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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变法的评价问题

戊戌变法的评价问题

作者:

刘大年文章来源:

中华文史网点击数:

 3535更新时间:

2007年12月03日

戊戌变法怎样评价,不断有文章进行讨论。

胡绳同志的近著《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中有关的论述,和故宫康有为一批条陈、论著原本的发现,证明《戊戌奏稿》有重要篡改作伪,给这个讨论带来了新的动力。

故宫新发现的康有为条陈、论著内容,见于《故宫博物院院刊》一九八一年第一期和不久前《人民日报》上陈凤鸣、孔祥吉同志文章的评介。

它们涉及那场事变的两个主要问题:

  一、百日维新中光绪皇帝执行的政策。

  二、康有为、改良派执行的政策。

  戊戌变法是近代中国复杂的阶级斗争场面之一。

如果能够就这两个问题深入研究下去,必定可以对事变作出更客观、更准确的评价,在科学上有所前进。

下面说我的看法。

  

  一、百日维新中光绪皇帝执行的政策

  百日维新中,光绪帝载□是不是完全执行了以康有为为代表的资产阶级改良派的政策?

从主要当事人提供的看法和对事实所作的稽核,都可以断言不是。

  主要当事人首推载□,改良派的政策他当然很了解。

康有为历次上书、条陈中,反复申说:

变法必须全面变,从政治制度上变,反对像洋务派那样,枝枝节节,变事不变政,变政不变人,变人不变法。

所谓小变则亡,全变可强,康有为不知讲了多少遍,舌敝唇焦。

变法变人,核心问题,是要让资产阶级上层的代表人物参加政权,分享权力。

其他一些具体问题的政策,和这个核心问题相联系,有的直接,有的间接。

载□对于改良派的全面变法、让资产阶级上层代表参加政权这两个基本要求,接受了没有呢?

载□回答得非常明确,他很赞成,但是没有力量来实现。

他的这番话,是在百日维新后期亲手写给杨锐,后来一九○九年由杨锐的儿子杨应昶、学生黄尚毅送交都察院,缴还了清政府的密诏中坦率地讲出来的。

密诏上写着:

“近来朕仰窥皇太后圣意,不愿将旧法尽变,并不欲将此辈老谬昏庸之大臣罢黜,而登用通达英勇之人,令其议政,以为恐失人心。

虽经朕屡次降旨整饬,而并且有随时几谏之事,但圣意坚定,终恐无济于事。

即如十九日之□谕(按:

指旧历七月十九日,将礼部六堂官一齐革职的上谕),皇太后已以为过重,故不得不徐图之,此近来之实在为难之情形也。

朕亦岂不知中国积弱不振,至于阽危,皆由此辈所误;但必欲朕一旦痛切降旨,将旧法尽变,而尽黜此辈昏庸之人,则朕之权力实有未足。

果使如此,则朕位且不能保,何况其他?

今朕问汝:

可有何良策,俾旧法可以全变,将老谬昏庸之大臣尽行罢黜而登进通达英勇之人,令其议政,使中国转危为安,化弱为强,而又不致有拂圣意。

……”(赵炳麟:

《光绪大事汇鉴》卷九。

又《庸言报》一卷九期罗□□《宾退随笔》亦载原文。

二者个别字句略异。

梁启超《戊戌改变记》所载内容简略,有人称为''伪密诏''。

事虽不伪。

但极不全,不可为据。

),通篇文字,实际是两句话:

“尽变”“全变”旧法;罢黜老谬昏庸,任用“通达英勇之人”。

而这两条,也就是改良派变法的基本要求。

载□说那拉氏坚决反对这样做,他自己完全没有力量这样做,问康有为等有何良策来这样做。

他向改良派哀求式地解释说:

“必欲朕一旦痛切降旨,……则朕位且不保,何况其他?

