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六、承包人建议书(设计方案)承包人建议书(设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总体设计构思2、设计说明书3、设计图纸(总平面图等)4、设计质量保证措施及设计进度5、设计方案投资估算说明及分析注: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报送一套方案,各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的具体实际及招标文 件要求进行设计,设计方案的内容应完整,文字表述应清楚不被误解。1、总体设计构思1.1总体设计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 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以及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强高标准 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精神,为加强和规范我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扎实推 进项目实施,力争保质、保量完
2、成工程项目建设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为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按照坚 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总体要求,以整体连片土地整治为抓手,以增加耕地面积、 提高耕地质量为目标,以“节约集约、统一规划、统筹资金、整村推进、集中建设” 为原则,通过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 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 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1. 2设计布局(1) 土地平整工程布局田块的大小依据地形进行调整,原则上小弯取直,大弯随弯。田块方向应满足 在耕作长度方向上光照时间最长、受光热量最大要求。田块长度和宽
3、度应根据地形 地貌、作物种类、机械作业效率、灌排效率和防止风害等因素确定。本次确定土地 平整面积在1万亩,可根据现状具体地形情况进行调整。田面平整以田面平整度指 标控制,包含地表平整度、横向地表坡降和纵向地表坡降三个指标。水浇地畦田内 田 面高差应小于 5cm。(2)灌溉与排水工程布局结合项目区灌溉排水现状,遵循充分利用原有设施的原则,对项目区水利设施 建设进行布局。根据项目区自然水土地形条件,利用现有干、支渠、斗渠的已有闸 口,布设斗渠、农渠;根据项目资金计划,本次工程渠道采用土渠。地表水灌溉采 用明渠输水和滴灌,伽师县克孜勒苏乡托喀依4村、巴什央艾日克(11)村、夏勒 艾日克(21)村、阿
4、克艾日克(23)村、多来提巴格(27)村、克日克塔木(29)村、 麻扎库木(32)村、阿亚格奥塔格(37)村采用滴灌。本次工程仍利用现有的输水总干渠、干渠、支渠输水,现有的防渗斗渠及部分 未防渗斗渠不做改动,根据需要增设引水斗渠,农渠根据条田划分进行布置。(3)道路工程布局按照农业机械化的要求,优化机耕路、生产路布局。本着因地制宜、方便生产 生活、少占耕地的原则,综合考虑运输效率、地形条件和工程数量等因素,合理确 定路面类型和路网密度,新建田间道、生产路,配套建设农机下田(地)坡道、桥 涵等附属设施,提高农机作业便捷度。2、总体设计说明2. 1设计依据2.1.1技术标准1)土地整治重大项目可行
5、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TD/T 1037 - 2013);2)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TD/T1039 -2013);3)土地整治项目制图规范(TD/T1040 - 2013);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0100 - 2007);5)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 - 2012);6)农用地定级规程(GB/T28405 - 2012);7)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 - 2012);8)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 - 2000);9)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13);10)耕地后备资源调查与评价技术规程(TD/T1007 -
6、 2003);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条文(试行)(2007);1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 - 2005);13)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1999);14)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GB/T15772 - 2008);15)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 1-16453. 6 - 2008);16)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GB/T50600 - 2010);17)水工建筑物抗冰冻设计规范(GB/T 50662 - 2011);18)渠道工程抗冻胀设计规范(SL23 - 2006);19)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 191 - 2
7、008);20)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设计规范(SL482 - 2011);21)水闸设计规范(SL 265 - 2001);22 )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NY/T 309 - 1996);23)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 - 2004);24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 - 2004);25)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D63 - 2007);26)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28 - 1995);27)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 - 2006);28)新疆主要造林苗木质量分级(DN65/T2201 - 2005);2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林网化建设
8、规范。2. 2工程等别和标准2. 2. 1工程等别根据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的要求,依据国家及行业标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 设计规范(TD/T1012-2000)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新 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2007)、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GB50288-99)、微灌工程技术规范(GB/T50485-2009)、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 (NY/T2148-2012),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提出本项目各项工程建设标准。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条文2. 2.1条有关工程等 别的划分,本项目建设规模1万亩,工程规模为中型。2. 2.
