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单元 思想方法与创新意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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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单元思想方法与创新意识
第三单元思想方法与创新意识
【单元线索】
本单元讲辩证唯物主义的重要内容:
唯物的辩证法,它正确揭示了世界的状态怎么样:
第一、世界是辩证的。
即世界本身是联系、发展、矛盾着的世界,这就要求我们用联系观点、发展观点、矛盾观点看待周围的世界。
第二、世界是唯物辩证的。
即世界的联系、发展、矛盾是客观的,既不是“绝对精神”赐予的,也不是主观臆造的。
本单元的基本内容如下: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要求——
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分歧和根本分歧。
【知识要点】
一、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之一:
联系的观点。
1、什么是联系?
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
2、联系的普遍性
(1)含义
任何事物都处在联系之中。
【提示】
“任何事物都处在联系之中”不等于“任何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因为联系既是普遍的,又是具体的。
(2)方法论要求
联系的普遍性要求我们坚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反对用孤立的观点看问题。
3、联系的客观性
(1)含义
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提示】
联系的客观性根源于物质的客观性,坚持联系的客观性就是在联系观上贯彻了唯物论思想。
(2)表现
事物的联系就其与实践的关系来说,可以分为自在事物的联系和人为事物的联系,它们都是客观的。
区别
自在事物的联系:
人类产生前就存在的自然物本身固有的种种联系。
人为事物的联系:
通过人类实践建立起来的种种联系。
联系
人为事物的联系以自在事物的联系为基础,是自在事物的潜在联系的显化和实现。
【疑点】
为什么人为事物的联系也是客观的?
(1)人为事物的联系以自在事物的联系为基础;
(2)人为事物的联系只有通过实践这一客观物质性的活动才能形成;
(3)人为事物的联系形成后便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
(3)联系客观性的方法论要求
联系的客观性要求我们,要从事物固有的联系中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
抓住事物的表面相似之处,主观臆造并不存在的联系,是诡辩论的一个重要特征。
【拓展】
用对立统一的观点把握联系的客观性
一方面,联系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们不能随意创造事物的联系。
另一方面,人有主观能动性,可以根据事物固有的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调整原有的联系,建立新的具体联系。
如:
南水北调、西气东输、西电东送、互联网络等。
4、联系的多样性
世界上的事物千差万别,事物的联系也是多种多样的。
(1)表现
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横向联系和纵向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
(2)方法论要求
把握联系的多样性,尤其是把握事物间接的、本质的和长远的联系,有利于我们正确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5、联系的多样性之二:
条件的多样性。
(1)含义
条件是指同某一事物相联系的诸要素的总和。
一切事物都处在联系中,因此一切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有条件的。
联系的多样性与条件的多样性密切相关。
(2)方法论要求
联系的多样性要求我们注意分析和把握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各种条件。
既要注重客观条件,又要恰当运用自身的主观条件;
既要把握事物的内部条件,又要关注事物的外部条件;
既要认识事物的有利条件,又要重视事物的不利条件。
总之,一切以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
【拓展】
用对立统一的观点把握事物的条件性:
一方面,条件是可以改变的,人们可以变不利条件为有利条件,或者创造所需要的条件。
另一方面,改变条件也是有条件的,不能随心所欲地改变或创造条件。
6、联系多样性的表现之一:
整体和部分的联系
(1)整体和部分的辩证关系
区别
含义不同(空间和时间两个方面)。
地位不同(主导和统率、服从和服务)。
功能不同(整体具有部分根本没有的功能)。
联系
相互依存,密不可分。
相互制约,相互影响。
(关键部分起着决定作用)
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提示】
整体具有部分根本没有的功能的两种情形:
第一,当各部分以合理的结构形成整体时,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第二,当各部分以欠佳的结构形成整体时,就会损害整体功能的发挥。
(2)方法论要求(两个方面)
