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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二维图形编辑.docx

1、第4章 二维图形编辑第4章 二维图形编辑AutoCAD提供一组实用的编辑命令,可对已绘制的图形进行擦除、移动、拉伸、裁剪、复制、镜像、阵列等编辑,以得到用户需要的图形。本章主要知识点:* 删除对象* 复制对象(拷贝、镜像、阵列、偏移)* 修改对象(移动、旋转、比例缩放、修剪与延伸、打断与合并、圆角和倒角)* 夹点编辑4.1建立选择集进行图形编辑时,首先选择要编辑的对象,即创建选择集。若操作时先执行某编辑命令,然后再“选择对象”提示下选择对象,被选中的实体对象用虚线亮显出来,如图4-1(b)所示;若在“命令”状态下直接选择对象,再执行某编辑命令,被选中的对象不仅会亮显,而且显示带有句柄方式的的夹

2、点(默认为蓝色),如图4-1(c)所示。 (a) 原有对象 (b) 亮显被选中对象 (c) 带夹点并亮显被选中对象图4-1 选择对象 AutoCAD提供了多种选择对象的方法,下面介绍一些常用的选择对象的方法。4.1.1点选直接将靶框“”或拾取框“”移到要编辑的单个实体对象上,单击鼠标左键。该方法只能逐个拾取所需对象,不便于选取大量对象。4.1.2窗口(W)选择在提示“选择对象”时,输入字母“W”后回车,按系统提示指定矩形窗口的两个对角点,或直接在图形空白区域单击一点,向右拖动窗口,则出现一个边线为实线的矩形选择窗口,此时,只有完全包含在窗口内的对象才能被选中,如图4-2所示。 图4-2 窗口(

3、W)选择4.1.3窗交(C)选择窗交(C)选择方式是使用交叉窗口选择对象,该方法与用窗口(W)选择对象的方法类似。在提示“选择对象”时,输入字母“C”后回车,指定矩形窗口的两个对角点,或直接在图形空白区域单击一点,向左拖动窗口,则出现一个边线为虚线的绿色(默认)矩形选择窗口,此时,不仅完全包含在窗口内的对象被选中,而且与窗口相交的对象也被选中,如图4-3所示。 图4-3 窗交(C)选择4.1.4栏选(F)选择在提示“选择对象”时,输入字母“F”后回车,可以通过绘制一条开放的多点栅栏(多段直线)来选择对象,所有与栅栏线相交的对象均会被选中,并且栅栏可以自身相交,如图4-4所示。 图4-4 栏选(

4、F)选择4.1.5全部(A)选择在提示“选择对象”时,输入字母“ALL”,则可以选择除锁定层和冻结层以外的所有对象。4.1.6删除(R)要从已经选择的对象中删除对象,可以在提示“选择对象”时,输入“R” 后回车或者按住Shift键,单击要从选择集中要移出的对象即可。4.2 删除与恢复对象4.2.1 删除对象删除命令用于删除图中不需要的对象。该命令的调用方式如下: 下拉菜单:【修改】/【删除】 工具栏:【修改】工具栏中的按钮 命令行:ERASE命令执行后,命令行提示如下:命令: _erase选择对象: 用户可以利用上节介绍的选择对象方法来选择要删除的对象,然后按ENTER键或空格键,即可删除选选

5、择的对象。也可在命令状态下直接选择要删除的对象,按Delete键删除对象。4.2.2 恢复对象恢复删除的对象,使用OOPS命令,用户可以将最近一次使用Erase(删除)、Block(块)、Wblock(写块)等命令删除的对象恢复到图形中。若想恢复前几次删除的实体对象,需使用“Undo”(放弃)命令。恢复删除的对象也可直接单击【标准】工具栏中的“”(放弃)和“ ”(重做)按钮。4.3 对象方位处理4.3.1移动对象移动对象是指在不改变图形对象的方向和大小的前提下,将其由原位置移动到新位置。该命令的调用方式如下: 下拉菜单:【修改】/【移动】 工具栏:【修改】工具栏中的按钮 命令行:MOVE命令执

6、行后,命令行提示如下:命令: _move选择对象: 选择对象: (回车结束选择)指定基点或 位移(D) : 指定第二个点或 :说明:指定的两个点定义了一个位移矢量,它指明了被选定对象的移动距离和移动方向。如果在确定第二点时按Enter键,那么第一点的坐标值就被认为是相对的X、Y、Z位移。例如,在“指定基点”时输入(4,-3),并在“指定第二个点” 时按Enter键,则被选定的对象相对于当前位置向X正方向(右方)移动4个单位,向Y负方向(下方)移动3个单位。【例4-1】将图4-5(a)所示圆移动到矩形中心。命令操作步骤如下:命令: _move选择对象: (选择圆对象)选择对象: (回车结束选择)

