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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建筑设计规范 JGJ31.docx

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31

`前言

根据建设部(83)城科字第224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

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总则;2.术语;3.基地和总平面;4.建筑设计通用规定;5.体育场;

6.体育馆;7.游泳设施;8.防火设计;9.声学设计;  10.建筑设备。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2号,邮政编码:

100045)

1  总     则

 

1.0.1为保证体育建筑的设计质量,使之符合使用功能、安全、卫生、技术、经济体育工艺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供比赛和训练用的体育场、体育馆、游泳池和游泳馆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设计。

 

1.0.3  当体育建筑有多种用途(或功能)时,其技术标准应按其主要用途确定建筑标准,其他用途则适当兼顾。

 

1.0.4  体育建筑设计应为运动员创造良好的比赛和训练环境,为观众创造安全和良好的视听环境,为工作人员创造方便有效的工作环境。

 1.0.5  体育建筑设计应结合我国国情,根据各地区的气候和地理差异,

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民族习惯以及传统因素,因地制宜地进行设计。

应遵循可持续性发展的原则。

 

1.0.6  体育设施,尤其是为重大赛事所建的设施应充分考虑赛后的使用和经营,以保证最大地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0.7  体育建筑等级应根据其使用要求分级,且应符合表1.0.7规定。

 

表1.0.7   体育建筑等级

等级 主要使用要求 特级 举办亚运会、奥运会及世界级比赛主场 

甲级 举办全国性和单项国际比赛 乙级 举办地区性和全国单项比赛 

丙级 举办地方性、群众性运动会 

1.0.8  不同等级体育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和耐火等级应符合表

1.0.8的规定。

表1.0.8体育建筑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和耐火等级

 建筑等级 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 耐火等级 特级>100年 

不低于一级 甲级、乙级 50~100年 不低于二级 丙级 25~50年 

不低于二级 

1.0.9 在进行正式比赛时,体育建筑设计必须符合国家体育主管部门颁布的各项体育竞赛规则中对建筑提出的要求。

进行国际比赛时,同时还必须满足相关国际体育组织的有第 7 页关标准和规定。

 

1.0.10  体育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体育建筑:

sports  building 

作为体育竞技、体育教学、体育娱乐和体育锻炼等活动之用的建筑物。

 

2.0.2  体育设施  sports  facilities 

作为体育竞技、体育教学、体育娱乐和体育锻炼等活动的体育建筑、

场地、室外设施以及体育器材等的总称。

 

2.0.3  体育场  stadium 

具有可供体育比赛和其他表演用的宽敞的室外场地同时为大量观众提供座席的建筑物。

 

2.0.4  体育馆sports  hall 

配备有专门设备而供能够进行球类、室内田径、冰上运动、体操(技巧)、武术、拳击、击剑、举重、摔跤、柔道等单项或多项室内竞技比赛和训练的体育建筑。

主要由比赛和练习场地、看台和辅助用房及设施组成。

体育馆根据比赛场地的功能可分为综合体育馆和专项体育馆;不设观众看台及相应用房的体育馆也可称训练房。

 

2.0.5  游泳设施  natatorial  facilities 

能够进行游泳、跳水、水球和花样游泳等室内外比赛和练习的建筑和设施。

室外的称作游泳池(场),室内的称作游泳馆(房)。

主要由比赛池和练习池、看台、辅助用房及设施组成。

 

2.0.6  竞赛区  arena 

由观众席围合的运动场地及其辅助区域,包括竞技场地和缓冲区。

2.0.7  跑道  track 

体育场内用作径赛的场地。

正式比赛的跑道为全长400m的长圆形,并对场地方位、面层、规格有严格的要求。

2.0.8  合成面层 synthetic  surface 

用人工合成方法制成的地面面层,在田径及一些球类项目中,要求采用符合该项目要求的合成面层。

 

2.0.9  足球场  football  pitch 

供进行足球比赛的长方形场地

2.0.10  看报台   stands 

体育设施中设置有观众席位,并能为观众提供良好的观看条件和安全方便的疏散条件的结构体。

 

2.0.11  观众席  seats  for  the  spectator 

体育设施中供观众观看比赛的席位。

 

2.0.12  视线  sightline 

由观众眼睛至场地设计视点的连线。

 

2.0.13  视点  focus  point 

为保证观众的观看质量,在视线设计时,根据不同竞赛项目和不同标准,

保证观众看到比赛场地的全部或绝大部分时所确定的场地设计平面位置。

 

2.0.14  视距  viewing  distance 

由观众眼睛到比赛场地中被观察物体的距离。

 

