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薪工循环 內部控制制度肆、薪工循環CW-100核准二審一審制訂陳 清目 錄作業項目頁次壹、流程圖2貳、作業說明CW-101人力資源規劃作業3CW-102用人單位需求作業4CW-103招募及甄選作業5CW-104任用作業6CW-105職前訓練作業7CW-106考勤作業8CW-107薪資作業9CW-108福利作業10CW-109在職訓練作業11CW-110考核及獎懲作業12CW-111晉升及調遷作業13CW-112資遣、留職停薪及退休作業14CW-113離職作業15附件:薪工循環涉及制度和表單資料目錄 16薪工循環CW-100流程圖一、人力資源規劃作業CW-101編 號作 業 項 目作 業 程
2、序 及 控 制 重 點依 據 資 料 CW-101人力資源規劃作業1、 作業程序:1. 管理部根據上級指示及生管部人力儲備需求,制定人力資源儲備計畫。2. 各部門根據生管部產能規化,提出用人需求並填寫人力需求申請單,列明招聘目的、任職資格等要求,經廠長及以上主管簽核後,交管理部實施人員招聘。3. 分析公司人力資源供給及流動率之狀況。2、 控制重點:1. 管理部是否根據生管部人力儲備需要,制定人力資源儲務計劃2. 每月各部門是否跟據生管部產能規化,提出用人需求並填寫人力需求申請表,列明招聘目的、任職資格等要求,並經廠長及以上主管簽核後,再交管理部實施人員招聘。3. 是否統計分析公司人力資源供給及
3、流動率之狀況,以供管理需要。一、法令規章:1.人力資源控制程序二、使用書件及表單:1.人力需求申請表二、用人單位需求作業CW-102編 號作 業 項 目作業程序及控制重點依據資料CW-102用人單位需求作業1、 作業程序:1. 各單位有員工離職或因工作需要、須增補人員時,應詳填人力需求申請單,呈核決權限主管核准後辦理增補作業。2. 用人單位提出增補人員申請時,可建議增補方式對內晉升或調職,或是對外招募之方式。若建議對內晉升,依照集團幹部晉升規定流程操作,並經權責主管的審批核準。3. 用人單位對所需增補人員之條件、資格等資料應詳予說明。2、 控制重點:1. 須增補人員時,是否填人力需求申請表,並
4、呈核決權限主管核准後辦理增補作業。2. 人員的推薦晉升,是否依依照集團幹部晉升規定流程操作,並經權責主管的審批核準。一、法令規章: 1.人力資源控制程序 二、使用書件及表單:1.人力需求申請表2.職務/薪資異動單 三、招募及甄選作業CW-103編 號作 業 項 目作業程序及控制重點依據資料CW-103招募及甄選作業1、 作業程序:1. 管理部在確認人力招聘計畫後,分析職位的性質、任職資格等情況,確定招聘方式(可選擇內部招募、外部招聘等方式);普工一般在公司門口張貼招聘資訊、人場市場、職介所等;職員及以上人員招聘時,優先考慮內部調整,並同時借助各種管道進行招聘資訊發佈,篩選合適人才,及時滿足用人
5、需求;必要時,可通過其他管道實施招聘。2. 管理部安排對應聘者填寫入職申請及評核表,並進行初試審查,根據崗位需求初審專案包括(不限於)身份證、學歷證特定崗位資質證明、身高、體重、視力、四肢等。3. 通過初試的應聘者(除普工外),管理部通知應聘者進入複試,並同時與用人單位確認複試的時間、地點及負責面試的人員。4. 面試人員將對應聘者的考核結果據實填寫在入職申請及評核表中,呈報上級主管核定。5. 核定錄用的應聘者,管理部承辦人員發出錄用通知(電話、傳真、郵件或當面告知),並確保應聘者獲取被錄用資訊。二、控制重點:1.人力招聘計畫是否與經過審批核準的人力需求申請表一致。2. 新進員工是否填寫入職申請