第一、整体处于主导地位,要求我们树立全局观念,统筹全局,实现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
第二、部分影响整体,要求我们重视局部的作用,搞好局部,用局部的发展推动整体的发展。
7、整体与部分辩证关系的深化:
系统观
(1)含义
系统,就是由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诸要素构成的统一整体。
因此,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在一定意义上就是系统和要素的关系。
【提示】
整体与系统的关系:
“一定意义上”强调二者具有共同点,但又有区别。
(2)系统的基本特征
整体性、有序性、内部结构的优化趋向。
(3)方法论要求:
系统优化的方法
第一、从认识方面来说,系统优化的方法要求我们用综合的思维方式来认识事物。
既要着眼于事物的整体,又要把系统和要素联系起来考察,统筹考虑,优化组合,最终形成关于这一事物的完整准确的认识。
第二、从实践方面来说,掌握系统优化的方法,要着眼于事物的整体性,重视整体的功能;要注意遵循系统内部结构的有序性,使各要素要按照一定的顺序和方向发生作用;要注重系统内部结构的优化趋向,力求实现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
【热点】
科学发展观体现了系统优化的方法。
8、小结:
关于联系的基本原理。
(1)联系的普遍性原理
联系是普遍的,要求我们坚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反对用孤立的观点看问题。
(2)联系的客观性原理
第一、联系是客观的,要求我们从事物固有的联系中把握联系,切忌主管随意性。
第二、联系是客观的,并不意味着人对事物的联系无能为力,人们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根据事物固有的联系,建立新的具体联系。
(3)联系的多样性原理
第一、联系是多样性要求我们全面把握事物的联系,尤其要注意事物的间接的、本质的、长远的联系以及事物相互联系的中间环节。
第二、联系的多样性还要求我们注意分析和把握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各种条件,一切以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
(4)整体和部分的辩证关系原理
第一、整体处于主导地位,要求我们树立全局观念,统筹全局,实现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
第二、部分影响整体,要求我们重视局部的作用,搞好局部,用局部的发展推动整体的发展。
(5)系统优化的方法
第一、从认识方面来说,系统优化的方法要求我们用综合的思维方式来认识事物。
第二、从实践方面来说,掌握系统优化的方法,要着眼于事物的整体性,要注意遵循系统内部结构的有序性,要注重系统内部结构的优化趋向,最后实现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
二、辩证法的总特征之二:
发展的观点
(一)运动
1、什么是运动?
哲学上讲的运动,是指宇宙间一切事物、现象的变化和过程。
【提示】
1、“变化”从空间上讲,“过程”从时间上讲。
2、哲学上的运动概括料一切运动的共性,而这一共性是通过运动的具体形式表现出来的。
2、运动与物质的辩证关系
(1)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任何具体的物质形态只有在运动中才能存在。
【提示】
1、承认这一点就是在物质观上坚持了辩证法思想。
2、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客观是在是物质的唯一特性(根本特性)。
(2)运动是物质的运动,物质是运动的承担者(主体),脱离物质的运动是根本不存在的。
【提示】
承认这一点就是在运动观上坚持了唯物论思想。
(3)反对的两种错误倾向
离开物质谈运动——唯心主义的观点。
离开运动谈物质——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观点。
【提示】
形而上学要么否认运动,要么只承认机械运动。
3、运动与静止的辩证关系
(1)什么是静止?
静止是就物质的具体存在形式来说,是运动的一种特殊状态,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
第一、动中有静。
绝对运动中总有相对静止的一面,没有相对静止的纯粹运动是不存在的。
第二、静中有动。
当我们从总体、从别的参照系、从事物的发展来看,物体即使处于静止状态下,也仍然进行着各种运动和变化,并迟早要失去自身的性质而变成别的东西。
所以,静止中总是包含着绝对运动的一面,不运动的纯粹静止是没有的。
物质世界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辩证统一。
就整个物质世界来说,没有不运动的物质。
因而运动是无条件的、永恒的和绝对的;就物质的具体存在形式来说,它又有静止的一面,不过它是运动的一种特殊形态,因而是有条件的、暂时的和相对的。
【拓展】
承认相对静止的意义:
相对静止是人们认识事物的基础。
承认相对静止,才能区分事物,并进一步认识事物。
(2)二者的辩证关系
区别:
运动是绝对的、无条件的,静止是相对的、有条件的。
联系:
动中有静,静中有动,物质世界是绝对运动与相对静止的统一。
(3)反对的错误倾向
承认静止否认运动→形而上学的不变论(静止观)
承认运动而否认静止→相对主义(不可知论)、诡辩论
(二)发展
1、发展的实质
发展的实质是事物的前进和上升,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提示】
发展与运动变化的关系
运动变化有两种情形:
一是前进性的;二是倒退性的。
发展特指前一种情形,因此发展是运动变化,但运动变化不一定是发展。
【拓展】
关于新事物与旧事物
1、什么是新事物?