9、 2 土地平整工程标准1、土地平整应实现田块集中、耕作田面平整,耕作层土壤理化指标满足作物高 产稳产要求。2、平原区以修建条田为主,丘陵区以修建梯田为主,并配套坡面防护设施。3、平原区条田长度宜为200m1000m,条田宽度取决于机械作业宽度的倍数, 宜为50m300m。梯田田面长边宜平行等高线布置,长度宜为100m200m,田面宽 度便于机械作业和田间管理。5、应因地制宜进行耕作田块布置,田块长边方向以南北方向为宜;在水蚀较强 的地区,田块长边宜于等高线平行布置,在风蚀地区,田块长边与主害风向交角应 大于60。6、平原地区的田(地)块,要以有林道路或较大沟渠为基准形成格田,以适应 农业机械化
10、和田间管理要求。原则上条田面积100-400亩,田面坡度均匀一致,达 到一次灌水1-2日结束的标准。7、田面平整以田面平整度指标控制,包含地表平整度、横向地表坡降和纵向地 表坡降三个指标。水浇地畦田内田面高差应小于5cm。2. 2. 3灌溉与排水工程标准 灌溉设计保证率考虑项目区水文气象、水土资源、作物组成以及灌水方法等因素,根据新疆 维吾尔自治区土地开发工程建设标准(2007年试行)及微灌工程技术规范 (GB/T50485-2009),本项目区农业灌溉方式采用滴灌,因此确定灌溉设计保证率90%o2.2.4田间道路工程标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2007),参考高标准 农
11、田建设标准(NY/T2148-2012)条文的规定,确定田间道路工程标准如下:田间道路通达度100%,田间道路网密度应不超过3.0千米/平方千米,生产路网 密度应不超过7.0千米/平方千米。项目区田间道最大纵坡不超过8%,路面应高出 两侧地面0.5米以上,生产路不设纵坡要求,路面应高出两侧地面0.3米以上;路 基填方的压实度不小于90%。2. 2. 5农田防护工程标准本工程不考虑农田防护工程。2. 2. 6其他标准2.2.6. 1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本工程规划面积1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1万亩。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 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的规定,属IV等中型工程;主要建筑物的工程
12、级别 为5级,次要建筑物的工程级别为5级。2. 2. 6. 2抗震设防标准根据2015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1/400万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18306-2015),该工程区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 20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8 度区,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40s。地基土为中软土,场地类别为“III”类。工 程主要建筑物按8度设防。3、设计依据、设计工作目标3.1建设任务3.1.1指导思路在2013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 疆各族干部群众希望新疆安定发展,希望尽快过上好日子。新疆农村人口占到56%, 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是社会稳定和长
13、治久安的重要基础,是农业现代化 的重要标志,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自治区 党委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核心,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强的政策 措施,通过工程的实施,实现农民生产方式的转变、实现生活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使偏远的少数民族地区能够更多的享受现代文明的成果,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3. 1.2设计任务工程建设的直接任务是对项目伽师县克孜勒苏乡托喀依4村、巴什央艾日克(11) 村、夏勒艾日克(21)村、阿克艾日克(23)村、多来提巴格(27)村、克日克塔木 (29)村、麻扎库木(32)村、阿亚格奥塔格(37)村1万亩土地进行规划,建设 高标准农田1万
14、亩,实施土地平整,高效节水、道路等田间基础设施。通过工程建 设,使本区域农业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及社会效益有较大幅度的提高,项目区经 济有较大的发展,农民的人均收入有所提高,生活水平有大的改善。达到项目实施 后的节水、增产、增收,提高灌溉水利用率、提高土壤肥力、改善生态环境、增加 生态用水的目标。计划(总有效)工期:98日历天(实际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计划开工日期为2021年6月20日,2021年8月15日前完成土地初平、精平 以及地埋管的铺设,分步验收;9月25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3. 1.3设计目标1)根据不同作物合理设计灌溉模式,根据灌溉技术平整土地,配套建设农田 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
15、程、防护林工程。新建水利设施采用节水滴灌,提高水资源 利用率,发展高效、节水型农业,改善灌溉条件,实现土地利用方式从粗放型向集 约型的根本转变。2)完善道路系统,修建田间道路,为实现农业机械化作业提供条件。3)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促进土地经营集约化、规模化。4)营造农田防护林,改善生态环境,治理水土流失,提高农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与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5)完善项目区水土保持工程,减少区域内的水土流失。根据土层厚度科学合 理安排种植结构,遏制水土流失。6)生态环境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缓解农业用水紧 张局面,防止土壤的次生盐碱化,使土地条件得以改善,对水土保持起促进作用。 3. 1.4工程概况3. 1,4. 1地理位置伽师县地处新疆南疆的喀什地区,东临巴楚县,西接疏勒县,南连岳普湖县, 北依天山南支柯坪山山前地带,西北与疏勒县和阿图什市毗邻。地理位置:东经76。 20 -78 06,,北纬39 16/40 00,,全县东西长约140km,南北宽约80km, 土地总面积6862km2。县区西北依山,东南伸入也台库木沙漠,其山地及沙漠区面 积约2700km2,占土地面积的40%;平原区面积为4100km2,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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