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桥门式起重机维护检修规程桥(门)式起重机维护检修规程总则1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化工厂电动单、双梁桥(门)式起重机的维护 和检修。1.2结构简述 桥(门)式起重机主要由机械部分、金属结构部分和电气部 分三大部分组成。1.2.1机械部分:由主起升机构、副起升机构、小车运行机构和 大车运行机构组成。1.2.2金属结构部分:由桥架和小车架组成。1.2.3电气部分:由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所组成。1.3主要性能额定起重量:350t。起升高度:主钩12 16m,副钩1418m。 起重机跨度:桥式; 7.531.5m, 门式; 1835m。 超过以上参数,按 GB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查用。2完好标准
2、2.1零、部件2.1.1主体完整,零、部件齐全。电缆滑线整齐,行走灵活。2.1.2轨道终点有安全挡,吊钩、电动葫芦升高有限位开关,制 动器,工和灵活可靠。2.1.3钢丝绳磨损均匀,质量符合 GB1102圆股钢丝绳要求。2.1.4照明、信呼和其它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完整、灵敏、准确, 符合要求。2 . 1 .5防腐、防雨、接地等设施完善、可靠、符合技术要求。2 . 1 .6各部连接件螺栓、紧固、齐全、符合技术要求。2.1.7 在起重机的明显位置有清晰标牌,标牌应有下述内容:名 称、型号、额定起重能力、制造厂名、日期等。大、小钩有安全 标志。2.2运行性能2.2.1设备润滑系统畅通,实行“五定” 、“
3、三级过滤” 。2.2.2运行平稳、无异常振动、颠簸、和杂音等不正常现象。2.2.3各部温度、转速、电流等运行参数符合技术要求。2.2.4起重能力要定期检验,达到铭牌出力或查定能力。2.3技术资料2.3.1出厂技术文件、 质量检验合格证、 安装和使用说明书等档 案资料齐全。2.3.2设备运行记录、缺陷记录、检修及验收记录齐全、准确。2.3.3设备易损件有图纸。2.3.4设备操作规程、维护检修规程齐全。2.4设备及环境2.4.1设备整洁,轨道无杂物,密封点无泄漏。2.4.2环境宽敞、采光良好、运行安全。3设备的维护3.1日常维护3.1.1检查钢丝绳有无破股断丝、打结、扭曲,在卷筒上和滑轮 中缠绕否
4、正常,有无脱槽、串槽等现象。对端部的固定连接。平 衡滑轮处的安全性作出判断。3.1.2检查吊钩是否有裂纹、永久性变形、扳钩心轴、衬套有无 磨损、吊具是否完整可靠。3.1.3检查制动器是否灵活、可靠。3.1.4检查各部件的连接螺栓是否紧固可靠。3.1.5各润滑点定期润滑,使之具有良好的润滑状态、消除泄漏 现象。3.1.6检查减速机、电动机及轴承座的温度、声响等状态。3.1.7检查控制器各对触头的接触是否良好,开闭顺序是否符合 正常要求。3.1.8检查各种安全保护外壳是否可靠,扶梯、平台、栏杆是否 牢固。3.1-9 在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应检查防风夹轨器或起重机锚定装 置是否牢固有效,防雨、防腐是否
5、良好。3.2定期检查内容3.2.1吊钩螺母防松装置3.2.2各制动器闸瓦和销轴的磨损状况。3.2.3钢丝绳工作表面的磨损、润滑、及压板螺栓紧固状况,润 滑时特别注意不易看到和不易接近的部位, 如平衡滑轮处的钢丝 绳。3.2.4检查各电气设备接线、导电滑块(滑轮)与滑线接触及绝 缘子完好。3.2.5检查电动机、减速器、角型轴承座等底座的地脚螺栓紧固 情况。3.2.6检查起重机金属结构件的变形、裂纹、腐蚀、焊缝、及铆 钉、螺栓等连接情况。3.3常见故障处理方法 常见故障及处理方法见表 l。3.4紧急情况停车表13.4.1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紧急停车:a.有异常声响;b.起升机构的钢丝绳从卷筒上
6、或滑轮上脱落;c.钢丝绳扭曲、打结或整股折断;d.在运行中,某零、部件发生脱落、失控或损坏;e. 指挥人员发出“紧急停车”信号,或在 4.2检修内容特殊 情况下,非指挥人员发出“紧急停车”信号;f .操作规程规定的其他必须紧急停车的情况。4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4.1 检修周期检修周期见表 2。4.2.1小修4.2.1.1紧固或更换各部连接螺栓4.2.1.2检修制动器,更换易损件。4.2.1.3检修各联轴器,更换易损件。4.2.1.4检查更换各传动装置的润滑油。4.2.1.5检修减速器,更换易损件,消除泄漏。4.2.1.6检查电动机及其它安全防护装置。4.2.1.7检查钢丝绳及吊钩(扳钩) 。4.