6、及評核表並有應聘人員的親筆簽名。3. 面試人員是否將對應聘者的考核結果據實填寫在入職申請及評核表中,呈報上級主管核定。一、法令規章:1.人力資源控制程序二、使用書件及表單:1.人力需求申請表2.入職申請及評核表四、任用作業CW-104編 號作 業 項 目作 業 程 序 及 控 制 重 點依 據 資 料CW-104任用作業1、 作業程序:1.新進人員報到時,應先辦理入職手續,填寫人事檔案表,準備彩色近照、身份證影本、學歷證書影本、特殊崗位作業人員還需提供與職業相關之證書影本,簽訂勞動合同書等,在職員工個人檔案需要妥善保管。 2. 人事編排工號、製作考勤卡、辦理廠牌、發放考勤卡,總務辦理衣、食、住
7、。3.新進人員試用期滿之考核,依本循環-考核及獎懲作業CW-110辦理。4.考核通過後即正式聘用。2、 控制要點:1. 錄取人員是否依人力資源控制程序辦理入職手續,準備彩色近照、身份證影本、學歷證書影本、特殊崗位作業人員還需提供與職業相關之證書影本,簽訂勞動合同書等。2. 勞動合同書等重要規定是否由新進人員閱讀及簽字;資料是否保存完整。一、法令規章: 1.勞動法2.人力資源控制程序二、使用書件及表單:1.勞動合同書 五、職前訓練作業CW-105編 號作 業 項 目作業程序及控制重點依據資料CW-105職前訓練作業1、 作業程序:1. 人事單位根據一次性或階段性新進人員的數量,安排新進人員進行教
8、育訓練,排定新進人員教育訓練計畫,並記錄教育訓練簽到表。2. 訓練內容:(1)包括公司簡介、員工紀律、品質/環境方針和品質目標、環境目標及指標、品質、安全和環保意識、相關法律法規、品質/環境管理體系標準基礎知識等的培訓。此訓練為人員入職時由人事單位進行訓練。(2)部門基礎訓練:學習本部門工作程序的主要內容,由所在單位主管負責進行培訓。(3)崗位技能培訓:學習生產作業指導、所用設備的性能、操作步驟、安全事項及緊急情況的應變措施等,由所在崗位負責人組織訓練後方可上崗。2、 控制重點:1. 新進人員教育訓練計畫,並記錄教育訓練簽到表。一、法令規章:1.培訓控制程序二、使用書件及表單: 1.教育訓練簽
9、到表六、考勤作業CW-106編 號作 業 項 目作 業 程 序 及 控 制 重 點依 據 資 料CW-106考勤作業1、 作業程序:1. 出勤及請假皆依員工手冊規定辦理2. 出勤刷卡:(1) 公司採用指紋考勤系統記錄考勤,新進員工上班第一天公司(錄取指紋)。(2) 上下班按照規定打卡,如因個人原因導致無刷卡記錄時,必須在3日內申請處理。(3) 整月累計非因公異常刷卡處理每次簽卡扣款5元,遲到早退按員工手冊執行。(4) 人事單位由電腦刷卡系統每月彙總出勤異常情形,供主管參考。3. 請假:(1) 請假需本人提前向單位主管提出申請,如遇緊急情事,則可先口頭或電話委託他人代為請假。(2) 請假需本人填
10、寫請假卡,遞交各級主管簽核,經核准後交人事單位登錄,作為員工薪資考勤資料之依據。(3) 員工因遇有緊急事故,得委託他人代辦請假手續,並告知相關人員。(4) 員工請假依假別提供相關證明檔供人事審查。2、 控制重點:1.員工刷卡出勤記錄是否完整,並經員工簽字確認。2.員工請假時是否依假別提供適當證明。3.請假是否經權責主管核准。一、法令規章: 1.勞動法2.員工手冊二、使用書件及表單: 1.考勤表2.請假卡 3.加班申請單七、薪資作業CW-107編 號作 業 項 目作 業 程 序 及 控 制 重 點依 據 資 料CW-107薪資作業1、 作業程序:1. 新進員工以入職申請及評核表經核准權限人員核准