”载□肯定改良派变法的基本主张并未实行,没有根据能够推翻他这个判断。

  当事者中,又一位主要人物是康有为。

他同样强烈地认为自己提出的变法建议,基本上是被否决了。

康有为自编《年谱》里一一叙述说:

“所云誓群臣定国是一条,以为诏书两下,国是已定,此条无庸议。

所谓请选天下通才二十人置左右议制度一条,乃改为选翰詹科道十二人,轮日召见,备顾问,于是制度局一条了矣。

我所请令臣民咸得上书一条,改为职官递本衙门,士民递都察院。

我所请开法律局,定为每部派司员,改定律例。

夫司员无权无才,无从定之,又非采集万国宪法,与我本意大相反矣。

学校局一条,则以大学堂及各省中小学堂,已经奉旨另办了之。

农工商局则以屡奉谕旨饬办了之,所谓起民兵以练陆军,购铁舰以成海军,则以裁兵并饷等旨了之。

所请民政局,则拟旨令督抚责成州县妙选人才了之。

唯令开一铁路矿务局,请即在总理衙门派人办理。

于是所议我折似无一语驳者,似无一条不行者,上亦无以难之,虽奉旨允行,而此折又皆成为虚文矣。

大官了事,所谓才者如此。

”(《戊戌变法》,第四册,第153-154页。

)意思是很明白的:

第一,他的政策、主张大部分并没有被采纳;第二,是守旧大官僚的阴谋诡计;把它的一条条建议化为乌有了,载□是赞成那些建议的,只是对大官僚们“无以难之”。

改良派本来是半地主、半资产阶级的代表。

地主阶级的眼光,使他们不易辨别载□的态度与他们自己之间的分歧。

但结局仍然是一样;载□并没有采纳改良派的大部分建议,使之付诸实行。

  稽考事实的结果又如何呢?

载□不但没有完全实行改良派的政策,很多倒是采用的洋务派的政策。

胡著《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中的《百日维新中的光绪皇帝》一节,查考事实以后作出了这个论断。

胡绳同志这部著作,一是大气笼罩,近代中国的阶级斗争、各阶级复杂的相互关系及其演变过程,关键突出,情节昭然,人们可以从中找到历史前进的客观规律性。

二是实事求是严格按照事件的时间顺序,通过具体材料,自然地表现出那些斗争和演变进程。

解说鲜明,寓论议于史实叙述之中。

以前若干中国近代史著作,不是前一条不足,就是后一条欠缺,显得科学性差,说服力不强。

胡著把这两条紧密地结合起来,形成了它的特色,在中国历史学著作里,是一部很好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科学著作。

个别缺点,史料上的失误是有的。

叙述载□和康有为执行了什么政策的部分,采取《戊戌奏稿》旧说,没有来得及利用最新发现的康有为条陈等资料。

但认为载□执行的很多是洋务派的政策,这仍然合乎事实。

  载□下诏定国是以后的一百零几天里,上谕如雪片纷飞。

改良派一再上折,但没有被采纳,相反由洋务派提出来,虽与改良派的主张抵触的建议,却大量地见诸于诏书。

其中有变法纲领的问题,也有经济政策、文化教育方针的问题。

  变法纲领方面,一八九八年三月三十一日,由总理衙门递进的康有为《请大誓臣工开制度新政局》的奏折,提出了开制度局是变法维新的三大政策之一。

其具体办法是“用南书房、会典馆之例,特置制度局于内廷,妙选天下通才十数人为修撰,派王大臣为总裁,体制平等,俾易商榷,每日值内,共同讨论,皇上亲临,折衷一是,将旧制新政,斟酌其宜”(即统筹全局折,原由叫做“为外衅危迫,分割□至,急宜及时发馈,大誓臣工开制度新政局,革旧图新,以存国祚''。

见故宫《杰士上书汇录》,卷一。

)。

大约十天以后,即中俄签订旅大租借条约前几天,康有为上条陈,作了种种论述,最后归结到一条,请载□独奋乾断,“专以开制度局,变新法,修战具为事”(《杰士上书汇录》,卷一。