2.0.15  视角  angle of sight  

观众视线与视平线之间的夹角,视角过大将造成视觉上的透视变形。

 

2.0.16 固定座席  fixing  seating 

体育设施中固定在看台结构上的观众席位。

 

2.0.17  活动座席   retractable  seating 

具有特殊构造可将座椅收纳和移动的座席。

 

2.0.18  记者席  press  seats 

在正式比赛中,看台座位中供文字记者和广播电视记者等媒体记者使用的专用座位。

 

2.0.19  包厢   box 

在看台观众席中,为满足部分观众的特殊要求而设置的房间。

一般由观看席位和休息室等构成。

2.0.20座宽  seats  width 

观众席位的宽度。

 

2.0.21  排深  row  depth 

观众席位排与排之间的距离。

 

2.0.22  多功能使用   multi-purpose  usage 

体育设施满足多种体育项目的使用或除体育项目外其他功能的使用方式。

 

2.0.23  训练房  practice  room 

供体育项目训练用的厅室。

 

2.0.24  热身场地   warming  up  area 

体育竞赛时,可供运动员在正式比赛之前热身活动的区域。

其规格应符合各不同项目的要求。

 

2.0.25  兴奋剂检测室  doping  control  room 

在正式体育比赛中,对运动员是否服用违禁药物进行测试取样的专用房间。

 

2.0.26  游泳池  swimming  pool 

供游泳比赛或训练的专用水池。

比赛池的规格尺寸规则上有明确要求,

在满足技术条件的前提下,也可以进行其他水上项目的比赛和训练。

 

2.0.27  跳水池  diving  pool 

供跳水比赛和训练的专用水池。

其规格、设施均应满足规则的严格要求。

 

2.0.28  训练池  training  pool 

供训练用的水池,其规格及设施要求需根据其训练项目确定。

 

2.0.29  泳道  swimming  lane 

游泳池比赛时,用水面浮标和池底、池壁的标志线来加以界定的比赛活动区。

2.0.30 出发台  starting  block 

游泳池出发端的专用设施,其规格等需满足规则的要求。

 

2.0.31  触板  touch  pads 

正式游泳比赛时,安装在游泳池端线池壁的专用电子计时装置。

 

2.0.32  池壁  edge  of  the  pool 

游泳设施各种水池的垂直壁面,需根据不同项目要求设置有关标志和设施。

 

2.0.33  池岸  beach  area 

游泳设施水池边,以及水池之间的区域。

2.0.34  跳板  diving  boards 

跳板项目的比赛设施,分1m和3m两种,其跳板高度指自板面至水面,材料和面层应符合规则规定。

2.0.35  跳台  diving  platform 

跳台项目的比赛设施,分5m、7.5m、10m种,跳台的设置、面层、水深、周围空间等

均应满足规则的要求。

2.0.36  水下照明  underwater  lighting 

根据比赛项目和使用要求,安装在水池水下的照明器。

 

2.0.37  水下音响  underwater  sound 

根据比赛项目和使用要求,安装在水池水下的音响器材。

 

2.0.38  升降池底  adjustable  floor 

游泳池根据使用的不同要求通过变更池底高度调节水深的一种技术手段

3  基地和总平面

3.0.1  体育建筑基地的选择,应符合城镇当地总体规划和体育设施的布局要求,讲求使用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3.0.2  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适合开展运动项目的特点和使用要求;

2 交通方便。

根据体育设施规模大小,基地至少应分别有一面或二面临接城市道路。

该道路应有足够的通行宽度,以保证疏散和交通; 

3  便于利用城市已有基础设施; 

4  环境较好。

与污染源,高压线路、易燃易爆物品场所之间的距离达到有关防护规定,防止洪涝、滑坡等自然灾害,并注意体育设施使用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0.3  市级体育设施用地面积不应小于表3.0.3的规定。

 

表3.0.3  市级体育设施用地面积 

100万人口以上城市5~100万人口城市20~50万人口城市 10~20万人口城市规模(千座) 用地面积 (103m2)规模 (千座) 用地面积 (103m2) 规  模(千座) 用地面积 (103m2) 规  模 (千座) 用地面积 (103m2) 体场 30~50 86~122 20~30 75~97 15~20 69~84 10~15 50~63 体育馆 4~10 11~20 4~6 11~14 2~4 10~13 2~3 10~11 游泳馆 2~4 13~17 2~3 13~16 — — — — 游泳池 — — — — — 12.5 — 12.5   

注:

当在特定条件下,达不到规定指标下限时,应利用规划和建筑手段来满足场馆在使用安全、疏散、停车等方面的要求。

 