11、後,通知應徵者錄取報到事宜。2. 若有調薪,應由用人單位填職務/薪資異動單,交由人事單位評估後轉呈核決權限主管核示及進行薪資異動作業。3. 依員工資料卡之核薪、津貼、加給等,由人事單位編製薪資表。4. 依出勤記錄計算加班費、遲到早退扣款等。5. 依相關法令規定進行代扣款項如社保、個人所得稅等。6. 薪資發放:(1) 由人事單位審核出勤及請假紀錄,製作薪資清冊後呈許可權主管簽核後,由財務依員工入帳明細表由銀行轉帳至各員工戶頭。(2) 針對未開戶但已離職之員工人事依據前項作業流程核算,財務以現金方式發放,通知該員工前來取款並簽收。(3) 每月10日準時發放薪資。 2、 控制重點:1.新進員工薪資是
12、否經過權責主管核準,計算薪資之憑證是否齊全。2.底薪支付標準是否符合勞動法的最底工資標準。3.加班費是否符合勞動法規要求並按規定計算。4.津貼及職務加給,代扣款項,是否按規定計算。5.遲到、早退、請假、曠職是否依規定扣薪。6.薪資是否按期發放,支付薪資證明是否完整。7.是否有未領薪資情形,其處理方式是否合理。一、法令規章: 1.勞動法 2.員工手冊 二、使用書件及表單:1. 職務/薪資異動單2.薪資清冊八、福利作業CW-108編 號作 業 項 目作 業 程 序 及 控 制 重 點依 據 資 料CW-108福利作業1、 作業程序:1. 職工福利及社會保險依相關法令及公司政策辦理,2.依勞動法,為
13、在職員工購買“五險”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3.依勞動法、員工手冊在職員工享有相關的帶薪假期,福利補貼等。2、 控制重點:1. 各項福利措施是否經權責主管的審批核準。2. 是否按勞動法要求,為所有在職員工購買五險。3. 福利工作是否確實依照規定執行。一、法令規章:1.勞動法2.員工手冊二、使用書件及表單:九、在職訓練作業CW-109編 號作 業 項 目作業程序及控制重點依據資料CW-106在職訓練作業1、 作業程序:1. 各單位於年度中另有內、外部教育訓練之需求時,可隨時以簽呈提出申請,經權責主管核准後實施。2. 特殊工種、工程技術人員培訓,需培訓合格後持證上崗,每
14、年對於這些崗位的人員需進行培訓和考核。3. 各單位可依實際需求,安排外訓之人員對公司相應職能人員進行教育訓練,訓練前由需求單位向人事單位提出簽呈經核准後實施。2、 控制重點:1. 是否規定對特殊工種關鍵工序人員組織培訓,並培訓合格後才持證上崗,每年對於這些崗位的人員需進行培訓和考核。 2. 簽呈是否經權責主管核准後才實施。一、法令規章:1.培訓控制程序二、使用書件及表單: 1.簽呈 2.相關的培訓合格證書,上崗證。十、考核及獎懲作業CW-110編 號作 業 項 目作業程序及控制重點依據資料CW-110考核及獎懲作業1、 作業程序:1. 全面瞭解、評估員工工作績效,獎勤罰懶,提高工作效率,制訂績
15、效考核管理辦法。2. 根據員工手冊,獎懲由建議人或部門主管依據事實,員工獎懲申請表提出,經相關人員審核後交人事復核,經總經理核準後生效。3. 人事公告獎懲事項,並存檔備案。2、 控制重點:1. 績效評分表是否經相關權責主管的審批核准。2. 員工獎懲申請表是否經過部門主管的簽核,以及相關權責主管的審批核準。3. 人事公告獎懲事項,是否存檔備案。一、法令規章:1.員工手冊2.績效考核管理辦法二、使用書件及表單:1.績效評分表2.員工獎懲申請表3.人事公告十一、晉升及調遷作業CW-111編 號作 業 項 目作業程序及控制重點依據資料CW-111晉升及調遷作業一、作業程序:1. 凡具備以下條件,得辦理
