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20 ,大小:898.79KB ,
资源ID:8604348      下载积分:3 金币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bdocx.com/down/8604348.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排污口规范化工作材料汇编.docx)为本站会员(b****7)主动上传,冰豆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豆网(发送邮件至service@bdocx.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排污口规范化工作材料汇编.docx

1、排污口规范化工作材料汇编排污口规范化工作材料汇编二一三年十二月广东省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导则2排放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7排放口标志牌技术规格11污染源排污口申报表及填表说明13标志牌样式及说明18危险废物标识标志22广东省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导则粤环200842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增强污染源的污水排放口、废气排放口、固定噪声污染源和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以下简称“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按照国家和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导则。第二条 在我省辖区内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以下简称“排污者”)必需依法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申报记录

2、排污口数量、位置和所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等情形。第三条 排污口必需依照规定设置与排污口相对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第四条 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需明确排污口的数量、排放去向等要求,并作为项目完工环保验收的重要内容。第五条 未经环保部门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扩大和改变排污口。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须履行排污口变更申报记录手续,改换标志牌和更改记录注册内容。排放主要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发生转变的;位置发生转变的;须拆除或闲置的;须增加、调整、改造或更新的。环保部门应在接到报告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第六条 排污者应成立排污口基础资料档

3、案和管理档案。第七条 排污者对排污口及其监测计量装置、仪器设备和环保图形标志牌等环境保护设施,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保护保养制度。第八条 排污者现有排污口达不到本导则要求的,必需限期整改并报环保部门检查和验收。第二章 污水排放口规范化设置第九条 凡生产经营场所集中在一个地址的单位,原则上只允许设污水和“清下水”排污口各一个。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增加排污口,须报经环保部门审核同意。排污者已有多个排污口的,必需依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进行管网、排污口归并整治。第十条 污水排放口位置应按如实际地形和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情形肯定,原则应设置一段长度不小于1米长的明渠。凡排放含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4/26-2001)中一类污染物的单位,还应在产生该污染物的车间或车间污水处置设施出水口专门增设规范的排污口。第十一条 排污口须知足采样监测要求。经环保部门批准允许用暗管或暗渠排污的,要设置能知足采样条件的采样井或采样渠。压力管道式排污口应安装取样阀门。第十二条 凡排放一类污染物或日排放污水100吨以上的排污单位,必需在一类污染物的排污口和总排污口设置一段与排放污水有明显色差的测流渠(管),以知足测量流量及监控的要求:利用排污渠道排放污水,污水流量宜采用堰槽法进行测量,测量方式应符合堰槽测流规范(SL241991)。利用其它方式测流时,可按测流仪器说明进行测量,测流仪器前应设置调节池和平稳过

5、水段,确保水流为稳固流状态,以保证测量精度。利用封锁管道排放污水,污水流量宜采用电磁流量计进行测量。第十三条 确因特殊原因无法修建测流段和安装污水流量计的排污者应向环保部门申明原因,其污水流量计算方式应取得环保部门的认可。第三章 废气排放口规范化设置第十四条 排放同类污染物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排污口(不论其是不是属同一生产设备),在不影响生产、技术上可行的条件下,应归并成一个排污口。第十五条 有组织排放废气的排气筒(烟囱)高度应符合国家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第十六条 无组织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的,应加装引风装置进行搜集、处置,并设置采样点。第十七条 排气筒(烟囱)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

6、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有净化设施的,应在其进出口别离设置采样口及采样监测平台。采样孔、点数量和位置应按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式(GBT161571996)和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设置。采样口位置无法知足规定要求的,必需报环保部门认可。第四章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规范化设置第十八条 产生或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的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或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贮存或处置医疗废物的,还应知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和环境卫生标准的,限期改

7、造。第十九条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的渗滤污水必需处置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第二十条 危险废物填埋场须按规定在其周围设置监测井(孔)监测地下水的水质转变。其他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有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应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孔),监测井(孔)的设置与监测应符合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第五章 排污口标志牌设置与制作第二十一条 排污口标志设置的大体要求。一切排污者的排污口(源)和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必需依照国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的规定,设置与之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标志牌按标准制作,各地可按管理需求设置辅助内容,辅

8、助内容由本地环保部门规定。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应设置在距排污口(源)及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或采样点较近且夺目处,并能长久保留。设置高度一般为: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上缘距离地面2米。第二十二条 排污口标志设置的特别要求。噪声排放源标志牌应设置在距选定监测点较近且夺目处。固定噪声污染源对边界影响最大处,须按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式(GB12349-90)的规定,设置环境噪声监测点,并在该处周围夺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边界上有若干个在声环境中相对独立的固定噪声污染源,应别离设置环境噪声监测点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占用土地面积不小于1平方千米的,应在其边界各进前途口设