新事物是符合客观规律、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前途的事物。
判断是否新事物的标准,不是形式的新旧,不是产生的先后,不是一时力量的强弱,其根本标志在于它是否同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相符合。
2、新事物永远是新事物吗?
新事物也是相对的、有条件的,不会永远是新事物。
3、新事物与旧事物毫无关系吗?
新事物在旧事物中孕育产生,是对旧事物的“扬弃”。
2、发展的普遍性
(1)表现
第一、自然界是发展的;
第二、人类社会是发展的;
第三、人的认识是发展的。
整个世界都处于不断发展之中,世界是永恒发展的。
【提示】
世界永恒发展是指事物运动变化所包含的趋势,而并非指任何事物在任何时候都处于发展之中。
(2)方法论要求
世界是永恒发展的,要求我们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
第一,既要认识事物的现状,又要了解它的过去,预测它的未来。
如:
坚持可持续发展。
第二,要根据事物在发展中的阶段来确定我们对事物的态度。
如:
正确评价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第三,要培养创新精神,促进新事物的成长。
如:
第十课讲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
3、发展的原因:
内因和外因
矛盾是事物变化发展的动力。
哲学上把事物的内部矛盾叫做内因,把事物的外部矛盾叫做外因。
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必须通过内因才起作用。
事物的变化发展是内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二者缺一不可。
4、发展的状态:
量变和质变
(1)量变和质变的区别
含义
特征
表现
量变
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
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
统一、相持、平衡和静止
质变
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
根本的、显著的变化
统一物的分解、平衡和静止的破坏
【提示】
(1)量变有两种情形:
一是事物在数量(大小、速度、程度)的增减,二是场所的变更(结构发生变化)。
(2)质变是普遍的,又是具体的,事物的质是多方面的,质变也是多方面的。
(2)量变和质变的联系
第一、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
第二、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第三、质变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
第四、事物的变化发展就是经由量变到质变的循环往复,不断前进。
【提示】
(1)量变必然引起质变吗?
量变只有达到一定程度才能引起质变。
(2)量变引起质变就是发展吗?
量变引起质变有两种情形,
一是前进性的,二是倒退性的,只有前者是发展。
(3)方法论要求
第一、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要重视量的积累。
不能拔苗助长、急于求成。
第二、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要不失时机地促成飞跃。
不能缺乏信心、优柔寡断。
【拓展】
此处就“发展”的角度而言。
此外,量变引起质变还包括倒退性的变化,我们还应当注意:
①质变始于量变,当要防止事物向坏的方向转化时,就要防微杜渐。
(实际上是重视量的积累的另一方面)②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质变,当要保持事物性质稳定时,就要坚持适度原则,避免过犹不及。
(4)割裂量变、质变的辩证关系的错误思想
割裂二者的辩证关系,是形而上学的思想,如:
生物激变论——承认质变,否认量变。
庸俗进化论——承认量变,否认质变。
5、发展的趋势:
事物发展是前进行和曲折性的统一
(1)为什么事物发展的前途是光明的?