7、2.1.8检修照明信号及清理滑线上污物。4.2.2中修4.2.2.1包括小修内容。4.2.2.2检查、更换滑轮、吊钩及钢丝绳。4.2.2.3检修各传动装置,清洗、换油、更换易损件。4.2.2.4检查主要黾气元件及电气保护装置。422.5检查大、小车车轮的运行状况消除啃轨故障。4.2.3大修4.2.3.1包括中修内容4.2.3.2修理或更换制动轮、卷筒、传动轴等零、部件。4.2.3.3修复桥架变形,调整更换轨道。4.2.3.4全面修复起升机构、运行机构,4.2.3.5全面检修电气设备及安全防护装最。4.2.3.6防锈、防腐。5 检修方法及质量标准5.1桥架5.1.1检查、测量主梁上拱度、水平旁弯
8、度、腹板的波浪变形、 桥架的对角线差等。5.1.2桥架变形达到如下数值时应进行修理:a.当起升机构载额定负荷的小车位于主粱的跨中时,主梁下沉挠度在水平线以下超过 L/700 (1 为起重机跨长,下同 ),或 无载小车位于桥架的端都、主梁下挠度在水平线以下超过 Ll000;b. 桥式起重机主梁水平度误差大于 L/2000,门式起重机主 梁水平度误差大于 L/3000;c.箱形梁桥架对角线差大于 Smm,桁架粱桥架对角线差大 亍 l00mm;d.桁架结构单片桥架的垂直度误差大于 H/lOOO(H 为桥架 高度);e.桁架节点间主要压杆的直线误差大于 2mm;f.门式起重机的支腿垂直度误差大于 H/
9、2000(H为支腿度);g.主梁上盏板水平度误差大于 B/200(B为上盖板宽度);h.主粱腹板垂直度误差大于 H/200(H为腹板高度);i 腹板波浪变形最大波峰超出表 3 所规定的数值。5.1.3桥架修复后应达到的质量标准见表 3。表35.2运行轨道5.2.1 运行机构啃轨的修复。5.2.1.1由于主梁下沉、小车轨距变形引起啃轨时,修复主粱变 形,调整小车轨距偏差至要求范围。5.2.1.2出于桥架变形、 大车轮水平度、 垂直度及对角线长超差引 起大车啃轨时, 修复桥架,调整大车轮。5.2.1.3桥架变形不大而啃轨时, 应调车轮。调整的原则和方法是: 尽量调整被动轮, 调整前用千斤顶将端梁顶
10、起至车轮悬空。 调整 水平度,在垂直键板加垫;调整垂直度,在水平键板加垫。空载 时两轮应调成如图所示向外倾斜形式。调整示意图5.2.2小车四轮不在一个平面上的修复在水平垫板上加垫,调整 小车轮的高低差,使四个小轮在一个水平面内。5.2.3轨道调直调平的质量标准见表 4。5.3起升机构及运行机构5.3.1卷筒5.3.1.1沟槽磨损到不能控制钢丝绳时,应予更换。5.3.1.2卷筒出现裂纹,或筒壁磨损达原调整示意图 壁厚的 20%时,应予报废。5.3.2钢丝绳5.321钢丝绳的质量应符合 GB1102 圆股钢丝绳标准。5.3.2.2钢丝绳有一股断裂则报废。5.3.2.3钢丝绳在拉伸后直径变细超过原直
11、径的 10%时报废。5.3.2.4钢丝绳的断丝数达表 5 规定的数值时,应予以报废。5.3.2.5钢丝绳有锈蚀或磨损时, 应将表 5报废断丝数按表 6折减, 并按折减后的断丝数报废。5.3.2.6更换新钢丝绳必须符合设计规定。 如需代用时, 应保证与 原设计有相等的总破断拉力。5.3.2.7新钢丝绳长度应等于升降高度加卷筒上剩余的 3.5圈的长 度。5.3.2.8钢丝绳润滑前必须用钢丝刷去绳上污物, 润滑时要将润滑油加热到80C以上,以便油浸到钢丝绳的内部。5.3.2.9缠绕或更换钢丝绳时,不能打结,扭曲。5.3.3吊钩5.3.3.1吊钩一般用 20 号优质碳索结构钢制成,不得使用铸造 的吊钩
12、;扳钩一般用 A3、C3 钢或 16Mn 钢制成。5.3.3.2吊钩宜设有防止重物意外脱钩的保险装置。5.3.3.3吊钩必须按要求进行负荷检验。5.3.3.4吊钩上的缺陷不得补焊,表面应光滑清洁无剥裂、锐角、 毛刺、裂纹等。5.3.3.5吊钩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予报废。a.裂纹;b.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尺寸的 10%;c.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d.扭转变形超过10;e.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表4 注:吊运炽热金属或危险品的钢丝绳的报废断丝数, 取一般 起重机钢丝绳报废断丝数的一半, 其中包括钢丝表面磨蚀进行折 减。5.3.3.6扳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 50%时,报废衬套;扳钩心轴
