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巩固回潮促提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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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巩固回潮促提高
关于抓巩固防回潮促提高
持续深入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通知
主城五区和三个开发(度假)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住建局),五华区环卫处,市局各有关单位、处室: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重视支持下,市、区各级城管部门团结拼搏,连续奋战,以迎接“南博会”为契机,全力以赴开展了以环境卫生、拆临拆违、渣土运处、户外广告、建筑立面楼顶整治和城市照明、景观亮化等为重点的“四化”提升和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强化属地管理,落实长效机制,有效巩固提升“南博会”整治成果,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提升昆明城市形象,以整洁优美、和谐文明的环境秩序迎接今年11月第十三届亚洲艺术节在我市举办,现就抓巩固、防回潮、促提高,持续深入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持续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提升行动
各区城管、环卫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迎接首届“南博会”开展城市环境卫生整治提升行动方案》、《昆明市重要城市道路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和《昆明市城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昆明市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质量标准》要求,切实健全完善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完善“市级分组督导、区级包片管理、主管部门包路、保洁企业包段、作业班组包点”五级联动机制,在辖区内持续深入组织开展城市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以巩固提高环卫保洁质量,完善环卫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和严格督促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为重点,全力以赴抓好辖区内,特别是城市道路桥梁、机场、车站、公园、广场、高速公路、铁路出入城段沿线和亚洲艺术节各会场活动场馆及代表驻地周边等重要区域环境卫生状况的全面巩固提升。
牵头领导:
邓卫东
牵头单位:
市城管执法局环卫处
联络员:
王先举
责任单位:
主城五区和三个开发(度假)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五华区环卫处
责任人:
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加强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从严查处制止违法占道
(一)规范城市道路桥梁管理维护
依法规范和严格控制对占用、开挖城市道路的审批,已审批的项目必须统一制式硬质围栏,加强开挖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管,尽量减少对市容、交通的影响。
亚洲艺术节期间,停止道路开挖审批。
对不能在亚洲艺术节前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的,不予审批占用、开挖城市道路。
认真加强城市道路桥梁病害检查治理,按照城市管理先行处置机制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处置措施,全面排查和及时消除道路桥梁及附属设施破损,无盖窨井、沟管和城市照明、供电线缆漏电等安全隐患突出,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严格落实整改,有效消除隐患。
(二)全面整顿规范占道亭棚设置
严格规范亭棚设置。
针对部分亭棚位置影响道路通行或者点位过密容易造成卫生死角的问题,要在前期检查整顿基础上,结合重要道路整治提升进一步研究完善对亭棚点位的科学规划选点和调整。
对于经批准设置的亭棚,各区要督促业主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严禁违规超范围经营或在亭棚外私搭乱建擅自扩大经营范围,自觉维护市容交通秩序良好。
强化亭棚设置批后监管。
各区要在对经批准设置的亭棚点位数量、位置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基础上,依法加强批后管理,动态监控。
对未按规定设置,擅自变更设置地点的亭棚严格限期整改,搬回原规定设置地点;对存在超范围经营、外观不整洁和占压盲道的亭棚全部限期退出盲道、规范经营、落实整改,检查整改工作必须于6月30日前完成。
坚决取缔违规私设亭棚。
各区要在依法坚决拆除前期检查发现的违规私设亭棚的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坚持严管重罚,坚决杜绝违法占道设置亭棚问题反弹影响市容交通。
牵头领导:
袁健淋
牵头单位:
市城管执法局道桥管理处
联络员:
李昆
责任单位:
主城五区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高新区住建局、五华区、盘龙区道桥处
责任人:
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持续加大对各类违法占道行为的整治力度
坚持科学疏导与整顿规范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全面巡查与定时、定人、定点整治相结合,执法部门查处取缔与文明卫生监督员检查监督相结合,多措并举深入开展对违法占道经营、店外设摊、马路市场等严重影响市容交通行为的查处取缔。
各区城管局要主动协调对接同级公安、工商、交警、民宗等有关部门配合联动,共同加强对外地少数民族同胞来昆售卖瓜果等土特产的宣传引导和规范管理,通过深入宣传争取支持,主动引导入市经营,严格规范禁止占道,切实维护城市市容交通秩序良好。
牵头领导:
袁健淋
牵头单位:
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联络员:
王俊
责任单位:
主城五区和三个开发(度假)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人:
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持续深入开展拆临拆违工作
结合机场高速、城市主要出入口和重要城市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续加大拆临拆违工作力度。
各区要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查处农村违法加层和无序建房行为的实施意见》和《昆明市违法建设查处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前期分类统计、摸清底数基础上,坚持突出重点,兼顾全局,对辖区内已确认的临违建筑抓紧依法组织拆除。
对机场高速、二环沿线、城市主要出入口和度假区周边等重点区域,要加大执法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巩固整治成果,在杜绝新增违建的同时,继续推进完成各区纳入整治范围的临违建筑依法拆除工作,推动实现临违建筑减少存量,杜绝增量的工作目标。
工作中要着力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巡查监督,推动落实与规划、住建、国土等有关职能部门联动执法长效机制,通过整合行政资源,创新措施手段,多方联动、齐抓共管,努力实现从源头和关键环节有效管控,坚决查处制止各类违法建设行为。
牵头领导:
袁健淋
牵头单位:
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联络员:
王俊
责任单位:
主城五区和三个开发(度假)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管执法局行政执法处、执法监督处
责任人:
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大力加强建筑工地管理与渣土运输处置专项整治
(一)严格落实对施工工地的现场监督。
严格落实辖区出土工地现场监督员制度,确保人员到位到岗并认真履行职责。
对全部建设施工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进一步落实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的各项要求,完善施工围栏、工地出入口道路硬化和“三池一设备”等设施的设置。
(二)切实加强渣土运输处置管理
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实行24小时不间断强化检查执法,紧盯建筑工地、消纳场和车辆运输关键环节,严查重处渣土违规运输处置行为。