第一、新事物是对旧事物的“扬弃”和发展,具有旧事物所无可比拟的优越性。
第二、社会历史领域的新事物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
第三、综上所述,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
(2)为什么事物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
第一、新事物的发展总要经历一个由弱到强的过程。
第二、人们对新事物的认可与接受也有一个过程。
第三、旧事物总是顽强抵抗和极力扼杀新事物。
(3)方法论要求
第一、事物发展的方向是前进的,要求我们对未来充满信心,促使新事物的成长壮大。
第二、事物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要求我们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不断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
6、小结:
关于发展的基本原理
(1)发展的普遍性原理(三个方面)
(2)事物发展是内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三个方面)
(3)事物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两个方面)
(4)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原理(两个方面)
7、联系与发展的联系
二者同为辩证法的总特征,且有着内在的联系。
联系指事物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由此构成事物的运动变化,而事物的运动变化又包含着一种前进性上升性的趋势,这就是发展——联系构成变化发展。
三、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矛盾
1、什么是矛盾
(1)含义
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包含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这就是矛盾,简言之,矛盾就是对立统一。
【提示】
(1)“两个方面”不是任意的两个方面,而是构成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
(2)“两个方面”是具体的、多样的,不局限于“好”与“不好”两个方面。
【拓展】
哲学上所讲的矛盾和生活中所讲的矛盾
(1)第一种情形:
生活中讲的矛盾,如人与人的矛盾、阶级与阶级的矛盾,其实是矛盾双方斗争性的具体体现。
(2)第二种情形:
生活中讲的矛盾,还包括人们语言表述上的矛盾(如成语故事“自相矛盾”中所寓),这是逻辑矛盾。
哲学上讲的矛盾是事物固有的对立统一关系,而逻辑矛盾是人们主观思维上的前后不一致,二者有着天壤之别。
(2)矛盾的基本属性:
斗争性和统一性
同一性(统一性)
斗争性(对立性)
区别
含义
矛盾双方相互吸引、相互连结的属性和趋势
矛盾双方相互对立、相互分离的属性和趋势
表现
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
相互贯通(渗透、包含),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相互区别;相互排斥。
哲学上讲的“斗争”与生活中讲的“斗争”是共性和个性的关系
条件
相对的,有条件的
绝对的,无条件的
联系
同一性以斗争性为前提;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为同一性所制约。
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推动事物运动、变化和发展,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对立统一规律
(3)关于矛盾基本属性的两大方法论
第一、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这种转化可能是有利的,也可能是不利的,我们应当促进有利转化,防止不利转化。
第二、矛盾双方的对立性和同一性不可分割,我们应当在对立中把握同一,在同一中把握对立。
【联系实际】
第一种情形如“谦受益,满招损”。
第二种情形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
2、矛盾的普遍性
(1)表现:
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
【提示】
矛盾既是普遍的,又是具体的、有条件的,不能说任何两个事物都构成矛盾的双方。
(2)方法论要求
第一、矛盾是普遍的,又是客观的,要求我们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事物,都要承认矛盾,分析矛盾,勇于揭露矛盾,积极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
【提示】
矛盾不仅是普遍的,也是客观的,是事物固有的,人们不能任意地制造和消灭矛盾,但人们可以根据事物固有的矛盾,通过改变矛盾的条件来改变矛盾的状态甚至解决矛盾。
【联系实际】
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承认矛盾并勇于解决矛盾的体现。
第二、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包含着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这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都要坚持一分为二的全面分析方法,反对形而上学的片面观点(一点论)。
【联系实际】
科学发展观中的“五个统筹”——兼顾矛盾双方
“和而不同”的外交战略思想——兼顾对立和统一
【高考题-辨析题】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制造矛盾越多就越能推动事物的发展。
①矛盾就是对立统一,矛盾双方的既对立又统一推动了事物的变化和发展,所以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②这种矛盾是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客观的、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人们不能任意制造和消灭矛盾。
③人为制造的矛盾与事物自身所固有的矛盾是有区别的,人为制造的矛盾不仅不能推动事物的发展,而且会适得其反。
3、矛盾的特殊性
(1)含义
矛盾特殊性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
第一、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特点。
第二、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的特点。
第三、事物矛盾的双方各有其特点。
这种特殊的矛盾,就构成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特殊的本质。
这正是世界上的事物之所以千差万别的内在原因,或者叫做根据。
(2)表现
第一、不同事物有不同的矛盾,这些不同的矛盾构成了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本质,是区分不同事物的依据;
第二、同一事物在发展的不同阶段有不同的矛盾,这些不同的矛盾就是区分事物发展不同阶段的依据;
第三、同一事物中的不同矛盾、同一矛盾的两个不同方面也各有其特殊性
(3)方法论要求: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①含义
是指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并找出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
【提示】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以承认矛盾的普遍性为前提的。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既是认识事物的方法,又是解决问题的方法。
②地位
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则,是马克思主义最本质的东西,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提示】
(1)如何理解“活的灵魂”?
