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政治上册复习教案.docx
《初二政治上册复习教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初二政治上册复习教案.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初二政治上册复习教案
初二政治上册复习
绪言、第一课:
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
复习目的:
1、使学生掌握基本概念、基本原理。
2、使学生理解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复习重点与难点:
1、进一步培养学生的思维、理解、分析、归纳能力。
2、材料分析题的训练
复习方法 :
问题式教学法、提问式、启发式、讲解式 复习内容。
基础题复习及归纳:
一.青少年学习法律常识的重要意义:
1.是依法律已的需要2.是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 3.是承担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历史重任的需要。
二.依法治国,是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
三.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是: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第一课:
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
一.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
1、特殊性在于:
A.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B.法律是靠国爱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C.法律顾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2.国家创制法律的两种形式:
A.国家制定:
是指国家的立法机关依照一定的立法程序直接创制法律. B.国家认可:
是指国家的立法机关根据实际需要,对社会上早已存在的某些风俗、习惯、道德规则、宗教教规等加以确认,赋予其法律效力,使之成为法律。
3.法律规范的一个重要特点是:
规定权利和义务。
4.依靠国家强制力对触犯法律的人予以制裁,是实施法律的必要措施和重要保证
5.法律最主要的特征是:
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6.法律规范最显著的特征是:
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7.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表现:
A任何人不论职位高低,功劳大小,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允许特殊人物的存在.B.任何人无论职位高低,功劳大小,一旦触犯了国家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不允许任何人超越于法律之上.
8.国家的立法机关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二.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1.法律、道德和制度纪律的比较
项目
如何产生
适用范围或对象
靠什么发挥作用
法律
国家立法机关制定
全国适用
国家强制力
道德
自然形成
普遍适用
舆论、习惯、信念
学生守则
国家行政机关制定
在校学生
教育、行政力量
2.社会主义道德法律联系密切(为什么说要把依法制国与以德治国结合起来?
):
社会主义道德与法律联系密切,它们相辅相成,互相配合、互相促进、互相补充。
A法律体现并维护社会主义道德B社会主义道德补充法律的不足,支持法律的贯彻实施。
所以要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结合起来,是建设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
第二课:
依法维护社会公共生活、第三课:
依法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
复习目的:
1、使学生掌握基本概念、基本原理。
2、使学生理解区分各种违法行为。
复习重点与难点:
1、进一步培养学生的思维、理解、分析、归纳能力。
2、材料分析题的训练
复习方法 :
问题式教学法、提问式、启发式、讲解式 复习内容。
基础题复习及归纳:
一、社会生活离不开共同的准则,有规矩、懂规矩、守规矩十分重要
二、社会生活准则的种类:
道德、纪律规章、法律
道德:
靠舆论、习惯和信念的力量发挥作用
纪律规章:
由本单位团体制定在局部适用
法律准则的特点:
法律是唯一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准则;它具有普遍适用性,人人都必须遵守;它具有权威性,任何人都不得违犯。
三、我国治安行政管理的最重要的一项法规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四、维护社会公共生活的种类
1.维护公共秩序
A.维护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秩序B维护公共场所的秩序C维护交通工具上的秩序D制裁扰乱公共秩序的其他行为(上述的具体种类见另页已下发)
2.扰乱公共秩序的危害:
破坏了社会的稳定,导致正常的社会活动无法进行,损害集体和他人的利益,给国家和人民的财产造成损失,同时败坏了社会风气,到头来也使行为人受到惩罚,自食害人害已的苦果。
3.保障公共安全公共安全是指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的安全。
(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鉴别见另页)
4.维护社会管理秩序A社会管理秩序是指国家机关对社会的管理活动及秩序。
B社会管理涉及管理者和被管理者。
管理者要依法行政,被管理者要依法做事,依法律已,依法服从管理。
C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的鉴别和处罚见另页(已下发)
第三课:
依法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
1.经济建设是一切工作的中心
2.经济制度表明:
A国家经济生活的基本性质B决定国家经济的发展方向C为公民的经济行为提供基本依据
3.律规范和保障社会经济生活的秩序,首先表现为法律规定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4.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5. 公有制经济包括:
A全民所有制经济B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C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6.全民所有制:
是生产资料和生产成果归全体人民共同占有的一种公有制形式。
7.集体所有制经济:
是生产资料和生产成果归劳动集体共同占有的一种公有制形式。
8.我国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
鼓励、支持、引导
9.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公共财产是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物质基础。
10.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包括:
全民所有的财产(即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11.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12.经济活动中集中体现的原则:
平等、公平、诚实信用。
平等:
主要是指买卖双方地位平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的地位平等,不得歧视个体私营企业。
公平:
表现在商品交换中要买卖公平,而且表现在竞争过程中要公平竞争。
诚实信用:
要求人们在经济活动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要言而有信。
13.经济活动的参与者包括:
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
其中生产者是经济活动最主要的参与者。
销售者是经济活动的重要参与者。
14.法律对生产者的要求:
A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B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及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C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D限期使用的产品,要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15.法律对销售者的要求:
A不得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B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C不得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D保证其提供的商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等要求。
16.对消费者的要求:
公平交易、遵守市场和商店的秩序,遇事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7.法律打击下列破坏公私财产的犯罪:
A聚众哄抢公私财物B将公共财物非法占有C敲诈勒索公私财物D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18.法律打击下列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
A伪造货币或者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B伪造国债、股票C使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D拒不交税E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F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G强买强卖
第四课依法保障、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1.精神文明的概念: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精神文明,它表现为教育、科学、文化知识的发达和人们社会主义思想觉悟及道德水平的提高,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和重要保证。
2.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
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不断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
3.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既离不开物质保证,又离不开法律保证:
只有有了法律保证,才能将精神文明建设制度化、法律化;才能防止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一手硬、一手软的状况出现;才能开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
4.宪法对精神文明的有关规定确立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法律地位。
5.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包括两方面:
思想道德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
