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规性评价管理制度合规性评价管理制度LT(四)特种设备、安全装置、监测测量装置、压力容器检测报告等;(五) 其他。第十八条 依据日常监测的结果:(一) 各部室日常相关的检查记录;(二)物料、能源的统计记录;(三)人员持证上岗的检查记录;(四)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置记录;(五)危险化学品的检查记录;(六)委托第三方评价报告;(七)事故、投诉的调查、处理报告;(八)内部审核记录及审核报告;(九)其他。第十九条 上级部门、地方政府日常的检查结果。第五章 合规性评价的时机第二十条 每年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进行一次综合性评价,间隔不得超过12个月。当发生相关方重大环境/安全投诉、重大环境或安
2、全事故时应追加评价。第二十一条 当发生适用法律法规标准的变化、政府主管部门执法检查提出整改或处罚、外界投诉、环境污染事故等特定情况时,应立即组织单独事项的合规性评价。第六章 合规性评价的实施第二十二条 每年定期组织开展一次合规性评价工作。第二十三条 合规性评价工作开展前要编制合规性评价计划,对评价目的、时间、形式和内容进行规定。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应开展对业务范围内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遵循情况的评价,收集日常相关监测的信息。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应规范合规性评价过程产生的记录,对评价记录进行整理,审核确认其评价的准确性、充分性。第二十六条 本单位组织综合性合规性评价,汇总内审的结果,对照本单
3、位危害因素、环境因素及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条款一一判定守法情况,编制合规性评价报告。第二十七条 管理者代表负责批准合规性评价报告。第二十八条 经过评价,对存在偶尔违反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活动或服务,应加强其运行控制的监控,并要求采取改进措施;对存在普遍违反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活动或服务,应将其风险纳入目标、指标、管理方案中实施,或修改、单独制定控制文件实施控制;对评价所发现的不符合情况,组织责任部门制定纠正措施并予以整改,采取措施避免重复发生。如果发现重大的违规、违法事实,要向管理者代表报告,采取强有力措施,予以立即解决。第二十九条 应将合规性评价报告报管理评审审议。第七章 检查与考
4、核第三十条 各单位根据本制度要求,落实相关工作。第三十一条 党群工作部对各单位执行本制度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二O一五年五月一日起施行。附件:1. WHNYLM/ZD-115-JL01 合规性评价记录2. WHNYLM/ZD-115-JL02 合规性评价计划3. WHNYLM/ZD-115-JL03 合规性评价不符合项整改台帐序号评价内容评价时间相关法律适用条款评价结果适用厂矿、部门备注评价人员评价结论合规性评价记录编号:WHNYLM/ZD-115-JL01合规性评价计划编号:WHNYLM/ZD-115-JL02评价目的评价类型评价时间评价形式评价人员评价内容及日程安排评价计划发放范围:其它事项:合规性评价不符合项整改台帐编号:WHNYLM/ZD-115-JL03序号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评价结果适用厂矿、部门整改措施整改单位整改人整改期限整改结果复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