学习和运用马克思主义,关键在于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不能生搬硬套,这样才能保持其生命力。
(2)不要混淆
实事求是是毛泽东思想的精髓。
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是毛泽东思想的活的灵魂。
(课本P21)
③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意义
第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我们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
矛盾的特殊性是事物千差万别的根据,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才能把不同质的事物区别开来。
第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我们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
事物的矛盾不同,决定了解决矛盾的方法也不相同,把握矛盾的特殊性,才能找到正确解决矛盾的方法。
【提示】
第一点从认识世界的角度讲,第二点从改造世界的角度讲,前者是后者的前提,后者是前者的目的。
④怎样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第一、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第二、分析不同事物的不同矛盾。
第三、分析同一事物在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同矛盾。
第四、分析同一事物中的不同矛盾以及同一矛盾中两个不同方面。
第五、反对不顾时间、地点、条件的“一刀切”。
【拓展】
1、全面理解“一切以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
从唯物论角度:
一切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从辩证法角度:
联系的观点、发展的观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观点;
从认识论的角度:
认识的不断发展。
2、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和一切从实际出发
一切从实际出发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区别
含义
……
……
哲学依据
物质决定意识
矛盾具有特殊性
哲学范畴
唯物论
辩证法
联系
二者具有一致性,都要求坚持主观与客观的统一。
一切从实际出发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前提和基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从实际出发的深刻表现。
4、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的关系)
(1)二者相互区别
普遍性即共性,是指各种矛盾普遍具有的共同点、共同性,或叫“共同本质”。
特殊性即个性,是指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各自的特点、特性,或叫“特殊本质”。
(2)相互联系
①相互联结
第一、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
第二、特殊性包含着普遍性,不包含普遍性的特殊性是没有的。
【提示】
“寓于”、“包含”、“表现”的使用不要混淆。
不能将第二点概括为“没有普遍性就没有特殊性”。
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根本有别于整体和部分的关系。
②相互转化
由于事物范围(空间)的极其广大和发展(时间)的无限性,二者在不同场合下可以相互转化。
(3)方法论要求
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依据。
【提示】
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体现了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与个性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所谓“具体的统一”,就是指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自身的实际相结合;所谓“历史的统一”,就是指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不同阶段的实际相结合。
5、主次矛盾的辩证关系、矛盾的主次方面
(1)主次矛盾的辩证关系原理
区别
地位和作用不同(支配与从属、决定与非决定)。
主要矛盾只有一个,次要矛盾可能有多个。
联系
两者相互依赖、相互影响。
两者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方法论
主次矛盾的辩证关系要求我们看问题、办事情既要善于抓住重点,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又要学会统筹兼顾,恰当处理次要矛盾。
(2)矛盾主次方面的辩证关系原理
区别
地位和作用不同(支配和被支配、主导和非主导)。
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
联系
两者相互依赖、相互影响。
两者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方法论
矛盾主次方面的辩证关系要求我们看问题既要全面,又要善于分清主流和支流。
【知识联系】
(1)前面讲过“矛盾的特殊性决定事物性质”,和这里并不矛盾。
准确地说,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事物的内部矛盾中的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
(2)矛盾的同一性指出,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这个转化过程,就是矛盾主次双方此消彼长的过程。
当这一转化尚未改变矛盾双方原有的主次地位,就是事物量变的过程,当这一转化实现了矛盾双方主次地位的变更,则发生事物的质变。
矛盾双方的转化还有另外两种特殊情形:
双方“同归于尽”,产生新的矛盾,如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过渡。
双方“走向融合”,产生新的矛盾,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城乡矛盾的解决。
【拓展】
主要矛盾和矛盾主次方面的区别
(1)内涵和外延不同
内涵不同:
主要矛盾决定事物的发展趋势,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事物的性质。
外延不同:
主要矛盾是就复杂事物中的众多矛盾而言,矛盾的主要方面是就一个矛盾中的两个方面而言。
(2)命题指向不同
主要矛盾主要针对“办事情”,即如何解决事物发展过程中的主要问题。
矛盾的主要方面主要针对“看问题”,即如何评价事物的性质。
抓主要矛盾常表述为“抓重点”、“抓中心”、“抓关键”,抓矛盾的主要方面常表述为“抓主流”、“抓本质”等。
(3)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①哲学依据
主次矛盾的辩证关系、矛盾主次方面的辩证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