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标准指导手册.docx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标准指导手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标准指导手册.docx(14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标准指导手册
嫩江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标准指导手册
嫩江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六年一月
序言
我县全面启动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以来,县委、县政府以改善县城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为突破口,坚持科学创卫、依法创卫、为民创卫,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大力实施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城市功能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发生显著变化。
但是,对照《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要求达到的标准和省调研指导组指出的13类34个问题,我县在创卫工作中问题依然较多,差距仍然存在,需要下大力气认真研究予以解决。
为有效解决上述存在问题,帮助各部门、各单位和各乡镇(社区、行政村)正确理解和掌握国家卫生县城标准,我们组织编写了《嫩江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技术指导手册》,供大家在创建工作中参考,实际工作中以上级业务部门要求为准。
由于时间仓促,水平有限,文中难免会有错误和疏漏,使用过程中若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给县创卫办。
嫩江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月1日
一、国家标准解读
1.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2.健康教育
3.环境卫生
4.环境保护
5.病媒生物防制
6.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
7.传染病防治
8.社区卫生
9.乡镇辖村卫生
二、行业卫生标准
(一)市容市貌
1.主次干道卫生标准
2.河道卫生标准
3.小街巷卫生标准
4.城郊结合部卫生标准
5.拆迁、施工场地卫生标准
6.停车场卫生标准
7.“门前三包”管理达标要求
(二)居民区卫生
8.社区卫生标准
9.居民区、住宅小区卫生标准
10.家庭卫生标准
11.城中村卫生标准
(三)单位卫生
12.机关、事业单位卫生标准
13.解放军、武警、消防部队卫生标准
14.企业卫生标准
15.医院卫生标准
16.新闻单位卫生标准
17.学校卫生标准
18.托幼机构卫生标准
19.公园卫生标准
(四)食品安全
20.食品生产加工厂(场)卫生标准
21.食品商店(批发部、超市)卫生标准
22.饮食业、集体食堂卫生标准
23.小餐饮业卫生标准
24.酱菜加工场卫生标准
25.酱菜销售店卫生标准
26.蛋糕、面包房卫生标准
(五)公共场所、窗口单位、饮用水卫生
27.旅店业(宾馆、饭店)卫生标准
28.小旅店业卫生标准
29.浴室业卫生标准
30.理发美容业卫生标准
31.游泳场(馆)卫生标准
32.影剧院卫生标准
33.小娱乐业卫生标准
34.图书馆、博物馆等卫生标准
35.商场(店)、药店卫生标准
36.体育馆卫生标准
37.车站卫生标准
38.二次供水卫生标准
(六)市场卫生
39.农贸市场卫生标准
40.小商品、服装、工业品等市场卫生标准
41.蔬菜、瓜果批发市场卫生标准
42.水产批发市场卫生标准
43.建材批发市场卫生标准
44.早夜市卫生标准
45.露天烧烤卫生标准
(七)公用事业卫生
46.自来水公司卫生标准
47.客运车辆卫生标准
48.液化气站卫生标准
49.污水处理场卫生标准
50.垃圾处理场卫生标准
51.垃圾中转站卫生标准
52.环卫车队卫生标准
53.公共厕所卫生标准
54.粪便处理场卫生标准
(八)特种行业卫生
55.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卫生标准
56.修理业卫生标准
(九)其他管理要求
57.市政设施管理要求
58.沿街建筑物立面要求
59.道路及人行道秩序管理要求
60.道路两侧构筑物管理要求
61.户外广告管理要求
62.社区保洁管理要求
63.道路清扫和保洁要求
64.保洁设施管理要求
65.园林绿化管理要求
66.道路绿化美化要求
67.单位绿化管理要求
68.社区绿化养护管理要求
69.道路绿化及街头绿地养护要求
70.公园及公共绿地养护管理要求
一、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解读
第一项爱国卫生组织管理(5项)
主要内容:
领导重视、爱卫会组织管理、爱国卫生办事机构、爱国卫生及创卫工作、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等5个方面。
一、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主要领导担任爱卫会主任,重视爱国卫生工作和卫生创建活动。
爱卫会组织健全,在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活动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各委员单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该项标准重点考核政府对爱国卫生和创卫的重视程度以及爱卫会成员单位管理。
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政府层面
『释义』
2014年12月2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明确要求:
