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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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目次
1总则
2基本规定
2.1一般规定
2.2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划分
2.3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2.4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3洞口工程
3.1一般规定
3.2开挖
3.3砌体
3.4钢筋
3.5模板
3.6混凝土
4洞身开挖
4.1一般规定
4.2洞身开挖
4.3隧底开挖
5支护
5.1一般规定
5.2喷射混凝土
5.3锚杆
5.4钢筋网
5.5钢架(格栅钢架,型钢钢架)
5.6管棚
5.7超前小导管6衬砌
6.1一般规定
6.2隧道衬砌模板
6.3钢筋
6.4混凝土
6.5喷射混凝土
6.6底板
6.7仰拱
6.8仰拱填充
6.9回填注浆
7防水和排水
7.1一般规定
7.2洞口防排水
7.3洞内排水沟(槽)
7.4施工缝与变形缝处理
7.5防水板防水
7.6涂料防水层防水
7.7注浆防水
7.8盲沟(沟)8辅助坑道及附属洞室
8.1一般规定
8.2开挖
8.3喷射混凝土
8.4锚杆
8.5钢筋网
8.6钢架(格栅钢架,型钢钢架)
8.7管棚
8.8超前小导管
8.9钢筋
8.10模板
8.11混凝土
8.12坑道口及其封闭9附属设施
9.1一般规定
9.2运营通风土建工程
9.3消防
9.4电缆槽
10明洞工程
10.1一般规定
10.2明洞开挖
10.3模板
10.4钢筋
10.5混凝土
10.6明洞防排水
10.7回填
12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
本标准用词说明
1总则
1.0.1为了加强铁路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统一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
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等于或小于160?
/h的客货车共线运行的新建,改建标准轨距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对于其他铁路隧道工程,以及本标准未涉
及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其施工质量的验收应另行制订补充标准。
1.0.3施工单位作为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主体,应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建设
单位、监理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等各方应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进行控
制。
1.0.4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应贯彻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
作、合理利用资源,并做到文明安全施工。
1.0.5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的检验检测工作取得的质量数据应真实可靠,全面反应工程
质量状况。
所用方法和仪器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对混凝土强度、厚度,衬背回填密
实情况,应按《铁路混凝土质量检测规程》(TB10426)和《铁路隧道衬砌质量无损检测规程》(TB10223)的有关规定,优先采用成熟、可靠、先进的无损检测技术。
1.0.6铁路隧道规程施工中所采用的承包合同文件和工程技术文件等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
得低于本标准的规定。
1.0.7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
定。
2基本规定2.1.1铁路隧道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
施工质量检验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安表3.1.1的规定填写,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并作出检查结论。
2.1.2隧道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施工单位应对其外观、规格、型号和质量证
明文件等进行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凡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单位应
进行检验,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检测;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进行检查,
并形成记录;
3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上道工序应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技术要求;相关
专业工序之间的交接检验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未经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
道工序施工。
2.1.3隧道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标准的规定;
2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
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当的资质;
10单位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共同确认。
3.2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划分
3.2.1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划分为单位工程量、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3.2.2单位工程应按一个完整工程或一个相当规模的施工范围划分,并按下列原则确定:
1一座隧道宜作为一个单位工程,长隧道和特长隧道可按施工标段划分为若干单位工
程;
2独立明洞(或棚洞)可作为一个单位工程。
3.2.3分部工程应按一个完整部位或主要结构及施工阶段划。
3.2.4分项工程可按工种、工序、材料、施工工艺等划分。
3.2.5检验批可根据质量控制和施工段需要划分,其检验项目分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
目。
:
3.2.6隧道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和检验批检验项目应符合表3.2.6的规定。
3.3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3.3.1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包括如下内容:
1实物检查,按下列方式进行:
1)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检验,应按进场的批次和本标准规定
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b1
2)对混凝土强度等,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本标准定的抽样检验方
案执行;
3)对本标准中采用计数检验的项目,应按抽查总点数的合格点率进行
检查。
