排距、螺母扭矩、抗拔力、网的铺设及连接符合要求。

9.刚性支架、钢架喷射混凝土、可缩性支架巷道的支架间距、梁水平度、支架梁扭距、立柱斜度、前倾后仰柱及梁窝深度符合规定。

(三)调度管理

1.设立调度机构,配备专职人员。

2.建立调度值班、逐级汇报、调度会议、调度交接班、调度文档管理制度、施工进度台账。

3.悬挂工程交换图、井下避灾路线图、施工进度牌板。

4.每天召开调度会议,记录齐全。

5.安全生产信息详实、记录齐全,及时编报调度报表。

6.按要求填报、更新调度信息化系统数据。

7.按相关规定及时报告事故信息,记录齐全。

8.遇突发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按规定上报。

9.按规定正常使用人员定位系统。

(四)火工品管理

1.设立火工品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2.地面临时爆破材料库符合规定,且经当地政府授权部门批准,火工品库区要实现“四防”:

人防、物防、技防(避雷、通讯、报警、监视等)、犬防。

3.库管人员依法取证并持证上岗,人员配备符合规定。

4.井下火工品临时存放使用专用炸药箱、雷管箱,并上锁。

5.火工品的领取、运输、使用、清退、销毁程序符合规定。

6.电雷管在发放前应进行导通试验,并有记录。

7.引药装配、避炮距离、警戒设置、残爆处理必须符合规定。

8.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五)文明生产

1.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布局合理,整洁卫生;作业人员服装整洁,文明用语。

2.仓库管理制度健全并上墙,所有材料帐、卡、物相符,验收记录齐全;3.室外材料分类摆放整齐,无杂物、无积水,标识齐全;室内材料、配件分类上架,标识齐全;油脂与其他材料分开存放。

4.巷道内整洁,无浮渣、杂物、淤泥、积水浮煤矸不超过轨枕上平面。

5.风筒、管线吊挂整齐无积尘,设备设施整洁。

6.井下设备、材料、工具摆放整齐,标志牌齐全。

7.施工管理及避灾线路指示牌板等标识设置齐全规范、整洁清晰、悬挂位置合理。

七、

1.落实党管安全工作计划,建立党员安全责任区。

2.利用各种载体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对各种安全活动留有文字和影像记录。

3.落实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4.开展“五型班组”创建活动,有实施方案,有记录。

5.开展劳动竞赛、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技术革新活动,有记录。

5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合计

100

检查考评人(签名):

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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