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21 ,大小:24.87KB ,
资源ID:9077237      下载积分:3 金币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bdocx.com/down/9077237.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南川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50号.docx)为本站会员(b****7)主动上传,冰豆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豆网(发送邮件至service@bdocx.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南川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50号.docx

1、南川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50号南川府发201150号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南川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现将重庆市南川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重庆市南川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转变支持经济发展方式,促进我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结合我区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工业、农业、旅游、商贸流通、文化艺术和科学技术产业。第二章 支持范围第三条 区财政每年安排1,200万元产业发展资金,用于奖励注册地在南川区的

2、工业、农业、旅游业、商贸流通业、文化艺术业和科学技术产业方面有突出贡献和良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区财政在财力许可情况下,逐年增加产业发展资金。(一)工业发展项目类对企业达标增产、品牌创造、企业上市和节能降耗等方面给予奖励。(二)农业项目类对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品牌建设等方面给予奖励。(三)旅游项目类对旅游A级景区创建、旅游控制能力建设、旅行社发展和特色旅游商品业等方面给予奖励。(四)商贸项目类对市场商场(超市)建设、特色商业街示范社区、培育和引进商贸品牌、现代物流业和外经外贸等方面给予奖励。(五)文化艺术类对文化艺术类投资、文学文艺品牌打造、非

3、物质文化遗产等方面给予奖励。(六)科技项目类对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科技成果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奖励。第四条 产业发展资金在项目类别之间可以调剂使用。第三章 申报与审批第五条 产业发展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支持。第六条 同一产业项目只能申报一次产业发展资金扶持。第七条 产业发展资金实行“项目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初审、媒体公示、政府审批”的管理模式。部门初审实行会审制。第八条 申报产业发展资金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产业发展资金申请文件;(二)项目实施情况报告;(三)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地税、国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四)项目单位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五)纳税情况证明;(六)获得奖

4、励或认证的相关文件;(七)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第九条 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采取次年申报的方式,申报时间为每年2月28日前。第十条 项目主管部门于每年3月初会同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及相关区级部门提出初审意见,由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和区监察局联合对初审合格的项目及单位“以奖代补”产业发展资金方案进行媒体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牵头公示部门将公示结果形成书面材料,报区政府审批。产业发展资金审批工作于每年3月底完成。第四章 资金拨付第十一条 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必须严格按奖励内容、对象和标准,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资金的使用方向和效益。第十二条 区政府批准后的产业发展资金由区财政局按照集中支付方式进

5、行支付。第十三条 项目单位收到区财政拨付的产业发展资金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做好财务和会计处理。第五章 监督与管理第十四条 区财政局及相关区级部门要严格执行产业发展资金的申报、集中会审程序和公示制度。区财政局是产业发展资金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审核申报项目和资金年度使用计划,监督检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办理资金拨款。区发改委、区财政局负责会同区级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的审核和管理。区经信委、区农委、区旅游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新局和区科委为产业项目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受理工业、农业、旅游业、商贸流通业、文化艺术业和科学技术

6、业项目的申报及相关项目的初审管理,会同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对申报项目进行会审。区质监局、区工商局根据奖励办法负责对优质产品、品牌(商标)创造的审核认定。第十五条 区财政局、区工商局负责对享受微型企业补助情况进行审核。第十六条 资金使用单位负责对获得的奖励资金进行财务和会计核算,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第十七条 审计、监察部门负责对资金申报、部门会审、媒体公示等进行全过程监督,对发现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六章 附则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南川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南川府发200946号)停止

7、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区财政局负责解释。附:重庆市南川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项目及奖励标准主题词:财政 产业 资金 管理 通知 抄送:区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武部。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6月29日印发附:重庆市南川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项目及奖励标准(工业发展项目类)类别项目奖励标准奖励额度认定机构备注企业发展达标增产奖励新入选的规模以上企业5万元区经信委、区统计局规模企业是指年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产值2,000万元-1亿元(含)每超目标50%,奖励5万元对区内进入区统计网的规模企业,以区经信委下达的工业总产值目标任务为基数,对完成基数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行

8、奖励。产值1亿元-5亿元(含)每超目标30%,奖励8万元产值5亿元以上每超目标20%,奖励10万元品牌创造奖励新获得国家驰名商标、中国名牌20万元中国驰名商标由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中国名牌由国家质监总局认定同一企业获得同一级别的奖励,给予一次奖励,不重复计奖;延续认定的,不予计奖。新获得国家免检产品、国家出口免检产品20万元国家免检产品由国家质监总局认定新获得市著名商标、名牌、知名字号和出口知名品牌5万元市著名商标、名牌、知名字号、知名品牌由市工商局认定新获得农产品商标注册的企业每个商标奖励0.2万元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项目主管部门中共重庆市南川区委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特色农业推