思想道德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部分,是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
教育科学文化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提高人民群众思想道德水平的重要条件。
6.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
在全体人民中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坚持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
7. 我国的基本道德规范: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8.社会道德风尚的形成、巩固和发展,要靠教育,也要靠法律,因为:
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实施过程,既是增强人们法制观念的过程,又是积极倡导和维护社会主义道德的过程。
只有法德结合,法德并举,综合运用教育、法律等手段,多管齐下,开成合力,才能促使人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有效地约束和制止不文明行为,实现民族素质的显著提高。
9.教育科学文化建设的内容:
发展教育事业、发展科技事业、发展卫生体育事业、发展文化事业。
10.建设精神文明的基本措施:
指引性措施和鼓励性措施。
11.法律禁止和制裁下列损害精神文明建设的行为:
A坟茔占地,大肆兴建庙宇B巫婆神汉利用封建迷信活动骗钱害人C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第五课依法保护人类的共有家园
1.环境:
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2.严重的环境问题都是人类的活动造成的。
3.环境问题:
是指人类不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与破坏。
表现为:
A是向自然环境任意排放废弃物,污染环境。
B不适当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破坏环境。
4.环境问题的危害:
A威胁生态平衡B危害人类健康C直接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5.可持续发展:
即在不超越资源与环境的承载能力的条件下,在不危及后代人需要的前提下,寻求满足我们当代人需要的发展途径。
6.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
发展与人口和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相协调。
7.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因素:
A人口众多,人均资源相对短缺;B环境形势相当严峻,城市环境污染仍在加剧,并向农村蔓延,生态破坏的范围在扩大。
8.宪法对保护环境的规定确定了环境保护的法律重要地位。
是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保护领域的基本法律,又是制定专门性环保单行法规的基本依据,居于主体地位。
环保专门法律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9.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
A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三同步一统一);B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防是防根源,治是解决已经产生的环境问题);C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就有保护的义务,谁污染谁就有治理的责任);D依靠群众保护环境。
10.违反环境法的法律责任:
行政处罚(不够刑事处罚的)、民事责任(造成他人伤害的)、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
行政处罚的种类:
警告、罚款、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责令重新安装使用、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11.青少年怎样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
A提高环保意识B增强法制观念(学、律、举、用)C落实环保行动(净化美化环境、宣传、调查)。
第六课依法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1.为什么青少年健康成长离不开法律?
① 青少年身心健康需要法律给予特殊保护:
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时期,各方面都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能力,为了防止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就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运用各种手段进行有效的保护,其中一个重要的保护手段就是立法,制定专门法律来明确社会各界的职责,强化社会对青少年的教育和保护。
因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需要法律给予特殊保护。
②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重大,需要国家给予特殊关注。
青少年能否健康成长,肩负起历史赋予的重任,是关系到国家存亡,民族兴衰,,关系到革命前辈开创的社会主义事业是否后继有人的大问题。
因此需要国家给予特殊关注。
③ 现实生活中还存在侵犯青少年合法权益和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各种事件。
④ 我国宪法和许多法律法规在对青少年的保护方面的规定比较零散、不系统,所以要制定专门保护青少年的法律。
⑤ 我国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2年1月1日生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999年11月生效)。
这两部法律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法律依据。
2.保护未成年人的基本原则:
①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②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③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④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3.家庭保护的含义:
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抚养、监护和教育的义务及其职责。
4.家庭保护的地位:
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地位十分重要。
5.家庭保护的作用:
是使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来自家庭方面的侵害,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适宜的家庭环境。
6.家庭保护的内容(或基本要求)共四个方面①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②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
让其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其辍学。
③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④积极措施:
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
预防的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等。
7.学校保护的含义:
是指有关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教育,并对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实施的保护。
地位:
学校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阵地,在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中起举足轻重的作用。
8.学校保护的内容:
①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为社会培养各种人才。
②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③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④对工读学校未成年人的保护作出了规定。
9.社会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其含义是指在社会生活环境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社会保护的作用是创造一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10.社会保护的基本要求:
①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并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
②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③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
④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⑤各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对有特殊天赋或者有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应当为他们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11.司法保护:
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查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等国家机关通过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一种专门保护措施。
司法保护是教育、感化、挽救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一个重要环节。
司法保护的对象是有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
12.司法保护包括下列四个方面:
①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有别于审理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殊制度②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尊重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③对人民法院免除刑事处罚,或者宣告缓刑以及被解除收容教养,或者服刑期满释放的未成年人,应做好安置工作,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④人民法院处理继承案件、离婚案件,要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受抚养权。
13.未成年人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①要依法自律②要正确对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③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4.保护未成年人从哪几方面入手?
