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0年小营煤矿目标责任考核合同甲方:宣威市宏惠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宣威市双河乡小营煤矿公司对煤矿2010年经济指标下达如下:一、 2010年产量计划(按2月27日煤矿办公会决定执行,王四海参加) 单位:万元,吨,元/吨产品名称数量(万吨)煤炭9.5其中: K5原煤4.0 K3原煤5.0 块煤0.5二、巷道计划单位: 米 元/米项 目数量(米)主运输巷480煤 巷K51200煤 巷K31200合 计2880三、安全指标 单位:万元项 目赔偿金额备 注1、工伤赔偿小于20.00奖煤矿2万元2、工伤赔偿20-30万不奖不罚全年工伤鉴定上等级的累计控制在8级内(例:鉴定为十级的算一级,九级的算二
2、级,依次类推),每累计超一级扣管理人员工资2000.00元,累计8级之下,每降低一级奖励2000.00元。全年无死亡事故及完成产量奖煤矿矿级领导奖励4万元,其他管理人员6万元,产量未完成1吨扣2元。生产承包班组按工伤等级每级安全罚款3000.00元,班组应落实到安全代班人员及生产人员。全年无工伤事故(无住院、无鉴定上工伤等级、无赔偿)的班组奖励4600元(运输班、采煤班、掘进班)四、成本控制全年杜绝瓦斯爆炸,透水事故及手推车轻重伤事故,严格控制电镏子机械事故及顶板事故。2010年产量必须到达9.5万吨。采煤班、掘进办、运输班工资按承包合同执行。管理人员工资按原煤产量8.00元/吨计提,掘进量按
3、7元/米计提.五、产销调运量工作控制在95000-95500吨内为正常,不奖不罚;每超产1吨原煤奖励2.00元,块煤超产1吨奖励5元,产量每下降1吨照扣,奖罚对等。公司货场每月对调出数与煤矿进行核对,出产数少于调出数的,按原煤生产成本160元/吨扣管理人员工资,货场上检出的矸石按每吨200元扣管理人员工资。原煤或块煤就地销售的,公司按1元每吨支付给煤矿作工资。金属支架损耗按采煤承包队标准考核;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罚款全年必须控制在20000元(含20000元以下),超支部分按责任划,由相关责任部门承担。管理人员工资的发放由煤矿自行确定发放方式,可实行每月按固定工资发放或者与产量挂钩,年终综合考核兑现奖励。九、考核时间: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本合同一式四份,煤矿二份,公司二份甲方:宣威市宏惠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宣威市双河乡小营煤矿 矿 长: 负责人: 生产副矿长: 技 术 员: 安 全 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