2资料检查,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质量证明文件(质量合格证、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和检验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
的自检和交接检验记录、平行检验报告、见证取样检测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3.3.2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有允许偏差的抽查点,除有专门要求外,合
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的允许偏差1.5倍;
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3.3.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3.4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隧道限界、衬砌厚度、强度、衬砌背后回填及防水等涉及结构安全和使
用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3.3.5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工程所含分部-P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3.3.6当检验批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经返工重做的或更换构配件、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当检验批的试块、试件强度不能满足要求时,经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
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验收。
3.3.7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分布工程、单位工程,禁验
收。
3.4.1检验批应有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职质
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
监理单位应对全部主控项目进行检查,对一般项目的检查内容和数量
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按3.4.1填写。
3.4.2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按表
3.4.2填写记录。
3.4.3分部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隧道衬砌分部工程进行验收时,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参加,并按表3.4.3填写记录。
3.4.4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
工程验收报告。
3.4.5建设单位收到单位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
理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并按表3.4.5-1~4填写记录。
3.4.6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应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
进行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
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有关工程资料移交总包单位。
3.4.7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铁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
其委托的质量监督部门协调处理。
4洞口工程
4.1.1隧道洞口边坡、仰坡开挖及地表恢复应符合环境保护规定,做好水土保护。
4.1.2边坡、仰坡开挖不得采用大爆破,开挖后应及时进行防护施工,山坡危石应清除干
净,不留后患。
4.1.3采用抗滑桩、钢管桩、地表深孔注浆等工法对洞口地表进行处理时,其施工质量应
符合国家及有关行业标准的要求。
4.1.4洞门施作时应尽量避开雨季和洪水季节,尽早施作洞门及洞口段衬砌,确保洞门边
坡稳定。
4.1.5隧道门端墙处的土石方开挖后应及时施作端墙和挡护工程。
4.1.6隧道门的排水、截水设施应按设计要求与路基排水系统合理连接、不得冲刷路基坡
面。
4.1.7混凝土及砌体等砌筑工程基础必须置于稳固的地基上,基坑必须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4.1.8隧道门端墙和翼墙、挡土墙的反滤层、泄水孔、施工缝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隧
道门挡土墙的泄水孔设计无规定时,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泄水孔应均匀设置,在每米高度上间隔2m左右设置一个泄水孔。
2泄水孔与土体间铺设长宽各为300mm、厚200mm的碎石作疏水层。
4.1.9模板及支架应根据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
进行设计。
模板及支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承受所浇筑混凝土和砌体的重
力、侧压力及施工荷载。
4.1.10模板及支架与脚手架之间不得相互联节。
4.1.11浇筑混凝土或砌体砌筑前,应对模板工程进行验收,形成施工记录。
模板安装和浇
筑混凝土过程时,应对模板及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发现跑模、变形等异常情况时,应停止
施工,采取措施,并形成记录。
4.1.12模板及支架拆除的时间、顺序及安全措施必须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
4.1.13隧道门端墙两侧的砌筑与回填应对称进行,不得对衬砌产生偏压。
端墙、翼墙、挡
土墙墙背后应按设计要求分层回填密实。
4.1.14洞门检查梯及隧道名牌、号标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规定。
4.2开挖
主控项目
4.2.1隧道门边坡、仰坡开挖范围及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验。
检验方法:
查对设计图,观察、尺量。
4.2.2隧道门端墙、翼墙、挡土墙基底的地基承载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每个洞口检测不少于3处,当洞口处岩土体不均匀时应适当增加
检测点;监理单位见证检测不少于1处。
检验方法:
施工单位采用静力触探试验或标准贯入试验检测,必要时采用载荷试验检
测;监理单位检查全部检测报告并进行见证检测。
一般项目
4.2.3隧道门排水沟、截水沟的开挖位置、深度、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每个洞口检查不少于10点。
检验方法:
施工单位观察、水准测量、尺量。
4.3砌体
主控项目
4.3.1水泥质量检验必须符合本表准第7.4.1条的规定。
4.3.2外加剂质量必须符合本标准第7.4.4条的规定。
4.3.3砌体工程所用石料和混凝土砌块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石材的其他品质指
标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最冷月平均气温低于-15?
或-5?
~-15?
的地区使用的石材,其抗冻性指标
应分别符合冻融循环25次或15次的要求,且表面无破坏迹象;
2浸水和潮湿地区主体工程的石材软化系数不得小于0.8.
检验数量:
石材:
同产地的石材至少抽取一组试件进行强度检验。
最冷月平均气温
低于-5?