)。

四月十三日,康有为上《译纂日本变政考,乞采鉴变法,以御侮图存》折,陈述大局危急,极力主张载□以日本为图样变法。

应当采取的一项措施,就是“开制度民政之局”(《杰士上书汇录》,卷一。

)。

六月十六日,载□在颐和园召见康有为,康当面陈述,“臣请皇上变法,须先统筹全局而全变之,又请先开制度局而变法律,乃有益也”(《杰士上书汇录》,卷一。

)。

康有为受载□召见后的第三天,再次上折,《请御门誓众,开制度局以统筹大局,革旧图新,以救时艰》。

他指出制度局的任务,是“审定全规,重立典法。

何事可存,何法宜革,草定章程”(《杰士上书汇录》,卷二。

)。

非常明确,在宫中设立制度局,全面变法,是改良派变法的政治纲领。

他们变法维新的各种主张中,开制度局占据首要的地位。

载□最初也没有忽视康有为这个纲领,几次责成王大臣会议回奏,并严厉指出不许浮词搪塞。

洋务派军机大臣王文韶出主意,最后来一个“变通办法”(《戊戌变法档案史料》,第10页。

),把康有为建议中制度局的人选应该是“天才通才”(有的地方作“草茅才士”),也就是应该包括康有为和他的改良派同志和盟友,一笔勾掉了。

载□表示同意,“奉旨允行”。

这是对康有为建议开制度局、全面变法的否定,使改良派变法的政治纲领一开始就没有能够实行。

  变法还是不变法以及怎样变法,在康有为看来,开制度局是一个关键。

载□接受洋务派和其他大臣的意见把它否定了,康有为并不死心。

八月中旬,他在《进呈波兰分灭记序》里面又一次陈述:

“今吾贵族大臣未肯开制度局以变法也,夫及今为之,犹或可望”。

再迟数年,俄国在东北的铁路筑成,长驱南下,那时想变法,帝国主义也不允许了(故宫档案,康有为《波兰分灭记》,戊戌进呈原本,第一册。

)。

八月二十九日,他在谢编书赏银《请及时发愤,速筹全局》奏折里,最后一次强调需要开制度局,并阐述它的重要意义说:

“制度局不开,措施之散漫乖错延阁如彼,犹泛沧海而无航,经沙漠而无导,冥行乱驶,而当风雨雾雪涛飓之交,而欲涎登彼岸,不致沉溺,岂可得哉!

”皇上应当自断之,自审之,不为庸人所乱,不为谣言所惑。

“选通才于左右以备顾问,开制度局于宫中以筹全局,坚如山岳,厉若风霆,则纲举目,张规条具举……若仍左右无谋议之人,全局无统筹之计,因任守旧,零碎凑集,先后倒置,缓急失宜,变事而不变法,变法而不变人,医多药杂,凌乱妄投,脉乱病深”,那样中国就将为“波兰之续,虽欲变而不能矣”。

(《杰士上书汇录》,卷二。

)尽管康有为讲得如此激烈沉痛,载□不作任何表示。

从此以后,开制度局就再没有提起,石沉大海了。

  经济政策、文化教育方面,载□执行的不少是洋务派的政策,《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叙述详尽,事实正确。

  载□下达的命令,如修筑铁路、举办邮政、裁军练兵、废除漕运、开办学堂等等,有见于康有为奏折中的。

但这些内容洋务派早就提出过。

例如一八九五年胡□□的《变法自强疏》里,把筹饷、练兵、筑铁路、开民厂制造机器、废止漕运、创办邮政、设立学堂等等,都列举出来了,论述详细。

其中筹饷、练兵、筑铁路等,并且分别在实行。

说载□发布这类命令,是采纳的洋务派的主张,更加合乎事实。

  百日维新中,载□是不是完全没有接受康有为所代表资产阶级改良的政策?