各级人民政府要将爱国卫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新农村建设方案,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爱国卫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要研究制订爱国卫生工作规划,每年召开会议,制订年度工作计划,研究部署重要工作任务。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部门联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任务,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
各地要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建设,健全爱国卫生组织体系,特别要加强基层工作能力建设,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
加强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推进目标管理和责任制考核,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本条款主要检查县政府对爱国卫生和卫生创建工作的重视程度,以及各部门、单位、社区的参与情况。
检查方式以查阅资料为主。
『主要资料』
1.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
2.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文件。
3.政府工作报告。
4.县委常委会、书记办公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研究爱国卫生和创卫工作的通知和会议纪要。
5.县政府下发的与爱国卫生和卫生创建工作有关的规定和文件。
6.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决定。
7.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实施方案。
8.县委、县政府有关爱国卫生和创卫工作的文件、通知、讲话。
9.爱国卫生和卫生创建工作会议的通知、图片、纪要或信息、简报。
10.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参与爱国卫生和卫生创建工作的讲话、信息、简报、图片和音像资料等。
11.爱国卫生和卫生创建工作宣传发动的相关资料。
12.各部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方案、创卫和爱国卫生组织机构。
『责任部门』
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创卫办、发改委、各乡镇,爱卫会成员单位
(二)领导层面
『释义』
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爱卫会主任,能够经常召集有关部门研究安排部署爱国卫生和创建卫生城市工作,并能深入实际检查督导,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社区、村和单位均建立爱国卫生组织和工作网络。
各级爱卫会应建立健全委员部门联络员制度、工作责任制度和重大工作通报、协商等工作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爱卫会全体成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各级爱卫会成员部门职责明确,把爱国卫生列入本部门工作日程,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各项创卫、爱卫工作活动有经费支持。
本条款主要检查爱卫会工作网络建设和工作情况,以及成员部门落实职责情况。
检查范围包括爱卫会办事机构和爱卫会成员部门。
检查方法为查阅资料和现场核实。
『主要资料』
1.爱卫会组织和机构成立、调整的最新文件。
2.关于爱卫会成员部门工作职责的文件。
3.爱卫会相关工作制度、会议等资料。
4.各项创卫、爱卫工作活动经费开支依据。
5.各爱卫会成员部门落实创卫、爱国卫生工作职责,计划、落实、检查、考核、总结等相关文字和图片资料。
『责任部门』
政府办、各乡镇、创卫办,爱卫会成员单位
(三)爱卫会组织层面
『释义』
县爱卫会办公室人员和编制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社区、村委会等基层单位有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
将爱国卫生办事机构的办公经费和卫生创建、农村改水改厕、除四害、健康教育等专项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
爱国卫生办事机构有适应工作需要的办公用房、交通工具及电脑、照相机、摄像机等办公设施。
各委员单位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本条款主要检查各级爱卫会办事机构和基层爱国卫生网络情况,是否适应爱国卫生工作需要。
重点抽查成员单位履职情况。
检查方法为查阅工作资料和现场核查。
『主要资料』
1.爱卫会办事机构建立的文件。
2.编委对爱卫办人员编制确定的文件。
3.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的财务预算和决算材料。
4.爱卫办办公用房、交通工具、办公设备等。
5.成员单位爱国卫生工作职责、分工、任务、落实、检查、考核等资料。
『责任部门』
创卫办、编委办、财政局,爱卫会成员单位
二、爱国卫生工作有计划,有经费,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档案管理规范。
卫生创建工作纳入乡镇(县城)发展规划,有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乡镇带村,整体发展。
『释义』
将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卫生县城纳入政府目标管理,明确有关领导和部门的责任和任务,建立奖惩等激励机制。
每年结合实际,制定详尽的工作计划,要素齐全,周密部署并组织开展环境整治、卫生创建、农村改水改厕、除四害、健康教育和卫生检查评比等多种形式的爱国卫生活动。
本条款主要检查爱国卫生工作情况,包括工作的计划部署、措施落实、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工作总结等提供的资料要素齐全。
检查方式为查阅工作资料。
『主要资料』
1.目标管理考核指标文件。
2.爱卫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工作过程性资料。
3.爱国卫生专题会议的通知、会议材料、会议纪要、图片等。
4.开展专项整治、卫生创建、农村改水改厕、除四害、健康教育和卫生评比等活动相关资料。