13、磨损达原尺寸的 5%时,报废心轴。5.3.4抓斗5.3.4.1抓斗各部损坏后,不得加厚或加大尺寸。 5.3.4.2各交点轴磨损超过原直径的 10%时,更换油。5.3.4.3轴套壁厚磨损超过 50%时,更换轴套。5.3.4.4连接刀口板铆钉磨损后更换铆钉时, 采用轮流更换法, 防 止斗口板或刀口板变形及孔眼错位。5.3.5滑轮5.3.5.1滑轮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则予报废:a.裂纹或轮槽不均匀磨损达 3mm;b.轮槽壁厚磨损达原壁厚的 20%;c. 因磨损使轮槽底部直径减少量达钢丝绳直径的 50%。535.2滑轮槽面上的砂眼而面积不大于 2mm2、深度不超过壁厚 的 25% 、数量不超过 2 个时
14、,可补焊处理。5.3.5.3滑轮轴孔支承面上有砂眼而面积不超过全部支承面的 10%、深度不超过轮壳的 25%时,可补焊。5.3.5.4滑轮槽应光洁平滑,不得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5.3.5.5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跳出轮槽的装置。5.3.6齿式联轴器5.3.6.1齿根上有一处疲劳裂纹或轮齿崩裂时,应予更换。5.3.6.2运行机构轮齿厚度磨损达到原齿厚的 20%时,起升机构的轮齿齿厚磨损到原齿厚的 10%(吊运危险物品时为 10%)时,应 更换。5.3.6.3两轴的对中偏差及外齿轴套的端面间隙应符合表 7 表求。5.3.7弹性柱销联轴器5.3.7.1弹性圈应紧固,柱销受力应均匀。5.3.7.2轴线允许
15、倾斜角不大于 040。5.3.7.3两轴的对中偏差及连轴器的端面间隙应符合表 8 要求。5.3.8车轮5.3.8.1车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更换:a.车轮有裂缝;b .轮缘磨损超过厚度50%;c.车轮端面均匀磨损或加工后超过原厚度的 30%;d .主动轮磨损超过0.005D(D为车轮直径)时,应拆下加 工修理,且要求两轮直径差小于 0.005D,主动轮磨损至比原直径小 10mm 时,应报废。5.3.8.2车轮轮面和轮缘在加工发现的铸造缺陷,在下列范围内 应允许补焊:a 深度不大于轮围和轮缘的 20%;b 面积不大于 3cm2;c 数量不超过两处;5.3.8.3车轮装配面上铸造缺陷在下列范围内时,
16、允许用电焊补 焊:a.深度不大于轮载厚度的 20%;b .面积不大于2cm2;c.数量为一处。5.3.9轴承5-3.9.1 滚动轴承的滚动体与滚道应无坑疤、 锈蚀、斑点,应转动 自如,无杂音。539.2轴承和轮轴配合采用 H7/m6或H7/k6,轴承与轴承座之 间配合宜采用 M7h6。539.3轴承热装时严禁用火焰直接加热,可用 100 120C油加热 15 分钟再行热装,或用轴承加热器热装。5.3.1 0车轮组装配要求5.3.10.1 轴承箱两支承平面的两侧与车轮宽度的中心线应平行。5.3.10.2车轮不能有轴向串量。5.3.10.3圆锥形踏面车轮,直径大的一边应放在轨道内侧。5.3.11
17、转轴和心轴5.3.11.1转轴和心轴不允许焊接制成。5.3.11.2传动轴(直径 55 65mm)的径向圆跳动应按表 9规定。5.3.11.3径向圆跳动在轴长的 1 / 1 000范围以内时,允许冷矫处理。5.3.12 制动器5.3.12.1制动器各部分应符合以下要求:a.制动时制动带应很好地贴合在制动轮上,制动瓦上的制动带应良好,在制动瓦张开时,制动轮的两侧间隙应相等;b.制动轮不得有裂纹,轮面凹陷和伤痕小于 2mm2时,允许补焊磨光再用;c.制动带厚度上磨损露也铆钉时,应更换;d. 制动力矩必须可靠地支持额定值 1.25倍的起重量;e.运行机构的制动器必须保证在 200 毫米内刹住大车及小