认真研究和充分运用各类先进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效率,长期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促进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的规范和有序。
牵头领导:
袁健淋
牵头单位:
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联络员:
张明维
责任单位:
主城五区和三个开发(度假)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人:
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五、规范加强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设置管理
(一)在前期完成户外广告设施全面普查、甄别基础上,明确细化目标任务,依法组织完成对辖区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整顿拆除,进一步加强对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二)结合迎接亚洲艺术节对北京路、圆通路等13条重要城市道路的综合整治,严格按照《昆明市户外广告设施整治设计通则》进行统一规划设计,抓紧完成对上述重点道路和区域店招店牌设置的整治提升。
(三)清理布标、布幔和破损广告架,对影响市容市貌的破损广告架及时清理拆除。
积极配合宣传部门做好迎接亚洲艺术节公益宣传工作。
牵头领导:
袁健淋
牵头单位:
市城管执法局广告处
联络员:
和勇
责任单位:
主城五区和三个开发(度假)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人:
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六、持续提升城市照明系统建设管理水平
(一)加强城市道路照明系统管理维护
认真做好城市路灯系统巡查管护,强化灯具、线缆等安全防盗措施,及时检修恢复损坏、锈蚀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灯具、灯杆、线路。
合理调整亮灯时间,确保照明系统路灯完好率、亮灯率不低于98%,不出现大面积熄灯现象。
(二)大力推进景观照明设施建设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昆明市景观照明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以《昆明市主城区景观照明专项规划》为指导,大力推进主城“六路一江”、二环路内、主城高速路入城段高层(重要)建筑和立交桥、跨线桥、人行天桥的景观照明设施和全市景观照明设施控制系统的建设工作,着力营造优美的城市灯光夜景。
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抓好对已建成景观照明设施的验收移交和管理维护。
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在亚洲艺术节等各类重要会议活动期间每晚19:
30至23:
00主城景观照明设施全部开启,以优美的灯光夜景为春城增光添彩。
牵头领导:
龙苗
牵头单位:
市城管执法局照明管理处
联络员:
邱彪
责任单位:
主城五区和三个开发(度假)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
责任人:
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七、持续开展对违法小广告整治专项行动
按照“属地管理、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以城市道路、广场、酒店、公交站台,火车站、机场等客流物流集散地周边区域,以及辖区非法小广告问题突出区域为重点,严厉查处违法散发、喷涂、张贴非法小广告的行为。
通过城管、公安、工商、通讯等部门联动配合,实现追根溯源,铲除制假窝点;持续加强对辖区城市“牛皮癣”的全面及时清除,坚持对违法广告涉及电话的追呼、停机,多管齐下遏制违法小广告滋生蔓延。
牵头领导:
袁健淋
牵头单位:
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联络员:
张明维
责任单位:
主城五区和三个开发(度假)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人:
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八、全面发挥数字城管系统功能,强化监督,严格考核,持续推动各项整治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市、区两级数字城管办公室要围绕城管中心工作,紧盯重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数字城管系统监督、检查、考核功能作用,一方面不断加强日常巡查监督,认真接处群众举报投诉,倾听民声,为民解忧,第一时间发现、交办和督促整改城市管理各类存在问题;另一方面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公正严格执行检查考评和结果公示制度措施,坚持开展环境卫生“清洁指数”考核评价工作。
积极调动各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推进城市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牵头领导:
龙苗
牵头单位: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办公室
联络员:
唐伟
责任单位:
14个县(市)区和5个开发(度假)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数管办
责任人:
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级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抓巩固、防回潮、促提高,持续深入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站在全局高度,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局统一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亲自研究、定期检查过问,按照“一线工作法”要求坚持现场指挥决策,及时协调存在问题,做到“问题在一线发现、问题在一线研究、问题在一线解决”。
(二)统一标准,严格规范。
各责任领导、牵头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管理法规、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和有关管理标准、导则等,结合实际逐项进一步研究细化具体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全力推进工作开展;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地区(部门)综合整治工作细化方案和标准要求,通过强化制度措施,保障人、财、物投入,确保“南博会”后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投入不减少,检查标准不降低,工作质量不下滑。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按照“市、区联动”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完善落实“市级分组督导、区级包片管理、主管部门包路、保洁企业包段、作业班组包点”五级联动机制,市局有关部门严格加强监督定期、不定期检查抽查,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各区要严格落实保洁管理片长、路长、段长和清扫保洁班组长任务职责,一级抓一级,长期不松懈,真正实现责任到人,长效管理,永久保洁。
(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各级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在整治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依法、遵规、履程的要求,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与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相结合。
在持续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和管理的基础上,狠抓案件调查取证、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和现场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工作的规范完善。
严禁执法违法、违纪行为,严防整治工作中因方法不当、措施不力、准备不足等引发群体性事件。
(五)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市、区城管部门要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力度,主动联系新闻媒体对“四化”提升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适当宣传,合理疏导市民情绪,有力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参与整治工作,为工作开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