实际情况也说明不是。

改良派有一些建议,载□是大体上接受,并用谕旨宣布了的。

它们在百日维新中占有一定的地位。

其中首先值得提到的,是下诏定国是。

  作为百日维新开端的定国是诏,不但是蔚然兴起的维新运动的产物,也是康有为直接促成的。

康有为在自编《年谱》里说,一八九八年五月下旬,他由于变法活动受到种种攻击,已经决定暂回广东。

一再阻挠变法的奕□适在这时死去,载□决心变法。

康有为立即上书翁同□,“促其亟变法,勿失时”。

翁同□自己也被人弹劾,感到康有为走了以后,没有人从事宣传鼓动,要他留下来办几件事再走,于是康有为起草两篇“请定国是而明赏罚”的疏稿,分别由御史杨深秀、侍读学士徐致靖递上(《戊戌变法》,第四册,第144页。

)。

翁同□把这两个奏折送到载□手里。

几天以后,下了定国是的诏书。

翁同□《日记》上对此简要记载。

(《戊戌变法》,第一册,第523页。

)事情刚刚过去,梁启超曾颇为自豪地对人说:

“新政来源真可谓全出我辈。

……仆等于彼时乃代杨侍御、徐学士各草一折,言当定国是,辨守旧开新之宗旨,不得骑墙模□,遂有二十三日之上谕”(《梁任公年谱长编》,第57-58页。

)。

康有为自己也上了一个《请告天祖誓群臣以变法定国是》折(《戊戌变法》第二册,第206-208页。

《戊戌奏稿》中,此折肯定经过□改。

“采万国之良规,行宪法之公议”,无疑是后来加入的。

但不能因此认为全折是出于伪造。

康有为自编《年谱》里叙述他的各项建议遭到大官僚们一一否定的情形说:

“所云定国是一条,以为诏书两下,国是已定,此条无庸议”。

这说明他是确有“定国是”折的。

黄彰健《戊戌变法史研究》中判定全折为伪。

所举理由,是康自编《年谱》上记载代杨深秀草拟的“定国是”折,曾列举古今中外变法有效的君主四人与现存杨折相合;《奏稿》中此折所举中国古代变法君主人数、人名不同于《年谱》,也不同于杨折。

其实,这个事实只能证明《年谱》所述代拟杨折为真,与《奏稿》此折真伪全然无关,因为《年谱》中所记变法君主人数、人名只是叙述代拟杨折的内容,根本没有涉及他自己上折是怎样讲的。

《年谱》上说同时分拟杨、徐二折,也没有叙述徐折的内容是什么。

从现存徐折中知道,只是“定国是”意思与杨折相同。

文字很不一样。

康折与代拟杨折是两篇不同的文章,彼此文字不同。

不能互相证明孰真孰伪。

)。

载□的下诏定国是,是直接采纳了康有为、梁启超先后起草的三个要求“定国是”奏章的主张,这是明白无误的。

时间比这稍早一点,载□经过奕□转告那拉氏:

“太后若仍不给我事权,我愿退让此位,不甘作亡国之君”。

那拉氏大怒,说“他不愿坐此位,我早已不愿他坐之”。

经奕□极力劝说,那拉氏才表示:

“由他去办,俟办不出模样再说”。

奕□回来复命说:

“太后不禁皇上办事”。

载□从那拉氏要来一点事权,这对于发出定国是诏是不可缺少的。

翁同□从为载□争取权力的角度出发,主张变法,给改良派接近载□做了穿针引线的工作。

从这一点来说,他也算定国是诏的促进者。

不过在他看来载□这时似乎“专讲西学”,而不强调“圣贤义理之学”,未免有点不对头了。

翁同□《日记》里透露了这个意思。

  康有为草拟的三个奏稿,都是强调变法的必要性,理由和论据大同小异。

载□定国是诏同样也是说需要变法,至于变什么,怎样变,也只是简单地提到了须“博采西学”。

这道看来内容空洞的诏书,引起的反响出乎意外地强烈。

改良派欢欣鼓舞,反动派、守旧势力则感到相当惊恐。

这是由于定国是诏虽然没有具体内容,却是一个政治宣言。

它由皇帝来正式宣布,旧的统治制度实在太腐朽、太不得人心了。

必须参照“西学”来一番重大改革,清政权才可望维持下去。

对于洋务派与封建阶级,都是一个重大的打击。

载□在这个问题上的基本采纳了改良派的主张。

  其次是六月二十三日下诏废除八股。

尽管只是改变那种文体,也有一定的意义。

其间经过种种斗争,载□采纳康有为的意见,才实现了。

康有为记载说,六月十六日,他见载□,历数八股祸国殃民。

“上曰:

‘然。

西人皆为有用之学,而吾中国皆为无用之学,故致此。

’对曰:

‘上既知八股之害,废之可乎?