『责任部门』
创卫办、各乡镇,爱卫会成员单位
三、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经常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卫生创建活动。
『释义』
本条款主要检查群众参与程度。
检查单位涉及社区居民和农村村民。
爱国卫生运动是我国发动群众参与卫生工作的一种有效形式。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目的是通过群众性卫生运动的形式,强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部门的大卫生观念,不断改善城乡居民生活、工作等方面的卫生环境。
创卫是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工会、妇联、团县委、教育局、文明办、新闻媒体和各社区)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春秋两季爱国卫生月、爱国卫生日、卫生评比、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等活动,建立群众卫生监督机制。
『主要资料』
1.社区宣传动员、健康教育和评比资料。
2.含有爱国卫生和卫生创建内容的精神文明宣传和文明户评比资料。
3.教育系统宣传动员、健康教育和班级卫生评比资料。
4.工会、妇联、团县委和其他部门的宣传动员、健康教育和评比资料。
5.新闻媒体宣传动员、健康教育和评比资料。
『责任部门』
全县各相关单位,其中总工会、妇联、团县委、教育、文明办、网络广播电视台、嫩江镇为重点部门
四、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县爱卫会办公室具备与所承担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编制、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所辖居委会、行政村等基层单位有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
『释义』
同上
『责任部门』
创卫办、各乡镇
五、设立卫生问题建议与投诉平台,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核查和整改,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释义』
创卫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改善人们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
群众积极投诉也是群众关心创卫、积极参与创卫的一种具体体现。
有受理群众创卫投诉的渠道,设立专门投诉电话,确保群众投诉渠道畅通;对群众投诉的“脏、乱、差”问题,能够及时妥善处理;在媒体上有反映群众创卫投诉的报道;创卫投诉和处理原始资料保存完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核查和整改,群众反映问题答复率100%。
积极组织开展群众对本县卫生状况满意度调查活动,群众对县城卫生状况满意率≥90%。
本条款主要检查社会参与和监督的情况,以及群众对城市卫生状况满意情况。
检查方法为查阅工作资料、群众随访和民意调查。
『主要资料』
1.公布群众创卫、爱卫投诉渠道的佐证材料。
2.群众创卫、爱卫投诉的记录及处理单(应有处理结果记录)。
3.媒体公布群众创卫、爱卫投诉的有关资料。
4.开展群众对卫生创建活动和城市卫生状况满意度调查方案、调查表和调查报告。
『责任部门』
创卫办、城管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广播电视台、统计局
第二项健康教育(7小项)
主要内容:
健康教育机构网络、学校健康教育、医疗机构健康教育、社区健康教育、行业健康教育、媒体健康教育、公共场所健康教育、控烟等8个方面。
一、健康教育机构、网络健全,相关人员和经费足额及时落实。
乡镇卫生院及防保机构有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能承担起健康教育业务技术指导的职责;社区、学校、卫生室等健康教育网络能够积极发挥作用。
『释义』
将健康教育工作列入政府卫生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有中长期健康教育规划,有健康教育工作规划,并认真实施。
设有专门的健康教育机构,健康教育机构人员和编制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具备组织指导和健康教育计划设计、实施、监督与评价等基本技能。
有适应工作需要的办公用房、交通工具及计算机、传真机、复印机、投影仪、照相机、摄像机、录放机等设备。
健康教育业务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
健康教育网络健全,社区、医院、学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均有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健康教育网络覆盖率≥95%,且能够正常发挥作用。
县健康教育中心根据辖区主要健康问题和群众健康需求,有计划地部署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和相关调研指导、技术培训、工作考核、经验交流、资料制作等工作,定期开展居民健康知识和健康行为调查。
广泛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年度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组织、有考核、有总结。
健康教育工作模式:
一是无处不在,体现在宣传、培训材料;二是无处不有,体现在档案材料;三是无处不考,体现在卫生知识测试卷;四是无处不见,电子屏幕、专栏、公益广告;五是无处不热,体现在媒体有栏目、群众较为关心。
本条款主要检查健康教育机构、网络的设置和运转情况,以及健康教育工作规划、计划实施、效果评价情况。
检查方法是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
『主要资料』
1.健康教育纳入卫生工作目标和考核的文件或资料。
2.本地健康教育工作规划。
3.健康教育机构成立的文件,确定编制和现有人员的文件。
4.健康教育年度专项经费预算及实际投入的财务凭据。
5.各项健康教育工作文件,检查考核方案、指标、总结和过程性图文资料。
6.健康教育网络人员的业务培训资料。