9、置标志牌;面积大于100平方米、小于1平方千米的,应在其边界主要路口设置标志牌。面积小于100平方米的应在夺目处设1个标志牌。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无论面积大小,其边界都应采用墙体或铁丝网封锁,并在其边界各进前途口设置标志牌。一般性污染物排污口(源)或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设置提示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排放剧毒、致癌物及对人体有严峻危害物质的排污口(源)或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场所,设置警告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三条 排污口规范化设置管理除应执行本导则外,还应遵守国家和省现行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规范的规定。排放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及国家环

10、保总局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要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是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的基础性工作之一,目的是为了增进排污单位增强经营管理和污染治理;环境监理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更好地履行“三查、二调、一收费”的职责,慢慢实现污染物排放的科学化、定量化管理。本要求适用于现有排污单位排放口的规范化整治和新建、扩建项目排放口的规范化建设。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应遵循便于收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可分步进行,对列入国家和省、市级重点排污单位和排放总量控制12种污染物的排放口应当第一进行整治。重点排污单位的规范化排放口应安装计量装置和污染治理设施记录仪,暂时没有安装的,在排放口的建设

11、或整治时应预留安装位置。一、污水排放口的整治排污单位总排放口、排放一类污染物的车间排放口,要依照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设置规范的、便于测量流量、流速的测流段和采样点。二、废气排放口的整治有组织排放的废气。对其排气筒数量、高度和泄漏情形进行整治。采样口的设置应符合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并便于采样监测。采样口位置无法知足规范要求的,其位置由本地环境监测部门确认。无组织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的,应加装引风装置,进行搜集、处置、并标明采样点。三、固体废物贮存、堆放场的整治一般固体废物应设置专用贮存、堆放场地。易造成二次扬尘的贮存、堆放场地,应采取喷洒等防治办法。有毒有害固体废物等危险废物,必需设置专用堆放场地,

12、有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防治办法并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监时性固体废物贮存、堆放场地也应按照情形,进行相应整治。四、固定噪声排放源程的整治凡厂界噪声超出功能区环境噪声标准的,其噪声源均应进行整治。按照不同噪声源情形,可采取减振降噪,吸声处置降噪、隔声处置降噪等办法,使其达到功能区标准要求,并厂界噪声敏感、且对外界影响最大处设置该噪声源的监测点。五、排放口立标要求一切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口(源)和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必需实行规范化整治,依照国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一1995)一1995)的规定,设置与之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标志牌设置应距污染物排放口(源)及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或采样、

13、监测点周围且夺目处,并能长久保留。可按照情形别离选择设置立式或平面固定式标志牌,在地面设置标志牌上缘距离地面2米。一般性污染物排放口(源)或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设置提示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排放剧毒、致癌物及对人体有严峻危害物质的排放口(源)或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场,设置警告性环境保护颜色整体协调。六、排放口建档要求环保部门对企业提交污染源排污口申报表及 “标注各排污口位置的项目总平面图”进行审核盖章后别离由环保部门和企业存档。污染源排污口申报表上各排放口(源)编号应与标志牌子辅助标志上的编号相一致,编号形式统一规定如下:污水WS-XXXXX废气FQ-XXXXX噪声ZS-XXXXX固体废物GF

14、-XXXXX编号的前两个字母为类别代号,后五位为排放口顺序编号。排放口的顺序编号为企业排污申报记录号后五位数字。各地环境保护部门按照记录证的内容成立排放口管理档案,如:排污单位名称,排放口性质及编号,排放口地理位置,排放主要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立标情形,设施运行情形及整改意见等。七、管理要求规范化排放口的相关设施(如:计量、监控装置、标志牌等)属污染治理设施的组成部份,环境保护部门应依照有关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督管理规定,增强日常监督管理,排污单位应将规范化排放口的相关设施纳入本单位设备管理范围。 规范化排污口的有关设置(如图形标志牌、计量装置、监控装置等)属环境保护设施,任何单位和

15、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如需变更的,必需报环保部门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排污单位要将规范化排污口的有关设置纳入设备管理,负责日常的保护保养,并制定相应的管理规章和制度。八、危险废物标识标志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和产生、搜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必需依法设置相应识别标识、警示标志和标签,标签上应注明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危害性和开始贮存的时刻。应该设置危险废物标识的地方包括: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运输工具、利用及处置场所。排放口标志牌技术规格 一、环保图形标志 1.环保图形标志必需符合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和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

16、标志排放口(源)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的要求。2.图形颜色及装置颜色提示标志:底和立柱为绿色,图案、边框、支架和文字为白色;警告标志:底和立柱为黄色,图案、边框、支架和文字为黑色。3.辅助标志内容排放口标志名称;单位名称;编号;污染物种类。4.辅助标志字型:黑体字。5.标志牌尺寸平面固定式标志牌外形尺寸提示标志:480300mm 警告标志:边长420mm 立式固定式标志牌外形尺寸提示标志:420420mm 警告标志:边长560mm 高度:标志牌最上端距地面2m 地下0.3m 二、标志牌材料1.标志牌采用2mm冷轧钢板;2.立柱采用384无缝钢管;3.表面采用搪瓷或反光贴膜。三