7、指定基点或 位移(D) : (捕捉圆心作为位移的基点)指定第二个点或 :(设定对象捕捉“Mid”(中点) ,同时打开对象追踪,分别捕捉中点A和B)操作结果如图4-5(b)所示。 (a)选择移动对象 (b)移动结果 图4-5 移动对象 4.3.2 旋转对象旋转对象是指将图形对象绕某一指定基准点旋转,改变图形对象的方向。该命令的调用方式如下: 下拉菜单:【修改】/【旋转】 工具栏:【修改】工具栏中的按钮 命令行:ROTATE命令执行后,命令行提示如下:命令: _rotate选择对象:选择对象: (回车结束选择)指定基点: 指定旋转角度,或 复制(C)/参照(R) :说明:(1)旋转角度:角度值为正

8、,按逆时针旋转;角度值为负,按顺时针旋转。(2)复制(C):将对象旋转的同时进行复制。(3)参照(R):以参照方式旋转对象,需要依次指定参考方向的角度值和相对于参考方向的角度值,特别适用于旋转角度未知的情况。【例4-2】将图4-6(a)所示对象,旋转复制到图4-5(b)的位置。 (a)原图 (b)复制旋转结果图4-6 旋转并复制对象操作步骤如下:命令: _rotateUCS 当前的正角方向: ANGDIR=逆时针 ANGBASE=0选择对象: 指定对角点: 找到 6 个(使用交叉窗口选择上部对象)选择对象: 找到 1 个,删除 1 个,总计 5 个(按住Shift键移出中心线OA)选择对象:(

9、按Enter键结束选择)指定基点: 选择O点指定旋转角度,或 复制(C)/参照(R) : C旋转一组选定对象。指定旋转角度,或 复制(C)/参照(R) : R指定参照角 : 90指定新角度或 点(P) :(直接捕捉端点B)如果不知道应该旋转的角度时,可以采用参照旋转方式。4.3.3 缩放对象缩放对象是指在不改变图形宽高比的前提下,将图形按需要的比例放大或缩小。该命令的调用方式如下: 下拉菜单:【修改】/【缩放】 工具栏:【修改】工具栏中的按钮 命令行:SCALE命令执行后,命令行提示如下:命令: _scale选择对象: 选择对象: (回车结束选择)指定基点: 指定比例因子或 复制(C)/参照(

10、R) :说明:(1)基点是指在比例缩放中的基准点,即缩放图形中位置保持不变的中心点。(2)比例因子大于1时放大对象,比例因子小于1大于0时缩小对象.(3)参照(R):将所选对象按参照方式进行缩放,需要依次输入参照长度的值和新长度的值,AutoCAD根据两者的值自动就计算出比例因子(比例因子=新长度值/参照长度值),然后进行缩放。【例4-3】将图4-7(a)中的正五边形复制缩放为圆内接正五边形。操作步骤如下:命令: _scale选择对象: 找到 1 个(选择正五边形)选择对象:(回车结束选择)指定基点: 捕捉圆心O指定比例因子或 复制(C)/参照(R) : c缩放一组选定对象。指定比例因子或 复

11、制(C)/参照(R) : r指定参照长度 : 捕捉圆心O指定第二点: 捕捉角点A指定新的长度或 点(P) :捕捉圆的象限点B操作结果如图4-7(b)所示。(a)复制缩放前 (b) 复制缩放后 图4-7复制缩放对象4.3.4对齐对象对齐对象是将对象移动、旋转和按比例缩放,使其与其他对象对齐,是MOVE、ROTATE和SCALE命令的组合。此命令适用于二维对象也适用于三维对象。该命令的调用方式如下: 下拉菜单:【修改】/【三维操作】/【对齐】 命令行:ALIGN命令执行后,命令行提示如下:命令: _align选择对象: 选择对象: (回车结束选择)指定第一个源点:指定第一个目标点:指定第二个源点:

12、 指定第二个目标点: 指定第三个源点或 :(三维对象对齐用,否则回车结束)是否基于对齐点缩放对象?是(Y)/否(N) :例如:将图4-8(a)所示弯头(源对象)与直管(目标对象)对齐。操作过程简述如下:启动Align(对齐)命令后,选择源对象弯头,按Enter键,分别捕捉第一个源点1点、第一个目标点2点、第二个源点3点、第二个目标点4点,在指定第三个源点时按Enter键,输入“Y”, 将源目标按新目标长度缩放,对齐结果如图4-8(b)所示。 (a)指定源对象 (b)指定两组对齐点 (c)对齐结果图4-8 对齐对象4.3.5 拉伸对象拉伸对象是指在一个方向上按用户指定的距离拉伸、压缩或移动对象。

