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记本电脑管理办法笔记本电脑管理办法1总则1.1为规范企业笔记本电脑配备的层级,避免配备的随意性,明确审批流程、权限,加强管理,体现激励的机制,特制定本办法。1.2本办法适用于杭州杭挂机电有限公司及各公司(事业部)。2术语2.1笔记本电脑是指:体积小、重量轻,满足移动办公需要的便携式个人电脑。3配备原则3.1总部及各公司(事业部)经理级以上人员因业务需要,经相关领导批准,可申请配备笔记本电脑。3.2笔记本电脑的配备以个人自行购买、公司补贴为原则。3.3对企业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因业务需要需配备笔记本电脑的,经总裁特批后,可享受经理级人员补贴。3.4配备笔记本电脑的人员,公司不再配备台式电脑。3.5
2、笔记本电脑使用满5年的可重新申请笔记本电脑,原笔记本电脑归个人所有。 4补贴管理4.1补贴标准级 别补贴金额(元)董事长、总裁8000副总裁6000总监级4000经理级25004.2补贴费用标准的评定以申请人当时所确定的级别为标准,其后个人级别发生变化已享受的补贴费用不再调整。4.3笔记本电脑自购买之日起使用未满5年,使用人离职的,需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到财务部补交所享受的补贴费用,补交后,笔记本电脑归个人所有,补交公式为:需补交的金额=补贴金额-(补贴金额/1500)*购买天数4.4补贴费用由各公司自行承担。5审批和报销5.1审批流程5.2审批权限:按各公司财务费用开支审批权限审批。5.3笔记本电脑购买时发票必须开具申请人所在公司名称,交所在公司财务部门报销。5.4费用报销时,必须附相关审批单,财务部门按审批后补贴金额报销。6管理6.1笔记本电脑总裁办信息中心代为购买,笔记本电脑的品牌、型号、配置由申请人自行指定。6.2 笔记本电脑发生故障的,可由总裁办协助维修,在质保期外产生的费用,由使用人自行承担。6.3笔记本电脑归个人保管,如发生损毁、丢失等情况的,由个人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