18、车;f .盘式制动器的制动距离不超过 80毫米。5.3.12.2短冲程电磁铁制动器的调整:a.两制动带与制动轮之问的间隙应符合表 10规定;b .磁铁允许冲程不应超过表 11规定;c. 主弹簧装配长度误差不应超过表 12 规定;5.3.12.3长冲程电磁铁制动器的调整:a.两制动轮与制动带之间的间隙应符合表 13规定;b.制动带未磨损前,衔铁应有 2530毫米的冲程。弹簧装配 长度误差不应超过表 14 规定。5. 4安全防护装置5. 4.1 超载限制器的综合误差不应大于 8%,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 量的 90%时,应能发出揭示性报警信号; 当起重量超过额定起重 量时,能自动切断起升动力源,并发出
19、禁止性报警信号,预防事 故发生。5.4.2力矩限制器的综合误差不应大于 10%。当载荷力矩达到额 定起重力矩时, 能自动切断起升或变幅的动力源, 并发出禁止性 报警信号。5.4.3上升极限位置限位器必须保证当吊具起升到极限位置时, 能自动切断起升的动力源。 对于液压起升机构, 应能发出禁止性 报警信号,且必须灵敏可靠。5.4.4下降极限位置限位器在吊具可能低于下降极限位置的工 作条件下, 当吊具下降到极限位置时, 应能自动切断下降的动力 源,以保证钢绳在卷筒上的缠绕不少于设计所规定的圈数。5.4.5运行极限位置限制器应保证机构在其运行至极限位置时, 自动切断前进的动力源,并停止运行,预防事故发
20、生。5.4.6由司机窒登上桥架的舱口门,应设联锁保护装置。当门打 开时,起重机的运行机构不能开动。5.4.7缓冲器应具有吸收运动机构的能量、减少冲击的良好性能。5.4.8对在露于轨道上作业的起重机,夹轨器和锚定装置应能独立承受非工作状态下的最大风力,而不致被吹动。夹轨、连杆、 螺杆、闸瓦、弹簧等零件不应有裂纹,变形和断碎等缺陷。5.4-9 轨道端部止档必须牢固可靠,具有防止起重机脱轨的良好 性能。5.4.10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其电气设备应装防雨罩。外露的传动 件,应装防护罩。5.5 减速机的检修方法与质量标准,按减速机维护检修规程执 行。6 试车与骏收6.1试车前的准备工作6.1.1检查各传动
21、机构动作是否灵活。6.1.2检查各润滑点是否加入适量润滑油(脂) 。6.1.3检查各连接紧固件是否齐全牢固。6.1.4制动器的装配、齿轮的啮合是否准确良好,6.1.5检查钢丝绳在滑轮和卷筒上缠绕是否合乎要求。6.1.6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善、灵敏、可靠。6.1.7检查电路系统和所有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6.1.8在断开动力线路和情况下,检查操纵线路是否正确,操纵 设备的转动部分是否灵活、可靠。6.2试车6.2.1无负荷试车6.2.1.1经过外部检查后, 盘车转动起重机各机构, 查看是否正常。6.2.1.2检查车轮与轨道面的接触情况,并调到全程接触良好为 止。6.2.1.3启动电机,使大、小车在
22、无负荷下转动。检查小车所有传 动机构和大车的移动机构,应平稳无杂音。小车改变方向时,联 轴器不得有冲击响声。6.2.1.4小车试运起重机构时, 应使吊具升降三次; 试验小车行走 机构时, 使小车沿大车轨导全长往行走转动三次; 仔细检查极限 开关,大车沿厂房全长往返行走三次,检查大车行走机构。6.2.1.5再检查吊具上升限位开关、 大小车运行机构的终点行程开 关、操纵室紧急开关等各种开关的工作可靠性试验。6.2.1.6吊钩下降到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余量不应少于5 圈。6.2.2静负荷试车6.2.2.1将起重机停靠在厂房有支柱的位置上, ,逐渐增加负荷作 几次起升试验,然后起升额定负荷,在桥