17、、标志牌的表面处置1.搪瓷处置或贴膜处置;2.标志牌的端面及立柱要通过防腐处置。四、标志牌的外观质量要求1.标志牌、立柱无明显变形;2.标志牌表面无气泡,膜或搪瓷无脱落;3.图案清楚,色泽一致,不得有明显缺损;4.标志牌的表面不该有开裂、脱落及其它破损。污 染 源 排 污 口 申 报 表 填报日期:20 年 月 日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单位名称(盖章)主管机关名称项 目 名 称经 济 类 型环保机构名称环保设施投资项 目 地 址污水排放总量单 位 地 址电话联系人邮编排放口(源)、标志牌、污染治理设施情况废水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名称排放污染物排放去向标志牌类别治理设施名称及型号平面立式提示警告WS-废气

18、排放口编号排放源名称排放污染物烟囱高度FQ-噪声排放源编号排放源名称噪声类别噪声强度ZS-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编号废物名称废物来源堆场面积GF-环保部门审核意见经审核,同意设立排污口标志牌 个。 审核员:备注: 20 年 月 日说明:标志牌类别用选择,排污口1米范围内有建筑物设平面牌、无建筑物设立式牌;一般污染物设提示牌。有毒有害污染物设警告牌;烟囱高度为“米”、堆场面积为“平方米”。本表(须盖章)连同标注各排污口点位的“项目总平面散布图”(由申报单位提供)各一式四份。污染源排污口申报表填表说明一、排污单位大体情形依照环评文件、排污许可证、污染物排放申报记录等资料如实填报。二、排放口(源)、标志

19、牌、污染治理设施情形废水排放口编号:编号格式为WS-XXXXX,编号的前两个字母为类别代号,后五位为排放口顺序编号。排放口的顺序编号为企业排污申报记录号后五位数字。企业废水排污口多于1个时别离用“WS-XXXXX-0一、 WS-XXXXX-02”标识。原则上一般排污单位只设至1个废水排污口,废水排污口多于1个的,须经环保部门核准。凡排放含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一类污染物的单位,还应在产生该污染物的车间或车间污水处置设施出水口专门增设规范的排污口。排放口名称:按如实际情形填写“废水总排口”、“生产废水排放口”、“生活污水排放口”、“饭堂废水排放口”、“含XX(一类污

20、染物)废水排放口”企业进行排污申报记录时的各排污口名称应当与污染源排污口申报表及标志牌的排放口名称一致,并如实申报各排污口的排污情形。排放污染物:填写废水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及废水特征污染物。如: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pH、动植物油、色度、石油类、磷酸盐、总铜、总锌、总镍、总铬、六价铬、总铅、总镉、总砷、硫化物、挥发酚、总氰化物、余氯、粪大肠菌群等。排放去向:排入河涌的填写河涌名称、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置厂的填写污水处置厂名称。标志牌类型:在相应选项中打“”,平面为标志牌贴墙安装、立式为标志牌带立柱安装在地面,一般性污染物排放口(源)安装提示式标志牌、排放剧毒、致癌物及对人体有严峻危害物

21、质的排放口(源)安装警告式标志牌。治理设施名称及型号:填写配套的处置设施的名称或型号,如:“生活处置设施”、“物化处置设施”、“生化-物化处置设施”、“隔油隔渣处置设施”等。废气排放口编号:编号格式为FQ-XXXXX,编号的前两个字母为类别代号,后五位为排放口顺序编号。排放口的顺序编号为企业排污申报记录号后五位数字。企业废气排放口多于1个时别离用“FQ-XXXXX-0一、 FQ-XXXXX-02”标识。排放同类污染物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排放口(不论其是不是属同一生产设备),在不影响生产、技术上可行的条件下,应归并成一个排放口。排放源名称:填写排放废气的设备或车间名称,如:“XXX锅炉”、“XXX

22、炉”、“XXX反映釜”、“XXX生产线”、“XXX车间”、“等。排放污染物:填写废水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及废水特征污染物。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氯化氢、铬酸雾、硫酸雾、氟化物、一氧化碳、【总金属】及其化合物、有机废气等。烟囱高度:有组织排放的填写排气筒排口高度、无组织排放的填写“无组织排放”。标志牌类型:在相应选项中打“”,平面为标志牌贴墙安装、立式为标志牌带立柱安装在地面,一般性污染物排放口(源)安装提示式标志牌、排放剧毒、致癌物及对人体有严峻危害物质的排放口(源)安装警告式标志牌。治理设施名称及型号:填写配套的处置设施的名称或型号,如:“水喷淋处置设施”、“XXX除尘设施”、“XXX

