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爱基金专业型项目评估办法“关爱基金”专业型项目评估办法一、评估“关爱基金”专业型项目评估办法适用于“关爱基金”专业型项目的中期及期末评估。项目评估由“关爱桂城”建设督导委员会工程部(以下简称工程部)负责执行,分别从机构建设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和项目经费使用情况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包括资料准备、答辩考查和评级及建议三个步骤。工程部通过审核桂城街道“关爱基金”专业型项目进度报告手册(附件)、核查资料、访问工作人员和现场考察等方式进行评估。二、评估流程步骤一: 资料准备(一)提交报告项目评估日期确定后,机构需在规定的个工作日内提交桂城街道“关爱基金”专业型项目进度报告手册。(二)原始素材准备机构
2、提交桂城街道“关爱基金”专业型项目进度报告手册同时准备所有与项目服务相关的原创素材。、机构记录,包括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等制度建设文件;个案、小组、社区活动等服务程序;督导、培训制度及计划;员工合约、签到记录及相关考核情况等管理记录。、项目服务记录,包括项目月报;个案记录,含预估及过程记录;小组记录,含方案及过程记录;社区活动记录,含方案、照片和通讯稿等。、财务记录,包括原始财务单据和财务报告。机构若有特殊原因未能提供原始财务单据,可提供原始单据的复印件,同时须项目负责人签名。、服务人员名单,包括所有直接或间接参与服务的服务对象、义工、和服务使用单位的名单。步骤二:答辩考查(一)项目答辩、项目汇报:机构需自行准备分钟的汇报材料,进行项目开展情况介绍。、资料查询并答辩 机构建设情况:工程部根据桂城街道“关爱基金”专业型项目进度报告手册的填写情况,以机构制度建设抽查、人员访问等方式,核查受资助机构制度建设及管理情况,进行机构建设的评估。 项目指标完成情况:工程部根据桂城街道“关爱基金”专业型项目进度报告手册的填写情况,以项目服务记录抽查、每月报表审核、工作人员访问等方式核查受资助机构各项指标完成的真实情况。