16、晉升作業(1) 依考核結果績效優異者。(2) 有具體事實確證可勝任高職者。(3) 上階職位有缺時。2. 晉升前由人事或晉升者主管填寫職務/薪資異動單,呈核決權限主管核准,若有關於電腦之權限之修改,依電腦化資訊系統處理循環辦理。3. 若有薪資職等及津貼變更時,須填寫於職務/薪資異動單內依用人及核薪規定辦理。4. 平日應加強教育訓練培養員工,以培養晉升人才。5. 有下列情形可考慮調職:(1) 因內部政策及工作需要。(2) 員工主動申請時,其原因和原來工作及職位不相稱或不合宜。6. 調職前須取得雙方部門主管同意。7. 調職移交手續依本作業第2點辦理。8. 調職若有薪資職等及津貼變更時,依本作業第3點
17、辦理。二、控制重點:1. 職務異動申請表是否嚴格按照流程經權責主管的審批核准。2. 調職後人事單位是否據以變更資料。一、法令規章:1.出差、駐廠、派駐、廠際調職管理辦法二、使用書件及表單:1.職務/薪資異動單十二、資遣、留職停薪及退休作業CW-112編 號作 業 項 目作 業 程 序 及 控 制 重 點依 據 資 料CW-112資遣、留職停薪1、 作業程序:1. 公司依勞動法訂立員工手冊、末位淘汰規範之資遣規定:(1) 不經預告中止契約之條件(2) 資遣費依年資規定計發標準2. 留職停薪:(1) 員工得依管理手冊內留職停薪資格規定提出申請。(2) 留職停薪需事前辦理,申請手續比照離職申請。(3
18、) 申請者須檢附相關檔呈核決權限主管核准。二、控制重點:1. 資遣和留職停薪是否依相關法令辦理。2. 資遣和留職停薪是否經適當權責主管的審批核准。一、法令規章:1.員工手冊2.勞動法二、使用書件及表單:1. 員工離職申請及結算單2.停薪留職申請表十三、離職作業CW-113編 號作 業 項 目作 業 程 序 及 控 制 重 點依 據 資 料CW-113離職作業1、 作業程序:1.員工提出辭呈或因故離職時,應視其職務性質考慮是否應予慰留。2.慰留時用人單位主管應充分瞭解員工離職理由,作為日後改進參考 3.若無法慰留,則用人單位應考慮是否向人事單位提出申請招募人員。 4.離職手續:(1)申請人須依勞
19、動合同規定時程提出預告申請(2)申請人填具員工離職申請及結算單,經核准離職後始得辦理相關離職手續(3) 辭職須本人親自填寫員工離職申請及結算單並逐級簽核,按照勞動法規定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申請;特殊情況下單位經理有權批示提前離職,但至少應提前一周。(4)離職員工按規定辦好離職文件檔案移交表,離職移交工作說明等交接工作。(5)核准離職後,人事單位計算應發放薪資。 5. 離職程序依員工手冊,人力資源管理程序規定辦理。 6.離職、自離、被解聘之人員重新入職, 6個月之內不能重新辦理入職。所有複職人員經原單位主管及管理部經理批准。2、 控制重點:1. 辭職者是否於規定時間前提出申請。2. 員工離職申請及
20、結算單是否經過逐級簽核。3. 離職員工是否按規定辦好交接工作。4. 離職員工的薪資是否正確計算及如期發放。5. 離職、自離、被解聘之人員重新入職,是否在6個月之內都不再辦理重新入職。所有複職人員經原單位主管及管理部經理批准。一、法令規章:1.員工手冊2.勞動法3.人力資源管理程序二、使用書件及表單:1.員工離職申請及結算單附件:薪工循環涉及制度和表單資料目錄制度規範表單名稱人力資源控制程序人力需求申請表培訓控制程序職務/薪資異動單勞動法入職申請及評核表績效考核管理辦法勞動合同書出差、駐廠、派駐、廠際調職管理辦法教育訓練簽到表员工手册考勤表請假卡加班單內部簽呈年度教育訓練計畫表相關的培訓合格證書,上崗證。績效評分表員工獎懲申請表人事公告職務異動申請表員工離職申請及結算單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