23、吸收塔”、“XXX吸附塔”、“XXX油烟静电处置设施”等。噪声排放源编号:编号格式为ZS-XXXXX,编号的前两个字母为类别代号,后五位为排放口顺序编号。排放口的顺序编号为企业排污申报记录号后五位数字。企业噪声排放源多于1个时别离用“ZS-XXXXX-0一、 ZS-XXXXX-02”标识。排放源名称:填写产生噪声的设备或车间名称,如:“XXX发电机”、“XXX车床”等。噪声类别:填写“机械噪声”、“空气动力性噪声”、“电磁噪声”。噪声强度:参考环评文件及环境监测报告填写噪声强度。标志牌类型:在相应选项中打“”,平面为标志牌贴墙安装、立式为标志牌带立柱安装在地面,一般性污染物排放口(源)安装提示

24、式标志牌。治理设施名称及型号:填写配套的处置设施的名称或型号,如:“隔声处置”、“消声处置”、“吸声处置”、“减震处置”等。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编号:编号格式为GF-XXXXX,编号的前两个字母为类别代号,后五位为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顺序编号。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的顺序编号为企业排污申报记录号后五位数字。企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多于1个时别离用“GF-XXXXX-0一、 GF-XXXXX-02”标识。废物名称:填写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名称。废物来源:填写相应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的来源。堆场面积:填写废物贮存场所面积。标志牌类型:相应选项中打“”,平面为标志牌贴墙安装、立式为标志牌带立柱安装在地面。一般固体

25、废物贮存、处置场所,安装提示式标志牌。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场所,设置警告式标志牌。治理设施名称及型号:企业一般为寄存用途的填写“寄存”。标志牌样式及说明一、污染源排污口标志牌内容:污染源排污口标志牌图形符号序号名称功能提示图形符号警告图形符号1污水排放口表示污水向水体排放2废气排放口表示废气向大气环境排放3噪声排放口表示噪声向外环境排放4一般固体废物表示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5危险废物表示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场提示标志:背景颜色绿色,图案、边框、支架和文字为白色; 警告标志:背景颜色黄色,图案、边框、支架和文字为黑色。辅助标志内容 图样示例内容说明排放口标志名称;企业名称;排污口编号;污染物种类

26、;字体:黑体。辅助标志底色及文字颜色与相应的标志符号相同。排放口标志名称别离按:“污水排放口”、“废气排放口”、“噪声排放源”、“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制作。企业名称填写企业全称。排污口编号填写要求:废水排放口填写格式为:排放口名称+排污口编号,如“生产废水排放口WS-XXXXX-01”,编号对照污染源排污口申报表填写。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对照污染源排污口申报表填写排污口编号即可。污染物种类对照污染源排污口申报表填写。标志牌规格平面固定式标志牌要求标志牌正面同时印刷排污口标志图形符号和辅助标志内容。提示标志牌:480300mm(其中提示标志图形符号为:300300mm,辅助标志为:18030

27、0mm)警告标志牌:边长600420mm(其中警告标志图形符号为:边长420mm,辅助标志为:180420mm)立式固定式标志牌要求标志牌正面印刷排污口标志图形符号,背面印刷辅助标志内容,配套立柱及边框。提示标志牌:420420mm (其中提示标志图形符号为:420420mm,辅助标志为:420420mm)警告标志牌:边长560560mm (其中警告标志图形符号为:边长560mm,辅助标志为:560560mm)高度:标志牌最上端距地面2m(实际安装高度按照现场条件肯定)标志牌材料标志牌采用2mm冷轧钢板或铝板立柱采用384无缝钢管表面贴反光贴膜,或印刷长余晖蓄光字和标志图案。标志牌的色度性能、

28、逆反射系数、亮度指标、辐射性、外观、反光性能、抗冲击性能、耐高温性能、耐湿热性能、耐盐雾侵蚀等技术指标参照国家相关地名标牌的技术指标要求。标志牌的表面处置贴膜处置或印刷长余晖蓄光字和标志图案。标志牌的端面及立柱要通过防腐处置。 标志牌的外观质量要求 标志牌、立柱无明显变形。标志牌表面无气泡,膜或油漆无脱落。图案清楚,色泽一致,不得有明显缺损。标志牌的表面不该有开裂、脱落及其它破损。注:带有警告语的警示标志的底色为包装袋和容器的背景色,边框和警告语的颜色均为黑色,长宽比为2:1,其中宽度与警示标志的高度相同。警告语依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肯定,如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等。警示标志和警告语的印刷质量要求油墨均匀;图案、文字清楚、完整;套印准确,套印误差应不大于1mm。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