7.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总结和工作过程中相关图文资料。
8.健康教育活动通知、资料、照片或简报信息。
9.健康教育资料制作、订购与发放登记。
10.各部门宣传阵地和电子屏幕宣传资料。
11.居民健康知识、健康行为情况的调查方案、调查表和总结分析资料。
12.各部门健康教育组织机构、经费支持、工作过程中相关资料(参照以上资料目录)。
『责任部门』
全县各部门,其中嫩江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教育局、商粮局、农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安监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总工会、妇联、机关党工委、文明办、火车站、客运站为重点单位
二、中小学校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通过学科教学和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
学校健康教育开展率达100%,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90%,学生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80%,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5%。
『释义』
学校将健康教育课纳入教学计划,有符合要求的师资承担教学任务。
业务档案资料保存完整,管理规范。
健康教育课使用的教材、教案规范,课时安排合理,并能认真组织考核。
通过教学和开展主题班会、知识竞赛、电化教育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学生掌握基本的健康和卫生防病知识,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不低于90%和80%。
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技术支持下开展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监测工作,提供的调查数据显示,(抽查标准)感染率均低于5%。
依据《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试行)》实施中、小学健康行为实际操作项目,并对学校健康教育进行综合评价。
学生应知应会的健康知识以当地使用的教材为蓝本。
本条款主要检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
检查方法包括查阅工作档案资料、现场检查和了解学生基本健康知识和健康行为形成情况。
『主要资料』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资料
1.建成区学校一览表及分布。
2.健康教育有关政策、工作规划、方案、实施情况总结。
3.学校卫生室设置、人员一览表。
4.有关卫生管理、传染病防治的文件、制度、检查记录等。
5.学科教学计划、健康教育师资培训、有关健康教育会议等资料。
学校资料
1.学校有关健康教育组织、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2.学校学科教学计划、健康教育教材、教案、课时安排情况。
3.开展各类健康教育活动的照片、资料。
4.健康教育阵地留存资料。
5.学生健康体检、管理资料。
6.学生健康知识、健康行为调查方案、调查表和评价资料。
7.学校卫生监督、监测、传染病管理、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等资料。
8.小学生蛔虫感染率监测方案及统计评价资料。
『责任部门』
教育局
三、医院、卫生院、卫生室(所)设置有健康教育宣传栏,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及其陪护家属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80%。
『释义』
医院要确定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健康教育管理工作,将健康教育纳入医院、科室考核和医护人员评比内容,每年健康教育工作要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有资料,活动有照片。
医院要建立完善的院、科、病室三级健康教育网络,健康教育人员责任和工作任务明确。
对医护人员要进行健康教育理论与方法培训,或将健康教育纳入对医护人员的医学继续教育内容,提高医护人员的健康教育技能。
医护人员应在病人就诊、住院过程中,通过多种形式对病人及其家属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
医疗机构要有计划地深入社区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及健康教育行动,开展卫生保健知识专题讲座,每月不少于1次。
医院醒目处应有文图并茂的宣传橱窗,候诊室能为就诊者提供多种健康处方和可阅读的健康教育资料。
住院部有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定期更换宣传内容。
有必要的健康教育设备,能为就诊者提供必要的健康服务设施及场所,如培训室、咨询室或心理门诊、闭路电视等。
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卫生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康教育规范》要求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医疗机构全面开展控烟工作,有禁止吸烟的规定和措施,单位内部全面禁烟。
本条款主要检查医疗机构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检查方法包括查阅工作资料、现场检查和了解住院病人及其家属对相关卫生知识的掌握情况。
『主要资料』
1.医疗机构设立健康教育组织机构、工作网络的文件,有关健康教育工作的文件。
2.医疗机构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总结和各种活动资料、照片。
3.健康教育纳入单位考核的相关文件、资料,以及检查、考核、评比的记录。
4.医院开展医护人员健康教育理论、疾病防治知识培训的资料和照片。
5.健康教育宣传橱窗照片或留存资料。
6.健康教育处方。
7.医院对病人及其家属开展针对性健康教育的资料和照片。
8.医院进社区和单位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的资料与照片。