13、该命令的调用方式如下: 下拉菜单:【修改】/【拉伸】 工具栏:【修改】工具栏中的按钮 命令行:STRETCH命令执行后,命令行提示如下:命令: _stretch以交叉窗口或交叉多边形选择要拉伸的对象.选择对象: (以交叉窗口选择要拉伸的对象)选择对象: (回车结束选择)指定基点或 位移(D) :指定第二个点或 :说明:(1)拉伸命令是通过改变端点的位置来拉伸或压缩对象的指定部分,其它图形对象间的几何关系保持不变。(2)拉伸对象时,必须使用交叉窗口或交叉多边形方式选择对象,选择窗口内的对象被拉伸,而选择窗口以外的则不会被拉伸;若整个图形对象均在窗口内,则执行的结果是对其移动。(3)只可拉伸的用直

14、线、圆弧、椭圆弧、多段线等命令绘制的带有端点的对象;对于圆、椭圆、块、文字等实体对象不能进行拉伸。例如,将图4-9(a)所示窗口向右侧拉伸10。操作过程简述如下:启动 stretch(拉伸)命令,以交叉窗口选择要拉伸的对象,分别单击A、B两点,在屏幕的空白区域任意单击一点,打开“正交”,向右移动鼠标,输入“10”,即完成操作,结果如图4-9(b)所示。 (a)用交叉窗口选择拉伸对象 (b)拉伸结果图4-9 拉伸图形4.3.6 拉长对象拉长对象用于改变非闭合的直线、圆弧、椭圆弧、多段线、样条曲线的长度,以及圆弧的角度。该命令的调用方式如下: 下拉菜单:【修改】/【拉长】 命令行:LENGTHEN

15、命令执行后,命令行提示如下:命令: _lengthen选择对象或 增量(DE)/百分数(P)/全部(T)/动态(DY):各选项说明如下:(1)增量(DE):通过指定增量值来改变直线或圆弧的长度。(2) 百分数(P):以相对于原长度的百分比来改变对象的长度。(3) 全部(T):以给定直线新的总长度或圆弧的新包含角来改变长度。(4) 动态(DY):通过动态拖动对象的端点来改变其长度。例如:已知直线MN的长度为32,弧AB的长度为34,分别采用“增量(DE)”为-10,“百分数(P)”为80,“全部(T)”为40结果如图4-10(b)、(c)、(d)所示,采用“动态(DY)”方式,选择直线MN的N端

16、,使其与弧AB的B端对正,过程如图4-10(e)所示。(a)原图 (b)“增量”方式 (c)“百分数”方式(d)“全部”方式 (e)“动态”方式图4-10 拉长对象4.4 复制图形对象4.4.1复制对象复制对象就是将已有的对象复制出副本,并放置到指定的位置。该命令的调用方式如下: 下拉菜单:【修改】/【复制】 工具栏:【修改】工具栏中的按钮 命令行:COPY命令执行后,命令行提示如下:命令: _copy选择对象:选择对象:(回车结束选择)指定基点或 位移(D)/模式(O) :指定第二个点或 :例如,对图4-11(a)所示的两圆进行复制,基点为两圆的圆心,第二点为交点A,结果如图4-11(b)所

17、示。 (a)原对象 (b)复制后对象图4-11 复制对象4.4.2 镜像对象 通过镜像可以复制与原有对象对称的图形。在实际应用中,镜像命令常用于创建轴对称图形。该命令的调用方式如下: 下拉菜单:【修改】/【镜像】 工具栏:【修改】工具栏中的按钮 命令行:MIRROR命令执行后,命令行提示如下:命令: _mirror选择对象:选择对象: (回车结束选择)指定镜像线的第一点:指定镜像线的第二点:要删除源对象吗?是(Y)/否(N) :说明:(1)镜像以给定两点形成的镜像线为对称线,其长度和角度均可以是任意的。(2)文本镜像的结果由系统变量Mirrtext的控制,若Mirrtext=1,文本作完全镜像

