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供电局配网设备停电事件处置专项应急预案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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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供电局配网设备停电事件处置专项应急预案模板

预案编号:

SGCC-SN-BJ-ZN-09-01

索引号:

版本号:

2011年第一版

发布日期:

2011年5月26日

 

宝鸡供电局

配网设备停电事件处置专项应急预案

 

批准页

实施要求:

1.本预案为我局配网设备停电事件应急管理的基本要求,农电部、营销部、四分局、电缆工区、配电公司、客户中心等相关部门、人员必须遵照执行,并且在职责、岗位变动后及时掌握本预案相关内容。

2.预案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及时与配网设备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农电部)联系,便于不断完善本预案。

批准人:

张维佳

批准日期:

2011年5月26日

 

1总则-5-

1.1编制目的-5-

1.2编制依据-5-

1.3适用范围-6-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6-

3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6-

3.1危险源分析-6-

3.2危害程度分析-7-

4事件分级-7-

5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7-

5.1应急指挥机构-7-

5.2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8-

6预防与预警-9-

6.1风险监测-9-

6.2预警分级与发布-11-

6.2.1预警分级-11-

6.2.2预警发布-11-

6.3预警行动-11-

6.4预警调整-12-

6.5预警结束-12-

7应急响应-12-

7.1先期处置-12-

7.2响应启动-13-

7.3响应行动-13-

7.4响应调整-15-

7.5应急结束-15-

8信息报告-15-

8.1报告渠道-15-

8.2报告内容-16-

8.2.1预警阶段-16-

8.2.2应急响应阶段-16-

8.3报告程序-17-

8.3.1预警阶段-17-

8.3.2应急响应阶段-17-

8.4报告要求-18-

8.5其他-18-

9后期处置-19-

9.1善后处置-19-

9.2后期处置、现场恢复的原则和内容-19-

9.3保险和理赔-19-

9.4事件调查-19-

9.5总结评价-20-

10应急保障-20-

10.1应急队伍-20-

10.2应急物资与装备-20-

10.3通信与信息-21-

10.4经费-21-

10.5其他-21-

11培训和演练-21-

11.1培训-21-

11.2演练-21-

12附则-21-

12.1术语和定义-21-

12.2预案报备-21-

12.3预案修订-22-

12.4制定与解释-22-

12.5预案实施-22-

13附件-22-

13.1有关应急机构或人员联系方式-22-

13.2应急救援队伍信息-23-

13.3应急物资储备清单-25-

13.4规范化格式文本-27-

13.5关键的路线、标识和图纸-27-

13.6相关应急预案名录-27-

13.7有关流程-27-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全面规范和加强配网设备停电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切实防范和有效处置配网停电事故,依据突发事件状况,适时启动和解除相关应急预案,有效减少事故和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与损失,保障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以下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及相关预案,结合公司实际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函》(国办函[2004]33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关于印发<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导则(试行)等文件的通知》(电监安全[2009]22号)

《国家电网公司应急工作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安监[2007]110号)

《国家电网公司应急预案编制规范》(国家电网安监[2007]98号)

《宝鸡供电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宝鸡供电局配网生产指挥系统信息传递管理规定》

1.3适用范围

《宝鸡供电局配网设备停电处置应急预案》适用于宝鸡市**区、渭滨区、陈仓区、凤县10kV及以下局属配网设备停电事件的应急处理。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突发事件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有效防止停电事故的发生。

2.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在应急组织机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各级应急组织机构,根据各自职责组织开展事故处理、应急抢修和恢复供电等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2.3坚持“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保重要客户供电”的原则,有效限制事故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尽快恢复电网和重要客户的供电。

2.4坚持“灾情就是命令的原则”,积极做好抢修、抢险的各项组织工作。

3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2

2.1危险源分析

3.1.1自然灾害:

强对流(大风、雷电)、洪涝、冰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对线路设备的威胁。

3.1.2外力破坏:

车辆撞杆、基建施工、盗窃电力设施等因素可能引起线路设备故障。

3.1.3设备故障:

设备缺陷、维护不当、质量隐患等原因引起设备故障。

2.2危害程度分析

3.2.1自然灾害:

强对流(大风、雷电)、洪涝、冰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倒杆、雷击、断线等故障引起线路、设备、设施损坏造成线路停电事件的发生。

3.1.2外力破坏:

车辆撞杆、基建施工、盗窃电力设施等外力原因引起配网线路倒杆、断线、电缆损伤等设备、设施故障造成线路设备停电。

3.1.3设备故障:

设备缺陷、维护不当、质量隐患等原因致使设备故障造成的线路、设备被迫停运,引起停电。

事件分级

根据上级对突发事件的划分标准,按照设备停电事件的紧急程度、可控性、发展态势、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划分配网设备停电事件为4级预警和2级响应(具体内容见附件:

13.7.4配网设备停电事件应急预警/响应启动条件一览表)。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2.3应急指挥机构

5.1.1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

主管局领导

副组长:

主管副总工程师(常务)、农电部主任、营销部主任

成员:

农电部副主任、营销部副主任、各分局局长、电缆工区主任、客户中心主任、配电公司主任。

5.1.2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农电部)

主任:

农电部主任

成员:

农电部副主任、配网运行、检修专责;四分局、电缆工区、配电公司主管应急工作的领导;

5.1.3各单位应急处置工作组

5.1.3.1四分局、电缆工区应急工作组构成

组长:

各分局局长(工区主任)

副组长:

各分局生产副局长(工区副主任)、农电副局长、营销副局长、主任工程师

成员:

生技科长、安监科长、农电科长、营销科长及运行、检修、客户管理、安监专责(电缆工区生产部主任、专责)。

5.1.3.2配电公司应急工作组

组长:

经理

副组长:

生产副经理

成员:

生产部主任、专责。

2.4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

5.2.1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5.2.1.1接受宝鸡供电局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指挥配网设备停电事件的应急处置。

5.2.1.2督促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评价预案实用性和下达应急指令。

5.2.1.3批准启动或解除预警响应应急状态。

5.2.2应急处置办公室职责

5.2.2.1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组织、指挥、协调本预案的执行,并对各单位现场应急处置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2.2.2负责本预案的编制、修订和监督各单位定期开展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修订、培训和演练。

5.2.2.3及时了解有关配网设备停电事件情况,并汇总、整理,及时提请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或解除相关预案的预警响应,批准后发布。

5.2.2.4掌握应急处置及恢复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应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5.2.2.5负责全局配网设备停电事件信息及应急处置情况的汇总、评价和上报工作。

5.2.3四分局、电缆工区应急工作组职责

⑴负责接受上级应急指令启动和解除本单位应急处置方案;

⑵负责所辖区域内配网设备停电事件现场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

⑶负责本单位所辖配网设备停电事件信息和应急处理情况的汇总、评价和上报工作。

5.2.4配电公司应急工作组职责

⑴负责接受上级应急指令启动或解除本单位应急处置预案;

⑵负责配网停电应急事件抢修预备队和本单位应急车辆的组建、组织、协调工作,按照应急响应要求做好应急值班和接受上级应急抢修指令到达指定地点开展抢修工作。

预防与预警

2.5风险监测

6.1.1应急处置办公室(农电部)负责市级及以上行政或气象部门发布恶劣天气及其他自然灾害预警信息的收集工作。

6.1.2各分局生技科是本单位自然灾害、防外破隐患、设备缺陷及配变台区、10kV支线等生产预警信息监控收集责任单位,负责本单位辖区内自然灾害及其他预警信息的收集工作,当接到当地县(区)级及以上政府或气象部门发布的正式预警信息及其他预警信息后,应于30分钟内汇报本单位应急处置工作组,各单位应急处置工作组于30分钟内汇报局应急处置办公室。

6.1.3各级调度是配网运行方式变化和接地、跳闸、负荷异常波动等预警信息的监控收集责任单位和部门。

负责调管范围内局属配网线路、开闭所非正常运行方式和负荷异常波动等信息的收集工作,当系统发生非正常运行方式和负荷异常波动等预警信息后,应立即通报各单位应急处置工作组及运行班站,各单位应急处置工作组接到信息后,在做好应急处置的同时立即汇报局应急处置办公室。

6.1.4每年5-10月为汛情易发期,各分局、电缆工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防汛重点部位清册,并列入本单位现场处置方案。

在汛情期间对所管辖配电线路、开闭所防汛重点部位加强巡视,每次大雨后或连阴雨中加强各防汛重点区段、部位的监视检查,必要时对重点部位进行24小时监视,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和处理。

局配网防汛重点区域为:

凤县;**区、陈仓区西山;陈仓区千河周边;渭滨区清姜河周边和**区金陵河周边。

6.1.5每年11月至来年2月为污闪、冰害事故易发期,配电线路容易发生因覆冰造成的倒杆、断线和外绝缘污闪事故,四分局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冰害、污秽重点线路和设备清册,并列入本单位现场处置方案。

在易发期对所辖的重冰区线路和防污重点区段做好特巡工作。

6.1.6每年3月-10月和春节前后为外力破坏的高峰期,一是四分局、电缆工区根据实际建立防外力破坏重点线路、部位清册,并及时更新。

二是四分局、电缆工区要加强对市政、公路、铁路、房地产等基建建设和易盗等区域配电设备的特巡,并严格按照《宝鸡供电局电力设施防外力破坏管理办法》工作流程、标准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并落实告知、签订安全协议、收缴保证金和关键施工时段明确专职监护人,进行24小时不间断看护等措施,同时充分发挥当地群众和义务护线员的作用,及时发现和处理险情。

三是由局后勤保卫部牵头组织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加大《陕西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宣传力度。

6.1.7每年迎峰度夏和迎峰过冬期间为设备过负荷、接点发热、火灾易发期,四分局应建立大负荷线路、配变清册,并列入本单位现场处置方案。

各调度运行单位、设备维管单位要加强配电线路及开闭所、配电室、环网柜、配变台区、箱变的负荷监测、接点测温、防火和消防设施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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