和浸水潮湿地区,应各增加一组抗冻性指标和软化系数检验的试件。
砌块:
同生产
条件,且连续生产的砌块,其混凝土抗压强度检验数量同本标准第7.4.9条的规定。
施工单位全面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分别进行平行检验和见证检验,均不少
于一次。
检验方法:
施工单位进行石材强度、抗冻性、软化系数和砌块强度试验;监理单位
检查试验报告并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
4.3.4砂浆用砂除应符合本标准第7.4.2条的规定外,其含泥量不宜大于5%。
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
同本标准第7.4.2条的规定。
4.3.5拌制砂浆用水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7.4.7条的规定。
4.3.6洞口工程砌筑所用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石料类别、规格和质量要求应符合《铁路混
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24——2003)附录B的规定。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检验方法:
观察和尺量。
4.3.7洞口工程砌筑所用砂浆的配合比应根据材料性能、砂浆的技术条件和设计要求进行
配合比设计,并通过适配试验调整后确定。
砂浆配合比设计、试件制作、养护及抗压强度取
值应符合《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03)附录E的规定。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对同类型、同强度等级的砂浆至少进行一次砂浆配合比设计;监
理单位检查配合比选定单。
4.3.8洞口工程砌筑所用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用于检查砂浆强度的试件应
在搅拌机出料口随机抽样制作。
检验数量:
同类型、同强度等级每100m?
为一批,不足100m?
也按一批计。
施工位位每批检验一次;监理单位检查试验报告。
检验方法:
施工单位进行砂浆强度试验;监理单位检查砂浆强度试验报告并进行见证
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
4.3.9洞口工程砌体的砌缝宽度、位置和砌筑方式应符合表4.3.9的规定。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和尺量。
4.3.10砌体砌筑完毕应及时覆盖,并经常洒水保持湿润,常温下养护期不得小于7d。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面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
4.3.11沉降缝、泄水孔、反滤层的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全面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和计数检查。
4.3.12洞口工程砌体砂浆应饱满,砌缝整齐。
砌缝宽度和错缝距离符合规定,无脱落和裂
纹。
沉降缝整齐垂直,上下贯通。
泄水孔坡度向外,无堵塞现象。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全面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和尺量。
4.3.12砌体尺寸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4.3.13的规定。
4.4钢筋
主控项目
4.4.1钢筋原材料进场检验必须符合本标准第7.3.1条的规定。
4.4.2钢筋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面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钢尺检查。
4.4.3钢筋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面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
4.4.4钢筋接头的技术条件和外观质量应符合本标准第7.3.4条的规定。
4.4.5钢筋的加工应符合标准第7.3.5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4.4.6钢筋加工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7.3.6条的规定。
4.4.7钢筋接头的设置应符合本标准第7.3.7的规定。
4.4.8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应符合本标准第7.3.8的规定。
4.4.9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无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全面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
4.5模板
主控项目
4.5.1模板及支架的材料质量及结构必须符合施工工艺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面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和尺量。
4.5.2模板安装必须稳固牢靠,接缝严密,不得漏浆。
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必须清理干
净并涂刷隔离剂。
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积水和杂物应清理干净。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对照模板工艺设计资料。
观察检查。
4.5.3隧道门端墙、翼墙模板及支架拆除时,除设计有特殊规定外,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
设计强度的75%。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施工单位拆模前进行一组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试验;监理单位检查强度试验
报告或见证试验。
一般项目
4.5.4模板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5.4的规定。
4.5.5预埋件和预留孔的留置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5.5规定。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4.5.6拆除截水沟、排水沟等非承重结构模板时,混凝土强度应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
伤且不得小于1.2MPa。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
4.6混凝土
主控项目
4.6.1水泥质量必须符合本标准第7.4.1条的规定。
4.6.2细骨料质量应符合本标准第7.4.2条的规定。
4.6.3粗骨料质量应符合本标准第7.4.3条的规定。
4.6.4外加剂质量必须符合本标准第7.4.4条的规定。
4.6.5矿物掺合料质量应符合本标准第7.4.5条的规定。
4.6.6潜在碱活性骨料的总碱含量应符合本标准第7.4.6条的规定。
4.6.7混凝土拌和用水质量应符合本标准第7.4.7条的规定。
4.6.8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符合本标准第7.4-8条的规定。
4.6.9混凝土强度等级必须符合本标准第7.4.9条的规定。
4.6.10施工缝、变形缝的位置和处理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和尺量。
4.6.11混凝土的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应符合本标准第4.13条的规定。
4.6.12混凝土养护应符合本标准第7.4.14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6.1.13混凝土拌合物的塌落度应符合设计配合比要求。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每工作班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
坍落度试验。
4?