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
第七课:
依法制裁违法犯罪
1.什么是违法行为——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2.违法行为应如何分类?
①违宪行为——违反国家宪法的行为。
②刑事违法行为——违反刑事法律法规的行为。
③民事违法行为——违反民事法律法规的行为。
应承担民事责任。
④行政违法行为——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如:
治安管理条例、交通管理法规、城市管理法规等。
这类行为要受到行政制裁:
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
3.一般违法行为:
指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
4.一般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民事违法行为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违法行为要受行政处罚,它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等形式。
5.刑法:
是以国家的名义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对犯罪分子处以何种刑罚的法律。
它是国家的基本法律之一。
我国刑法的任务是:
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惩治犯罪的有力武器。
6.刑罚——又叫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实行惩罚的一种强制方法。
7.刑罚的种类:
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并用。
);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可以作为主刑的附加刑,也可单独适用。
)
8.什么是犯罪——指违法情节严重,对社会危害很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9.犯罪行为有什么基本特征?
(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是什么?
)
①犯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严重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
②犯罪是一种触犯刑法的行为。
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标志。
③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刑罚当罚性是犯罪的必然法律后果。
10.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和联系(理解)
(1)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
①危害程度不同:
一般违法行为的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犯罪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律,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犯罪行为一定是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不一定犯罪行为。
②处罚的方法不同:
民事违法行为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违法行为由国家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而犯罪则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
(2)一般违法与犯罪联系有:
①二者都是违法行为。
一般违法与犯罪都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都是违法行为,只不过程度不同而已。
②都具有社会危害性。
任何违法行为,不管是一般违法行为还是犯罪行为,都具有社会危害性,都不同程度地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本质上是一样的。
正因为一般违法与犯罪都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它们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如果不改正,发展下去就可能导致犯罪。
11.依法惩治犯罪:
①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故意危害国家利益和安全的行为。
打击这为犯罪的意义:
同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作斗争,是我们国家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只有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才能有力地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制度,有效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
②抢劫、盗窃等侵犯财产的犯罪活动,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一直是我国司法机关打击的重点③赌博犯罪是对社会治安危害较大的一种犯罪,必须与之进行斗争④毒品犯罪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很大,是我国司法机关打击的重点。
第八课: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1.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1>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共8个)。
<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见下2)。
<3>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所以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2.法律效力:
是指法律所具有的约束力和强制力。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表现?
一是普通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是宪法的具体化;二是普通法律不能和宪法相抵触,否则要撤销和宣布无效。
3.我国的国家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我国的根本制度:
社会主义制度。
根本任务:
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4.宪法的修改程序:
提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
通过: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
5.我国现行宪法由序言和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四章构成。
6.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一切团体和组织、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7.各种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行使国家权力的最高原则是:
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据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
遵守这一原则要做到以下几点:
①不得做宪法和法律禁止做的事。
②不得拒绝做宪法和法律规定做的事。
③不能做宪法和法律未授权的事。
8.宪法通过三种方式规范公民的行为。
①宪法提倡或肯定公民的某些行为。
②禁止或否定公民的某些行为。
③要求公民必须做出某些行为。
9.基本权利-----由宪法确认的公民权利是基本权利。
宪法中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有:
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权、取得国家赔偿权、社会经济文化权利等。
10.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体制:
①立法保障②司法保障(人民法院:
审判权。
律师制度、法律援助制度。
)
各类违法行为的鉴别
损害精神文明建设的行为
1.坟茔占地2.兴建庙宇3.迷信4.淫秽物品
破坏经济秩序的行为
1. 伪劣商品2.造卖假币3.伪造国债股票5.拒不纳税6.商标7.广告8.强买强卖
侵犯公私财产犯罪
1. 哄抢2.非法占有3.敲诈勒索4.故意毁坏(简称抢占诈毁)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1. 伪造各类证件2.购买赃物3.污损文物古迹等4.损毁公用设施5.破坏花草树
妨害公共安全
1.依据刑法处罚的:
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买卖枪支、重大责任事故2.违反枪支规定3.管制刀具4.损毁移动标志等
扰乱公共秩序
1.单位2.公共场所3.交通工具4.其他行为(A.流氓行为B.造谣煽动C.谎报D.拒绝阻碍执行公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