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印章管理规定印章管理规定各单位: 为加强集团印章管理,进一步规范印章的使用,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确保集团及各下属全资、控股企业的利益特制定此规定。第一条 印章的种类集团印章主要包括行政类、财务类、业务类三种。行政类印章主要包括企业行政公章,企业各职能部室公章;财务类印章包括财务专用章、企业法人代表姓名章、企业支票专用章、企业结算专用章;业务类印章包括企业合同章、企业收发货专用章、冠以企业名称(标徽)的其它业务印章。第二条 印章管理范畴 公司印章管理指对以上各类印章在刻制、启用、颁发、保管、使用、更换、废止、销毁等环节的管理。第三条 印章的刻制 3.1企业、机构成立之初或因工作需求等原因,需要新
2、刻印章,经办人应填报镌刻公章申请(附件1),交所在部门、企业负责人签署意见,经集团主管领导审批后,方能镌刻。 3.2 印章刻制完毕一周内,应将印模样式、使用单位、保管责任人和启用日期报集团办公室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刻制公司印章。 第四条 印章的保管和移交 集团及下属企业所有的印章都应归口相应的部门,实行专人管理。印章保管人是保管与使用印章的第一责任人;印章保管部门负责人是第二责任人;申请用印部门经办人及其负责人是直接或连带责任人。4.1行政类:行政类印章应由各企业办公室或部门负责人统一保管; 财务类:财务类印章应由各企业财务部门统一保管,相关财务用章必须按集团规定由会计、出纳分开保管,
3、相互监督使用; 业务类:合同专用章必须由企业办公室保管;其他业务类印章由各企业、部室业务类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进行管理。4.2 集团公司所有印章,都必须建立保管使用责任人制度。印章保管人应具备高度责任感,保持相对稳定,集团及下属企业印章管理人员必须在集团办公室备案。4.3印章管理人员工作异动、长期出差或休假,必须办理公用印章交接手续,填写印章交接单(附件2),以明确印章交接的日期和各自的责任。岗位异动后,应第一时间向集团办报备新的印章管理人。 4.4各级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集团办公室报告并做好后续处理工作。第五条 印章的使用 5.1印章的使用均须填写集团印章使用审批登记
4、表(附件3)。 5.2集团总部印章使用: 5.2.1集团总部的行政类印章、合同印章用印:根据相应的OA报告审批流程,由集团副总裁(含)以上领导审批,以相应报告为凭,并填写集团印章使用审批登记表,由经办部门领导签字,印章保管人方可盖章。经集团明确授权的介绍信、奖状等常规类文件用印,填写集团印章使用审批登记表,由集团办公室主任审批后,印章保管人方可盖章 5.2.2集团总部的财务类印章用印:根据集团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5.3集团下属各企业印章使用: 5.3.1下属企业行政印章用印:根据相应的OA报告审批流程,由企业总经理审批,以相应报告为凭,并填写集团印章使用审批登记表,由企业办公室分管领导签
5、字,印章保管人方可盖章。 5.3.2 下属企业合同章用印:对外签订合同,按照集团相关授权文件规定由企业总经理或被授权人签字,或按规定报集团总裁或总裁授权人批准后,并填写集团印章使用审批登记表,由办公室分管领导签字,印章保管人方可加盖合同专用章,正式合同文本一页以上的还应加盖骑缝章。 5.3.3下属企业财务类印章用印:根据集团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5.4 办理有关手续需提供企业相关证照复印件的,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后,还应注明出具复印件的专门用途。 5.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意印章申请人的使用: 5.5.1涉及个人财产、经济、法律纠纷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5.5.2未批准的文件、材料; 5
6、.5.3非公司员工或与公司工作、业务无关的文件、材料; 5.5.4空白介绍信、空白证件、空白奖状等。 5.6印章管理人员无权私自使用任何印章,对未经批准或非法使用的,将视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7申请使用人必须按照批准的申请事项使用印章,严禁其他事项使用,违者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第六条 印章外借管理 6.1集团及下属企业的各类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申请,详细提报集团外借印章申请表通过OA模板或纸质文件(附件4),报相关领导审批; 6.2 公司财务类印章外借,由使用者发出申请,经本单位总经理审批,方可外借,使用完毕及时归还; 6.3 公司行政
7、类、合同类印章外借,由使用者发出申请,经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批,报集团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借,使用完毕及时归还; 6.4印章外带本地使用,必须当日借,当时还;外带异地使用,根据申请的具体归还日期,按期归还;6.5 印章外带过程中,由使用申请人全程保管,不能再经他人之手;6.6 印章外借申请,需异地邮寄方式的,必须由申请中的直接使用人签收和使用,邮寄地址必须为公司所在地;6.7 印章外借,包括外带和邮寄方式使用过程中,禁止跨周末及节假日外带或邮寄,禁止携带至私人场所等与本次使用无关的地点;6.8印章管理员要加强印章的外借管理,未经审批同意,严禁外借,并加强过程追踪,督促使用人按时归还;
8、第七条 印章的更换、改刻与废止3.1下列情况的印章必须更换和改刻:3.1.1未经公司审核备案、私自刻制的印章;3.1.2因原组织机构更名需要改刻印章;3.1.3因损坏不能使用的印章。3.2下列情况的印章必须废止:3.2.1因公司组织机构改革而被撤消的机构;3.2.2项目部等临时性机构因业务执行完毕而撤消机构。 3.3 印章进行更换、改刻、废止的,旧印章或废止印章,应及时填写印章报废申请单(附件5),经主管领导审批后,送集团办公室统一封存保管。3.4 除特别需要外,交由集团办公室的报废印章保存三年,然后在征得原使用者意见后,报集团办公室主管领导审批同意,由保管者及上级领导(2-3人)一同进行销毁或处理,并做好详细处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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