6?
14混凝土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当和理论配合比调整材料用量,提出施工配合比。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每工作班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
砂、石含水率测试。
4?
6?
15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偏差应符合本标准第7.4.18匀规定。
4?
6?
16泄水孔位置、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和计数检查。
4?
6?
17隧道门表面应密实平整、颜色均匀,不得有露筋、窝、孔洞、疏松、麻面和缺棱掉角等缺陷。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
检验方法:
观察。
;
4?
6?
18隧道门端墙、翼墙结构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6.的规定。
检验方法:
坍落度试验。
4.6.14混凝土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j和理论配合比调整材料用量,提出施工配合比。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每工作班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
砂、石含水率测试。
4.6.15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偏差应符合本标准第7.4.18.规定。
4.6.16泄水孔位置、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和计数检查。
4.6.17隧道门表面应密实平整、颜色均匀,不得有露筋、窝、孔洞、疏松、麻面和缺棱掉角等缺陷。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
4.6.18隧道门端墙、翼墙结构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5洞身开挖
5.1一般规定
5.1.1隧道施工方法应根据地质、覆盖层厚度、结构断面及地面境条件等,经过经济、技
术比较后确定。
5.1.2隧道开挖断面应以衬砌设计轮廓线为基准,考虑预留变形量、测量贯通误差和施工
误差等因素作适当加大。
5.1.3隧道开挖预留变形量应根据围岩级别、隧道宽度、隧道埋深、施工方法和支护情况采
用工程类比法确定。
5.1.4.隧道开挖过程中,应对隧道围岩进行观察和监测,拟定监控量测方案,监测围岩变
形,反馈量测信息指导设计和施工。
量测项目和量测频率应符合设计要求。
.
5.1.5隧道施工采用钻爆法开挖时。
应采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并根据地质条件、开挖断
面、开挖方法、掘进循环进尺、钻眼机具和爆炸材料等进行钻爆设计,并根据爆破效果调整
爆参数。
钻爆开挖不得危及衬砌、初期支护,减少对围岩的扰动。
5.1.6在浅埋条件下有邻近建筑物、既有线隧道等特殊情况地段爆破时,应采用仪器检测围
岩爆破扰动范围和振速,并采取措施控制爆破对围岩的扰动程度。
5.1.7隧道开挖过程中,应加强开挖面的地质素描和地质预报工作。
5.1.8洞内地基(边墙、仰拱、底板)处理应按设计要求编制处理方案,其施工质量验收应
按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执行。
5.1.9洞内开挖土石方的弃置不应影响既有建筑物的安全,尽量减少对自然环境的影响。
5.1.10隧道开挖后应及时进行初期支护。
采用分部开挖时,应在初期支护喷射混凝土强
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及以上时,方可进行下一分部的开挖。
5.2洞身开挖
主控项目
5.2.1隧道开挖断面的中线、高程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每一开挖循环检查一次,监理单位抽查。
检验方法:
激光断面仪、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测量
5.2.2隧道不应欠挖。
当围岩完整、石质坚硬时,方允许岩石个别突出部分(每1?
不
大于O.1?
)侵入衬砌,整体式衬砌应小于10cm,其他衬砌不应大于5cm。
拱脚和墙脚以
1m内断面严禁欠挖。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每一开挖循环检查一次.
检验方法:
施工单位采用激光断面仪、全站仪、经纬仪量测周边轮廓断面。
绘断面
图与设计断面核对;监理单位现场核对开挖断面。
必要时采用仪器测量。
一般项目
5.2.3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的炮眼痕迹保存率,硬岩应大于等于80%,中硬岩应大于等于60%,并在开挖轮廓面上均匀分布。
检验数量:
每一爆破开挖循环检查一次。
检验方法:
查钻爆设计方案,观察、目测炮眼痕迹保存率。
5.2.4隧道开挖断面允许超挖值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2.4的规定。
5.3隧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