3.0.4  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全面规划远、近期建设项目,一次规划、逐步实施,并为可能的改建和发展留有余地; 

2  建筑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交通组织顺畅,管理维修方便,并满足当地规划部门的相关规定和指标;

3  满足各运动项目的朝向、光线、风向、风速、安全、防护等要求; 

4  注重环境设计,充分保护和利用自然地形和天然资源(如水面、林木等),考虑地形和地质情况,减少建设投资。

 

3.0.5  出入口和内部道路应符合下列要求:

 

1总出入口布置应明显,不宜少于二处,并以不同方向通向城市道路。

观众出入口的有效宽度不宜小于0.15m/百人的室外安全疏散指标; 

2 观众疏散道路应避免集中人流与机动车流相互干扰,其宽度不宜小于室外安全疏散指标;

3  道路应满足通行消防车的要求,净宽度不应小于 3.5m。

上空有障碍物或穿越建筑物时净高不应小于4m。

体育建筑周围消防车道应环通;当因各种原因消防车不能按规定靠近建筑物时,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满足对火灾扑救的需要:

1)消防车在平台下部空间靠近建筑主体; 

2)消防车直接开入建筑内部; 

3)消防车到达平台上部以接近建筑主体; 

4)平台上部设消火栓。

 

4  观众出入口处应留有疏散通道和集散场地,场地不得小于0.2m2/

人,可充分利用道路、空地、屋顶、平台等。

3.0.6  停车场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基地内应设置各种车辆的停车场,并应符合表

3.0.6的要求,其面积指标应符合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规定。

停车场出入口应与道路连接方便;

2 如因条件限制,停车场也可在邻近基地的地区,由当地市政部门统一设置。

但部分专用停车场(贵宾、运动员、工作人员等)宜设在基地内; 

表3.0.6停车场类别 

等级 管理人员 运动员 贵宾 官员 记者 观众 特级 有 有 有 有 有有 甲级 兼有 

兼有 有 有 乙级 兼有 有 丙级 兼有  

3  承担正规或国际比赛的体育设施,在设施附近应设有电视转播车的停放位置。

 

3.0.7  基地的环境设计应根据当地有关绿化指标和规定进行,并综合布置绿化、花坛、喷、坐凳、雕塑和小品建筑等各种景观内容。

绿化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和管线之间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

 

3.0.8  总平面设计中有关无障碍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的有关规定

 4  建筑设计通用规定

4.1  一般规定 

4.1.1  体育建筑应根据所在地区、使用性质、服务对象、管理方式等合理确定建筑的等级和规模。

 

4.1.2  比赛建筑主要由比赛场地、练习场地、看台、各种辅助用房和设施等组成。

应在根据竞赛规则和有关规定满足比赛使用的同时,兼顾训练的需要。

训练建筑由运动地和一些辅助用房及设施组成,可不设看台或仅设少量观摩席位。

 

4.1.3  确定建筑平面、剖面、结构选型和空间造型时,应根据建筑位置、项目特点和使用要求注意其合理性、经济性和先进性。

 

4.1.4  根据比赛和训练的使用要求,应确定建筑功能分区。

可分为竞赛区、观众区、运动员区,竞赛管理区、新闻媒体区、贵宾区、场馆运营区等。

应依据分区妥善安排运动场地、看台、各类用房和设施的位置,解决好各部分之间的联系和分隔要求。

 

4.1.5  根据功能分区应合理安排各类人员出入口。

比赛用建筑和设施应保证观众的安全和有序入场及疏散,应避免观众和其他人流(如运动员、贵宾等)的交叉。

 

4.1.6  在同一场地上应能开展不同的运动项目。

内部辅助用房应有一定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当若干体育设施相连时,应考虑设备、附属设施的综合利用。

 

4.1.7  

应结合运动项目的特点解决朝向、光线、风向、风速等对运动员和观众的影响。

4.1.8  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

4.1.9应合理确定围护结构,采取节能、节水措施。

4.1.10 在建筑处理上应考虑身材高大运动员的使用特点;对一般群众开放时,应考虑儿童 、妇女、老人等不同使用对象的特殊要求。

 

4.1.11  应考虑残疾人参加的运动项目特点和要求,并应满足残疾观众的需求。

 

4.1.12  体育建筑应考虑维护管理的方便和经济性,使用中发生紧急情况和意外事件时应有安全、可靠的对策。

                     

4.2  运动场地

4.2.1  运动场地包括比赛场地和练习场地,其规格和设施标准应符合各运动项目规则的有关规定;当规则对比赛场地和设施的规格尺寸有正负公差限制时,必须严格遵守。

 