18、(不可读);若Mirrtext=0,文本作可读镜像,如图4-12所示。图4-12 镜像对象4.4.3 偏移对象【偏移】命令可以创建与原对象平行的新对象,同时偏移指定的距离。在实际应用中,常用该命令创建平行线或等距离分布图形。该命令的方式调用如下: 下拉菜单:【修改】/【偏移】 工具栏:【修改】工具栏中的按钮 命令行:0FFSET命令执行后,命令行提示如下:命令: _offset指定偏移距离或 通过(T)/删除(E)/图层(L):选择要偏移的对象,或 退出(E)/放弃(U):指定要偏移的那一侧上的点,或 退出(E)/多个(M)/放弃(U) :选择要偏移的对象,或 退出(E)/放弃(U) :(可继

19、续选取)各选项说明如下:(1) 通过(T):当选择此项后,产生的新的偏移对象将通过拾取点。(2)删除(E):偏移后是否删除源偏移对象。(3) 图层(L):偏移后产生的新的偏移对象位于当前层还是与源对象在同一图层中。执行【偏移】命令,只能用拾取框点选目标对象。对不同图形执行偏移命令,会产生不同的结果,如图4-13所示。图4-13 不同图形对象的偏移效果4.4.4阵列对象利用【阵列】命令可以将选中的对象按矩形或环形的排列方式复制出一组。该命令的调用方式如下: 下拉菜单:【修改】/【阵列】 工具栏:【修改】工具栏中的按钮 命令行:ARRAY命令执行后,系统弹出如图4-14所示的【阵列】对话框,可以以

20、矩形或者环形方式多重复制对象。 (a) 【矩形阵列】对话框 (b) 【环形阵列】对话框图4-14 【阵列】对话框各选项说明如下:1矩形阵列(1)【行】和【列】文本框:设置矩形阵列的行数和列数。(2)【行偏移】和【列偏移】文本框:分别设置矩形阵列的行距和列距,若行距为负值,向下阵列;若列距为负值,向左阵列。也可单击文本框右侧的按钮(拾取两个偏移),在图形窗口中拖动一个矩形,该矩形的宽、长分别是行间距、列间距,拖动矩形的方向决定了阵列的方向;还可以分别单击两个文本框右侧的按钮(拾取行偏移、拾取列偏移),在图形窗口中拾取两个点,利用两点的距离和方向来确定间距。(3)【阵列角度】文本框:设置阵列后图形

21、的旋转角度,默认为0。阵列角度为正,逆时针阵列复制对象。【例4-4】将图4-15(a)所示菱形,阵列出3行4列。操作过程简述如下:启动【阵列】 (array)命令,打开【阵列】对话框,选择“矩形阵列”选项。在该对话框中,分别设置“行数”、“列数”、“行偏移”、“列偏移”为3、4、18、10,如图4-14(a)所示。单击【选择对象】按钮,系统切换到绘图界面,用窗口方式选择图4-15(a)所示的对象后回车,切换到【阵列】对话框,单击【确定】或【预览】按钮,图形窗口显示当前参数下的阵列效果,若对阵列结果满意,单击【接受】按钮,完成矩形阵列。然后使用【矩形】或【直线】命令绘制外框,结果如图4-15(b

22、)。(a)阵列前 (b)阵列后 图4-15 矩形阵列复制2环形阵列环形阵列是指复制多个图形并按指定的中心进行环形排列的操作。各选项说明如下:(1)【中心点】选项区:设置环形阵列的中心,可以在X、Y文本框中输入中心点的坐标值,也可以单击“拾取中心点”按钮,切换到绘图窗口,在屏幕上选取一点,这种方法常用。(2)【方法和值】选项区:“方法”下拉列表框提供3种环形阵列的方法:项目总数和填充角度、项目总数和项目间的角度、填充角度和项目间的角度。可以选择其中一项,并设置相应的参数。其中“项目总数”指阵列后显示的对象总数(包括对象本身);“填充角度”指阵列的范围,角度值为正按逆时针阵列,角度值为负按顺时针阵

23、列;“项目间的角度”指相邻阵列对象基点间的包含角,只能为正值。(3)【复制时旋转项目】复选框“确定环形阵列时对象本身是否绕阵列中心旋转。【例4-5】 将图4-16(a)所示螺栓头,进行180环形阵列。操作过程简述如下:启动【阵列】 (array)命令,打开【阵列】对话框,选择“环形阵列”选项。在【阵列】对话框中,单击“中心点”选项区域的【拾取中心点】按钮,选择“大圆圆心”作为环形阵列的中心,并分别设置“项目总数”和“填充角度”为6、180,如图4-14(b)所示。单击【选择对象】按钮,系统切换到绘图界面,选择图4-16(a)中的小圆、六边形及中心线。如果选中“复制时旋转项目”复选框,阵列结果如