’上曰:

‘可’。

对曰:

‘上既以为可废,请上自下明诏,勿交部议,若交部议,部臣必驳矣。

’上曰:

‘可’”。

但是等到载□要发命令的时候,那拉氏的亲信军机大臣刚毅马上出来阻止了。

他照例“请下部议”,载□不准;刚毅威胁说:

“此事重大,行之数百年,不可遂废,请上细思”;载□愤怒驳斥,刚毅最后仍坚持,“此事重大,愿皇上请懿旨”。

载□不作声了。

后来得到那拉氏默许,终于下达了废八股的诏书。

  又其次,九月二日,上谕宣布,士民上书言事,都察院不需要拆阅,随到随递,不准稽压。

九月十三日,又下令不论官民,一律可以应诏陈言,藩臬道府,均得自行专折具奏,士民上书由本省道府随时上奏。

一八九五年,康有为上清帝第四书就建议载□下诏求言,许天下人到午门递折,永以为例。

后来上的《请大誓臣工,开制度新政局》折里,又提出在午门设待诏所,派卿史为监收,“许天下人上书,皆与传达”。

百日维新中,康有为再次在奏折中请下明诏,令天下人民上书。

载□宣布允许士民上书加上由道府转奏的限制,对康有为的建议也算部分采纳了(《戊戌奏稿》所列“谢赏编书银两”折,后来大加篡改了,不是原来面目。

其中“请明诏特下,令天下人民上书”,符合康有为等人当时的思想和要求,自无疑问。

)。

梁启超当时认为允许士民上书,是什么把中国“从古最塞之国体,一变而为最进之国体”,任意夸张,不着边际。

但在洋务派、封建专制主义统治的中国,人民——主要是早期资产阶级和它的知识分子有权对皇帝讲话,对于促进资产阶级利益,打破洋务派、顽固派控制是有利的。

而且士民上书,难免要议论、以至揭发大官僚们腐败无能,通敌卖国。

那道谕旨一发表,就有人评论说:

“在廷诸大臣,最恶言事者败事。

尝告人曰:

‘自伊犁事、法越事、以至甲午日本事,皆辩言乱政者□事所致。

欲天下无事,杜绝言路,自然安静,而办事者亦可顺手’。

今上广开言路,正与之相反。

不便于诸公之事,此为第一切肤之痛”(《戊戌变法》,第一册,第342页。

)。

反动、守旧大官僚们的切肤之痛,也就是维新运动的生气所在。

  显然载□在变法过程中所处的地位是矛盾的。

这个矛盾地位,来源于清政权的反动性质和维新运动进步性质的矛盾、对立。

载□一面是清政权虽没有实权、但是正式的代表者,一面又是维新运动一定限度的支持者,没有他的参与,就没有百日维新。

代表买办资产阶级的洋务派与封建地主阶级,力求保持现有利益和权力分配的状况,代表资产阶级上层的改良派,要求打破现状,使自己分享一部分政治、经济权利。

因此,在百日维新中,载□发布的一系列命令,既有表现洋务派、顽固派的利益和要求的,也有采纳改良派的建议和要求的。

它们同时罗列在一起,但是各自的倾向明显。

  对于百日维新中,载□执行了什么政策,或他有没有什么政策的问题,当时人有些看法,一直影响到后来的研究。

论述这个问题,其中一些看法,很需要加以剖明。

  一个是康有为、改良派人士的看法。

改良派、首先是康有为他们认为自己的政策、建议基本没有实现。

但其所以不能实现,问题不在于载□,而在于守旧大官僚们的反对。

载□是赞成的,不过他没有权、无可奈何。

前面引的康有为自编《年谱》里,就是这样说的。

  照改良派这个观点,载□只要有了权,清政府就会变成一个日本明治维新那样的政府,载□也会成为他们心目中的维新皇帝。

他们一直是这样希望的。

英国人办的《字林西报》在那拉氏发动政变后假惺惺地说,“维新党在各个部门中都实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工作,直到举世都为之震惊,认为比起这个青年的中国来,就是日本的维新速度也瞠乎其后”。

