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吉林省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年吉林省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消毒管理办法和国家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国卫办监督发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持续做好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卫生监管工作,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本次专项监督检查行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检查目的通过深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清理和完善餐饮具消毒单位卫生监管档案;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影响消毒餐饮具卫生安全的突出问题;督促指导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高消毒后餐具、饮具卫生质量,确保广大群众餐饮消费安全。二、检查范围全
2、省所有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三、检查内容 (一)检查内容。按照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和国家卫计委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国卫办监督发号)相关要求,重点检查生产场所卫生状况、清洗消毒设备或者设施、生产用水、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出厂检验、包装标识等情况,并填写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检查表(附件)。加强对消毒后餐具、饮具的监督抽检,每家机构抽检不少于个批次,每批次不少于个样品。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立案,依法查处。(二)通报和公示。各地要把此次专项整治中抽检不合格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及时通报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工商部门,并向社会公示。(三)宣传和培训。各地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质检人员等进行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及新规范的宣传培训,倡导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理念,提高其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卫生管理水平。四、时间安排(一)部署阶段(月日至月日)。各地要依照本方案,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专项监督检查具体实施方案,迅速进行动员部署,保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按时按要求实施。(二)自查阶段(月日至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