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1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前 言 通过对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确保交付的工程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程序,本程序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质安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修订人:余海涛 本标准审核人:熊海霞 本标准批准人:蒋继鑫1 目的 对产品的监视和测量进行有效的控制,防止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产品进入下一道工序或交付业主使用。 2 范围 适用于施工过程中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含隐蔽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试验及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的验收。 3 职责 3.1 总工负责对过程、工程竣工的检验和试验工作的检查和监督的管理工作。 3.2 质安部负责对施工过程的巡检
2、及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的复检。 3.3 试验室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各种砼、砂浆试块的强度检验、钢材及其焊接检验等,指导项目试验等工作。 3.4 工程部配合对过程和单位工程的最终检验和试验工作。 3.5 项目经理部负责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的检验和试验的实施工作。 a) 班组长负责检验批、分项工程施工过程及完成后的自检; b) 专业工长负责检验批、分项工程施工过程及完成后的复检,并自评等级; c) 项目质检员负责检验批、分项工程施工过程及完成的专检,并核定等级; d)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的评定,项目部质检员进行核定(
3、其中地基与基础分部、主体分部除外); e) 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单位工程质量的自评。 4 工作程序 4.1 过程检验和试验 4.1.1 检验批 4.1.1.1 操作班班组长负责检验批施工过程及完成后的自检,一般项目自检合格报专业工长,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由专业工长复检后评定等级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组织质检员进行该检验批专检(主控项目、一般项目),并评定质量等级。合格后报送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由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4.1.1.2 检验批过程中的所有试件,由施工工长同试计员,并会同监理(业主)进行见证取样或见证检验,试计员负责编制现场试件成型
4、及检验记录表。 4.1.2 分项工程 在对各分项中的检验批质量检验评定均合格的基础上,由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评定质量等级并报送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由其组织验收,核定该分项质量等级。 4.1.3 分部(子分部)工程检验 4.1.3.1 一般分部(子分部)工程 建筑屋面、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等分部(子分部)工程在对各分部(子分部)中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均合格的基础上,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各专业工长、专职质检员、内业员,整理检查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达到基本符合要求,并评定等级。报送总监理工程师(建设项目专业负责人),由其
5、组织验收。4.1.3.2 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按本程序4.1.3.1要求进行检验,评定合格后,由公司质安部、工程部核定后,报请总监理工程师(建设项目专业负责人),由其组织验收。签字同意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4.1.4 工程项目安全和使用功能 建筑、电气、水卫等的安全和功能试验由项目相关专业负责人(工长)请监理 (业主)参加进行测试,并做好检验和试验记录和签证工作,符合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 4.1.5 公司质安部、工程部对施工过程巡检,对检验出现的不合格,填写华远建设整改通知单,项目质检员负责监督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项目质检员填写华远建设问题反馈
6、报告,报公司填单部门复查。 4.1.6 检验和试验发现不符合,按不符合控制程序处理。 4.1.7 检验合格后,应按规定做好产品防护,方可转入下一道工序。 4.1.8 例外放行的控制 如因施工需要而来不及完成检验和试验或检验、试验报告未收到和确认而需例外放行时,由专业工长提出书面报告说明放行原因(有可靠追回的程序),报告需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并作出标识(必要时)和记录,才允许例外放行(隐蔽工程除外)。 4.2 最终检验和试验 4.2.1 检验内容: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并填写相应表格
7、。 4.2.2 项目经理部组织单位工程预检合格后,报公司总工组织工程部、质安部复检。复检合格后,项目部自评单位工程质量等级,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送监理单位评定,优良工程由协会评定。 4.3 检验记录 4.3.1 基础分部、主体分部工程质量记录应由公司工程部、质安部盖章, 签字。有让步接收的质量记录应有授权人签字。 4.3.2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由质安部审核。 4.3.3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由公司工程部审核。 4.3.4 所有质量记录的管理按质量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5 相关/引用文件
8、 5.1 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5.2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5.3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5.4 厦建监安字1998050号厦门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5.5 厦建监字2000057号 关于印发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5.6 厦建质监字2001030号关于试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配套用表的通知 5.7 不符合控制程序 5.8 记录控制程序 6 记录/附录 6.1 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各种记录 6.2 厦建质监字2001030号关于试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配套用表的通知 6.3 闽建综
9、199749号 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单位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统一规定中各种记录 6.4 建监字1994第392号 建筑安装工程初装饰项目清单(附件一) 6.5 厦建监安2000050号 厦门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附表1,附表2) 6.6 厦建监安200057号 厦门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附件一:厦门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附件三:厦门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 (附件四:厦门市建设工程验收备案证明书) 6.7 现场试件(焊接件/砼/砂浆等)成型及检验记录表 6.8 华远建设整改通知单(二联单) 6.9 华远建设问题整改反馈报告(二联单) 6.10 单位工程
10、竣工验收预检及整改记录 6.11 华远建设奖罚通知单(三联单) 华远建设整改通知单 HY/QR-ZA-001 工程于 月 日经检查存在以下问题,逐条整改经复检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并填写反馈报告。 第一联:留存第 页共 页华远建设问题整改反馈报告HY/QR-ZA-002工程名称 日期 主 送 抄送 根据 年 月 日整改通知单,整改情况如下: 单位工程负责人:填写人: 复检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华远建设奖罚通知单 HY/QR-ZA-003工程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受罚单位(人员) 抄送 奖(罚)款原因: 第一联留存 奖(罚)款金额 千 百 拾 元 ¥: 受奖(罚)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奖(罚)单签发 部门(人员) 年 月 日 审批:华远建设奖罚通知单 HY/QR-ZA-003工程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受罚单位(人员) 抄送 奖(罚)款原因: 第二联受罚单位人员 奖(罚)款金额 千 百 拾 元 ¥: 受奖(罚)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奖(罚)单签发 部门(人员) 年 月 日 审批:现场试件(焊接件/砼/砂浆等)成型及检验记录表 项目名称: NO: HY/QR-ZA-004 序号 试件名称 工程部位 制作人 施工时间 施工方法 试件编号 试件标志 取样员 试计员 送检人 送检日期 委托编号 检验结果报告号 检验结果 报告 保管人 备注 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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