9、进城乡统筹的意见(南川委发201019号)企业上市奖励成功上市的企业100万元节能降耗节能奖励年节能量在3,000吨(含)标准煤以上每增1吨奖励100元区经信委重庆市南川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项目及奖励标准(农业项目类)类别项目奖励标准奖励额度认定机构备注产业基地建设竹笋新发展连片在1,000亩以上(含)种子款的50%,最高不超过10万元区农委中共重庆市南川区委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特色农业推进城乡统筹的意见(南川委发201019号)蔬菜新发展连片在1,000亩以上(含)种子款的50%,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中药材新发展连片在1,000亩以上(含)种子款的50%,最高不超过10万元茶叶新发

10、展连片在1,000亩以上(含)种子款的50%,最高不超过20万元水果新发展连片在1,000亩以上(含)种子款的50%,最高不超过10万元蚕桑年养蚕3张以上(含)种子款的50%,最高不超过5万元水产新发展100亩以上(含)的稻鳅养殖基地种子款的50%,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中蜂新发展20群以上(含)的养殖户每群10元-20元区农委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蜂业发展的意见(南川府发200770号),20群-50群(含)每群补贴10元,50群以上每群补贴20元。生猪新增年出栏300头(含)以上商品猪场每户5万元区农委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畜牧产业发展的意见(南川府发200760号)南川鸡(种鸡

11、)新增年出栏300只(含)以上每户2万元区农委南江黄羊(种羊)年存栏100只(含)以上养殖大户每户2万元区农委经畜牧部门鉴定合格的种羊给予奖励主体培育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贷款贴息贷款金额的1%,最高不超过20万元区农委享受了市级以上贴息资金的,不重复补贴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新评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3万元区农委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南川府办发201118号)品牌建设“三品”新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企业0.5万元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农委以省部级权威机构颁发的证书为准。新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企业2万元新获得有机食品认证的企业2万元“一标”

12、新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企业10万元重庆市南川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项目及奖励标准(商贸项目类)类别项目奖励标准奖励额度认定机构备注市场、商场(超市)建设 新引进符合规划、业态要求的新建或扩(改)建商贸服务业项目(房地产除外)按实际投资3000万元(含)以上(不包括土地成本)30万元-50万元行业主管部门实际投资3000-5000万元(含)奖励30万元,5000万元以上奖励50万元(区里单独给予优惠政策的除外)。经营场地采取租赁形式经营面积3000平方米(含)以上50元/平方米,最高不超过20万元区里单独给予优惠政策的除外在乡镇新建超市、百货店、餐饮店经营面积500平方米(含)以上5万元经营面积

13、500-800平方米(含)奖励5万元,经营面积8001000平方米(含)奖励7万元,经营面积1000-2000平方米(含)奖励10万元, 经营面积2000-3000平方米(含)奖励15万元,3000平方米以上奖励20万元。特色商业街、示范社区特色商业街(区)、美食街新评定为国家级、重庆市级、区级特色商业街(区)、美食街5万元-40万元行业主管部门依据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商贸业的意见(南川府发201124号)。对新评定为国家级、重庆市级特色商业街(区)、美食街的,奖励所在乡镇(街道)40 万元、20万元,经评审达到区级商业特色街(区)标准的,一次性奖励所在乡镇(街道)5万元。商业

14、示范社区新评定为重庆市级商业示范社区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新入驻半溪河沿岸(南门桥-官堰桥)的特色商业在半溪河沿岸(南大桥官堰桥)新开办的茶吧、酒吧、咖啡屋(经营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投资规模达到50万元以上,不含购买房产成本和租金),中华老字号、重庆老字号、特色餐饮店(经营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投资规模达到30万元以上,不含购买房产成本和租金)1万元-3万元区商务局茶吧、酒吧、咖啡屋:经营面积达到200300平方米(含)、300400平方米(含)、400平方米以上、投资规模分别达到50万元、70万元、90万元以上(不含购买房产成本和租金),分别奖励1万元、2万元、3万元。特色餐饮店:经

15、营面积达到100200平方米(含)、2003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以上,投资规模分别达到30万元、50万元、70万元以上(不含购买房产成本和租金),分别奖励1万元、2万元、3万元。已享受微型企业补助的,不再享受。重庆市南川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项目及奖励标准(商贸项目类)类别项目奖励标准奖励额度认定机构备注培育和引进商贸品牌引进世界前500强、全国前100强、重庆市内前20强商贸企业、餐饮企业经营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10万元-40万元权威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发展现代商贸业的意见(南川府发201124号。引进世界前500强、全国前100强、重庆市内前20强商贸企业、

