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级非遗项目代表传承人申请书空白表格附件2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表项目类别: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人姓名: 所在单位/主要开展传承活动地区: 县(区、镇): 肥西县文广新局制二一八年 月 注意事项及填表说明一、注意事项(一)封面中“项目类别”及“项目编号及名称”按已公布的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类别、编号及名称正确填写。项目类别分别为: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二)表格除签字外,一律用电脑填写,内容应准确、完整、真实,不得弄虚作假。签字、盖章不得复印、打印。二、填表说明(一)“姓名”及“出
2、生年月”均与身份证信息保持一致。(二)“荣誉称号”栏目中,填写传承人曾获得的荣誉称号,如“中国工艺大师”等,如没有,可不填。如有,推荐表后须附复印件。(三)“个人简历”栏目中,简要填写传承人的生活、工作及与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学艺及实践经历情况学习情况(500字以内)。(四)“传承谱系及授徒传艺情况”中,以文本形式填写包括申请人在内的至少三代传承脉络。建议格式为第一代:张三、李四;第二代:张小三(师傅张三)李小四(师傅李四);第三代:以此类推,填写至申报人本人及现有弟子。(五)“技艺特点”栏目中,应填写传承人在该项目领域里独特的技艺表现形式等。(六)“个人成就”栏目中,应填写传承人所获得的
3、奖励、表彰及成果。如有,推荐表后须附证明材料复印件。(七)在“县级专家评审委员会评议意见”栏目中应填写专家评审意见;在“县级专家评审委员会名单”栏目中应填写县级专家“姓名”、“性别”、“年龄”、“专业”、“职称”等个人信息。(八)在 “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栏目中,须明确表示“同意推荐”并加盖公章。姓 名性 别2寸彩照出生年月民 族文化程度职 业职务职称荣誉称号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 邮编从艺起始年认定为县级代表性传承人时间(具体到年月)个人简历传承谱系及授徒传艺情况技艺特点个人成就参与社会公益性活动情况(展演、宣传、讲座等)持有该项目的相关实物、资料情况照片一(反映申
4、请人或被推荐人技艺特点的10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剧目或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著作权人姓名: 手机: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照片说明(100字以内):照片二(贴照片处)著作权人姓名: 手机: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照片说明(100字以内):照片三(贴照片处)著作权人姓名: 手机: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照片说明(100字以内):照片四(贴照片处)著作权人姓名: 手机: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照片说明(100字以内):申请人或被推荐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应复印正反两面并粘贴)(贴身份证复印件处)本人申请及授权书本人申请(同意推荐)作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积极履行传承义务,并同意县文广新局无偿使用申报材料进行宣传、推广。签字(盖章) 年 月 日县级专家评审委员会评议意见专家组组长(签字)年 月 日县级专家评审委员会名单姓名性 别年龄专业职称单位联系电话签字县级文化主管部门意见(盖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