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贸公司“工效挂钩”管理办法为充分调动全体工作人员积极性,发挥工资分配的导向作用,建立工资总额宏观调控机制,激发人力资源创造活力,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热情,不断创新经营管理方法,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全面完成商贸公司工作目标,根据集团公司薪酬管理指导意见,结合商贸公司实际,制定商贸公司工效挂钩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公司、*公司等。一、原则与导向 1.坚持正向激励导向,加大激励力度,促进效率效益的全面提高,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2.坚持“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推行内部市场化管理,体现市场化分配导向,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全面实现。3.坚持“绩效导向”,加大绩效考
2、核力度,完善考核体系,体现按业绩分配,收入能高能低的动态管理机制。 4.坚持“工资总额增长幅度参照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参照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建立正常工资增长机制,量入为出,总量控制,规范流程,理顺秩序,实现科学分配。 5.实行工资总额工效挂钩核算管理与公司工作重点激励相结合。工效挂钩工资按比例切块分别与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率、当期资金回笼率、当期坏账产生率等经营指标挂钩。 6. 突出效益,引导发展原则。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总量指标挂钩,着力引导各单位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发展速度、提升发展质量。二、月度工效挂钩工资基数的核定 1.工资总额构成
3、年工资总额由工效挂钩核算工资、年薪制人员工资等组成。年薪制人员工资在单位工效挂钩工资基数外单列,与工效挂钩工资总额平行管理,杜绝交叉与侵占,否则加倍扣除,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2.工效挂钩工资基数年度工效挂钩工资基数=核定年平均工资水平工效挂钩比例定员人数(不含年薪人员) 月度基数年度工效挂钩工资基数12(1)月度工资基数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作调整,并作为工效挂钩工资核算和各项奖金提取依据。(2)新开工项目,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相应核定工资基数。三、工效挂钩内容、比例及结算1.挂钩指标:利润总额达成、主营业务收入达成、管理和销售费用占比、资金回笼情况、呆坏账产生情况。各项指标挂钩比例规定如下表:考评项
4、目计算方式目标 (m)基准分值(p)最高目标(a/A)最低目标(b/B)计 分 方 法1主营业务收入目标达成率实际主营业务收入计划主营业务收入100%100%35110%/4060%/20a-最高目标 A-最高分 m-目标 P-基准分值 b-最低目标 B-最低分 x-实绩 目标越大越好时: xa,实得分=A; mxa,实得分=(A-p)(x-m)(a-m)p; bxm,实得分=(p-B)(x-b)(m-b)B; xb,实得分=B。 目标越小越好时: xa,实得分=A; axm,实得分=(A-p)(m-x)(m-a)p; mxb,实得分=(p-B)(b-x)(b-m)B; xb,实得分=B。2企
5、业利润达成率实际利润总额计划利润总额100%100%35120%/4570%/203管理和销售费用率(实际管理费用+实际销售费用)主营业务收入100%8%126%/1412%/84当期货款回笼率实际回收货款(发货金额+应帐账款期末余额-应帐账款期初余额)100%100%15m/p70%/105呆帐发生率呆帐金额发货金额100%0.4%3m/p0.5%/22.工效挂钩比例:工资总额的50%;3.结算方法:利润和营业收入月度考核指标均按年初核定指标分摊至月份,逐月累进考核;其它指标按月度财务报表数据,逐月累进考核;考核为百分制。月考核工资=当月累进考核工资-上月累进考核工资月累进考核工资=月累进考核得分100月累进工资基数四、其它事项1、集团公司以后出台工资普调政策所增工资额另行核批。2、子公司内部二次分配自行组织实施。3、本办法自 执行,集团公司以前颁布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4、本办法由集团公司企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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