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南省多源地理空间数据融合规范湖南省多源地理空间数据融合规范(修订稿)修订记录序号时间修改内容备注12017年9月(1) 增加引言,说明规范编制的背景、目的、数据源及适用性(2) 修订术语10(3) 成果要求增加分幅和元数据内容,增加附表3,修订数学基础,(4) 融合基本原则对成果的特点及精度的度量进行补充22017年9月(1) 修改规范名称、引言(2) 增加了相关规范引用(3) 进一步明确了融合数据比例比例尺约定(4) 对附表内容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修订32017年10月(1) 修改图1,增加6.1节预处理(2) 修改6.7,增加属性记录处理(3) 其他文字修改42017年11月(1)修改6.
2、7节补充属性处理要求(2)增加6.1节补充不同比例尺数据融合要求(3)其他文字修订引 言2017年1月,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1号湖南省地理空间数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省人民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了地理空间数据汇集整理和共享使用的内容以及参与各方的职责分工。为进一步规范多源地理空间数据的集成与融合,特编制本标准。本标准的起草工作在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全省地理空间数据多源、异构、不一致性的现状及特点。本标准的实施将规范全省地理空间数据的集成与融合,明确多源地理空间数据数据融合的基本流程与技术要求,有助于形成统一权威的
3、基础地理空间数据,为地理空间数据的交换与共享提供基础。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湖南省地理空间矢量数据融合的内容、规则与技术流程等相关要求。本规范适用于湖南省1:500、1:1000、1:2000、1:5000、1:10,000地理空间矢量数据融合。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3923-2006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14911-2008 测绘基本术语GB/T 16820-2009 地图学术语GB/T 17694-2009 地理信
4、息术语GB/T 33462-2016 基础地理信息1:10000地形要素数据规范GB/T 7408-2005 数据元和交换格式 信息交换 日期和时间表示法GB/T 17798-2007 地理空间数据交换格式GB/T 13989-2012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GB/T 20258.1-2007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 第1部分:1:500 1:1000 1:2000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GB/T 20258.2-2006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 第2部分:1:5000 1:10000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GB/T 20257.1-2007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示 第1部分:1:
5、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示GB/T 20257.2-2006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示第2部分:1:5000 1:10000地形图图示GB/T 17941-2008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GB/T 17278-2009 数字地形图产品基本要求GB/T 24356-2009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CH/T 9006-2010 1:5000 1:1000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更新规范GDPJ 03-2013 地理国情普查数据规定与采集要求CH/Z 9010-2011 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地理实体与地名地址数据规范3术语3.1地理要素(geographic feature)表示地球上
6、地点相关的现实世界现象,一般分自然地理要素和人文地理要素。GB/T 17694-2009,附录B.2073.2几何数据(geometry data)表示地理实体的位置、形态、大小和分布特征以及几何类型的数据。GB/T 14911-2008,测绘总类2.663.3矢量数据(vector data)以坐标或有序坐标串表示的空间点、线、面等图形数据及与其相联系的有关属性数据的总称。GB/T 16820-2009,计算机地图制图5.133.4属性数据(attribute data)描述地理实体质量与数量特征的数据。GB/T 16820-2009,计算机地图制图5.163.5空间关系(spatial r
7、elationship)描述地理实体的几何位置与属性之间的关系,几何位置关系主要包括拓扑关系、方向关系、距离关系与联通性,属性关系主要包括地理实体见属性相似度。3.6多源空间数据(multi-source spatial data)针对同一区域,在不同时间,利用不同的获取手段得到的不同专业领域的地理空间数据。3.7位置精度(positional accuracy)空间点位的坐标值与其真实坐标值的符合程度。GB/T 16820-2009,计算机地图制图5.423.8空间数据匹配(spatial data matching)通过对地理要素的几何位置、属性、空间关系进行相似性度量,识别和建立多源地理
8、空间数据集中的同名实体间的连接关系。3.9空间不一致性(spatial inconsistency)多源空间矢量数据在几何位置、属性特征和空间关系等特征上的差异性表达。3.10空间数据转换(spatial data transfer)将空间数据从一种表示形式转变为另一种表示形式,而不改变数据所负载的信息的过程。GB/T 16820-2009,计算机地图制图5.333.11空间数据融合(spatial data fusion) 采用空间数据转换等方法,实现不同数据源的数据模型、数据库模式的分类分级统一和数据库实例的几何、属性融合,使位置精度改进与属性信息丰富。4 融合数据要求4.1 数学基础4.