4.2.2  运动场地界线外围必须按照规则满足缓冲距离、通行宽度及安全防护等要求。

裁判和记者工作区域要求、运动场地上空净高尺寸应满足比赛和练习的要求。

 

4.2.3  场地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场地地面材料应满足不同比赛和训练的要求并符合规则规定;在多功能使用时,应考虑地面材料变更和铺设的可能性:

 

2  应满足运动项目对场地的背景、划线、颜色等方面的有关要求; 

3  场地应满足不同比赛项目的照度要求; 

4  应考虑场地运动器械的安装、固定、更换和搬运需求。

 

4.2.4  场地的对外出入口应不少于二处,其大小应满足人员出入方便、疏散安全和器材运输的要求。

 

4.2.5  室外场地应采取有效的排水措施,设置必要的洒水设备,并应符合本规范第10.1.5条的规定。

 

4.2.6  场地和周围区域的分隔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比赛场地与观众看台之间应有分隔和防护,保证运动员和观众的安全,避免观众对比赛场地的干扰;

2  室外练习场地外围及场地之间,应设置围网,以方便使用和管理。

 

4.2.7  室外运动场地布置方向(以长轴为准)应为南北向;当不能满足要求时,根据地理纬度和主导风向可略偏南北向,但不宜超过表4.2.7的规定。

 

表4.2.7 运动场长轴允许偏角 

北纬 16°~25° 26°~35° 36°~45° 46°~55° 

北偏东 0 0 5° 10° 

北偏西 15° 15° 10° 5°  

4.3  看     台  

4.3.1  看台设计应使观众有良好的视觉条件和安全方便的疏散条件。

 

4.3.2  看台平面布置应根据比赛场地和运动项目,使多数席位处于视距短、

方位好的位置。

在正式比赛时,根据各项比赛的特殊需要应考虑划分专用座席区。

 

4.3.3  观众看台功能分类应符合表4.3.3的规定。

 

表4.3.3   观众看台功能分类 

等级主席台 包厢,记者席,评论员席, 运动员席 ,一般观众席  残疾观众席 

特级: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甲级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乙级 有 兼有 有 有 

丙级 有 无 兼有 有  注:

 1  残疾观众(轮椅)席位数可按观众席位总数的0.2%计算。

位置应方便残疾观众入席及疏散;       2  贵宾包厢面积每间不宜小于2m×3m。

 

4.3.4  观众席位宜符合表4.3.4的规定。

 

表4.3.4  观众席位      

部位 等级 主席台,记者席 ,评论员席,运动员席, 一般观众 ,

特级移动扶手软椅 有背硬椅 甲级 移动软椅 有背硬椅或无背方凳

 乙级 有背软椅 有背硬椅 丙级 有背硬椅  无背方凳或无背条凳 

4.3.5  观众席尺寸不应小于表4.3.5的规定。

 

4.3.6  观众席纵走道之间的连续座位数目,室内每排不宜超过26

个;室外每排不宜超过40个。

当仅一侧有纵走道时,座位数目应减半。

 

4.3.7  主席台的规模宜符合表

4.3.7的规定。

包厢的设置和位置可根据使用情况决定,主席台和包厢宜设单独的出入口,并选择视线较佳的位置。

主席台应与其休息室联系方便,并能直接通达比赛场地,与一般观众席之间宜适当分隔。

表4.3.5  观众席最小尺寸 

席位种类 规格无背条凳 无背方凳 有背硬椅 有背软椅 活动软椅 扶手软椅 

座宽(m) 

0.42 0.45 0.48 0.50 0.55 0.60 

排距(m) 

0.72 0.75 0.80 0.85 1.00 1.20 

  注:

 1  记者席占2座2排,前排放工作台; 2 评论员席占3座2排,前排放工作台; 3 看台排距指净距,如首末排遇栏杆或靠背后倾有影响应适当加大; 4 一般观众座椅高度不宜小于0.35m,且不应超过0.55m; 5 座椅应安装牢固,并便于看台清扫,室外座椅还应防止座椅面积水。

 

表4.3.7  主席台的规模 观众总规模

(席) 10000席以下 10000席以下 主席台规模 1%~2% 0.5%~1% 

4.3.8  看台安全出口和走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安全出口应均匀布置,独立的看台至少应有二个安全出口,且体育馆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宜超过400 ~700 人,体育场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宜超过1000~2000人。

 

注:

设计时,规模较小的设施宜采用接近下限值;规模较大的设施宜采用接近上限值; 