16、餐饮企业经营面积1000-2000平方米(含)分别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经营面积2000-3000平方米(含)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5万元,经营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分别奖励40万元、30万元、20万元。连锁企业新增总部注册在南川的连锁企业30万元行业主管部门总部注册在南川的连锁企业新增加单体经营面积500平方米以上5万元-10万元区商务局经营面积500800平方米(含)奖励5万元,经营面积8001000平方米(含)奖励8万元,经营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奖励10万元。经营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40万元培育本地商贸企业、餐饮企业做大做强、上档升级被评为国家三星级钻级酒家酒店的

17、,按照不同等级给予奖励1万元-8万元权威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餐饮业发展的意见(南川府发201074号。评定为国家三钻奖励3万元、四钻奖励5万元、五钻奖励8万元,升级补差。被评为区级星级餐饮企业的,按照不同等级给予奖励0.5万元-1万元区商务局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餐饮业发展的意见(南川府发201074号。评定为区级二星级餐饮企业奖励0.5万元、三星级奖励1万元,升级补差。外经外贸新增加进出口总额在上年基础上新增1美元0.03元,最高不超过60万元区商务局、区统计局奖励外贸企业新增加外贸企业实现进出口业绩1美元0.03元,最高不超过60万元融资担保费实施南川区内项

18、目产生的融资担保费实际融资担保费的50%,最高不超过20万元区商务局、区财政局信用保险费南川区内项目投保出口信用保险费实际信用保险费的10%,最高不超过10万元现代物流业发展第三方、第四方物流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 30万元-50万元区商务局固定资产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奖励3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在4000万元以上奖励50万元。重庆市南川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项目及奖励标准(文化产业项目类)类别项目奖励标准奖励额度认定机构备注文化艺术类投资新办文化创意企业新投资项目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不包括土地成本),投入使用并产生效益。实际投入的3,最高不超过50万元区发改委、区文广新局文学文艺

19、品牌打造能够得到相关机构出版、播出或获奖,且在一定范围内有影响文学艺术作品(含歌舞)在市级以上获奖的2万元区文广新局 南川籍作者出版的文学作品或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且作品字数10000字以上5万元外地籍作家创作南川本地题材的,且作品字数10000字以上,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5万元非物质文化遗产新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收入目录的30万元重庆市南川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项目及奖励标准(旅游项目类)类别项目奖励标准奖励额度认定机构备注旅游发展重点用于国家A级景区创建新达到A级旅游景区5万元-50万元区旅游局成功创建为5A、4A、3A级旅游景区,分别奖励50万元、10万元、5万元。旅游商品新办具有特色旅游商

20、品产业、经营市场投资规模在2000万元(含)以上10万元区旅游局旅行社发展国际国内旅行社新办国内旅行社且合法经营满一年以上5万元区旅游局新办国际旅行社且合法经营满一年以上20万元旅游控制能力建设星级农家乐新创建三星级以上农家乐0.5万元-5万元区旅游局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餐饮业发展的意见(南川府发201074号),成功创建5星、4星、3星级农家乐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已享受微型企业补助的,补差奖励)。品牌经济型商务酒店新开业规模在80标间(景区60标间)以上10万元重庆市南川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项目及奖励标准(科技项目类)类别项目奖励标准奖励额度认定机构备注科技创新企业创新投入

21、补助新认定的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之日起5年内,实际投入研究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1.5%以上实际投入额的20%,最高不超过20万元区科委、区经信委、区统计局高新技术企业或产品奖励新认定的市级高新技术企业或产品10万元市科委科研机构奖励新获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企业50万元区科委、区经信委、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万元市科委知识产权新认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30万元市知识产权局新认定的市级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单位10万元专利资助新申请国内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0.3万元区科委、区知识产权保护局、区财政局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

22、南川区专利资助奖励暂行办法(南川府办发2010130号)新申请国内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0.2万元新申请国内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0.1万元专利奖励新获得国内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专利权人0.1万元新获得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专利权人0.2万元新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专利权人1万元科技成果应用技术成果类区级科技进步奖1万元-3万元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委员会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南川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南川府办发2009186号):区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3万元,二等奖2万元,三等奖1万元;区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一等奖0.5万元,二等奖0.3万元,三等奖0.1万元。软科学成果类区级科技进步二等奖0.1万元-0.5万元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市级科技专家大院20万元市科委市级生产力促进中心50万元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50万元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