9、1.1 平面基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4.1.2 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高程系统为正常高,单位为米。4.1.3 地图投影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坐标单位为米(至少保留三位小数)。4.2数据格式融合数据格式采用.SHP、.GDB、.MDB等格式。4.3 分幅与编号对于标准分幅,分幅与编号应按GB/T 13989-2012规定执行。对于非标准分幅,按行政区域、自然区域及其他区域进行分幅。4.4数据分层包含但不限于附录1中所包含内容。4.5属性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附录2中所包含内容。4.6 融合数据成果融合数据成果由矢量数据和元数据构成:a) 矢量数据存储9大类基础地理信息要素的空间坐标、属
10、性信息和相互关系,按照国家基本比例尺1:500,1:1000,1:2000,1:5000,1:10000要求分别建库存储;b) 元数据记录关于矢量数据的描述信息,详见附录3。5 数据融合总则5.1 数据源本规范限定数据融合的数据源主要包括湖南省地理空间数据管理办法规定的湖南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共享目录中所有涵盖于9大类基础地理要素的矢量数据。5.2 基本原则数据融合基本原则:a) 相同比例尺矢量数据融合,不同比例尺、不同精度空间几何数据不宜融合;b) 融合的数据几何表达精度不一致时,以精度高的数据为准;c) 融合的数据现势性不一致时,以现势性高的数据为准。包括几何和属性的现势性。f) 融合后数据
11、成果保持时空继承性、连续性;g) 融合后成果数据的空间关系正确、逻辑一致性。6 数据融合技术流程与要求地理空间数据融合技术流程见图1。图1 地理空间数据融合技术流程6.1数据预处理将待融合的矢量数据按照9大基础地理要素进行分门别类整理,按照GB/T 13923-2006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进行大、中、小类要素划分,按相同比例尺或对应几何精度选择待融合的矢量要素。6.2数学基础统一依据精度高的数据对精度低的数据进行几何校正、空间匹配、坐标转换,统一坐标系基准。6.3数据分类与分层融合数据中地理要素实体分为9个大类,48个中类及295个小类(见附表1),小类下可根据具体融合数据需求细分子类
12、。大类和中类不得进行重新定义和扩充,小类和子类不可重新定义,但是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扩充。分类代码依据GB/T 13923-2006所规定的要素编码体系,分类代码采用6位十进制数字码,分别按数字顺序排列的大类、种类、小类和子类码,具体代码结构如下:图2 要素编码结构融合后数据包含47个数据层,分层命名采用四个字符,前三个字符为数据内容缩写,最后一个字符代表几何类型(A:面;L: 线; P: 点)(见附表1)。对待融合地理空间数据的要素分类编码、数据分层进行分析:a) 对于要素分类描述一致的情况,可按附表1进行统一分类编码;b) 对于要素分类描述不一致的情况,可对附表1进行分类编码扩充。6.4属
13、性统一属性统一包括属性项合并、属性项增补、属性项删除。6.4.1属性项合并以附表2中属性编码结构为基准,对描述一致的属性项进行合并。6.4.2属性项增补保留融合数据中专有属性项,重新定义新增的属性项。6.4.3属性项删除对不需要或记录误差较大的属性项进行删除。6.5要素匹配关系建立建立待融合数据源之间的要素匹配关系,分为1:0或0:1、1:1、1:M(一对多)或M:1(多对一)、M:N(多对多)四种基本匹配类型,见附图1。6.6基础要素融合处理基础要素融合流程见图3:图3 基础要素融合流程6.6.1确定要素优先级先进行控制性要素融合,再进行其它要素融合。按照境界、水系、交通、其他要素的优先次序
14、进行要素融合操作。6.6.2选择要素融合基准数据在符合GB/T 17941-2008与GB/T 17278-2009规定的平面位置与高程精度要求的前提下,选择现势性强的数据为融合基准数据,其他待融合数据中的要素与基准数据进行匹配:a) 若匹配类型为1:0/0:1时,根据现势性、精度的优先次序,删除现势性低、精度低实体(1:0类型)或增补现势性强、精度高实体(0:1类型);b) 若匹配类型为1:M/N:1,M:N时,根据现势性、精度的优先次序,保留现势性强、精度高的实体;c) 若匹配类型为1:1时,根据现势性、精度的优先次序,保留现势性强、精度高的实体;d) 测量控制点按照选取指标和表示内容全部
15、表示,不进行取舍。6.6.3空间不一致性处理要素融合中产生的空间不一致处理应满足下列要求:a) 境界与政区:保证各级境界线拓扑关系的正确性,境界与政区应保持完全一致;b) 水系:应保持水系信息的完整性,不得出现河流在桥梁处断开、线状河流与面状河流不相接的情况;c)交通:应保证交通路网数据拓扑关系正确。以线表示的桥梁、隧道、车渡等交通要素应在交通路网中表达,且不能断开;若桥梁、隧道、车渡与连接交通路网不一致时,按照等级不同取高等级、等级相同取编号小的原则进行选取;d) 居民地及设施:应保证居民地轮廓、分布特征与连通性。街区外轮廓凹凸部分小于图上1mm的可综合表示,街区内部间距小于1.5mm实体可
16、综合表示。e) 管线:应保持等级管线数据的连续性与拓扑一致性;f) 地貌:除非遇到陡崖、断裂带等地物,等高线应连续不间断;g) 植被与土质:应保持主要植被与土质覆盖的连续性、完整性;h) 地名:地名定位点应表示在实体定位点上,乡镇及以上行政区域的地名定位点应表示在政府驻地位置。6.6.4空间关系维护不同要素实体的空间关系出现不一致时,应固定优先级别高的要素,对其他要素执行移动、化简、分割、合并等操作。优先级别没有差异的要素,应固定位置精度高的实体,对次要实体执行移动、化简、分割、合并等操作。6.6.5属性更新对成果数据的属性表记录进行更新。增加记录、删除或合并冗余记录、更新现势性强或更准确的记录。6.7融合数据质量检查数据成果质量应遵循以下原则:a) 数学基础正确:平面位置与高程精度需符合GB/T 17278-2009要求;b) 规范性:属性表的字段名、长度正确与内容填写规范,属性精度应符合GB/T 17941-2008要求;c) 完整性:各类地物要素完整、要素分层正确、数据层内部文件完整、各种名称注记正确完整;d) 逻辑一致性:要素类型定义、数据层与数据集定义、数据文件存储组织、数据文件格式、数据文件完整、数据文件命名等符合要求;e) 空间关系正确性:检查同类要素实体以及不同类要素实体间空间关系是否正确、检查是否存在悬挂点、连续地物是否连续、闭合要素是否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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