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朝阳洞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K1020K3720段朝阳洞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 (K1+020-K3+720段)村民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为加快贵阳市路网建设,经贵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朝阳洞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 K1+020-K3+720 段)建设, 由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政府对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 施征收。按照相关规定,结合征收地段的实际情况,制定以 下征收补偿方案:一、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的认定标准1、被征收房屋用途、性质和建筑面积以农房建筑施 工许可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确权证明为依据。2、未办理农房建筑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应自征收 决定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程序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提出确权申请。
2、经申请未获得确权认定的房屋或在规定时限 内不提出确权申请的房屋,按无证自建房屋处理。3、对于涉及离婚的被征收人,确权认证截止日期为征 收摸底公告下达之日。4、涉及村民事实生产用房 (含经营等) ,以现状为依据, 提供与房屋所在地点一致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提供 属地乡、村生产用房相关证明的,认定建筑面积以 80 平方 米为上限,建筑面积小于 80 平方米的按实际计算,该面积 包含在每户的建筑面积 240 平方米内。二、被征收房屋价值的确定(一)经在朝阳洞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 ( K1+020-K3+720 段)规划红线范围内发放选择评估机构 民意调查表,由被征收人通过多数(半数以上)意见决定,
3、 共同委托贵州鼎瀚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二)被征收人对被征收房屋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 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贵州鼎瀚房地产资产评 估有限公司书面申请复核评估;被征收人对复核结果仍有异 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 10 日内,向贵阳市房地 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书面申请鉴定。三、农房的征收补偿方式(一)房屋安置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安置的,原则上按被征收人原房合法 建筑面积进行靠档安置。征收人与被征收人按被征收原房评 估价与安置房评估价进行结算,结清房屋价值差价后,被征 收人享有安置房屋产权。安置房源(详见现场公示房源表)一览表安置房源 名称竣工情况安置房评估单 价(元 /
4、平方米)过渡期限过渡方式美树阳光23、 24、25 号楼期房38606 个月自行过渡美树阳光 11 号楼期房386012 个月自行过渡绿苑小区现房40003 个月自行过渡上述产权调换房源不分楼层及朝向,均按上述价格执 行。被征收人按照先签先选的原则进行签约安置。(二)货币补偿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由征收人按被征收人原房合 法建筑面积乘以原房评估单价对被征收人给予一次性货币 补偿。四、涉及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按下列标准计发(一)搬迁费:按照原房合法建筑面积进行发放,住宅 房按每次每平方米 10 元计发, 非住宅按每次每平方米 20 元 计发。选择货币补偿的按一次计发,选择房屋安置的按二次
5、计发。(二) 临时安置费: 按原房合法建筑面积进行发放, 住宅 房按每月每平方米 10 元计发,非住宅按每月每平方米 20 元 计发,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按 3 个月计发临时安置补助费。五、选择房屋安置(期房)产生过渡的,由被征收人自 行过渡。按被征收人原房合法建筑面积计算,住宅按照每月 每平方米 10 元计发。超期安置的,从逾期之日,每超 1 个 月,超期临时安置费按临时安置费标准逐月递增 10% ,递增 后的超期临时安置费最多不超过临时安置费标准的 5 倍。六、附属设施补偿1 、水泥院坝: 30 元 /2、水泥空心砖围墙: 120 元/ 、红砖围墙 150 元/、 石砌围墙 120 元 /3
6、、石砌堡坎、水沟、挡土墙: 170 元 /m34、畜圈、厕所:砖混: 100-160 元 /砖木:其它:粪池:80-130 元 /50 100 元/80 150 元/m35、门楼:500 元 /个6、红砖、石砌、水泥粉面水沟:130 元/m37、石基础(未建房) :130 元/m3 砖基础(未建房) :190 元/m3 毛石混凝土基础(未建房) :180 元/m38、隔热层: 30 元 /9、女儿墙: 45 元 /10、水池、花池: 100 元/m311、沼气池: 3300 元/个12、灶台: 80 元/13、简易棚: 100-150 元/14、板房、铁皮棚: 300 元/七、装修及室内设施补
7、偿补助费序号名称单位价格 (元 )1电话(不计分机)门3002煤气(智能表)户28903煤气(普通表)户26004数字、有线电视户2005独立水表户7806分水表块307独立电表户6298分电表块309动力电(迁移)户150010动力电(注销)户300011电脑宽带迁移户15012电热迁移户150013热水器迁移台20014空调迁移(柜机)台50015空调迁移 (挂机 )台20016太阳能热水器迁移费台50017瓷粉+乳胶漆平方米8-1518墙纸平方米2019保丽板、 塑料扣板、 普通木质 地板、墙、顶平方米30-8020瓷砖平方米55-12021木质吊顶平方米60-20022铝扣板顶、墙平方