“年青的光绪皇帝……集合一些年青的改革家在自己身边,并且颁布了一系列的改革命令。

这些命令,像我们在前面所指出,没有一个不切实用,换句话说,都是具有实行的可能性的,如果能彻底实行,无疑地将为中国带来真实的利益”(《戊戌变法》,第三册,第516、518页。

)等等。

这种观点,实际上是认为载□的立脚之地,不是买办阶级、地主阶级和它们进行联合统治的清政权。

仿佛他个人可以离开那个立脚的地盘,孤立地去从事某种改革。

统治阶级的利益要求,与它的代表者掌握的权力是不能分割的。

脱离了前者也就不存在后者。

  中国此时已经深深地陷入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统治秩序,与三十年前日本明治维新的国内外环境、条件全不相同。

帝国主义在华政治、军事、经济势力,已经大到开始实施瓜分中国的地步。

封建经济制度根深蒂固。

军事工业,大部分民用资本主义工业掌握在买办资产阶级、它的政治代表洋务派手里。

在这种情形下,维新变法,只会像已经发生的那样,热热闹闹,空空洞洞。

载□在这场斗争中,即使取得胜利,掌握实权,并且全部采纳改良派的主张,到头来,也不过是改变上层建筑的某些形式,即改变政体,而不能触动政权的反动实质。

政体与国体,即政权的形式与它的阶级实质,往往并不是一回事,甚至毫不相干。

历史上许多事实证明是如此,并且载□的个人主张、见解,也是跟着时间、环境变化的。

例如翁同□长期最为他所亲信、倚赖,他由此得与康有为等改良派接近,翁因此被那拉氏罢逐。

但后来情形全变了。

戊戌变法以后六年,翁同□死。

据说奕□出面,请赐予恤典。

“上盛怒,历数翁误国之罪。

首举甲午主战,次举割青岛。

太后不语,庆王不敢再言,故翁无恤典”(《戊戌变法》,第四册,第361页。

),这等于由他自己把甲午战争、维新运动的案给全部翻掉了。

百日维新中已经做的,和可能做的,都说明维新变法不被推翻,载□也不过是一个洋务派的皇帝。

这是他的阶级地位、环境条件决定的。

载□的行动表明他有爱国心,但是不表明他的爱国心不受其阶级地位、环境条件的严格限制。

  载□推行的政策中,很多是洋务派的主张,又有改良派的主张,反映了他所受的压力沉重,处境困难。

一方面,那拉氏为首的洋务派、顽固派和各种守旧势力坚决拒绝变革;又一方面,中国瓜分危机、各地接连掀起的群众反抗斗争,要求必须进行改革,前一个方面的压力,使他面临被废黜,从皇位上栽下来的现实危险。

后一个方面的压力,使他成为亡国之君,如康有为在《波兰分灭记》里所说的“国亡身辱,妻子不保,备古今寡有之酷毒”的可能。

宫廷的环境条件,决定载□生来是旧统治秩序的维护者,现实的社会危机,宫廷内部权力斗争,又促使他扮演赞成改革现制度的角色。

梁启超撰《光绪圣德记》,称载□为“英断绝代”的圣主,以为尧舜之君不过此,那当然是保皇主义的宣传。

载□在那拉氏的淫威管制下,长期受到压仰,恐惧战栗,奉命唯谨,不敢稍有反抗。

但其智力水平也不属刘禅、晋惠帝一类。

他敢于向那拉氏要求事权;对某些大臣表示:

我向不拘细节,“你们嫌我讲西法,我将要改变西法,汝等其奈我何!