24、图4-16(b)所示;否则阵列结果如图4-16(c)所示。(a)阵列前 (b) 复制时旋转项目 (c)复制时不旋转项目图4-16环形阵列复制4.5修改图形对象4.5.1对象的修剪与延伸1修剪对象【修剪】命令可以以一个或多个对象为剪切边界,修剪其它对象。该命令的调用方式如下: 下拉菜单:【修改】/【修剪】 工具栏:【修改】工具栏中的按钮 命令行:TRIM命令执行后,命令行提示如下:命令: _trim选择剪切边.选择对象或 : 选择对象: (回车结束选择)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按住 Shift 键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删除(R)/放弃(U): 各选项说明如

25、下:(1)【选择要修剪的对象】:一定选择要修剪对象的被剪掉部分,可点选、窗口选或栏选等。(2)按住 Shift 键选择要延伸的对象:当剪切边与被修剪对象不相交时,不能修剪,此时,可在选择剪切边后,按住 Shift 键同时让剪切边与被修剪对象相交,然后再进行修剪。(3)【投影(P)】:主要应用于三维空间中两个对象的修剪,可将对象投影到某一平面上执行修剪操作。(4)【边(E)】:确定修剪方式。执行该选项提示如下:输入隐含边延伸模式 延伸(E)/不延伸(N) :【延伸(E)】:如果剪切边与被修剪对象不相交,可延伸修剪边,然后进行修剪。【不延伸(N)】:该选项为默认选项。只有当剪切边与被修剪对象真正相

26、交时,才能进行修剪。(5)【删除(R)】:删除选择的对象。可以作为剪切边的对象有直线、圆(弧)、椭圆(弧)、多段线、样条曲线、构造线、射线、以及文字等。除文字外,其余作为剪切边的对象也可以同时作为被剪切对象。在图纸空间中,可以将视口边框作为剪切边,但视口本身不能被修剪。【例4-11】修剪图4-17(a)所示的十字路口边线中间部分。 (a)选择剪切边界 (b)选择被剪切对象 (c)部分修剪结果 (d)全部修剪结果图4-17 修剪对象操作步骤如下:命令: _trim选择剪切边.选择对象或 : (拾取L1和L2作为剪切边界,如图4-17(a)选择对象: (回车结束选择)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按住 Sh

27、ift 键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删除(R)/放弃(U): ( 分别拾取L3、L4被剪切部分,如图4-17(b)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按住 Shift 键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删除(R)/放弃(U): (回车结束,剪切结果如图4-17(c)若在提示:选择对象或 :回车或四条线L1、L2、L3、L4全部选择然后在选择要修剪的对象后分别选择四条线中要修剪的部分,剪切结果如图4-17(d)。2延伸对象【延伸】命令与【修剪】命令的作用正好相反,可以延长指定的对象,使之与另一对象相交或外观相交。该命令的调用方式如下: 下

28、拉菜单:【修改】/【延伸】 工具栏:【修改】工具栏中的按钮 命令行:EXTEND命令执行后,命令行提示如下:命令: _extend选择边界的边.选择对象或 : 选择对象: (回车结束选择)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按住 Shift 键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放弃(U): 【延伸】命令与【修剪】命令的使用方法相似,不同之处在于:使用【延伸】命令时,如果按下 Shift 键的同时选择对象,则执行修剪命令;使用【修剪】命令令时,如果按下 Shift 键的同时选择对象,则执行延伸命令。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时,选择框应靠近要延伸的那一端。【例4-6】 将图4-18所示圆弧

29、进行延伸,延伸结果如图4-18(c)所示。操作步骤如下:命令: _extend选择边界的边.选择对象或 : (选择延伸边界圆)选择对象: (回车结束选择)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按住 Shift 键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放弃(U): (选择延伸对象,圆弧和直线)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按住 Shift 键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放弃(U): (回车结束选择) (a)选择延伸边界 (b)选择要延伸的对象 (c)延伸的结果图4-18 延伸对象4.5.2对象的打断与合并1打断对象【打断】命令可以将部分删除对象打断或把对象分成两部分,还可以使用【打断于点】命令将对象在一点处断开成两个对象。该调用命令的方式如下: 下拉菜单:【修改】/【打断】 工具栏:【修改】工具栏中的(打断)和(打断于点)按钮 命令行:BREAK命令执行后,命令行提示如下:命令: _ break选择对象:指定第二个打断点 或 第一点(F):各选项说明如下:(1)默认情况下,以选择对象时的拾取点作为第一个打断点,第二打断点的选取有以下三种:1)直接点取对象上的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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