2  观众席走道的布局应与观众席各分区容量相适应,与安全出口联系顺畅。

通向安全出口的纵走道设计总宽度应与安全出口的设计总宽度相等。

经过纵横走道通向安全出口的设计人流股数应与安全出口的设计通行人流股数相等;

3  安全出口和走道的有效总宽度均应按不小于表4.3.8的规定计算; 

4  每一安全出口和走道的有效宽度除应符合计算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全出口宽度不应小于1.1m,同时出口宽度应为人流股数的倍数,4股和4股以下人流时每股宽按0.55m计,大于4股人流时每股宽按0.5m计; 2)主要纵横过道不应小于1.1m(指走道两边有观众席); 3)次要纵横过道不应小于0.9m(指走道一边有观众席); 4)活动看台的疏散设计应与固定看台同等对待。

 

表4.3.8 疏散宽度指标 

室内看台,室外看台 3000~5000 5001~10000 10001~20000 20001~40000 40001~60000 60001以上         观众座位数(个) 

宽度指标      耐火 (m/百人)          等级 

疏散部位 一、二级 一、二级 一、二级 一、二级 一、二级 一、二级 

平坡地面 0.43 0.37 0.32 0.21 0.18 0.16 

门和走道 

阶梯地面 0.50 0.43 0.37 0.25 0.22 0.19 

楼梯 0.50 0.43 0.37 0.25 0.22 0.19   

注:

表中较大座位数档次按规定指标计算出来的总宽度,不应小于相邻较小座位数档次按其最多座位数计算出来的疏散总宽度。

 

4.3.9 看台栏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栏杆高度不应低于0.9m,在室外看台后部危险性较大处严禁低于1.1m:

 

2  栏杆形式不应遮挡观众视线并保障观众安全。

当设楼座时,栏杆下部实心部分不得低于0.4 m:

 

3  横向过道两侧至少一侧应设栏杆; 

4  当看台坡度较大、前后排高差超过0.5m时,其纵向过道上应加设栏杆扶手;采用无靠背座椅时不宜超过10排,超过时必须增设横向过道或横向栏杆; 

5  栏杆的构造做法应经过结构计算,以确保使用安全。

 

4.3.10  看台应进行视线设计,视点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根据运动项目的不同特点,使观众看到比赛场地的全部或绝大部分,且看到运动员的全身或主要部分; 

2  对于综合性比赛场地,应以占用场地最大的项目为基础:

也可以主要项目的场地为基础,适当兼顾其他; 

3  当看台内缘边线(指首排观众席)与比赛场地边线及端线(指视点轨迹线)不平行(即距离不等)时,首排计算水平视距应取最小值或较小值; 

4  座席俯视角宜控制在28°~30°范围内; 

5  看台视点位置应符合表4.3.10的规定。

 

表4.3.10 看台视点位置 

项目 视点平面位置 视点距地面高度(m) 视线升高差C值(m/每排) 视线质量等级 0 0.12 Ⅰ 0 0.06 Ⅱ 篮球场 边线及端线 0.6 0.06 Ⅲ 0 0.06 Ⅰ0.6 0.06 Ⅱ 手球场 边线及端线 1.2 0.06 Ⅲ 水面 0.12 Ⅰ 游泳池 最外泳道外侧边线 水面 0.06 Ⅱ 水面 0.12 Ⅰ 跳水池 最外侧跳板(台)垂线与水面交点 水面 0.06 Ⅱ 0 0.12 Ⅰ 足球场 边线端线(重点为角球点和球门处) 0 0.06 Ⅱ0 0.12 Ⅰ 0 0.06 Ⅱ 田径场 两直通外侧边线与终点线的交点 0.6 0.06 Ⅲ 注:

1 视线质量等级:

Ⅰ级为较高标准(优秀); Ⅱ级为一般标准(良好) Ⅲ级为较低标准(尚可) 

2  田径场首排计算水平视距以终点线附近看台为准,同时应满足弯道及东直道外线的视点高度在1.2m以下,并兼顾跑到外侧的跳远(及三级跳远)沙坑,视点宜接近沙面,在技术经济合理的原则下,可作适当调整。

 

3  冰球场地由于场地实心界墙的影响,在视点选择时既要确定实心界墙的上端,同时又要确定距界墙3.5m的冰面处。

 

4.3.11  看台各排地面升高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视线升高差(c值)应保证后排观众的视线不被前排观众遮挡,每排C值不应小 于0.06m;

2 在技术、经济合理的情况下,视点位置及C值等可采用较高的标准,每排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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