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传管理办法修订 编 号:发布日期:2011 年5 月 日宣传管理细则生效日期:2011 年5 月 日编 制 人: 审 核 人: 编制部门:人事行政部批 准 人: 页 数: 第1页 共 10 页 宣传管理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的宣传工作,推动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内聚人心,外塑形象,结合公司实际,参照*集团宣传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宣传工作包括内部宣传、外部宣传和宣传队伍建设三项内容。内部宣传主要以公司内部网站、*杂志、广播、橱窗等为载体;外部宣传主要以公司外网、国家及地方主流媒体和对外宣传的各类印刷、音像制品等为载体。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简称*)所属全资
2、、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第二章 责任单位及职责 第四条 责任单位*人事行政部、各子公司人事行政部门为新闻宣传的管理部门。第五条 职 责1、人事行政部负责公司内外宣传的指导与规范、宣传工作的考评与改进、宣传费用的管控。 2、各子公司人事行政处承接人事行政部下达的宣传计划,负责子公司内外宣传的指导与规范、宣传计划的制定、宣传工作的落实执行、宣传工作的考评与改进、子公司宣传费用的管控。第三章 内部宣传管理第六条 内部宣传包括:新闻中心与文化生活栏目的管理、内刊的编辑印发、企业内部宣传品的管理、宣传器材与资料的管理以及集团部署的宣传工作。第七条 新闻中心与文化生活栏目的管理由宣传工作责任单位
3、指定专人负责本层级稿件的收集、审核、发布和更新。第八条 内刊管理(1)公司成立内刊编辑组,明确各编辑职责;每期组稿计划报人事行政部领导审批后发布;内刊大样需经人事行政部领导审核后签发、送印。(2)编辑组负责稿件的组织、筛选、编辑、修改。(3)编辑组负责稿件的排版、校对、送印。第九条 稿酬管理 1、稿酬标准每年度末由人事行政部核定下发次年稿酬标准,各子公司根据此标准制定本单位的稿酬及支付标准,并上报人事行政部备案。2、编辑补助公司对新闻中心兼职编辑,*杂志编委、主编、副主编、责任编辑和校对等人给予一定的补助,补助标准每年度末以通知形式下发,各单位依据通知要求执行。3、支付时间: (1)公司内网、
4、*杂志刊载稿件的稿酬,人事行政部于每月10日前下发稿酬明细; (2)建龙人报刊载稿件的稿酬,待建龙人报编辑部下发稿酬明细,各子公司人事行政处按要求发放。 4、稿酬与编辑补助支付: (1)稿酬由人事行政部统计汇总、制发,由子公司按标准核发,费用由子公司列支,总部稿件稿酬由公司人事行政部报批发放。 (2)编辑补助各单位根据人事行政部下发的补助标准核发,每季度与工资同时发放。第十条 企业内部宣传品的管理1、公司对外宣传品指企业宣传片、画册、宣传折页、网站宣传模版、信封、贺卡、年历等。2、人事行政部按建龙集团企业表观文化制定的标准,负责对上述宣传品进行规范管理。3、总部各专业部门制作与专业相关的对外宣
5、传品,须符合建龙集团企业文化,经人事行政部审核、主管副总审批后印刷。4、子公司使用涉及本企业的上述宣传品,由子公司人事行政部门负责,按照人事行政部公布的表观文化的要求进行规范。 第十一条 宣传器材与资料的管理 宣传员负责摄影、摄像器材使用与保管,影像资料定期移交存档。 第十二条 集团部署的宣传工作人事行政部负责接待集团记者来访、上报宣传计划、完成集团新闻采访与撰写任务等宣传工作。凡上报集团宣传计划、新闻报道必须经部门副经理以上领导审核后,报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核。 第四章 外部宣传管理第十三条 *层面的对外宣传由人事行政部统一管理,包括接受国家各级新闻媒体(报刊、广播、电视、网站)采访、约稿及向新
6、闻媒体投稿等。子公司在本区域对外宣传由各子公司人事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子公司在省市级以上媒体的宣传要报知人事行政部。*在国家级新闻媒体的宣传由人事行政部报知集团总裁室。(对外宣传工作流程见附件一)1、各专业部门因工作需要涉及对外宣传的,由各专业部门形成文字材料并负责接待,材料经主管副总审核后方可对外使用;2、各类媒体刊发的专题、人物、事件及综合报道需经人事行政部门审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方能发稿,发稿后由人事行政部门存档。第十四条 *举行新闻发布会须报知建龙集团;子公司举行新闻发布会,须报知公司人事行政部。所有新闻发布会需建立并保存视频资料,并送交档案部门保管。第十五条 人事行政部是新闻危机管理
7、的责任部门,各部门、子公司出现新闻危机应第一时间上报人事行政部,并严格按照新闻危机处理流程进行处理(见附件二)。第十六条 公司外网后台管理由信息化负责,内容建设由人事行政部统一管理,各归口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相关内容的更新、维护,各归口单位主管领导负责发布内容把关审核。第五章 宣传队伍建设第十七条 公司宣传队伍按专业线分层级管理,各层级设兼职通讯员,在本层级人事行政部门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各项宣传工作的开展落实。第十八条 人事行政部门指定专人兼任本单位宣传管理员一职,负责本单位的宣传管理,子公司下属厂、处可设兼职通讯员负责本单位宣传工作。各子公司调整宣传管理员、兼职通讯员应报公司人事行政部备案。第
8、十九条 宣传管理员、兼职通讯员职责如下: 1、宣传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稿件的撰写、审核和修改;负责稿件的分类、投稿、保管,根据投稿审核流程(详见附件三:稿件发布审核流程)向公司各宣传平台投稿并对发布稿件的质量负责;负责外部媒体关系的沟通处理,并根据公司需要向媒体投稿。2、兼职通讯员负责本层级单位新闻报道的采访、写作、摄影,并根据投稿审核流程向本公司宣传管理员投稿。第二十条 宣传管理员、兼职通讯员的培训及考核1、公司宣传管理员负责制定公司宣传队伍的培训计划,组织子公司宣传管理员培训,并对子公司宣传管理员的工作进行评估、考核。2、各子公司宣传管理员负责制定本公司的宣传培训计划,组织公司厂、处兼职通讯员培训,并对兼职通讯员进行评估、考核。第二十一条 每年度由公司组织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对新闻宣传工作进行总结、评比。第八章 附 则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自签发之日起执行。原宣传队伍管理办法(2006年7月25日发布)同时废止。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的附件有附件一:对外宣传工作流程附件二:新闻危机处理流程 附件三:稿件发布审核流程附件一 :对外宣传工作流程附件二:新闻危机处理流程附件三:稿件发布审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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