8、米80-12023石膏线条米1024木质线条米203025花岗石地板平方米80-15026大理石地板平方米60-12027竹、实木地板平方米60-20028强化复合地板平方米50-10029优质铝合金门窗平方米150-25030普通铝合金门窗平方米35-8031塑钢窗平方米13032包门平方米8033铁门、钢管防盗门樘100-15034优质全封闭防盗门 (含附件 )樘500-80035普通全封闭防盗门 (含附件 )樘150-30036实木门(套)樘500-80037钢条防护栏平方米20-3038普通地板砖、水磨石平方米40-8039电视幕墙平方米70-13040卷帘门平方米80-13041普通
9、机压门樘15042整体浴室套1000-200043窗套樘5044窗帘盒米4045钢质扶手米5046不锈钢扶手米8047铁艺扶手米9048钢筋、不锈钢护栏平方米50-8049整体橱柜(普通)米200-40050整体橱柜(优质)米40080051整体橱柜(高级)米800 120052吊柜平方米20030053固定衣柜、储物柜(普通)平方米200-30054固定衣柜、储物柜(优质)平方米30050055固定衣柜、储物柜(高级)平方米50080056蹲式便器个10057坐便器(带水箱)个200-50058浴缸套800-150059台式面盆套200-50060洗手盆、陶瓷拖把缸、 洗涤缸个10061遮阳
10、雨棚平方米50-9062琉璃瓦平方米12063外墙砖平方米20-3064无油烟灶台米400-60065纱窗平方米5066暗线及开关、插座平方米508067地热平方米15035068地毯平方米5012069装饰玻璃平方米20070工艺玻璃平方米300对装修评估缺项、大型设施和设备搬迁等问题有异议 的,可由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双方协商补偿或双方共同委托有 资质的评估单位对其评估后确定补偿价值。本条款补偿费用由征收人一次性发放给被征收人。涉及 水、电、煤气等设施使用费用,由被征收人在领取补偿前自 行缴清,设施迁移及费用由被征收人自理。八、超过征收公告确定的签约期限未签约的,一律不给 予任何奖励和补助。超
11、过征收公告确定的签约期限未签约和 搬家的,依照相关规定办理。九、本方案只适用朝阳洞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K1+020-K3+720 段)红线范围内村民房屋征收。十、本方案由南明区房屋征收管理局负责解释。南明区房屋征收管理局2015 年 5 月 18 日朝阳洞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K1+020-K3+720段)村民房屋征收补助方案一、被征收人在本项目征收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 约、搬家并交房的,征收人给予被征收人以下方式补助:(一)被征收住宅房屋选择房屋安置的,安置房建筑面积 在原房合法建筑面积内的不补房屋差价款,被征收人享有安 置房产权。(二) 被征收人原房合法建筑面积在 240 平方米以内的,
12、被征收人原房合法建筑面积内互不补差。1、被征收人选择安置房面积在 240 平方米以内的,原 房合法建筑面积至 240 平方米的部分按以下方式结算: 超出原房合法建筑面积 0 平方米到 10 平方米,按每平 方米 1000 元结算;超出 10 平方米到 20 平方米,按安置房 评估单价的 50% 结算;超出 20 平方米以上的,按安置房评 估单价结算。2、安置房建筑面积超出 240 平方米的部分则按安置房 评估单价进行结算。(三)被征收人原房合法建筑面积为 240 平方米的,原 房合法建筑面积内互不补差,选择安置房超出原房合法面积 0 平方米至 10 平方米的, 被征收人按每平方米 1000 元
13、进行 结算,被征收人补款后享有该部分房屋产权,超出 10 平方 米以上的部分则按安置房评估单价进行结算。(四)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在征收公告规定的签约期 限内签约搬家并交房的,征收人在原房合法建筑面积评估单 价的基础上上浮 30% 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助。(五)涉及村民事实生产用房,征收人对被征收人在住宅评估价基础上上浮 50% 给予一次性补助。二、被征收人在本项目征收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 约、搬家并交房的,征收人给予被征收人无证自建房以下工 料补助:(一)砖混结构:每平方米 700 元(二)砖木结构:每平方米 550 元(三)木 结 构:每平方米 400 元(四)其它结构:每平方米 240
14、元对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 规划法后修建的无证自建房屋一律不予奖励。三、搬迁补助费按原房合法建筑面积奖励每平方米 10 元,选择货币补偿的按一次计发,选择房屋安置的按两次计 发。四、房屋安置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第三 条第一款过渡期限对被征收人原房合法建筑面积进行补助, 按每月每平方米 10 元计发。五、货币补偿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征收人原房合法建筑 面积奖励每月每平方米 10 元,共奖励 3 个月。六、被征收人超过本项目征收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未签 约的,一律不给予以上任何补助。七、本方案只适用朝阳洞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 K1+020-K3+720
15、段)村民房屋征收。八、本方案由南明区房屋征收管理局负责解释。南明区房屋征收管理局2015 年 5 月 18 日朝阳洞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K1+020-K3+720段)村民房屋征收奖励方案一、在征收签约期限内签约、搬家并交房的,征收人对 被征收人给予以下一次性奖励:(一)签约奖励每户 20000 元;(二)搬迁交房奖励每户 30000 元;(三)征收人给予被征收人无证自建房以下奖励:1 、砖混结构:每平方米 700 元2 、砖木结构:每平方米 550 元3、木 结 构:每平方米 400 元4、其它结构:每平方米 240 元对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 规划法后修建的无证自建房屋一律不予奖励。(四)被征收人持有当地村民房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建设施工许可证的,按批准执证建筑面积给予每平 方米 30 元补助费,不含确权认定建筑面积。二、被征收人超过本项目征收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未签 约的,一律不给予以上任何奖励。三、本方案只适用朝阳洞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 ( K1+020-K3+720 段)村民房屋征收。四、本方案由南明区房屋征收管理局负责解释。南明区房屋征收管理局2015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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