”;翁同□记载,对于变法,“圣意坚定”;礼部堂官六人,一次被全部撤职。

这一些,表明他具有相当的判断力和胆量。

就因为这样,百日维新中,他采取何项政策的选择余地不多,也不是全然不能表现自己的意志。

洋务派的许多主张他采纳了,改良派的主张,有的“下部议”驳回了,有的下明诏宣布执行,正是表现了他的选择、他的政治态度和倾向。

其中有些问题,改良派没有划清与洋务派的界线,载□更不可能对它们加以区别。

这也是使洋务派的主张在那纷纷洋洋的上谕中占着优势的原因。

  再一个,是庞大的官僚集团里面,一批冷眼旁观维新运动的人们的看法。

这批人为数不少。

他们表面置身于事变以外,事实上是大官僚、反动势力的支持者。

他们根本不理会载□与改良派行动的目标、政策,只从宫廷矛盾斗争去看待事变。

一个吹捧张之洞的《劝学篇》为“拯乱之良药”、接近洋务派的官僚叶昌炽,在他的《缘督庐日记钞》里面,记载变法和失败的见闻以后归结说:

“康梁之案,新旧相争,旗汉相争,英俄相争,实则母子相争,追溯履霜之渐,则又出于嫡庶相争。

乱匪降自天,生自妇人,岂不信哉!

”(《戊戌变法》,第一册,第534页。

)顽固反对变法的胡思敬评述说:

光绪“十八年至三十四年,为母子夫妇不和时代”。

“自古国家之败,多起于伦理;家齐而后国治,不诚信哉”。

(《国闻备乘》卷一。

)在这些官僚看来,事变全部是一场宫廷纠葛,嫡庶矛盾,夫妻不和,母子相争。

载□对维新运动的态度,变法与反变法斗争,从而也是母子不和、嫡庶相争所决定的。

这些人目的只在做官、升官,两只眼睛必须紧紧盯住宫廷和上层权势的消长,认清行情。

不然的话,就有可能断送一辈子的前程。

在他们的眼睛里,宫廷矛盾、变法与反变法斗争的位置完全是颠倒的。

什么亡国亡种,什么救亡图存,全不在他们注意之中。

  宫廷内部纠纷、家族间的权位争夺和斗争,情形很不一样。

单纯的宫廷政变、废立事件,只涉及极少数人的利害。

它们虽然也流血杀人和记录在史册上,总是很快就被人忘记了。

此类事例多不胜数。

载□与那拉氏间的斗争,也发生在宫廷内部,也有所谓废立问题。

但它是和变法维新与反对变法维新这个范围大得多意义深刻得多的矛盾、斗争联系在一起的。

它与单纯的宫廷内部纠纷不大一样。

梁启超记载说:

“自四月初十以后(按:

指恭亲王奕□死以后),皇上日与翁同□谋改革之事,西后日与荣禄谋废立之事”。

又说:

“政变之总原因有二大端:

其一,由西后与皇上积不相能,久蓄废立之志也;其二,由顽固大臣痛恨改革也”(《戊戌变法》,第一册,第260、268页。

)。

这合乎事实。

载□要从那拉氏手中夺过实权,就必须改革某些旧制度,实行变法,排除反对自己的旧势力。

对他说来,夺取权力是真实的,变法维新也是真实的。

那拉氏要照旧掌握全部权力,必须反对“变乱祖宗成法”,使现存统治力量的平衡不被打乱。

继续保护自己举足轻重的地位。

对她来说,掌握全部权力、重新“垂帘听政”是真实的,反对变法也是真实的。

问题不在于双方对应否变法的态度有无虚假,而在于宫廷内部矛盾同变法与反变法斗争,到底哪个处于决定性的位置上。

  一个地位足以深知宫廷内情、立言谨慎的《清廷戊戌朝变记》的作者,对这个问题是这样回答的:

“不遇两宫之深嫌、固无此变;即遇两宫有嫌,而无荣相之媒蘖,以取悦于太后,亦无此变;即有荣相之媒蘖,而不遇皇上之积仇、康有为之触怒,或迫于大义,或怀念旧恩,亦可无此变;奈何群相□难,萃于一时。

……今日者势成骑虎,社稷有倾覆之祸,皇上有倒悬之危,所倾社稷,危皇上者,不得不归咎于康有为也”(《戊戌变法》,第一册,第354页。

)。

他的意思是宫廷内部实存在种种仇怨,但它们是可以消释和压制下去的。

不想闯进来一个康有为,引起了那些仇怨的暴发而不可收拾。

这里只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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