9.医院禁止吸烟的规定和有关工作资料。
10.病人卫生知识知晓率调查方案及统计评价资料。
『责任部门』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四、乡镇、社区(村)、卫生院(室)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按照《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举办卫生知识讲座,向社区居民传播健康知识。
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
『释义』
各社区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改变个体和群体不健康的行为与生活方式,提高人们的健康水平。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有健康教育室(咨询室)和必要的宣传设备、材料。
居民健康档案、培训以及开展各项活动的记录、照片、宣传资料等材料,保存完整,管理规范。
各社区能够结合实际,开展健身、文化娱乐、科普知识讲座以及举办社区健康促进学校等活动;卫生宣传栏、墙报不少于3平方米,能够紧密围绕群众健康需求和卫生防病工作重点及时更换宣传内容,每年不少于6次;社区活动室有卫生报刊、资料,种类不少于4种。
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答对健康基本知识题目总数/调查健康基本知识总题数(每份问卷健康基本知识题目数×调查人数)×100%。
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答对健康行为题目总数/调查健康行为总题数(即每份问卷健康行为题目数×调查人数)×100%。
基本技能掌握率(%)=答对基本技能题目总数/调查基本技能总题数(每份问卷健康基本知识题目数×调查人数)×100%。
本条款主要检查社区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情况。
检查方法包括查阅工作资料、现场检查和了解居民基本卫生知识掌握和卫生行为形成情况。
『主要资料』
嫩江镇和社区均需具有
1.健康教育相关政策性文件。
2.健康教育组织及领导、专(兼)职人员和网络人员名单。
3.健康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记录、工作总结。
4.健康教育阵地更换情况照片。
5.健康教育资料样张和收发登记。
6.开展各类健康教育活动、文体活动的方案、照片、记录和资料。
7.开展健康咨询、讲座的通知、讲稿、活动现场照片。
8.健康教育工作检查、考核方案、记录和总结。
9.居民健康知识和健康行为情况调查的有关资料。
基本知识知晓率、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基本技能掌握率调查方案、调查表、调查报告。
10.社区控烟工作资料。
『责任部门』
嫩江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五、各行业结合单位特点开展有关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控烟、心理健康和伤害预防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释义』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有领导具体分管健康教育工作,有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针对单位自身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职工的基本健康知识水平。
每年健康教育工作要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有总结、有过程性的工作资料。
各单位设立宣传橱窗、黑板报等健康教育阵地不小于2平方米,定期更新宣传内容,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充分利用广播、闭路电视、网站等向员工传播健康知识;结合行业特点,对职工进行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普及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疾病预防、卫生保健等健康知识。
有职业危害的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定期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落实劳动保护措施,定期开展职工健康体检,做好女工卫生保健,规范管理职工健康档案,努力控制职业危害。
定期组织开展职工相关卫生知识测试,卫生知识知晓率不低于80%。
制定和落实禁烟制度,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
本条款主要了解各行业单位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情况。
检查方法为查阅工作资料、现场检查、了解单位职工掌握相关卫生知识的情况。
『主要资料』
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均需具有
1.单位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文件和组织网络人员名单。
2.开展健康教育的有关规定和文件。
3.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总结、工作过程性资料。
4.刊出板报的照片,广播、电视、网站健康教育留存资料。
5.开展从业人员职业卫生法规和健康知识培训,以及健康教育活动的资料。
6.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资料。
7.单位职工定期体检的健康档案及女工保健有关资料。
8.禁烟规定、检查记录、落实相关措施的资料。
9.职工基本健康知识测试及统计评价情况资料。
『责任部门』
全县各行业主管部门,其中机关党工委、农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安监局、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总工会、妇联、文明办为重点单位。
六、各类公共场所和各传播媒体设立健康教育宣传平台,能紧密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