23、架全长上来回运行,完 毕后卸去载荷。6.2.2.2将小车停在桥架中部(或悬臂端) 起升 1.25 倍的额定负 荷(铸造超重机,应先使抱闸装置松开) ,离地面约 100 毫米,停 留十分钟,然后卸去负荷,将小车开到跨端或支腿处,检查桥架 永久变形。如此反复三次后一测量主梁的上拱度或悬臂的翘度; 通过桥式起重机的上拱度应大 0.8L,悬臂的翘度应大于0.7L。冶金起重机,龙门起重机的上拱度应大于 0.7L。(L为跨度)6.2.2.3将小车停在橇架中部(或悬臂端) ,起升额定负荷,测量 下挠度,廊符合表 16 规定。6.2.3动负荷试车6.2.3.1在 1.1 倍额定负荷下同时起动起升和运行机构,
24、反复运转, 轻计起动试验时间不应少于 10 分钟。各机构动作应灵敏平稳、 可靠,性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限位开关和保护联锁装置的作用应 准确可靠。6.2.3.2冶金起重机达到上述要求后,再以 1.25 倍的额定负荷试 车。6.2.4抓斗超重杌的试车6.2.4.1抓斗超重机的无负荷、 静负荷以及动负荷试车规定与普通 桥式起重机相同。6.2.4.2测量所抓物料的容积比重(或称假比重) ,及粒度大小, 不应超过设计规定值。6.2.4.3试验时,抓斗本身重量应计入起重机额定起重量之内。 作下列动作 (每个动作在无负荷时轮流操作不应少于两次, 在有 负荷时不应少于五次) :a.张开的抓斗下降;b .抓斗闭
25、合;c.抓斗起升;d .倾倒抓斗中的物料。6.2.4.4抓斗的无负荷试验和负荷试验应6.2.4.5在试验抓斗时应检查:a.主要参数是否符合技术要求;b.各机构的灵活性;c. 刃口闭合是否严密,两刃口的错位和间隙不应大于 3毫米,其最大间隙长度不应大于 200 毫米;d.抓斗的四根钢丝绳应平均受力。6.3验收经上述检查试验, 检修质量符合本规定要求, 检修及试车记 录齐全、准确、性能良好,运转正常,可按规定办理验收手续, 交付生产使用。7 维护检修安全注意事项7.1维护安全注意事项7.1.1司机(操作工).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起重机“操作合格 证”者,方能独立操作。7.1.2开车前,应对制动器、
26、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 润滑,发现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7.1.3起重机在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或维修。起动前必须确认行 走部分看人工作和障碍物。7.1.4起重机在露天不工作或维修.必须用夹轨器或锚定裟置将 起重机可靠地固定好。7.1.5进行维护保养前,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7.2检修安全注意事项7.2.1 检修前必须按规定办理安全交接手续。7.2.2落实检修安全技术措施,佩带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7.2.3检修时,应将起重机移至不影响地面生产或不影响其它起 重机的位置; 因条件限制不能作到以上要求时, 应有可靠的保护 措施或设置监护人员。7.2.4登高检修,应按“高空作业安全检修规程”要求采取安全 措施。7.3试车安全注意事项7.3.1 开车、运行、停车应按起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7.3.2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7.3.3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7.3.4吊挂、捆绑应符合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要求。7.3.4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开车必先呜铃或报警,对紧急停 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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